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审计工作底稿的质量控制
(一)审计人员应当对项目建设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违反造价管理规定的结算,以及对审计结论有重要影响的审计事项,编制审计工作底稿;
(二)审计工作底稿应当内容完整、要素齐全,并附有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的要素包括:
1.被审计单位名称,即接受审计的建设单位以及建设项目的名称; 2.审计事项,即审计实施方案确定的审计事项;
3.会计期间或者截止日期,即被审计事项所属会计期间或者截止日期,一般情况,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期间为项目准备发生投资支出开始至项目竣工验收之前的期间;
4.审计人员及编制日期,即实施审计项目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的人员及编制日期;
5.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摘要及其依据,即简要描述审计结论或者审计查出问题的性质、金额、数量、发生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以及相关依据; 6.复核人员、复核意见及复核日期,即审计组长或者其委托的有资格的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意见及复核的日期;
7.索引号和页次,即审计工作底稿的统一编号及本页的页次; 8.附件,即审计工作底稿所附的审计证据及相关资料。
(三)审计人员应对审计工作底稿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因未执行审计实施方案导致重大问题未被发现、或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或者不如实反映、以及审计查出问题严重失实的行为承担责任;审计组长应对复核意见负责,
并对未能发现审计工作底稿中严重失实的行为承担责任。 第三十九条 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 (一)审计报告包括下列基本要素: 1.标题,统一表述为“审计报告”;
2.编号,一般表述为“****年第*号”; 3.被审计单位名称;
4.审计项目名称,一般表述为“****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5.内容;
6.出具单位,即派出审计组的审计机关; 7.签发日期。
(二)审计报告的内容应全面、完整,主要包括:
1.审计依据,即实施审计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具体规定。 2.被审计单位(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经济性质、管理体制、财政、财务隶属关系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以及资金来源和到位情况等。 3.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一般表述为被审计单位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工程结算资料和其它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4.实施审计的基本情况,一般包括审计范围、审计方式和审计实施的起止时间。
5.审计评价意见,即根据不同的审计目标,以审计结果为基础,对被审计单位项目建设程序及建设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发表评价意见。
真实性主要评价被审计单位的会计处理、项目管理遵守相关会计准则、会计
制度、基本建设管理规定的情况。
合法性主要评价被审计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项目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情况。
效益性主要评价被审计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效率、经济和效果的实现程度。
审计机关只对所审计的事项发表审计评价意见,对审计过程中未涉及或审计证据不充分、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确以及超越审计职责范围的事项,不发表审计评价意见。
6.审计处理,主要对审计查出的被审计单位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行为的事实和定性、处理处罚决定以及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有关移送处理的决定。
7.审计建议,主要对被审计单位提出改进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管理以及对项目建设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三)审计报告经审计组长审核后,送达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
(四)被审计单位有异议的,审计组应当进行核实,并作出说明,必要时应当修改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的审计报告应当予以保留。
(五)审计组应当将审计报告、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的书面意见、审计组的书面说明、实施方案、工作底稿、审计证据以及其它有关资料,报审计组所在部门复核。
(六)审计组所在部门对审计报告进行复核后,应负责代拟审计机关的审计报告。
第四十条 一般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由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召开小型审计业
务会议讨论审定,参加人员包括审计机关分管领导、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审计组组长和其他有关人员。
重要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由审计机关分管领导提议,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或其指定的其他负责人同意后,召开审计业务会议讨论审定,参加人员包括审计机关负责人、审计组所在部门负责人、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审计组组长、有关专家和其他有关人员。
第四十一条 审计档案的质量控制
(一)竣工决算审计档案的立卷归档要遵守和执行《审计机关审计档案工作准则》的各项要求,客观反映建设项目审计的特点。
(二)审计档案实行审计组负责制,审计组长对审计档案反映的业务质量进行审查验收。
(三)接受委托承担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社会中介机构,要在审计机关的领导和指导下,按照审计机关的要求,做好项目的立卷归档工作。
(四)应采用先进的技术方法,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管理制度,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可实行纸质文档与电子文档同时归档,以达到归档资料完整、简洁的目的。
1.纸质文档。原则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的全套料都要整理立卷归档; 2.纸质文档中,属于工程结算审核各单项、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的子目的计算底稿、计列每一个子目计算结果的《预、结算审定书》可不装入档案,只装入该《预、结算审定书》封面页,以及《审核定案汇总表》、《审核说明》; 3.电子文档。原则上项目的全部文件资料(外来的取证材料等复印件除外),包括使用造价软件计算的结果、电子工作底稿等都要归入,形成完整、全面的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