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时须进行申购。
3.6.3 库存品切实履行先进先出原则。
3.6.4 经常整理与清扫用品仓库,必要时要实行防虫防鼠等保全措施。 3.6 办公用品盘存:
3.6.1 办公用品每月25日盘点库存。盘点工作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3.6.2 盘点工作务必做到账物一致,如果不一致必须查出原因,然后调整账
目,使两者一致。物品遗失由负责办公用品管理人员照价赔偿。
3.7 价值在1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发生故障,须报行政人事部联系进行维修。 3.8 离职回收:
3.8.1 员工调职/离职时需按《办公用品个人领用登记表》记录做好物品交接,
交回物品经查损坏的按原价赔偿,未交回物品按原价赔偿。
3.8.2 部门负责人调职/离职时需按照《办公用品部门领用登记表》、《办公用
品个人领用登记表》记录做好物品交接,交回物品经查损坏的按原价的扣款,未交回物品按原价扣款。
第十五章 钥匙管理办法
1. 为管理办公场所物品的整洁及安全,特定本办法。
2. 公司钥匙由行政人事部统筹管理、复制,部门钥匙由部门负责人管理。 3. 如因公需使用钥匙,得向保管人说明使用目的,用毕后应立即归还。 4. 部门负责人负责管理钥匙的使用,不得任意复制或允许同仁借予他人使用,否则
负连带赔偿责任。
5. 钥匙保管人应遵守下列条件,否则所受损失由保管人负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论
处或依法查办。
6.1 离职时应将钥匙缴交行政人事部负责人。 6.2 钥匙遗失时,应立即向行政人事部报备。 6.3 非经物业部同意不得复制。 6.4 不能任意借予外人使用。
第十六章 印章管理办法
第 29 页 共 81 页
1.印章的种类:
1.1 印鉴:公司向主管机关登记的公司印章或指定业务专用的公司印章。 1.2 职章:刻有公司总裁或副总裁职衔的印章。
1.3 部门章:刻有公司部门名称的印章。其不对外单位的部门章可加注\
对内专用\
1.4 职衔签字章:刻有部门负责人以上职衔及签名的印章。 2.印章的使用规定:
2.1 对公司经营权有重大关联、涉及政策性问题或以公司名义对政府行
政、税务、金融等机构以公司名义的行文,盖副总裁职衔签字章。 2.2 以公司名义对国营机关团体、公司核发的证明文件,及各类规章典范
的核决等由总监署名,盖副总裁职衔签字章。
2.3 以部门名义于授权范围内对厂商、客户及内部规章典范的核决行文由
部门负责人签章,盖总监或副总裁签字章。
2.4 各部门于经办业务的权责范围内及对于公民营事业、民间机构、个人
的行文以及收发文件时,盖部门章。
3.印章的监印:
3.1 副总裁职章、副总裁职衔签字章、公司公章及特定业务专用章得由财
务部核定监印人员。
3.2 其它印章由相关部门总监级以上人员或指定监印人员。 4.印章盖用:
4.1 文件需用印时,应先填写\用印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连同
经审核的文件文稿等交监印人用印。
4.2 监印人除于文件、文稿上用印外,并应于\用印申请单\上加盖使用的
印章存档。
5.各种印章由监印人负责保管,如有遗失或误用情事,由监印人全权负责。 6.监印人对未经判行文件,不得擅自用印,违者受处。 7.印章遗失时除立即向上级报备外,并应依法公告作废。
第十七章 保密制度
1 . 总则:
第 30 页 共 81 页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公司附属组织和分支机构以及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2 .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2.1公司秘密包括:
2.1.1 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1.2 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
营决策。
2.1.3 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2.1.4 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2.1.5 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2.1.6 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2.1.7 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2.2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利益遭受损害。
2.3公司秘级的确定:
2.3.1 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
料为绝密级;
2.3.2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
情况为机密级;
2.3.3 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职员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
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 31 页 共 81 页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3 . 保密措施:
3.1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
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副总裁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秘密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保密。
3.2 对于密级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3.2.1 非副总裁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3.2.2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
全措施;
3.2.3 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3.3 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产品的运输、使用、保存、维修和销毁,由公司
指定专门部门负责执行,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3.4 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副总裁批准。 3.5 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3.5.1 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3.5.2 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对参加涉及密级事
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5.3 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3.5.4 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3.6 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
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7 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
施并及时报告行政人事部;行政人事部接到报告,应立即做出处理。
4 . 责任与处罚:
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扣发工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
4.1.1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第 32 页 共 8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