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两个不同航班之间进行直接衔接的旅客/行李。
三十二、过站旅客
搭乘与到达时同一航班出港的旅客。 三十三、货物
除邮件、供应品、随身携带和托运的行李或错运行李外,航空器上运载的任何物品。 三十四、邮件
根据国际邮政联盟的规定,由邮局监护和拟交邮局递交的信件或其他物件。 三十五、货运区
为处理货物提供的所有地面空间和设施,包括停机坪、货运楼、仓库、停车场和与之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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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的道路。
三十六、配餐供应品
航空器上所用的一切食品、饮料等及相关设备。
三十七、机上供应品
除配餐供应品外的与空中旅客服务有关的一切物品,如报纸、杂志、耳机、声像带、枕头、毯子、化妆包、礼品等。 三十八、信使服务
在定期航班上用普通旅客托运行李凭证将一位或一位以上货主的货物作为信使行李运输的货运业务。 三十九、危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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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健康、安全、财物或环境构成重大危险和在《危险品安全航空运输技术细则》(ICAO Doc9284)中列入危险品清单的,或按这些细则分类的物品或物质。 四十、机场控制区通行证
发给在机场内受雇个人或需要经批准进入机场控制区的人员和车辆的卡或其他证件。 四十一、保安人员
专职从事民用航空安全保卫的工作人员。 四十二、机场租户
机场租户包括机场管理机构通过特许经营或其他书面协议,允许其在该机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人或企业,例如:专营商店、饮食店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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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机构。 四十三、安全检查
对乘坐民用航空器的旅客及其行李、进入隔离区的其他人员及其物品以及空运货物、邮件,利用技术或其他设备手段识别和探测可用于进行非法干扰行为的武器、爆炸物或其他危险物品和装臵。 四十四、保安管制
防止可能使用武器、爆炸物或其他危险装臵进行非法干扰行为的手段。 四十五、安全保卫设备
在防止或探测非法干扰民用航空及其设施的行为中单独或作为系统部件使用的专门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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