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流通企业会计核算 doc 下载本文

(五)后进先出法

后进先出法与先进先出法恰恰相反,它是根据后购进商品先销售的原则,以后购进商品的价格,先作为商品销售成本的一种计算方法。这种方法根据需要可以用顺算成本的方法逐日结转成本,也可以用逆算成本的方法定期结转成本。

采用顺算成本方法计算商品销售成本的具体做法是:先根据期末库存中最后购进商品的进价计算,销售完了后,再从最后购进的一批起,依次从后向前类推,作为每次计算商品销售成本的依据,如果销售的商品属于前后两批不同的单价时,就需分别用两个单价计算。

采用逆算成本方法计算商品销售成本的具体做法是:根据后进先出原则的推理也就是先进后出的原则,在光计算期末结存商品金额时,若期末结存商品数量小于或等于期初结存商品数量,就根据期初结存商品的单价计算期未结存商品金额。若期末结存商品数量大于期初结存商品数量,即从期初结存商品开始,从前向后推算,直到与期末结存商品数量相等时为止,然后,将这一系列金额相加,其总和即为期末商品结存金额。计算出来期末结存商品金额后,再采用逆算成本的方法,计算本期商品销售成本。

采用后进先出法计算出来的商品销售成本比较接近市场价格,在物价上升的情况下,使商品销售成本与商品销售收入相配比,但每次销售要根据后购进的单价计算,工作量较大,一般适用于收发货次数不多的商品。

(六)毛利率推算法

毛利率推算法是根据本期商品销售收入乘以上季度实际毛利率,或本季度计划毛利率,推算出商品销售毛利,进而推算商品销售成本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商品销售毛利=本期商品销售收入×上季度实际毛利率 本期商品销售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本期商品销售毛利 上列计算公式可以比简如下:

本期商品销售成本=本期商品销售收入×(1-上季度实际毛利率)

采用毛利率推算法,不是按库存商品品名、规格逐一计算商品销售成本,而是按商品类别进行计算,大大简化了企业的计算工作。由于同一类别内商品的毛利率不尽相同,因此,计算出来的商品销售成本不够准确,一般适用于经营商品品种较多、按月计算商品销售成本有困难的企业。

不论采用哪一种计算方法,都要根据计算的结果,编制结转商品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届时借记“商品销售成本”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 (七)不同成本计算方法的结合应用

由于毛利率推算法计算简便,因此,采用逆算成本方法计算商品销售成本的企业,在毛利率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为了既能准确计算商品销售成本,又能减少计算工作量、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将毛利率推算法与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结合应用。即在每个季度的前两个月采用毛利率推算法,第三个月采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或加权平均法计算商品销售成本。

6. 商品流通企业数量售价金额核算

在专业性较高的零售企业,特别是经营贵重、大件商品的零售企业,只经营一类或几类商品,商品的品种较综合性零售企业要少得多。因此这种零售企业,在商品销售过程中,需要填制销售凭证,在核算与管理上,不仅需要反映和控制商品的售价金额,还需要反映和控制商品的实物数量,根据这些特点,采用数量售价金额核算较为适宜。

一、数量售价全额核算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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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售价金额核算既吸取了售价金额核算的优点,又吸取了数量进价金额核算的优点,具有比售价金额核算更广泛的内容。它除了需要具备:

(1)建立实物负责制; (2)库存商品按售价记账; (3)设置“商品进销差价”账户;

(4)加强盘点等四个内容外,还需要按商品品名、规格、等级设置库存商品三级明细分类账,对库存商品实行数量和售价双重控制,这是一种比较完善的核算方法。 二、数量售价全额核算的方法 (-)库存商品账户的设置

采用数量售价金额核算的企业,设置库存商品总账账户,以售价金额反映库存商品的数额。按商品类别设置库存商品类目账,采用数量金额三栏式账页,分别反映各类库存商品的数量和售价金额,再按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设置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也可采用数量金额三栏式账页,分别反映各种不同规格商品的数量,并用售价反映商品的单价和金额。这样用库存商品逐级设账的方法,能更好地控制和管理商品进、销、存的数量和售价金额。为了便于查对账目,可以在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页上方注明商品的购进单价。

业务部门采取商品分管的办法,一般按商品类别划分营业柜组。营业柜组内的实物负责人,按商品的品名、规格、等级设置商品保管账,采用数量三栏式账页,登记商品的收入、发出和结存数量,并在账页上方注明销售单价和购进单价。这样便于实物负责人直接掌握和控制本类别内商品的数量,并根据商品保管账随时与实物进行核对,做到账实相符。

为了简化核算手续,财会部门的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也可以下放到业务部门,与商品保管账合在一起核算。

(二)商品购进和销售的核算

采用数量售价金额核算的零售企业,商品购进的一般业务程序与核算方法,基本上与售价金额核算相同,这里不再重述。所不同的是,采用数量售价金额核算,还需根据进货凭证登记库存商品类目账、库存商品明细分类账及商品保管账。 商品销售的业务程序一般是:

①填制销货凭证。由经手人填制销货凭证,销货凭证一式数联,其中发票联给消费者作为付款凭证,记账联作为企业的收款凭证,存根联由营业柜组留存备查。

②收款。收款方式可以由营业员直接收款,也可以没收款台,由收款员集中收款。 ③解缴销货款。每天营业结束后,解缴销货款的手续基本上与售价金额核算相同。

④编制“商品销售日报表”。各营业柜组还要根据记账联编制“商品销售日报表”,一式数联,实物负责人自留一联,以登记商品保管账,减少商品的结存数量;一联送交财会部门,经复核无误,据以入账。 如果“商品销售日报表”金额与柜组交款数额不符,则表示销货款发生了短缺或溢余。对于缺溢款应记入“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然后根据会计分录和商品销售日报表分别登记库存商品总账账户及类目账和明细分类账,以减少库存商品的结存额。

