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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中层经营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

为加强经营目标管理,提高资产经营效益,完善中层及以上干部激励约束机制,依据省属国有企业薪酬和经营业绩考核管理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对象范围

本办法所指中层及以上干部包括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助理级领导干部,在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经营实体、管理部门、项目前期工作组、工程建设项目部、以及其他机构任职的中层干部。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薪酬和经营业绩考核,执行国资委相关管理规定。

子公司及实体经营机构、分公司党政正职为主要负责人,行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党委书记为同等责任人;子公司设专职董事长的,董事长为第一责任人,未设立的总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集团公司各部门和各单位行政正职、工程建设项目部经理(总指挥)、项目前期工作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

未配置行政正职的,集团公司指定负责人为单位第一责任人。兼职者以主要职位为主确定个人薪酬和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二、基本原则

(一)效益贡献决定分配。薪酬水平和考核要充分体现效益决定分配、贡献决定收入的价值导向。

(二)责权对等。依据成员单位承担经营建设责任,集团公司应赋予其相应内部薪酬分配和经营建设业绩考核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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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分类分级管理。按照各部门各单位定位、经营管理特点和目标要求,分类制定和实施薪酬和经营业绩考评;对中层干部薪酬和经营业绩实行分级考核。

(四)激励约束相结合。突出激励、强化约束,按责任、贡献确定薪酬标准,并按照实际经营业绩能增能减。

(五)当期与任期相结合。注重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的同时,兼顾任期经营业绩评价。

三、薪酬模式、标准及确定方式

集团公司对中层及以上干部实行年薪制,年薪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标准按职级确定,按月兑现。分为总经理助理级、正处级(总工)、副处级(总工)、调研员、副调研员五个级别。

绩效工资标准依据中层及以上干部所承担的经营责任、贡献和经营风险等因素评估后形成职务(岗位)绩效工资系数,按系数1对应绩效工资*万元标准核定。评估对象分为经营实体类、管理部门类、工程建设项目部和项目前期工作组类,绩效工资系数的评估方法和结果见附件1。各类津贴、补贴在年薪之外按规定执行。

四、薪酬和经营业绩考评权责

经营业绩实行分级考核。集团公司制定中层及以上干部薪酬和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负责集团所属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薪酬标准及经营业绩考核实施工作;一级机构负责其经营管理班子副职成员和所属二级机构中层干部薪酬及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制定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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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与所属一级机构第一责任人采用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方式,落实经营目标责任。

经营业绩责任书中应明确第一责任人经营业绩目标、考核指标及标准、薪酬标准及计算方法等。

集团所属一级机构以保证经营目标落实为前提,按市场倒逼机制,对班子副职成员、所属二级机构中层干部逐级分解落实经营目标和责任,通过上下级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方式确保经营目标层层分解、目标责任逐级落实、经营压力层层传递。凡分子公司、经营实体未制定薪酬和考核管理办法,或未签订经营业绩责任书的,中层干部按普通员工薪酬和考核对待。

五、工资总额核定

集团公司对各一级机构按中层及以上干部职数和薪酬标准核定工资总额预算,作为各单位自行确定中层干部年薪标准的基本依据。

经营实体单位班子副职和其所属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个人绩效工资基数按不高于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基数0.7倍核定;所属二级机构领导班子副职绩效工资基数按不高于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绩效工资基数0.7倍核定。

集团公司管理部门、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前期工作组及其他一级机构班子副职成员绩效工资基数按不高于第一责任人绩效工资基数0.7倍核定;所属二级机构中层干部绩效工资基数,行政管理部门按不高于第一责任人绩效工资基数0.65倍核定,党群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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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不高于第一责任人绩效工资基数0.6倍核定。

未配置行政正职的,其上级部门指定履行正职职责的班子副职成员绩效工资基数,执行该单位第一责任人标准。无实职的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级领导干部,绩效工资按集团公司管理部门任实职同职级人员实发绩效工资0.9倍执行。未实质运营的其他一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工资基数按不高于同类单位第一责任人绩效工资基数0.8倍核定。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按此规定核定各一级机构中层干部的工资总额预算。各一级机构依据集团公司核定的中层干部工资总额预算,结合本单位实际,自行确定班子副职及下属二级机构经营管理班子成员的绩效工资基数。

