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资格考试题库 下载本文

2015年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资格考试资料库

(PPT+自己总结)

第一章:

1、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 2、 工资总额有哪些部分构成(abcdefgh)

A计时工资;b计件工资;c奖金;d津贴和补贴;e加班加点工资;f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g产假工资;h婚丧假工资。 3、 以下项目不属于工资范围的(abcdefghi)

A国务院颁发的发明创造奖;b劳动保险和员工福利;c离休退休人员待遇;d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e讲课费、稿费;f出差补贴;g自带车辆、自带电脑的补贴;h企业股票分红;i医疗费、生活补助费;

4、 员工离职,企业以尚未解除劳动合同为由申请劳动仲裁的,新单位的仲

裁地位(b)

A共同当事人;b第三人;c被申请人;d旁听人员

5、 企业与员工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1日,

试用期最长约定为(b)

A一个月;b两个月;c三个月;d六个月。 6、 哪些情形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7、 案例:员工甲因个人购房需要向部门主管乙借款3万元,承诺二年后归

还,借款一年后甲提出辞职,乙要求甲离职时归还借款,因此发生争执。问:是否是劳动争议?

8、 案例:员工甲因疏忽大意在工作中受伤致残疾,市劳动局认定甲不是工

伤,甲对劳动局的认定不服,与劳动局发生争议。经过劳动保障厅的复

议,认定甲是工伤,并被评为九级伤残,甲向社保局要求支付工伤待遇,社保局拒绝支付,甲与社保局发生争议。问:是否是劳动争议? 9、 案例:小梅经过老乡介绍到某个体餐馆(经过工商局登记注册的个体经

济组织)送外卖,每天工作时间为上午11点至下午14:30,双方就劳动报酬问题发生争议。问:是否是劳动争议? 10、

案例:某加工厂未办理工商登记非法从事奥运标志产品的加工,

2008年1月8日招用5名外省农民工从事保安、清洁员、保育员等工作,2008年3月8日农民工以加工厂拖欠工资为由申请仲裁。问:是否是劳动争议? 11、

案例:小陈是某银行的金融服务专员,因其2012年年度考核为不

合格,银行未向其发放2012年年度绩效奖金。2013年9月银行因其怠工且受到两次以上的警告后仍无改善,以其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小陈要求银行支付2012年年度绩效奖金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小陈主张其工资为4000元/月,银行主张其工资为3000元/月。 12、

哪些情形不属于劳动仲裁的受案范围的:劳动者或用人单位与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发生的社会保险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住房制度改革产生的公有住房转让纠纷,住房公积金及纳入住房管理委员会管理的住房货币补贴征缴及发放纠纷;家庭个人与直接雇请的家政服务人员间的纠纷;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在校学生,经学校统一组织、批准从事勤工助学活动期间与单位发生的纠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单位对其作出警告、记过、开除等处分发生的纠纷。 13、

其他不属于劳动仲裁受案范围的:通信企业、邮政企业、农村信用

合作社中与上述单位订立书面代办协议的代办员,双方定力的是代办协

议,非劳动合同,因履行代办协议发生的争议不属于劳动争议;签订代理合同的保险个人代理人,保险代理人于保险人形成的是委托代理关系,不够成熟劳动关系;证券经纪人,证券公司于证券经纪人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单纯的差旅费争议、因返回财物、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经济扣罚、内部承包、租赁合同等引发的争议及用人单位与作为干单位股东的劳动者发生的争议等不属于劳动争议。 14、

仲裁管辖规则:关于合同履行地优先管辖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分别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15、

委托权限问题:委托代理分为一般代理和特别授权的全权代理(可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调解等行为);无明确授权或仅写“全权代理”的不能视为特别授权的全权代理。 16、

下列材料中属于证据的有:( )

