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下载本文

6.5.1.3 35kV及以下设备使用的绝缘分流线的绝缘水平应符合表17的规定。

6.5.1.4 断路器(开关)必须处于合闸位置,并取下跳闸回路熔断器(保险),锁死跳闸机构后,方可短接。

6.5.1.5 分流线应支撑好,以防摆动造成接地或短路。

6.5.2 阻波器被短路前,严防等电位作业人员人体短接阻波器。

6.5.3 短接开关设备或阻波器的分流线截面和两端线夹的载流容量,应满足最大负荷电流的要求。

6.6 带电水冲洗

6.6.1 带电水冲洗一般应在良好天气时进行,风力大于四级,气温低于零下3℃,雨天、雪天、雾天及雷电天气不宜进行。

6.6.2 带电水冲洗作业前应掌握绝缘子的脏污情况,当盐密值大于表10临界盐密值的规定时,一般不宜进行水冲洗,否则,应增大水电阻率来补救。避雷器及密封不良的设备不宜进行带电水冲洗。

6.6.3 带电水冲洗用水的电阻率一般不低于1500Ω·cm,冲洗220kV变电设备时水电阻率不应低于3000Ω·cm,并应符合表10的要求。每次冲洗前都应用合格的水阻表测量水电阻率,应从水枪出口处取水样进行测量。如用水车等容器盛水,每车水都应测量水电阻率。

表10 带电水冲洗临界盐密值

(仅适用于220kV及以下) 爬 电 比 距 (mm/kV) 水电阻率(Ω·cm) 临界盐密(mg/cm2) 爬 电 比 距2) (mm/kV) 水电阻率(Ω·cm) 临界盐密1500 3000 10000 50000 及以上 1500 3000 10000 50000 及以上 0.22 2)1)

发 电 厂 及 变 电 所 支 柱 绝 缘 子 14.8~16 (普通型) 50000 及以上 0.12 20~31 (防污型) 50000 及以上 0.2 1500 0.02 3000 0.04 10000 0.08 1500 0.08 3000 0.12 10000 0.16 发 电 厂 及 变 电 所 支 柱 绝 缘 子 14.8~16 (普通型) 20~31 (防污型) 0.05 0.07 0.12 0.15 0.12 0.15 0.2 (mg/cm2) 注:1)330kV及500kV等级的临界盐密值尚不成熟,暂不列入。 2)爬电比距指电力设备外绝缘的爬电距离与设备最高工作电压之比。

6.6.4 以水柱为主绝缘的大、中、小型水冲(喷嘴直径为3mm及以下者称小水冲;直径为4~8mm者称中水冲;直径为9mm及以上者称大水冲),其水枪喷嘴与带电体之间的水柱长度不得小于表11的规定。大、中型水冲水枪喷嘴均应可靠接地。

表11 喷嘴与带电体之间的水柱长度(m)

喷 嘴 直 径 (mm) 63(66)及以下 电 压 等 级(kV) 110 220 3及以下 0.8 1.2 1.8 4~8 2 3 4 9~12 4 5 6 13~18 6 7 8

6.6.5 由水柱、绝缘杆、引水管(指有效绝缘部分)组成的小水冲工具,其组合绝缘应满足如

下要求:

6.6.5.1 在工作状态下应能耐受表17规定的试验电压。

6.6.5.2 在最大工频过电压下流经操作人员人体的电流应不超过1mA,试验时间不小于5min。

6.6.6 利用组合绝缘的小水冲工具进行冲洗时,冲洗工具严禁触及带电体。引水管的有效绝缘部分不得触及接地体。

操作杆的使用及保管均按带电作业工具的有关规定执行。

6.6.7 带电冲洗前应注意调整好水泵压强,使水柱射程远且水流密集。当水压不足时,不得将水枪对准被冲的带电设备。冲洗用水泵应良好接地。

6.6.8 带电水冲洗应注意选择合适的冲洗方法。直径较大的绝缘子宜采用双枪跟踪法或其它方法,并应防止被冲洗设备表面出现污水线。当被冲绝缘子未冲洗干净时,水枪切勿强行离开,以免造成闪络。

