孝感市临空经济区 闵集城镇新社区5号楼
临时用电 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湖北全洲扬子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编 制 人: 审 核 人:
审 批 人:
日 期:二〇一三年九月十一日
一 、现场勘察及初步设计
1、本工程所在位置处孝感市临空经济区,施工用水由地下水井提供 2、本工程供电采用三相五线制,工作零线、保护线分别设置,要求手端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8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末端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s。
3、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现场设配电室,为配合施工及影响临时用电,配电时采用:两步配电法配电到位,第一步、配设钢筋加工棚,木工加工棚,混凝土加工现场电源,以满足基础施工阶段的钢筋加工、模板加工、临时搭建的电源供应。第二步、随建筑物高度的增加,配设在建筑物四周每层的电源,以满足钢筋焊接、模板安装、混凝土振动棒、临时电焊机、打夯机及装修阶段小型设备的电源供应。
4、根据工程需要使用机械用电量见附表1
二、总负荷计算
1、施工用电(含电力、照明)
根据总用电量P计=1.1(K1×Σ×Po+K2×ΣPa+K3×ΣPb)(KW) 其中:
P计:计算用电量 1.1:用点不均衡系数
ΣPc:全部施工用电设备额定用电量之和 ΣPa:室内照明设备额定用电量之和 ΣPb:室外照明设备额定用点量之和
K1:全部施工用电设备同时使用系数(总台数在10台以内时、K1=0.75,10-30台时、K1=0.7,30台以上时K1=0.6)
K2:室内照明设备同时使用系数、取K2=0.8 K3:室外照明设备同时使用系数、取K3=1.0
结合本工程施工中采用的主要机械设备,计算得:
总用电量 P计=
1.1×[0.7×(35+82+7.5+52+2.5+4+3+20+100+11+4.4+3.6+4+3)+0.8×10+1.0×10]=275.44KW
三、分配电箱的计算
1、根据本工程施工现场用电负荷的区域性布置及现场实际情况,将施工现场分为几个配电区:木工加工区、钢筋加工区、混凝土加工区、在建工程小型移动式设备用电区、施工现场办公照明区,按照“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的原则进行配电,照明配电箱平面布置图如附图: 2、各分支回路导线造型及保护装置选择:
⑴木工加工区:木工加工区主要用电负荷为:木工电锯(4KW)、木工电刨(3KW)及木工加工棚内照明,总负荷约为7KW、取Kx=0.75,cosΦ=0.75.得IJS=10.6A,考虑备用容量,木工加工区选用VLV-3×16+1×10导线配电,木工电锯及木工电刨保护装置均选用3SM10-100/300,40A/3P型低压断路器及DZ15LE-40/390,40A/4P,30mA型漏电保护器,照明选用DZ47LE-6C3,C6C3型低压断路器,设两个配电箱,主线路总长约60.4M。
⑵钢筋加工区:钢筋加工区主要用电负荷为:对焊机(100KVA)、调直机(3KW)、切割机(4KW)、弯筋机(3KW)及钢筋加工棚照明,总负荷约为110KVA,取Kx=0.75,cosΦ=0.75.得IJS=125.4A,考虑到线路故障时的回路换用及备用容量,钢筋加工区选用VLV-3×35+1×16导线配电,保护装置选用3SM10-250/370,170A/3P(对焊机)低压断路器及DZ10L-250/430,170A/4P,30mA漏电保护器,卷扬机、切割机、弯筋机保护装置均选自3SM10-100330,40A/3P低压断路器及DZ15LE-40/390,40A/4P,30mA漏电保护器,照明选用DZ47LE-63,C63型低压断路器,设配电箱,主线总长约为55M。
⑶混凝土加工区:主要负荷为混凝土搅拌机(7.5KW)砂浆搅拌机(2.5KW)设备及水泥库房照明,总负荷为137KW,取KX=0.75,cosΦ=0.75.得IJS=208.2A,考虑线路故障的回路换用及备用容量,混凝土加工区选用VLV-3×95+1×50导线配电,保护装置选择,混凝土搅拌机3SM10-100/330.40A/3P低压断路器及DZ15
LE-40/390 40A/4P
30mA漏电保护器,照明选用DZ47LE-63。C63型低压断路器,主线约长61M。 ⑷在建公寓楼临时用电:在建工程周围主要用电设备为打夯机、振动器、现场施工用照明以及装修阶段各专业小型用点设备,负荷特点为:负荷数量多,单体负荷少,负荷使用周期性明显,相对集中,根据以上实际情况及现场具体情况,在公寓楼建筑的南,北及西侧各设小型配电箱一台,配电箱进线均选用VLV-3×16+1×10导线配电,每个配电箱内设备如下:3SM10-100/330,40A/3P低压断路器,DZ15LE-40/390 40A/4P 30mA漏电保护器,三相四孔插座四个。
四、安全措施
1、接地与防雷
(1)所有电器设备的金属外壳与保护零线连接,专用保护零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施工现场所有电器设备在正常情况下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好保护接零,包括以下5个部分: a.电机、变压器、电器、照明器具,手持电动的金属外壳。 b.电器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 c.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
d.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 e.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设的钢管、起重机道、钢管外架等。 (2)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3)保护零线的截面不小于25㎜2,采用多股铜线。
(4)保护零线五芯线从总配电箱漏电保护器电源侧开始至分箱-开关箱到各种机械设备连通。
(5)保护零线采用绿,黄双色线,保护零线不准与工作零线混用,保证工作零、保护零分别使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
(6)作防雷接地的电器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外架的接地体,应制作独立的接地装置用角钢、钢管、圆钢制作,不得使用螺纹钢,接地电阻植不大于10Ω。 2、安全电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