A、劳动合同;B、《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C、《××公司关于薪酬管

理的规定》;D、电子邮件;E、未经允许进行的谈话录音;F、单位人事经理对处分过程所作的陈述;G、笔迹鉴定结论

17、

举证责任规则:《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

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18、

诉讼时效的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劳

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19、

案例:劳动者甲2000年3月入职某电器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

限至2013年3月。(1)甲一直在公司工作,2011年11月30日申请仲裁要求入职以来的加班工资;(2)甲与公司于2012年11月1日解除劳

动合同,并于2012年11月30日申请仲裁要求入职以来的加班工资。 20、

案例:赵某2009年1月1日进入某工厂,工厂拖欠其2013年6

月至8月的工资5000元,刘某2013年9月8日辞职,并于2013年9月15日书面要求工厂支付拖欠的工资,工厂书面承诺于2013年10月31日前支付,至2013年11月16日工厂仍未支付,刘某于2013年11月20日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2013年11月25日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以存在争议为由建议刘某申请仲裁。刘某于2014年1月10日发生交通事故,住院治疗至2014年2月20日,出院后刘某最迟应于何时前申请劳动仲裁?答:2014年11月19日。 21、 22、

仲裁时效中止与中断。

该地区13年最低工资标准为1600元,员工试用期满基本工资为

1800元,同等岗位最低工资为2200元,问员工试用期工资最低不得低于(c)

A1442元;b1080元;c1760元;d1600元。以下哪些情形员工需要向企业支付违约金(bc)

A保护商业秘密协议约定的违约金;b因为未遵守培训协议而支付的违约金;c违反竞业禁止协议而支付的违约金;d员工迟到被企业扣款的。

第二章:

1、 企业未签劳动合同向员工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最长期限为(b)

A10个月;b11个月;c12个月;d13个月。 2、 哪些情形属于工伤的:

3、 回避规则:方式——自行回避与当事人提出回避。范围:仲裁员、书记

员、鉴定人、勘验人及翻译人员。回避情形: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

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 一裁终局:小额争议—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以仲裁结果为准而非以裁决申请为准;分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 5、 申请撤销裁决书的情形: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无管辖权的。不属于劳动争议处理范围。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6、 哪些情形视同工伤的:

7、 哪些证据可以作为劳动关系的凭证:

8、 工资是用人单位基于劳动关系,按照劳动者提供的数量和质量,以货币

形式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的全部劳动报酬。

9、 工资的组成: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延长工作时间

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属于劳动报酬性的工资收入等)。 10、

不属于工资的范围:用人单位按照规定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住

房公积金,劳动保障和安全生产监察行政部门规定的劳动保护费用,按照规定标准支付的独生子女补贴、计划生育奖,丧葬费、抚恤金等国家规定的福利费用和非劳动报酬性的收入。 11、

案例:王先生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约定实

行“年薪制”,按月薪5000元的标准,期满一年后一次性发放再加额外奖金。于是,该公司一年只发一次工资给王先生,这合法吗?答:《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也指出:“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

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这家公司的做法,明显违反了“月”、“至少每月支付一次”的规定,公司的做法属于欠薪。按照法律规定,公司至少应当按每月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向王先生预付工资,期满时再行结算。 12、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13、

不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的:

A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有迟到、早退、旷工等违纪行为;B企业下岗待工人员;C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处于医疗期内人员;D处于非带薪年休假期间的人员。 14、

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

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用人单位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 15、

代扣工资的限制:个人所得税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费

用;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劳动者因本人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依法要求其赔偿,并需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的,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收入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16、

停工歇业期间工资发放标准: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

停产,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支付劳动者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劳动关系。

17、

以下哪些项目不属于最低工资(abcde)

A加班工资;b高温、低温津贴;c中班、夜班津贴;d有毒有害作业环境的津贴;e福利待遇。

18、

员工连续旷工(ac),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按生效员工手册规定的旷工日期;b15日;C15个工作日;d口头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日期。 19、

哺乳期待遇为(d)

A不低于个人基本工资60%;b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c不低于个人工资标准70%;d不低于个人工资标准的75%。 20、

21、

劳动法律法规范围内的供养亲属的范围(abcde) 哪种条件可以享受哺乳期待遇:

A配偶;b超过60岁父亲,超过55岁母亲;c未成年子女;d超年龄的外祖父母;e未成年的外孙子女 22、

非法用工单位员工死亡的,非法用工单位的赔偿责任为(abcd)。

A、医疗费;b护理费;c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交通费;d一次性赔偿金 23、

员工在其他单位工龄为7年,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为4年,现员工在

假期打篮球骨折,享受的医疗期为(b)。 A3个月;b6个月;c9个月;d12个月。 24、

劳动争议仲裁的仲裁原则为(abc)