6.6.9 带电水冲洗前要确知设备绝缘是否良好。有零值及低值的绝缘子及瓷质有裂纹时,一般不可冲洗。

6.6.10 冲洗悬垂绝缘子串、瓷横担、耐张绝缘子串时,应从导线侧向横担侧依次冲洗。冲洗支柱绝缘子及绝缘瓷套时,应从下向上冲洗。

6.6.11 冲洗绝缘子时应注意风向,必须先冲下风侧,后冲下风侧,对于上、下层布置的绝缘子应先冲下层,后冲上层,还要注意冲洗角度,严防临近绝缘子在溅射的水雾中发生闪络。 6.7 带电爆炸压接

6.7.1 带电爆炸压接应使用工业8号纸壳火雷管。

6.7.2 为防止雷管在电场中自行起爆,引爆系统(包括雷管、导火索、拉火管)必须全部屏蔽。 引爆方式可采用地面引爆和等电位引爆。当采用等电位引爆时,应做到:引爆系统与导线连接牢固;安装引爆系统时,作业人员应始终与导线保持等电位;导火索应有足够的长度,以保证作业人员安全撤离。

6.7.3 炸药爆炸会降低空气绝缘。为保证安全,应遵守下列规定: 6.7.3.1 爆炸时对地及相间的安全距离应满足表12的规定。

表12 爆炸点对地及相间的安全距离 电 压 等 级 (kV) 距 离 (m) 63(66)及以下 2.0 110 2.5 220 3.0 330 3.5 500 5

6.7.3.2 如不能满足表12的规定,可在药包外包食盐或聚胺脂泡沫塑料,以减小由于爆炸时造成的空气绝缘降低。

6.7.4 爆炸压接时所有工作人员均应撤到爆炸点30m以外雷管开口端反向的安全区。

6.7.5 爆炸压接时,爆炸点距绝缘子、分流线、金属承力工具、绝缘工具的距离应大于表13的规定,否则,应采取保护措施。

表13 爆炸点距邻近物的最小距离 电 压 等 级 (kV) 距 离 (m) 承力工具及分流线 0.4 绝缘子 0.6 绝缘工具 1.0

6.7.6 若分裂导线间距小于0.4m,应设法加大距离或采取保护措施。

6.7.7 出现瞎炮时,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的有关规定处理。爆炸压接使用的炸药、雷管、导火索、拉火管均为易燃易爆物品,均应按上述规程有关规定加以管理。

6.8 感应电压防护

6.8.1 在220~500kV电压等级的线路杆塔上及变电所构架上作业,必须采取防静电感应措施,例如,穿着静电感应防护服或导电鞋等。

6.8.2 带电更换架空地线或架设耦合地线时,应通过放线滑车可靠接地。

6.8.3 绝缘架空地线应视为带电体。作业人员与绝缘架空地线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0.4m。如需在绝缘架空地线上作业应用接地线将其可靠接地或采用等电位方式进行。

6.8.4 用绝缘绳索传递大件金属物品(包括工具、材料等)时,杆塔或地面上作业人员应将金属物品接地后再接触,以防电击。

6.9 高架绝缘斗臂车

6.9.1 使用前应认真检查,并在预定位置空斗试操作一次,确认液压传动、回转、升降、伸缩系统工作正常,操作灵活,制动装置可靠,方可使用。 6.9.2 绝缘臂的有效绝缘长度应大于表14的规定,并应在其下端装设泄漏电流监视装置。 6.9.3 绝缘臂下节的金属部分,在仰起回转过程中,对带电体的距离应按表3的规定值增加0.5m。

