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各种观点,NGO在我国社会转型时期扮演了无需置疑的愈加重要的角色,“5.12”以后在数量上和服务范围上都有更多的机会参与灾区的社会建设。但是相比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我国的NGO仍处于发展中的初级阶段,除了在组织经费、人力资源、功能、社会公信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现行的NGO双重管理体制成了NGO发展的最大“瓶颈”。大量的NGO在积极投入“5.12”后的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的社会服务中,一方面既成为政府力量的积极补充,另一方面也暴露了其法律地位不明确、经费支撑不足、组织整体能力薄弱、缺乏长期规划、管理监督与协调性差等问题;因此探索我国现行NGO管理体制的创新性突破,探讨如何使NGO与社会工作相结合,加强灾后重建中NGO的监督管理、协调机制、整合机制、组织自身的能力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及水平等成为当前政府促进和引导NGO发展的重要方向。
汶川地震后,大量的NGO奔赴灾区开展社会服务,经过一年多的工作,这些NGO在灾区提供了哪些服务?这些NGO及工作人员在灾区如何开展服务?这些NGO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有哪些?这些都是我国NGO的建设及社会工作制度创新过程中亟待弄清、亟待总结的问题,它将关系到今后我国NGO的健康发展及社会工作的普及。
二、研究方法与过程
首先,为了研究非政府组织参与灾后重建,笔者对这一主题进行了文献梳理,海外在此方面的文献较多,而国内相关研究还不多,在我国比较有影响的研究文献有这样一些,张强、余晓敏、邹珊珊等人深入探讨了NGO参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的主要功能、实践、经验与模式;①张强、陆奇斌、张欢、吴铀生、丁毅、任慧颖、梁丽霞、陈光等人系统地梳理了各类NGO在巨灾中的行动轨迹、困境与发展,特别是对NGO参与灾后恢复重剑的方式与内容、优势与定位、功能与服务、经验与教训进行了系统的总结;②朱健刚、王超、胡明、蒋抒洁等分析若干NGO个案的形成、发展及其合作类型;③王名、萧延中等人系统总结了汶川大地震对公民社会发展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和作用;④郭虹、庄
http://www.cncasw.org/ztbd/tjzhsgfwjgjs/tpxw/200905/t20090521_8873.htm ① 张强、余晓敏等:《NGO参与汶川地震灾后重建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邹珊珊:《民间组织的功能研究----从汶川地震看我国民间组织的发展》,《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9年第3期。 ② 张强等:《巨灾与NGO----全球视野下的挑战与应对》,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吴铀生、丁一:《汶川灾后重建中民间组织的困境与发展》,《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9年第5期。任慧颖、梁丽霞:《从汶川地震看中国民间组织的未来发展方向》,《经济研究导刊》2009年第4期。陈光,社会组织5.12信息服务平台:《非政府组织在灾后重建中的作用:问题与对策》,[EB/OL].http://www.512forum.org/jzzsk/html/gmshfy/6689.html
③ 朱健刚等:《责任·行动·合作----汶川地震中NGO参与个案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蒋抒洁:《汶川地震志愿服务的自组织现象与启示----以临时志愿组织K388为例》,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王名主编:《中国非营利评论》第三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④ 王名:《汶川地震公民行动报告----紧急救援中的NGO》,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萧延中等:《多难兴邦----汶川地震见证中国公民社会的成长》,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5
明等就汶川地震过渡安置阶段NGO的脚色定位、行动领域、工作内容、行动环境、行动需求、行动策略等进行了较为全面的理论探讨;①朱希峰、孟李娜等人探讨了五场大地震灾后重建NGO与政府如何合作,以及合作模式的选择。②以上这些研究多为定性研究,定量研究很少,仅有韩俊魁、纪颖二人对汶川地震公益行动的实证研究。③尤其从社会工作角度来对NGO进行定量研究的至今尚未见到。根据已有研究,我们认为对社会工作在灾后恢复重建的功能和作用的研究,首先要界定什么是社会工作、哪些组织是NGO,由于NGO很难界定,本文确定凡是在灾区提供公益性社会服务,并运用社会工作方法的非政府组织都是本课题调查的对象,事实上,笔者要调查的NGO是提供社会服务的公益性社会组织。这就需要我们全面了解NGO所提供的各种社会工作服务类型及其模式、服务时间、资金状况、人力资源状况、组织评估、工作规划等各方面的情况。
其次,在2009年7月,笔者对课题进行了研究设计和咨询。根据文献查阅得到的相关资料,设计具体的研究方法、研究的基本思路、研究评估指标的操作化。