六、经营业绩考核

(一)经营实体单位第一责任人经营业绩考核与兑现 1.考核指标

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与分类指标,基本指标基本分60-80分、分类指标基本分20-40分。基本指标一般为利润,个别子公司根据对其定位、发展阶段,可设其他经营目标类指标。对部分子公司设经济增加值(EVA)指标开展试考评。

分类指标根据经营实体单位所处行业和特点,综合考虑反映经营发展质量及竞争力提升的财务性指标。***等单位设行业约束指标,一般只扣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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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办法所指利润为正常经营所得,不包括资产处置、资本运营带来损益。经营实体单位包括实体经营中心制机构、购销单位。

2.考核分值及计分规则

考核基本分为100分,基本指标完成考核目标得基本分,超额完成加分,最多加40分,未完成减分,最多减40分。分类指标完成考核目标得基本分,超额完成加分,未完成减分,分类指标最多加减10分。考核得分最高为150分,最低为50分。

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除特殊原因(调整业务、财务口径等)不得低于上一年度实际值,一般应达到前三年最好水平,低于的加分受限,同时加大未完成时的减分力度。

基本指标未完成考核目标值,分类指标超额完成不加分,未完成减分。

3.考核结果修正

考核结果分为A、B、C、D、E五级,对应考核得分区间为:A(140,150]、B(115,140]、C(100,115]、D(75,100]、E[50,75]。

集团公司对各经营实体单位主要负责任人经营业绩进行评估修正,***等产业与各自行业获利水平和排序比较,其他经营实体单位利润水平(个别单位为收入等指标)与近三年最好水平比较。

(1)评价结果为A级应具备条件:***等相关产业盈利能力达到行业平均先进水平,与上年相比产品获利水平排名未退步;或虽未完成利润目标,但单位产品获利能力处于行业先进水平的,可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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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为A级。

其他经营实体单位利润水平超过近三年最好水平,且与上一年同口径相比,利润增幅不低于30%。

(2)评价结果为B级应具备条件:***等相关产业盈利能力达到行业平均水平及以上,且获利水平与上年度相比行业排名位次有所上升;或虽未完成利润目标,但单位产品获利水平提升到行业平均先进水平,可修正为B级。

其他经营实体单位利润水平达到近三年最好水平,且与上一年同口径相比,利润增幅不低于20%。

(3)基本指标目标值与上一年度同口径相比,盈利单位利润增幅未达到15%的、微利单位利润增幅未达到20%的、亏损单位减亏未达到30%的,评价结果不得进入C级及以上;利润指标未完成考核目标值以及发生重大经营或安全生产事故的不得进入C级。

(4)考核虽未达到C级,但行业排名与上一年相比进步3个位次以上,且单位产品获利水平达到行业平均水平的,考核结果修正为C级。

4.绩效工资兑现

绩效工资与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考核结果为A级对应实际绩效工资为核定绩效工资基数1.4-1.5倍;B级对应实际绩效工资为核定绩效工资基数1.15-1.4倍;C级对应实际绩效工资为核定绩效工资基数的1.0-1.15倍;D级对应实际绩效工资为核定绩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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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数0-1.0倍;E级对应实际绩效工资为0。具体办法见附件2。

(二)其他非经营实体单位第一责任人业绩考评与兑现 1.考评指标

集团公司管理部门第一责任人主要从履职(履职作为、工作效率、执行集团公司决定、专业能力提升等)和重点工作完成(集团公司级管理项目、制度建设、重点工作等)、协同支持与服务等方面考评。

工程建设项目部依据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年度目标要求和项目

建设功能实现要求设置业绩考评指标;项目前期工作组主要依据其使命与任务提出业绩考评指标。

其他一级机构设置与单位性质、工作任务目标紧密结合的业绩考评指标。

2.考评方式与考评分值

集团公司管理部门第一责任人履职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采用360度评价法,结合第一责任人自评报告以及经集团公司确定由其负责的重点工作、管理项目完成情况,由集团公司领导、平行部门、分子公司对其评价。

