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下载本文

(8)新型产业风貌区

范围为土桥大道以北的产业园区。规划要以现代化的厂房建筑、优美的生产环境、无污染或轻污染的生产条件为特征,塑造现代化工业园区形象。严格控制建设强度,根据不同地块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最低容积率、最低建筑密度标准,达到集约节约使用土地的目的,稳定并逐步提高单亩土地投资强度。 (9)现代物流风貌区

规划在长湖大道以南,九龙大道以东建设现代物流风貌区,树立现代商贸物流的新形象。注重生态环境的舒适宜人和可持续发展。 (10)生态田园风貌区

规划在中心城区北部,汝城大道两侧、水塘江之滨建设生态田园风貌区,以良好的植被和水系资源为基础,塑造生态的、拥有田园风光的、特色鲜明的生态风貌区。 (11)浙水闲居田园风貌区

规划在中心城区西部,沿浙水建设浙水闲居田园风貌区。在保持浙水周边完整的自然生态系统的基础上,以闲居田园文化为载体,自然与人文景观并存的,极富浙水低于特色的景观风貌区。

第67条 城市主要景观轴带

(1)人文景观轴线

规划汝城中心城区“一主两副” 的景观轴线。

“一主”是指沿汝城大道两侧布置的南北向功能性城市景观主轴。规划通过汝城大道将城市传统文化中心、老城商业中心、新城综合中心、现代文体中心几个重要景观节点连接起来。轴线两侧的景观控制要突出整体性的要求,突出沿线各个功能中心的节点设计,建设地标建筑和节点空间,形成道路景观的节奏。

“两副”是指沿桂枝路和神龙大道两侧布置的景观次轴。其中,桂枝路两侧从西向东沿线布置了老城商业服务、传统文化中心、居住区中心和若干城市公园。沿线建筑形式的设计偏重人的尺度,建筑临街的底层和设施小品要精心设计,广告设计不宜过大。对老城区周边和北岭郊野公园南侧区域的的建筑高度进行控制,保证城市和山体之间视廊通畅。神龙大道是组织新区城市综合服务中心布置的重要轴线,景观组织要考虑不同地块

【湖南省汝城县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自然地理特征,适当增加街道空间景观层次,并通过沿街附属空间的弯曲、转折,采用对景、借景等来丰富空间景观。 (2)自然景观带

滨水景观带:水系空间的景观利用是汝城中心城区景观体系中的重点之一。规划对现有河流水系进行疏浚整治,结合防洪规划要求,在城区形成大小若干水景公园,建立兼具连续性、共享性、开放性和景观性的滨水绿色景观轴带。滨水景观带的规划控制要体现生态第一性和亲水性的原则,尊重河流自然形状,形成休闲、景观、防护、生态养育等具有综合功能的滨水带。

山林景观带:规划通过公共活动空间和开放空间的建设,将城区绿化景观建设与周边自然山体相互融合、呼应,在城区中心形成一条南北贯穿的大型带状山林景观带,通过加强植被建设,处理好建筑群落与山体之间的视觉关系,严格控制建筑高度,形成层次丰富的景观系统。 (3)轴线交汇处的处理

在城市景观主次轴线交汇处应注重标志性建筑的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对主要景观轴线和次要景观轴线的重点地段,要强调建筑形式的美观、风格的统一和色彩的协调,尽早编制城市设计,对沿线风貌进行整体控制和引导。

第68条 重要景观节点

景观节点包括门户景观节点、核心景观节点和一般景观节点3类。 (1)门户景观节点

规划5处门户景观节点,分别位于厦蓉高速土桥出入口、深湘高速县城出入口、新106国道与永安路交叉口、汝城大道与九龙大道交叉口、九龙大道与新106国道交叉口处。门户景观节点主要结合城市绿色开敞空间建设,突出不同主题和文化内涵的标识性景观。

(2)核心景观节点

规划2处核心景观节点,分别是新城城市综合中心景观节点和传统文化中心景观节点。 (3)一般景观节点

规划7处一般景观节点,分别是云头公园景观节点、同心公园景观节点、龙五庙公园景观节点、秀水公园景观节点、综合客运枢纽景观节点、碧水公园景观节点和土桥园区服

18 [汝城县人民政府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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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中心景观节点。 (4)节点处理

节点处设置景观标志,可以是建筑物、构筑物、城市雕塑或自然景观,既要具有较强的艺术性和可识别性,又要严格控制形态、体量及外部空间,在风格上体现小城市的风貌和地方特色。

第72条 历史城区保护

(1)保护层次

以汝城大道以西、神农路以北、环城西路以东、106国道以南划为历史风貌区,历史文化街区划为重点保护区。 (2)保护体系

第69条 城市天际轮廓线的控制

在城市中心地区应强调天际线的节奏韵律,城市边缘地区在建筑高度和体量应与绿色山体背景相协调。

第十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第70条 保护目标和原则

(1)坚持文化遗产保护优先的原则,正确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城市建设的关系。使城

市建设既切实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又适应现代化生活和工作的需要。 (2)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真实性及其历史环境风貌的完整性。

(3)既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又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使之相互依存、相互烘托,促进物质

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4)立足长远,远近结合,逐步实施。

第71条 保护框架和重点

保护框架由自然环境、历史环境和体现两者的历史文化内涵的人文环境三部分组成,形成“一江一塔绕卢阳”的名城格局。

“一江”为九塘江代表自然环境,“一塔”为文塔代表历史环境,“绕”为香火龙代表人文环境。

重点保护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边环境、文物古迹和历史文化街区。

采用“点—线—面”整体保护形式,形成“一湾三山四水,一线两片九点”的保护体系,

形成自然环境与历史环境交相辉映的特色。

“一湾”为予乐湾;“三山”为虎头寨、桂枝岭、打鼓岭;“四水”为九塘江、寿江、旱江、长塘江。

一线即西街—中大街(半边街)—上黄门街;两片即红色津江古村,理学文化古迹地;九点即云头书院、濂溪书院、革命纪念塔、文塔、义井、绣衣坊、范氏家庙、朱氏总祠、朱氏宗祠九个文物古迹点。 3)历史格局和文化内涵保护

恢复濂溪广场南面的爱莲湖,规划为爱莲湖公园。爱莲湖公园和濂溪书院景区作为理学文化古迹地的核心区域。

保护津江村的历史建筑和红色文化,打造红色津江古村。

中大街(半边街)、上黄门街沿线为历史文化街区范围,保护按历史文化街区的要求执行;控制西街的街巷空间,整治沿线的建筑外观;规划西街至爱莲湖公园一线的街道,严格按历史风貌要求控制。

4)建筑高度控制

以文塔的塔高(38.5米)为控制高度,历史文化街区内建筑高度控制在12米以下,历史风貌区内建筑高度控制在25米以下。 5)视线走廊控制

以文塔为核心确定两个视线控制区。一个为红色津江古村——文塔——历史文化街区—

—理学文化古迹地,另一个为云头书院——九塘江——文塔——寿江——新行政中心。 6)土地利用规划调整

土地利用规划应以调整为主,尽可能保留具有历史延续性的城市用地,调整与历史风貌

19 [汝城县人民政府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20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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