A合法原则;b公正原则;c及时原则;d效率原则。 25、

企业注册地在广州,劳动合同约定员工履行地为东莞常平,后企业

以邮件通知方式通知员工在企业深圳办公室(未进行工商登记),问员工可以在(abc)进行仲裁。

A广州;b常平;c深圳;d惠州。 26、 27、 28、

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构成(时效中止)。 非因公受伤医疗期待遇:

综合工时: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

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其他。 29、

案例:关于2015年9月3日放假的性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

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纪念日休假: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工资并安排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不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30、

案例:假设张某已经怀孕8个月,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单位应当对张某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B.单位不得对张某延长工作时间;C.单位不得要求张某进行夜班劳动;D. 张某生育应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31、

带薪年休假: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

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32、 33、 34、

认定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非因公受伤医疗期期限: 停工留薪期待遇: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

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其他情形。 35、 36、

员工工伤,用人单位承担责任的项目: 劳动仲裁委员会受理案件的时间限制(c)。

A60日内;b180日内;c1年;d45天。

37、

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案卷保管期限为(ad)。

A调解结案的,不少于5年;b调解结案的,不少于2年;c裁决结案的,不少于5年;d裁决结案的,不少于10年。 38、

被申请人应在(b)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逾期没有提交答辩

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程。 A5日;b10日;c15日;d30日。 39、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申请延期开庭的,当事人应提前(a)向仲裁庭

提出延期开庭申请。

A 3日;b 5日;c10日;d15日。 40、

41、

42、

以下(abc)情形的,需要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审理案件: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先决仲裁。

A十人以上劳动案件;b本地区范围内影响较大的案件;c其他仲裁委认为应该仲裁庭审理的案件。

43、

44、 45、

以下()情形,企业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当事人应在(1年内)内提起劳动仲裁。 如何认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46、

47、

以下()情形,不属于劳动争议的:

员工起诉个体工商户的,(应起诉个体工商户字号,并列明工商户

户主的基本信息)。 48、 49、 50、

以下()情形,构成仲裁时效的中断。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企业是否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否) 员工达到退休年龄,企业继续聘用该员工,现企业与该员工构成(劳

务关系)。 51、 52、

以下()情形,认定员工被安排到新单位。

双方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约定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不得低于(员工

基本工资的30%,也不得低于最低工资)。 53、

竞业禁止协议履行中,企业提前终止该协议的,员工有权要求企业

赔偿(3个月竞业禁止补偿金); 54、

企业未经过告知工会征求意见的程序,在(申请仲裁)之前补正的

可以认定有效。 55、

员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被解雇的,企业应赔偿员工(员工收入2年的

赔偿,并赔偿经济补偿金)。 56、 57、 58、 59、

工伤中,以下()情形的属于“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 以下哪些情形属于劳动争议();

企业破产时,员工(可以)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

劳动者与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因用工关系产生的争议:

该单位或出资人为当事人;借用他人营业执照的,被借用营业执照的一方列为当事人。 60、

用工单位以下行为无效,劳动者年限和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

数连续计算:为使劳动者工龄归零,迫使劳动者离职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的;通过设立关联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合同时交替变换用人单位名

称的;通过非法劳务派遣的;其他明显违反诚实信用和公平原则的行为。 61、

加班工资计算基数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包含奖金、津贴、补贴

等项目。正常工作时间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62、

仲裁委员会的特点:组成是法定的,是由法律规章规定的;组成成

员的广泛性,“大三方”原则;组成人员是单数;政府在仲裁委员会的组成中居于主导地位。 63、

仲裁委员会的职责:聘任、解聘专职或者兼职仲裁员;处理争议案

件;讨论重大或者疑难的争议案件;对仲裁活动进行监督。 64、

以下情形组成仲裁庭:处理下列争议案件应当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

裁庭,设首席仲裁员:十人以上集体劳动、人事争议;有重大影响的争议;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由三名仲裁员组庭处理的其他案件。 65、