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前期组第一责任人经营管理业绩分别由工程建设管理部、战规委提出考评方案并实施考评。

集团公司委派到参股子公司专职董事、监事和其他经营管理者,由任职公司负责业绩考评和薪酬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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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评得分最高为120分,最低为80分。

3.考评结果与绩效工资兑现 考评结果分为A、B、C、D、E五级,对应分数区间为: A(113,120]、B(107,113]、C[100,107)、D[85,100)、E[80,85]。

集团公司管理部门、工程建设项目部、项目前期工作组及其他单位第一责任人,经考评公认为业绩特别突出的可评为A级或B级。

考评结果为A级对应实际绩效工资为核定绩效工资基数的1.15-1.2倍;B级对应实际绩效工资为核定绩效工资基数的1.05-1.15倍;C级对应实际绩效工资为核定绩效工资基数的0.95-1.05倍;D级对应实际绩效工资为核定绩效工资基数的0.85-0.95倍;E级对应实际绩效工资为0。

(三)延期支付

实行中层及以上干部部分薪酬延期支付制度。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延期支付部分为所得年薪50%,总经理助理级领导干部延期支付部分为绩效工资50%,副调研员及以上中层干部延期支付部分为绩效工资30%。其余部分在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后兑现。

纳入延期支付部分的薪酬按照任期经营业绩考评结果兑现。延期支付薪酬延期期间或延期满尚未支付期间均按照当期银行利率计息。延期支付薪酬到期兑现当年,若集团公司实现省政府下达经营目标,则按计算结果兑现;若未实现,则延期至实现经营目标。

在延期支付期间出现离职休息、正常退休、调离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延期支付部分薪酬按标准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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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个人提出辞职或不辞而别的,延期支付薪酬不予兑现。 七、工资总额执行管理

第一责任人考核结果为D级及以上的,该单位经营管理班子其他成员绩效工资总额基数的增减幅度按第一责任人绩效工资增减幅度的50%执行;第一责任人考核结果为E级的,该单位经营管理班子其他成员绩效工资总额基数按50%执行。

八、任期经营业绩考核

对中层及以上干部实行任期经营目标考核制度,暂定为三年。 1.任期考核指标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指标以任期发展指标和任期内三个年度考核结果指标构成,任期发展指标权重60分,根据经营实体单位特点及功能定位综合确定,三个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权重为40分。

2.考核分值及计分基本规则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每得一个A级计20分、B级计16分、C级计12分、D级计8分、E级计0分,最多加8分。

任期发展指标完成考核目标值得基本分,超额完成按比例加分,未完成按比例减分,最多加减指标分值的20%。

考核最高分120分,最低分80分。 3.考核结果兑现

(1)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在100分及以上的,按期兑现全部延期支付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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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期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小于100分的,按考核得分扣减延期薪酬。扣减延期薪酬=任期内积累的延期支付薪酬×(100-考核实得分数)/100。

(3)任期经营业绩考核110分以上的,集团公司可给予任期经营业绩特别奖励。

九、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和执行管理

1.***等管理部门应于***日前向考核主管部门提供所有一级机构第一责任人201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和目标值,考核主管部门于1月25日前完成各第一责任人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制订并报集团公司审定。

2.集团公司总经理或其委托代理人于2月25日前,完成与各一级机构第一责任人的经营业绩责任书签署工作。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于3月15日前,完成对班子成员及所属二级机构第一责任人经营业绩责任书签订工作。

3.各单位第一责任人于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就经营业绩责任书完成情况及工作目标和措施等进行报告,向集团公司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汇报。

4.集团公司通过各成员单位定期上报的经营分析报告、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动态跟踪和掌握第一责任人经营目标和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5.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应于当年12月20日前向考核主管部门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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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经营目标和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自我考核报告,于第二年1月25日前正式提交经营业绩自我考评结果及经营业绩目标完成情况分析说明报告,并同步开展内部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提交每位中层干部经营业绩考评结果。

6.考核主管部门会同各考核责任部门于第二年2月25日前,完成各单位第一责任人经营业绩自我考评结果的审核和与被考核者的沟通确认工作,具备向集团公司汇报考评结果条件。

