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项目施工设计方案定稿 下载本文

(5)推平与翻拌量晒

用推土机将土大致推平,松铺厚度经检测合格后,进行含水量检测。含水量过大或过小,须进行晾晒或洒水处理。当土的含水量达到最佳含水量的±2%范围内时由推土机进行初平,然后用平地机刮平。

(6)碾压

碾压前再次检测松铺厚度、平整度和含水量。首先用压路机静压一遍,再用平地机刮一遍。碾压时第一遍应不振动静压,然后先慢后快,由弱振至强振。碾压时,直线段先压两边再压中间,小半径曲线段由内侧向外侧纵向进退式进行。振动碾压完成后应慢速静压一遍。

1.3.4.1.2、路基挖方段施工方法:

(1)、根据恢复的路线中桩、施工图表、施工工艺和有关规定,确定用地界桩和路堤坡脚等具体位臵。

(2)、在开工前,应作好施工测量工作,内容包括导线、中线及水准点的复测,水准点的增设,横断面的检查、补测与绘制等。对有碍施工的控制点,采取其他方法固定。计算每一桩号对应的路基宽度,放出路基边线。中线桩随挖方下传。

(3)土方开挖自上而下进行,不许乱挖、超挖。路床表层下的土不宜用于路床施工时,清楚换掉。

(4)挖方路基施工时,采用机械开挖,挖至基底标高以上200mm时停止机械开挖,改用人工捡底。挖方施工时,应考虑因压实后的下沉量。

(5)土工试验:挖方施工完成后,对路基表层土进行土工试验。若发现300mm以内深度范围内进行碾压回填无法满足路床压实度要求时,应向下超挖1—2层,对底层碾压密实后,再分层回填压实。

(6)碾压:采用推土机、平地机整平,根据试验段得到的数据用压路机碾压至达到压实度要求。

1.3.4.2 石灰土基层厂拌法施工 1.3.4.2.1、材料要求

石灰、土除满足规范要求外,施工中控制点为:

(1)石灰应符合Ⅲ级以上标准,石灰在使用前7天充分消解并过筛(10mm筛孔);

(2)消石灰存放时间宜控制在2个月以内;

(3)一个作业段内采用相同的击实标准,严格执行石灰、粘土的配合比用量,以便对压实度进行准确控制。

1.3.4.2.2、准备下承层

石灰土基层施工前,应对路床进行严格验收,验收内容除包括压实度、弯度、宽度、标高、横坡度、平整度等项目外,还必须进行碾压检验,即在各项指标都合格的路床上,用18-20T压路机连续碾压2遍,碾压过程中,若发现土过干,表层松散,应适当洒水继续碾压;如土过湿、软弹现象,应采用挖开晾晒 、换土、外掺剂等措施处理。路基必须达到表面平整、坚实,没有松散和软弱点,边沿顺直,路肩平整,整齐。

1.3.4.2.3、拌和

拌和设备用500T/H粒料拌和机作业。

(1)拌和厂安装之前,其位臵、布臵及设计应提供给工程师批准。材料的拌和可用带旋转刀片的分批出料的拌和设备。

(2)拌和设备配料,计量功能齐全、有效,料仓或拌缸前应有剔除超粒径物料的筛子。

(3)配料准确,拌和均匀。上料时必须码成大堆掺和均匀后上料,不准有明显的离析现象,随时对集料进行筛分,及时调整材料的配比。

(4)应在通向称量漏斗或拌和机的供应线上为抽取试样提供安全、方便的设备;

(5)拌和现场必须有一名试验员控制拌和时的含水量和各种材料的配比,不准出现卡堵现象,否则应及时停伴。

(6)各料斗应配备1-2名工作人员,时刻监视下料状况,并人为帮助料斗下料,不准出现卡堵现象,否则应及时停伴。

(7)拌和时的含水量应比最佳含水量大1-2%。

(8)厂拌材料在运往工地时应覆盖,以防止水分蒸发,运送的混合料应是均匀的。混合料应根据摊铺宽度、压实厚度存放在路基上,并应使储存量不致导致混合料的重新放臵、装运或移动。混合料应在拌和以后尽快摊铺。

1.3.4.2.4、铺摊、运输、碾压 用平地机,结合少量人工整平。

(1)用自卸车运料至摊铺现场。铺摊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用振动压路机或轮胎压路机稳压1-2遍。

(3)利用控制桩用水平仪或挂线放样,石灰粉作出标记样点,分布密度视平地机司机水平确定。

(4)平地机由外侧起向内侧进行刮平。

(5)设一名测量员随时检测摊铺后的标高,出现异常马上采取补救措施。 (6)重复(3)-(5)步骤直至标高和平整度满足要求为止。基层接头、桥头、边沿等平地机无法正常作业的地方,应由人工完成清理、平整工作。

(7)碾压完规定的遍数后,试验员及时取样检测压实度,压实不足及时

补压。

(8)平整时多余的石灰土不准废弃于边坡上。 (9)要求提示:

〃最后一遍整平前,宜用洒水车喷洒一遍水,以补充表层水份,有利表面碾压成型。

〃最后一遍整平时平地机应“带土”作业。 〃切忌薄层补混合料。

〃混合料要适当考虑富余量,整平时宁刮勿补。 1.3.4.2.5、检验

(1)检验员应盯在施工现场,完成碾压遍数后,立即取样检验压实度(要及时拿出试验结果),压实不足要立即补压,直到满足压实要求为止。

(2)成型后的两日内完成平整度、标高、横坡度、宽度、厚度检验,检验不合格要求采取措施预以处理。

(3)翻浆、轮迹明显、表面松散、起皮严重、土块超标等有外观缺陷的不准验收,应彻底处理。

(4)标高不合适的,高出部分用平地机刮除,低下的部分不准粘补,标高合格率不低于85%,实行左中右三条线控制标高。

(5)压实度、强度必须全部满足要求,否则应返工处理。

各项检验应在成型后的48小时内完成,标高、平整度等几何尺寸满足要求,标高合格率应达96%以上,达不到要求的部位,其高出的部分要刮除或洗刨。

检验时,首先进行外观检验,外观应无轮迹、无翻浆、表现均匀密实、无明显离析现象、边沿整齐、接头处理平顺。压实度、强度不合格的段落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