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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形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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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摘要:

1、恒旭置地内所有待建工程必须统一按此标准进行施工现场大门、围墙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标识牌的相关尺寸和内容进行设置。在建工程已设置部分按原有设置进行,未完善部分均按本制度要求执行。

2、待建工程和在建未完善工程未按此标准进行设置的对项目进行要求并限期进行整改完善,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完善则进行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并限期一月内按此标准进行设置完善。

3、本标准由项目公司(部)进行初步设计后报恒旭置地工程管理中心初审合格报总经理知晓同意后执行。

4、工程管理中心主要对大门、围墙完成面尺寸和相关标识牌的尺寸以及颜色进行要求,对大门的门柱、围墙墙体的材质不作具体要求,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设置的规范要求,保证大门、围墙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5、项目公司(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大门、围墙的标识和相关安全文明施工标识牌的制作、安装和维护工作,公司将不定期进行巡查,一经发现有破坏、损毁情况将责令项目部定期整改完善,在限期内未按要求整改则对项目部进行500元/次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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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流程概况

通过统一协调管理,统一安全文明施工标准。使恒旭置地公司内所流程目的 适用范围 定义 有工程项目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形成标准化、流程化、常态化。 适用于恒旭置地公司开发、承建的所有项目 无 流程主导及 总经办、工程管理中心、各项目公司(部) 参与部门 上游流程名称 下游流程名称 子流程名称 部门 流程中承担职责 1 负责确定待建工程围墙外围宣传画面的内容(如:恒旭集团概况及宣传图片、恒旭置地概况及宣传图片、待建工程概况及完工后的总经理 效果图等宣传图片等); 2 负责审查项目部确定的制作相关宣传内容的广告公司的能力、报价等相关情况。 1 负责核对项目部报送的宣传图片尺寸和颜色是否与本标准相符。 2 负责核对施工现场围墙高度、大门门柱尺寸等样式是否与本标准相符。 3负责核实项目部报送的两图十牌内容、管理制度等是否合理以及标工程管理中心 识牌的内容是否齐全。 4 负责现场巡查标识牌的制度进度是否按报送要求时间内完善。 5 负责巡查标识牌施工期间的维护情况是到位,是否出现破坏、损毁情况。(一经发现并立即要求项目部整改) 1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按标准要求完善施工大门、围墙及其他临时设施的修建和维护工作。 2负责确定施工大门、围墙标识和宣传图片方案的制作并报公司进行项目公司(部) 审核。 3负责按公司相关规定要求确定相关宣传图片及标识牌的制作单位。 4负责施工现场相关宣传图片及标识牌的制作、安装和维护工作,如的破坏、损毁情况应立即组修复或更换。 2

2、施工现场大门及围墙 (1)施工现场大门

①有条件的工程项目必须保证施工大门的宽度不小于6米,现场主要运输材料的道路(硬化长度不小于30米)及材料堆放场地必须作硬化处理。

②大门左边门柱绘制“科学管理 精心施工”字样,右边门柱上绘制“追求精细 为断超越”字样,大门顶部横梁上绘制“XXX项目经理部”字样。

③大门口处必须设置专职门卫保安人员,门卫保安人员尽量按国家规定或公司规定穿戴门卫制服,门卫管理制度必须上墙。

④大门的材质根据项目重要程度和公司要求采用伸缩式大门或不锈钢平开门或铸铁矩管平开式大门。

⑤施工大门内设置洗车池和排水设施,保证行驶出工地车辆整洁,不影响场外市政道路卫生为准。(见下页示意图)

⑥大门门柱及大门顶部横梁采用角钢焊接制作,包封层板进行制作。右侧门柱上方设置恒旭集团标志吸塑灯材质。 (2)、施工现场围墙

①市区或县区主要干道旁施工围墙高度不得小于2.5米,其他区域内施工围墙高度不得小于1.8米。(如建设项目和市政有特殊要求,则另行进行设计)

②围墙顶部0.2米高度设置成琉璃瓦屋盖或夸砌屋盖,保证其整体性和美观性。

③围墙底部0.5米采用白色水涂料饰面(两图十牌安装处),外侧制作花台并种植绿植花草、灌木或乔木等植被,其余部分围墙底部0.18米采用黄黑相间警示图案示面。

④施工主大门右侧设置施工现场“两图十牌”标识,其余部位设置公司及工程项目宣传文字或图片。

⑤附图 高档小区和普通小区施工大门及围墙图(C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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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现场办公室门牌

①施工现场应根据施工需要设置办公室,办公室必须设置门牌标识,办公室内各岗位职责应上墙。

②办公室门牌规格为400mm×140mm,字体以图示为准(华文新魏),蓝底白字。

③门牌材质:材质由项目部自己确定,能经日晒雨淋即可。 ④办公室门牌制作标准(公司标志、字体、颜色尺寸)按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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