必要时,集团公司组织开展被考核者经营业绩听证评审会,对被考核者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做出客观评价。

7.审计部门于第二年4月30日前向考核主管部门提供上年度经营实体单位第一责任人财务绩效指标审计报表,考核主管部门据此对实际考核结果进行核对调整。

8.因集团经营目标、经营模式、业务范围等发生调整,集团公司应对第一责任人经营业绩责任书进行修订。

附件:

1.第一责任人绩效工资系数核定办法 2.第一责任人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3.中层及以上干部工资总额预算细则 4.经营业绩责任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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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第一责任人绩效工资系数核定办法

一、经营实体单位第一责任人绩效工资系数 (一)绩效工资系数确定规则

经营实体单位第一责任人绩效工资由经营责任、贡献和风险决定,通过若干相关维度评估量化确定,形成岗位绩效工资系数。借鉴国务院国资委对央企和省国资委对省属国有企业业绩与薪酬考核系数确定方法,结合集团公司实际,从资产规模、营业收入、盈利能力和经营挑战性等维度,通过标杆值与基准值,应用回归方程拟合建立数学模型,确定经营实体的绩效工资系数。各维度权重为:资产规模30%、营业收入30%、盈利能力20%、经营挑战性20%。

绩效工资W = W。× G ,其中:W。为绩效工资基准值(本方案为10万元),G为绩效工资系数。

绩效工资系数计算公式:

G=0.037×X×U

0.5047

0.223

+0.0386×Y

0.2225

+0.0556×Z

+K

0.2156

+0.0336

+0.0468×V

0.2495

+0.0507×W

0.4663

其中:X、Y、Z、U、V、W分别对应经营实体单位经营的总

资产(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万元)、利润总额(万元)、净资产收益率、职工人数、下属生产经营实体个数。K为修正系数,根据经营实体单位的战略地位及重要程度、经营挑战性等设定绩效工资系数调节系数,区间为0-0.4,由集团公司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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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第一责任人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第一责任人实得绩效工资由其所在岗位绩效工资标准乘以绩效考核结果对应的绩效倍数确定。

一、经营实体单位第一责任人绩效工资倍数 1.考评结果为A级的绩效工资倍数

1.4+0.1×(考核分数-A级起点分数)/(A级封顶分数-A级起点分数)]

绩效工资倍数在1.4倍到1.5倍之间。 2.考评结果为B级的绩效工资倍数

1.15+0.25×(考核分数-B级起点分数)/( A级起点分数-B级起点分数)]

绩效倍数在1.15倍到1.4倍之间。 3.考评结果为C级的绩效工资倍数

1.0+0.15×(考核分数-C级起点分数)/( B级起点分数-C级起点分数)]

绩效工资倍数在1.0倍到1.15倍之间。 4.考评结果为D级的绩效工资倍数

(考核分数-D级起点分数)/( C级起点分数-D级起点分数)] 绩效工资倍数在0倍到1倍之间。 5. 考评结果为E级的绩效工资倍数为0。

二、集团公司各部门及其他一级机构第一责任人绩效工资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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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考评结果为A级的绩效工资倍数

1.15+0.05×(考核分数-A级起点分数)/(A级封顶分数-A级起点分数)]

绩效工资倍数在1.15倍到1.2倍之间。 2.考评结果为B级的绩效工资倍数

1.05+0.1×(考核分数-B级起点分数)/( A级起点分数-B级起点分数)]

绩效工资倍数在1.05倍到1.15倍之间。 3.考评结果为C级的绩效工资倍数

0.95+0.1×(考核分数-C级起点分数)/( B级起点分数-C级起点分数)]

绩效工资倍数在0.95倍到1.05倍之间。 4.考评结果为D级的绩效工资倍数

0.85+0.1×(考核分数-D级起点分数)/( C级起点分数-D级起点分数)]

绩效工资倍数在0.85倍到0.95倍之间。 5. 考评结果为E级的绩效工资倍数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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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中层及以上干部工资总额预算细则

