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会计师事务所--通用审计程序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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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审计程序表

I 工作底稿 编号

59?

阐述管理层越权风险所必须执行的程序 (GAM A8)

1. 执行程序来选择和检查日记账分录和其他调整,包括非标准日记账分录的支持性文

件(见本表“总账、非标准日记账分录”部分的第二步)。

2. 复核重大的会计估计,以得到管理层意见的证据,包括追溯复核以前年度的重大估

计。

执行者

(名字缩写/日期) 3. 评估重大不寻常交易的业务原理。

I 审计会计报表时对法律法规的考虑(ISA 250, GAM 3/Exhibit 3.1, SAS 120, AUD 2第2.9

和3.3节)

要考虑的领域包括: (a) 有关所得税法的实际操作; (b) 违反货币兑换控制;和 (c) 药品买卖和洗钱法规

1. 在计划和执行审计程序以及评估和报告审计程序的结果时,考虑可能重大影响会 计报表的公司不遵守法律和法规的风险。

P 2. 对适用于公司及其行业的法律和法规框架取得总体了解,及了解公司如何遵循这 一框架。程序一般包括: (a) 利用对于公司行业和业务的现有了解;

P

(b) 询问管理层有关遵循法律法规的公司政策和程序,包括防止不合规的程序 和加强遵循这些程序的方法; I

(c) 询问管理层有关可能预期对公司经营有根本影响的法律法规;

I

(d) 与管理层讨论用于识别、评估和核算诉讼、索赔和赔付额的政策和程序 ; I

(e) 与在其他国家的子公司的审计师讨论法律法规的框架(例如,如果要求 子公司遵循母公司的证券法规)。

与谁会面:

发现:

I Form HK A1-6 (Rev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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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底稿 编号

I

3. 取得总体了解之后,执行程序以帮助识别不遵循法律法规的情形,而不遵循情形在

编制会计报表应予以考虑,尤其是: (a) 询问管理层公司是否遵循这些法律法规。 与谁会面: 发现:

59?

执行者

(名字缩写/日期) (b) 检查公司与发放执照机构或监管机构之间的往来信函。 I

(c)

考虑公司的业务或控制环境是否提示可能存在问题的迹象。

I

4. 一般认为某些法律法规会影响重要科目金额和会计报表披露的确定,在审计与应记

录和应披露的金额的确定有关的会计报表认定时考虑这些法律法规,从而

获得关于法律法规遵循情况的足够适当的审计证据。

I 5. (a) 如果怀疑或发现不遵循法律法规的情形,或如果由此产生的对会计报表 错报风险并非是低的,执行AUD 2 2.9部分指出的告知和评估程序。 I

(b) 一旦发现任何违规行为, 报告给业务合伙人,并且必要时咨询本所技术合

伙人和指定风险管理合伙人。

I

6. 获得管理层已披露所有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应考虑其影响的已知的确实或可能存在的

不遵循法律法规情形的书面声明。

7. 如适用,签署下列声明之一:

(a) 执行以上程序没有发现任何可能严重影响会计报表的不遵循法律法规的情形。 或

(b) 怀疑或发现公司可能不遵循法律法规,并且我们已经了解了该行为的性质和发 生的环境,以及充分的其他信息以评价对会计报表的可能影响,并且我们已执

行了适当的记录,评价并通知管理层以及其他方面的程序。

关联方(ISA 550, SAS 460, AUD 2第2.10节, AR第23 & 34号)

对多数客户来说,我们审计关联方交易(RPTs)程序的目的是识别那些关联方之间的交

易以确保其在会计报表上做了适当的披露,尤其是那些对会计报表错误表述有潜在影响的交易(如,公司不按市价接受或提供服务)。然而,要记住法律或其他要求的条款,如证券交易所,会导致必要的进一步工作。如AR第34 号附录1段落 3.6中详细说明的,某些情形不仅要求基本程序,应完成下列第7的额外步骤。 1. 复核董事和管理层提供的信息,识别所有已知的关联方的名字,并执行程序来确认 信息的完整性,包括以下程序:

(a) 复核上年工作底稿以获得已知关联方的名字并根据从当期审计得到的新信息更 新 关联方名单; P

(b) 复核公司用以识别、授权和核算关联方和关联方交易的程序; P

(c) 询问并记录有关董事和管理者与其他公司的关系;

被询问者:

P Form HK A1-6 (Rev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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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 (f)

复核股东记录以确定主要股东的名字,或如果合适的话,从股东名册中取得 主要股东名单;

复核股东会议和董事会的会议纪要,及其他法定记录,如董事权益登记册;

询问当期参与审计的其他审计师或前任审计师有关他们所知的额外关联方

被询问的审计师:

P I I 工作底稿 编号

59?

