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鱼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 图文 下载本文

嘉鱼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3.0 规划实施环境影响预测及对策

在本次评价过程中,就港口岸线与长江白暨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冲突及调整建议以函文向本论规划编制单位进行了反馈。建议规划对现状不合理的作业区、码头进行调整,避开白暨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同时避开各取水口的一级保护区。石油、化工等码头避开各取水口的一、二级保护区。本次评价基于各作业区按上述原则避让调整后的情况进行评价。

3.1 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嘉鱼港总体规划建设的5个港区中,部分作业区处在白暨豚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内,部分作业区位于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在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应确保各作业区进行合理避让,确保各作业区选址符合《自然保护区条例》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的规定和要求。

规划港区实施后带来的污水主要为生产和生活污水两类,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机修间、流动机械等冲洗废水,矿石散货码头堆场径流雨污水及船舶舱底油污水等,生活污水主要为港区工作人员产生。针对港区的污水,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港区实行雨污分流制,排水系统应设置完善,避免地面初期雨污水特别是散货堆场雨污水对排水通道的堵塞。

(2)各港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系,港区生产、生活污水由暗管收集。鱼岳港区和潘家湾港区的污水可分别依托嘉鱼县污水处理厂、畈湖化工园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没有依托污水处理厂的港区(陆溪口港区、石叽头港区、簰洲港区)其污水均经过港区自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处理达到回用标准后回用,禁止排入长江。

(3)地方海事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到港船舶废水和垃圾接收的监督管理,到港船舶如需排放污水,应向海事部门提出申请,由海事部门认定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

(4)港区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应包括隔油池、沉淀池或气浮池等预处理单元和二级生化处理等单元,中水回用时宜增加过滤、消毒等深度处理单元。

3.2 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选取代表性作业区进行计算,本项目计算范围内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建议采取的环境空气污染防治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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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周边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和道路运输条件,合理规划散货、建材码头,并对散货、建材码头采取必要的降尘措施。

(2)散货的输运设备采取密闭措施进行密封运输,并采取洒水措施控制粉尘污染。 (3)港区应尽量采用清洁型电动流动机械、低燃油机械,减小废气带来的污染。

3.3 声环境影响分析

对各种性质码头装卸作业噪声预测结果,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要求,选择最不利的作业条件,确定件杂货码头和散货码头昼间卫生防护距离40m,40m,夜间卫生防护距离为141m、123m。疏港道路的卫生防护距离为20m。针对噪声影响,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1)各港区疏港公路应尽量避免穿越居民集中区,尽量利用区域已有道路或规划道路,节约投资,减少单独建设疏港公路带来的噪声影响。

(2)港区疏港公路两侧设置防护带,项目规划阶段应予以落实,避免防护区内规划建设居民区和学校等环境敏感点。

(3)各港区内作业人员生活设施和办公楼等,应尽量远离散货堆场等高噪声作业单元布置。

(4)在港区总平面布置中,对散货堆场等高噪声作业单元,应尽量考虑远离环境敏感目标和港界布置;机修间和仓库等辅助建筑物应尽量呈线状布置在高噪声源与敏感目标之间区域,发挥建构筑物的隔声作用。

(5)居民距离港区作业区在200m以上,港区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不明显。

3.4 生态环境减缓措施

(1)陆生植物保护措施

对施工裸露的土地及时进行绿化,减少水土流失;保存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的熟化土,为工程建成后港区绿化提供良好的土壤;各港区道路、堆场和办公设施周围应种植能吸附粉尘、有毒气体和降噪功能的树木、绿篱。

(2)生态护岸线保护

采取柔性护岸等措施补偿因修建码头固化的岸线损失的生物量、并恢复岸线的生态功能。

(3)水生生物保护措施

在涉水施工时,禁止将未处理的污水、垃圾排入水体影响水体质量,威胁鱼类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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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施工材料的堆放要远离水体,防止进入水体影响水体水质,各类材料应备有防雨遮雨设施;施工挖出的淤泥、渣土等不得抛入水体;码头施工期应避开鱼类的洄游地、索饵场和产卵期;做好工程竣工后生态环境的恢复工作,以减少对水体及水生生物的影响;增加临近河床的景观复杂度,使河床生境多样性,有利于水生生物生存环境的恢复。

(4)对稀水生生物的保护措施

注重白暨豚、中华鲟、江豚等珍稀水生保护动物的保护。合理进行施工组织,施工尽量选择在冬季枯水季节进行,避免水生生物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

(5)营运期的污染防治与恢复补偿措施 ① 鱼类和水生生物

通过收集渔政部门的动态资料掌握工程新建后相关水域水生生物生态环境变化的时空规律,必要时对浮游生物、底栖动物、水生维管束植物、鱼类种群动态等进行监测。

② 鱼类增殖放流

规划实施时视生物损失采取增殖放流措施,放流的主要对象为评价江段鱼类中珍稀种类和有经济价值种类,以减少工程对长江鱼类的影响。

3.5 环境缝隙分析与减缓措施

在航行过程中的主要事故类型包括:到(离)港船舶发生碰撞造成燃料油箱破裂,导致燃料油的泄漏;到(离)港船舶与该航道上油轮发生碰撞,造成油轮部分储油罐(仓)破裂而导致的石油泄漏。项目建设阶段各港区一定要制定对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1)区域设置的污染事故应急搜救中心可确保快速到达事故水域进行协助清污和围油应急处理,进行有效的拦截和吸附处理降低污染对事故水段的生态影响。

(2)规划港区成立应急指挥机构,制定应急反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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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公众参与

4.1 公众参与的实施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采用网上公示和公众填表抽样调查、函件请示主管部门等多种调查方式。

4.1.1 公开信息

⑴ 为使《嘉鱼港总体规划(2012-2035)》环境影响评价更加民主化、公开化,同时更广泛的了解该项目建设对区域环境及周围单位、居民的影响,本次环评将规划的主要内容、涉及范围等于2013年10月21日在湖北省环境保护厅网站(http://www.hbepb.

gov.cn/wsbs/gsgg/hpgs/hpdwhp/201310/t20131021_64515.html)和中国嘉鱼网(嘉鱼新闻网)(http://www.cnjiayu.com.cn/html/2013/shxw_1021/14987.html)同步进行了第一次公示。同时在嘉鱼港总体规划所涉及范围内,张贴本项目信息公告,在各村镇发布传统公告,将本次规划的主要内容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告,并留有联系方式,见附图。在公告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信息。

图4-1 第一次网上公示页面

⑵ 在评价单位基本完成《嘉鱼港总体规划(2012-2035)环境影响报告书》后,在湖北省环保厅网上进行了简本公示。

4.1.2 公众填表调查

(1)调查对象

根据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涉及区域广、影响范围大、不确定性强的特点,本项目的公众参与主要针对以下4类调查对象进行,见表4-1。

表4-1 嘉鱼港总体规划环评公众参与的调查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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