工作中车体应良好接地。

表14 绝缘臂的最小长度

电压等级(kV) 长 度 (km) 10 1.0 35~60(66) 1.5 110 2.0 220 3.0

6.9.4 绝缘斗用于10~35kV带电作业时,其壁厚及层间绝缘水平应满足表17耐受电压的规定。

6.9.5 操作绝缘斗臂车人员应熟悉带电作业的有关规定,并经专门培训,在工作过程中不得离开操作台,且斗臂车的发动机不得熄火。 6.10 带电气吹清扫

6.10.1 用于气吹的操作杆和出气软管,应按表17相应电压等级要求耐压试验合格。储气风包、出气软管及辅助罐等压力容器应作水压试验(108N/

)。

6.10.2 喷嘴宜用硬质绝缘材料制成。若用金属材料制作时,其长度不宜超过100mm。喷嘴内径以3.5~6mm为宜。

6.10.3 用作辅料的锯末,须经16~30目筛网筛选和干燥。装入辅料罐前,应用2500V摇表测量,其绝缘电阻应大于9000MΩ。

6.10.4 现场作业前,应认真检查空气压缩机是否正常,风包安全阀门是否动作可靠,风包内有余水时,应先放完。空气压缩机的排气压力以59~98N/

为宜。

6.10.5 带电气吹操作人员工作中,必须戴护目镜、口罩和防尘帽。

操作人员宜站在上风侧位置作业,且须保持表3规定的安全距离。 6.10.6 在带电气吹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注意喷嘴不得垂直电瓷表面及定点气吹,以免损坏电瓷和釉质表面层。

6.10.7 带电气吹清扫时,如遇喷嘴锯末阻塞,应先减压,再行消除障碍。 6.11 保护间隙

6.11.1 保护间隙的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应满足接地短路容量的要求,但最小不得小于25

6.11.2 圆弧形保护间隙的距离应按表15的规定进行整定。 6.11.3 使用保护间隙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6.11.3.1 悬挂保护间隙前,应与调度联系停用重合闸。

6.11.3.2 悬挂保护间隙应先将其与接地网可靠接地,再将保护间隙挂在导线上,并使其接触良好。拆除程序相反。

表15 圆弧形保护间隙定值

电压等级(kV) 间隙距离(m) 220 0.7~0.8 330 1.0~1.1

6.11.3.3 保护间隙应挂在相邻杆塔的导线上,悬挂后,须派专人看守,在有人畜通过的地区,还应增设围栏。

6.11.3.4 装拆保护间隙的人员应穿全套屏蔽服。 6.12 带电检测绝缘子

6.12.1 使用火花间隙检测器检测绝缘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6.12.1.1 检测前应对检测器进行检测,保证操作灵活,测量准确。

6.12.1.2 针式及少于3片的悬式绝缘子不得使用火花间隙检测器进行检测。

6.12.1.3 当检测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绝缘子串时,发现同一串中的零值绝缘子片数达到表16的规定,应立即停止。

如绝缘子串的总片数超过表16规定时,零值绝缘子片数可相应增加。 6.12.1.4 应在干燥天气进行。 6.13 低压带电作业

表16 一串中允许零值绝缘子片数

电 压 等 级(kV) 绝缘子串片数 零 值 片 数 35 3 1 63(66) 5 2 110 7 3 220 13 5 330 19 4 500 28 6 6.13.1 低压带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工作时站在干燥的绝缘物上进行,并戴手套和安全帽,必须穿长袖衣工作,严禁使用锉刀、金属尺和带有金属物的毛刷、毛掸等工具。

6.13.2 高低压同杆架设,在低压带电线路上工作时,应先检查与高压线的距离,采取防止误碰带电高压设备的措施。在低压带电导线未采取绝缘措施时,工作人员不得穿越。在带电的低压配电装置上工作时,应采取防止相间短路和单相接地的绝缘隔离措施。

6.13.3 上杆前应先分清火、地线,选好工作位置。断开导线时,应先断开火线,后断开地线。搭接导线时,顺序应相反。 人体不得同时接触两根线头。

6.14 带电作业工具的保管与试验

6.14.1 带电作业工具应置于通风良好、备有红外线灯泡或去湿设施的清洁干燥的专用房间存放。

6.14.2 高架绝缘斗臂车的绝缘部分应有防潮保护罩,并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车库内。 6.14.3 在运输过程中,带电绝缘工具应装在专用工具袋、工具箱或专用工具车内,以防受潮和损伤。

6.14.4 不合格的带电作业工具应及时检修或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6.14.5 发现绝缘工具受潮或表面损伤、脏污时,应及时处理并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14.6 使用工具前应仔细检查其是否损坏、变形、失灵,并使用2500V绝缘摇表或绝缘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