执行者

(名字缩写/日期)

(g) 复核公司的所得税申报表或其他提供给监管机构的信息 发现:

I

(h)

确保所有业务小组成员知道已在以上(a)到(g)中识别的关联方。

I

2. 复核董事和管理层提供的识别关联方交易的资料,并对其他重要的关联方交易保持 警觉。

确保关联方交易信息中包括已发生但未给予会计确认的重大交易,如,母公司免费 向子公司提供会计和其他管理服务,或一个主要股东承担公司费用。确保提供的细 节注明了每次交易的目的。

I

3. 对会计和内控系统并对控制风险作了初步评价后,考虑有关关联方交易授权和记录 的控制过程的足够性。 发现:

P

4. 检查已识别的关联方交易以获得有关这些交易是否已适当记录的充分适当的证据。 I

5.

编制所有重大关联方关系、余额和交易情况的汇总表,并确定它们已在会计报表上

充分披露。如果没有披露,应指出原因。确定任何遗漏是否是包含在SRM中的事项。 发现:

6. 从管理层那里获得有关如下内容的书面声明书: (a) 提供的有关关联方识别的信息的完整性,以及

(b)

会计报表中关联方披露的充分性。

额外程序

7. 当认为额外程序是必要时(参见AR No. 34 附录1 段落 3.6),确保这些程序已经客户 的经理人员同意,结果已记录,如果需要的话已与管理层讨论。

注意: 根据关联方交易的性质和重要性,通常由经理或更高级别的人员应参与设计程

序。在某些情况下,程序的选取和工作底稿的复核可能要求EIC的参与。 Form HK A1-6 (Rev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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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事项和或有事项,包括诉讼和索赔

我们在承诺事项和或有事项上的工作,一定程度上基于管理层对其存在性进行识别的能力。因此,我们最初的工作是评价客户用以确定这些事项的程序。基于评价结果,我们其他测试的范围可能会减少。

执行者

(名字缩写/日期)

承诺事项 (AUD 2 Section 5.19) 1.

P

确定并评价管理层用以确认承诺事项的程序。

2.

取得或编制承诺事项明细表。

3.

确保在其他工作过程中(如期后事项复核、会议记录复核等)可能已识别的承诺事 项包含在承诺事项明细表中。

4. 执行经理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或有事项 (或有负债和或有资产) (AUD 2 Section 5.20) 5. 与适当的管理人员讨论他们关于识别、评价和核算或有事项的政策和过程, 确保管

理层已知道并了解香港会计实务准则第28号中关于确认、计量和披露或有事项的条P 款。

6. 要求管理层编制清单描述并评价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大或有事项,以及从资产负 债表日至信息提供日期间内发生的或有事项,包括向法律顾问证实事项的识别 (考虑使用AA1表格).

7. 确保在其他工作过程中(如,会议纪要和法定记录、银行对账单的复核等)可能已 识别的或有事项已记录在或有事项明细表中(考虑使用或有负债和资本承诺事项确 认问卷(审计表格30(表A7-2)))。

8. 复核其他领域以指明或有事项(如,合同、贷款合同、租赁、与IRD的通信往来, 土 地办公室和公司注册处以及诉讼登记簿)并记录在或有事项明细表中。 I

诉讼和索赔 (ISA 501, Part C; SAS 401, AUD 2 Section 2.11)

9. 执行程序以了解公司涉及的对会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诉讼和索赔。这些程序包 括: (a) 询问管理层,包括获得声明书。 与谁会面: 发现:

I

(b) 复核董事会议纪要以及与公司律师联系的往来信函。 发现:

I

(c) 检查法律费用账户。

发现:

I

10.

利用得到的所有关于公司业务的信息,包括从公司内部法律部门得到的信息。

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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