第三,在确定了初步的研究方案、研究方法与调查问卷之后,我们选择了崇州市进行了试调查。在试调查的过程中,进一步明确了研究对象及研究指标的认定及选择,以NGO、志愿者的概况情况作为我们的调查重点。
在此基础上,在2009年7-8月,我们分成10个小组,每个小组由1名社会学或社会工作的专业老师和两名有社会调查经验的高年级研究生组成,采用问卷调查并结合访谈法对四川省39个极重灾区县(都江堰、彭州、绵竹、什邡、青川、汶川、茂县、北川、安县、平武)或重灾区县(崇州、大邑、小金、黑水、理县、九寨沟、松潘、汉源、江油、涪城、梓潼、中江、罗江县、三台、旌阳、广汉、元坝、旺苍、南江、游仙、盐亭、阆中、苍溪、芦山、宝兴、剑阁、利州、朝天、石棉)的全部NGO进行了为期20天的普查。同时,通过网络、公开会议等多种渠道获取曾经参与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NGO名录,与其电话联系,然后通过电邮的方式发送NGO调查问卷,最终回收有效问卷数量为149份④。
三、调查结果
从笔者调查到的149个NGO中,现仍在灾区开展社会服务的有115个,而其中从事
① 郭虹、庄明等:《NGO参与汶川地震过渡安置研究》,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 ② 朱希峰:《平等合作:从灾后重建看政府与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的伙伴关系》,《社会》2009年第3期。孟李娜:《汶川大地震灾后重建NGO与政府合作模式》,《宜宾师院学报》,2008年11期。 ③ 韩俊魁、纪颖:《汶川地震公益行动的实证分析---以NGO为主线》,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王名主编:《中国非营利评论》第三卷,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
④ 本课题采用的调查方式是普查,即对四川灾区所有NGO进行调查,由于个别NGO无法联系或不愿接受调查,调查对象有遗漏。 6
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约占1/3。本文对从事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组织的判定标准是:一是必须有专业社会工作者(社工专业专科以上毕业的)在组织中工作;二是必须运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三是机构必须有督导与评估机制。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认定为专业社会工作组织。
此次的问卷调查共调查了在39个受灾地区开展社会服务的149个NGO。149个NGO所关注的主要议题如图1所示。从图1中我们可以看到,教育和心理健康是最受关注的议题,关注这两项议题的NGO各占调查的NGO总数的61.1%,这可能反映了受灾民众对教育和心理健康有较大的需求,也可能是这两方面的议题是NGO较易介入的领域;有超过半数的(51.7%)的NGO关注社区发展议题;关注卫生、生计和就业、文化和艺术、生态环境、住房议题的NGO分别占32.8%、31.5%、26.8%、20.1%、12.1%。另外,有12.8%的NGO关注其它方面的议题。
其它住房社区发展文化和艺术生计和就业生态环境卫生心理健康教育20.132.861.161.126.831.512.812.151.7
图1:NGO关注的主要议题(单位:%,N=149)
关于对149个NGO所提供的主要服务,笔者在问卷调查中列出了20项具体的服务,并留有1项让各NGO注明的选项,问卷调查的结果由图2所示。与NGO关注的主要议题为教育和心理健康一致,有超过一半的受调查的NGO主要提供儿童(小学及以下)服务(60.4%)、青少年(中学及以上)服务(53.0%)、家访慰问(51.7%)及心理援助(51.0%)。其它的一些服务主要集中在物资捐赠(45.6%)、老人服务(43.0%)、调查灾情(42.3%)、培训服务(36.9%)、妇女服务(34.9%)、分发调配救灾物资(32.9%)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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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生态环境保护培训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就业帮扶住房修建学校重建心理援助医疗卫生服务伤残康复服务邻里关系的恢复与重建妇女服务老人服务青少年(中学及以上)服务儿童(小学及以下)服务家访慰问调查灾情分发调配救灾物资遇难者善后处理物资捐赠应急安置619.536.920.121.516.816.15126.827.526.834.9435360.451.742.332.910.145.624.8
图2:NGO提供的主要服务(单位:%,N=149)
关于NGO开展服务的督导情况,如图3示所示,超过一半(53.7%)的NGO有专职的人员对开展的服务进行督导,12.1%的NGO有兼职的定期督导,18.1%的NGO有时按要求进行督导,16.1%的NGO对自己开展的服务没有进行督导。表3的调查结果也说明了有一部份的NGO还需要进一步落实对服务的督导,以提升其自身服务的专业化水平。
有专职的人员督导有兼职的定期督导有时按要求进行督导没有督导12.118.116.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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