为规范集团公司一级机构中层干部工资总额预算管理,依据《集团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薪酬和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工资总额预算指集团公司以一级机构为单元,对各一级机构所属中层及以上干部工资总额基数实施预算和执行管理。

二、工资总额基数预算

集团公司依据各一级机构中层及以上干部职数、基本工资标准和绩效工资基数,核定中层及以上干部工资总额基数。各单位工资总额基数(S

基数

)等于基本工资总额(Sb)、绩效工资总额

基数(Sp)和调节工资额(△&)之和。

S基数= Sb +Sp+△& 1.基本工资总额基数

Sb =∑bi×Ni×12, i=1...5,12为月份,bi为不同职级中层干部月基本工资标准,Ni为该单位各职级中层干部人数,N1=∑(总经理助理级干部人数) ,N2=∑(正处级干部人数),以此类推。∑Ni为集团公司核定的该单位中层干部职数。

2.绩效工资总额基数

绩效工资总额预算依据中层及以上干部工资总额核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对岗位绩效工资系数在2.4及以上的一级机构,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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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职及内部二级机构第一责任人的绩效工资基数按不高于一级机构负责人0.6倍核定。

Sp = W×∑(Pi×Mi)

W为该单位第一责任人绩效工资基数;Pi为相对于第一责任人的绩效工资系数倍数;P1=1,为主要负责人的绩效工资系数倍数。

Mi为对应绩效工资系数倍数为Pi的中层干部人数,M1=∑(主要负责人数1-3人),∑Mi为集团公司核定的该单位中层干部职数。即∑Mi=∑Ni

3. 调节工资额

调节工资额(△&)由集团公司根据公司总体工资水平及相关政策、法规,综合考虑确定的工资总额调节值。

三、工资总额预算调整

集团公司一级机构中层干部职数发生变动或职级发生调整时,按调整前后分时段调整工资总额预算。

(一)中层干部职数发生变动时工资总额预算调整

Sb=原基本工资总额基数+∑(新增中层干部月基本工资标准×预算年度内该干部在该单位月份数)-∑(减少中层干部月基本工资标准×预算年度内该干部不在该单位月份数)

Sp=原绩效工资总额基数+∑(新增中层干部绩效工资基数×预算年度内该干部在该单位月份数/12)-∑(减少中层干部绩效工资基数×预算年度内该干部不在该单位月份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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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基数= Sb + Sp

新增减中层干部基本工资标准、绩效工资基数预算方法与本细则规定的对该单位基本工资总额基数和绩效工资总额基数预算方法相同。

(二)中层干部职级发生变动时工资总额预算调整 S

基数

= 原工资总额基数+∑(月基本工资差额×预算年度内

该干部担任新职级月份数)

四、工资总额执行

实际执行的各单位工资总额(S实际)与集团公司对该单位第一责任人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挂钩。第一责任人实际兑现的绩效工资倍数(d)的计算方法见《经营业绩考核计分及第一责任人绩效工资考核细则》。

1.第一责任人考核结果为D级及以上的,实际兑现的该单位中层干部工资总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S实际= S基数+ W×M1 ×(d-1)+(Sp -W×M1)×0.5×(d-1) 2.第一责任人考核结果为E级的,实际兑现的该单位中层干部工资总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S实际= S基数-0.5×Sp- 0.5×W×M1

3.主要负责人工作未满一个年度的,个人在该单位兑现的工资总额按如下公式计算:

(基本工资基数+W×d)×担任主要负责人月份/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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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经营业绩责任书范本

一、经营业绩目标

(文字描述)

二、第一责任人(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指标及标准

指标类别 基本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值 分类指标 任期指标 权重 考核标准 行业约束 指标

三、年薪标准

四、经营业绩考评和绩效工资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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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经营业绩责任书调整

集团经营目标、经营模式、业务范围等发生调整,依据《集团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薪酬和经营业绩考核办法》调整经营业绩指标或责任书有关条款。

六、其他事项

1.薪酬与经营业绩考评的具体规定执行《集团公司中层及以上干部薪酬和经营业绩考核办法》。

2.本责任书有效期2014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酒泉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XXXXXXXX公司

总经理签字: 第一责任人签字: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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