仲裁员“五制”:首问责任制、全程代理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

办结制、责任追究制。 66、

仲裁员“四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依据公开、办事时限公开、

办事结果公开。 67、

延期审理的理由:案情复杂;当事人有正当理由不能正常到庭;需

要补充新的证据;其他可能延期的情况。 68、

中止审理的理由:出现案件处理依据不明确而请示有关机构的;需

要等待工伤认定、伤残等级鉴定、司法鉴定结论的;公告送达期间;其他需要中止审理的客观情形。 69、

案例:谢某与某娱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谢某在公司第一员工

饭堂任厨师,月薪4000元。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公司员工减少,公司决定关闭第一员工食堂,通知谢某到售票处工作,并将谢某月薪调整为3000元,谢某嫌工资低拒绝到售票处上班。问:公司能否解除劳动合同?答: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

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70、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即是公民的权利又是义务;保护劳动者的

合法权益;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原则。 71、

如何判断劳动关系是否成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

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72、

案例:王某(男,年满61岁)应聘到某酒店担任停车场管理员,

双方口头约定王某每天上班6小时,每星期休息1天,公司按月向王某发放固定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后王某在上班时受伤。王某认为其属于工伤,要求确认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每月报酬与最低工资的差额及休息日加班费。问:王某要求是否合理?答: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关系终止。王某与用人单位是劳务关系。因此,上述请求没有法律依据。 73、

案例:林某将出资购买的车辆挂靠登记于某公司,并与公司签订《运

输合同》,承揽货物运输业务,林某以个人名义雇请龚某开车,龚某日常工作由林某安排并由林某按月支付报酬。龚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林某承担连带责任。答:个人购买的车辆挂靠其他单位且以挂靠单位的名义对外经营的,根据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精神,其聘用的司机与挂靠单位之间不具备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不宜认定其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 74、

案例:李某以某车队(未经登记)名义与某客运公司签订承包协议,

将自有车辆挂靠登记于公司名下并负责聘请、管理车队司机。李某招用田某驾驶挂靠车辆,田某的日常工作由李某安排并从李某处领取劳动报酬。田某以公司为被申请人,李某为第三人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支付未

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及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答:非法用工单位聘用劳动者,只有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没有二倍工资差额。 75、

案例:唐某到一家工厂面试时,一辆运载机器的叉车驶入厂房,在

准备卸货时机器向外偏斜,站在旁边的唐某便用手帮忙搀扶,结果机器没扶稳,反被压伤右手。问:唐某为申请工伤认定要求确认与工厂存在劳动关系,能否支持?答:不能,劳动关系是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76、

劳动争议制度的特点:三方性:政府、工会、雇主协会;自愿性和

强制性并存:调解自愿、“一裁两审”(小额诉讼);注重调解:贯穿整个争议处理过程;简便与及时性:设立独任仲裁制度、部分案件一裁终局、先行裁决、先予执行等;免费原则。 77、 78、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原则;合法;公正;着重调解;及时处理。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

档工资的80%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79、

重点案例:段某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段某

因在工作中摔伤而处于植物人状态,一直住院治疗。段某入院后,单位承担全部费用,并与段某家属签订协议,同意对段某按工伤处理。段某受伤一年后,单位停止支付费用。段某伤情经司法鉴定为一级伤残。随后,段某家属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单位认为是否属于工伤应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双方无权协商确定,段某要求支付工伤待遇没有依据,但同意按非因工负伤给付相关待遇。解答: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段某未经工伤认定能否按协议享受工伤待遇?从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律责任来分析;从双方的法律关系来分析;从《协议书》的法律效力来分析。 80、

案例:许某等70多人共同委托律师张某(一般代理)提起仲裁,

要求某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及补缴社会保险,张某到庭参加仲裁并与某公司达成如下调解协议:某公司支付许某等经济补偿后不

再为许某等补缴社会保险,协议履行后许某反悔。问:如何处理?仲裁庭根据双方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并送达,许某等领取经济补偿后,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补缴社保。劳动监察部门建议仲裁撤销调解书。

81、

终局裁决的范围: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其仲裁请求涉及数项,分项计算数额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劳动者要求按照法定标准执行工作时间、享受休息休假的争议,以及社会保险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