采用数量售价金额核算的企业,在月末一般采用实际进销差价计算法来调整商品销售成本。有的企业为了简化核算手续,也可以平时采用分商品类别差价率推算法,李未采用实际进销差价计算法来进行调整,其计算方法与售价金额核算相同。 (三)商品储存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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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数量售价金额核算的企业,为了加强对商品的管理,对每一种商品,除了要求各实物负责人必须登记商品保管账外,其财会部门也设有相应的三级商品明细分类账,采取随销随转随结余额的方法,进行数量和金额的双重控制,做到各种商品均能随时盘点核实,随时提供各种商品进、销、存的资料。 月末各营业柜组要按照商品类别编制“商品进销存月报表”一式数联,营业柜组自留一联,另两联送交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复核无误后,据以编制“商品进销存月报汇总表”。

“商品进销存月报汇总表”一式数份,将商品进销存月报表作为其附件,装订成册。一份作为按实际进销差价计算调整商品销售成本的依据,由财会部门保存;另一份送交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能利用这些资料,全面掌握各商品类别及各种具体商品进、销、存的动态,及时了解市场信息,分析各种商品的销售趋势,积极地组织适销对路的商品投放市场,以满足消费者的需要。 三、数量售价金额核算的优越性 (一)与售价金额核算对比

从商品的计价方法来看,数量售价金额核算与售价金额核算是一致的,都采用售价。但售价金额核算,只能反映和控制商品的售价,不能反映和控制商“品的数量,平时销货发生差错不易发现,一般要在定期盘点商品时,才能发现差错。由于不按商品品名、规格设置商品明细分类账,商品的短缺或溢余,特别是短缺,究竟发生在进货环节、销货环节,还是储存环节,往往难以分清。短缺商品的具体名称、规格、数量则更难以分清,有的甚至连商品短缺还是现金短缺也分不清。短缺的结果往往由营业柜组集体承担责任,容易造成吃大锅饭、责任心不强的现象。由于零售企业的销售收入主要是现金,因此,这些问题容易给经济犯罪分子有机可乘、混水摸鱼,造成企业财产的损失。

数量售价金额核算,既反映和控制了商品的售价,又反映和控制了商品的数量,能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作用。采用这种方法,可以及时发现商品的缺溢,基本上能分清缺溢的环节,还能了解到缺溢商品的具体名称、数量和价格,能分清是现金缺溢还是商品缺溢,也就容易分析出缺溢的原因,明确事故的责任,增强企业职工的责任心。因而,采用数量售价金额核算的零售企业,其差错率一般要比采用售价金额核算的企业低。

(二)与数量进价金额核算对比

数量进价金额核算,反映和控制了商品的数量和进价;数量售价金额核算,反映和控制了商品的数量和售价。两种核算方法的共同点是都反映和控制了商品的数量,对商品的管理都很严密,较容易发现商品在数量上的缺溢。

然而,当销货发生差错时,如商品的货款多收或少收,或销货发票上大小数开错,销货日报表也跟发票一起发生差错。当复核环节疏忽时,采用数量进价金额核算的企业,在登记商品明细分类账时,因用进价反映,所以就不易觉察上述所发生的差错。在定期盘点商品时,也不能发现账实不符的现象,差错也就不易暴露。而采用数量售价金额核算的企业,在登记商品明细分类账时,因用售价反映,所以在单价不同时,就比较容易发现差错。即使疏忽了,到月末商品盘点时,库存商品类目账上的金额必然与该类别的实存金额不符,从而促使财会人员去复核与该类别商品有关的原始凭证,查明差错的原因。因此,数量售价金额核算比数量进价金额核算在销货款的管理上更为严密。

综上所述,数量售价金额核算,一方面具有售价金额核算的优点,可以控制商品的售价;另一方面又具有数量进价金额核算的优点,可以控制商品的数量,在账账之间、账实之间层层衔接、相互控制,起到了严密的监督作用,尤其对销货款的管理极为严密。

数量售价金额核算的缺点是工作量比较大,但随着计算工具的发展和核算要求的提高,在专业性的零售企业中,这种方法仍是一种较好的核算方法。

7.

商品流通企业商品委托加工的核算

商品流通企业为了适应市场变化情况,增加商品花色品种,扩大货源,发扬经营特色,更好地满足社会上各方面的需求,以增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除了积极开展商品购销业务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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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可以根据经营需要,采取定点定牌的方式,将初级库存商品委托其他单位进行加工,或者将不适销的库存商品,根据市场新的需求,委托其他企业进行加工改制。当加工成品收回后,按照规定的加工计费标准支付加工费用和增值税额等。

商品流通企业在委托加工前,应先与接受加工的单位签订“委托加工商品合同”,列明加工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交货期限、耗用定额、加工计费标准等,作为双方执行的依据。

商品委托加工的业务程序一般有发出库存商品、支付加工费用和增值税额及加工成品收回验收入库等环节。

一、发出库存商品的核算

企业业务部门在按“委托加工商品合同”发出库存商品给加工单位前,应填制“发出商品委托加工单”一式数联。

“发出商品委托加工单”经收发双方签章后,各自留下一联,加工单位作为收到商品的凭证,发货部门作为发出商品的依据;一联送交财会部门,财会部门复核无误后,据以借记“加工商品”账户,贷记“库存商品”账户。

二、支付加工费用和增值税额的核算

商品流通企业一般在收回加工成品时,按“委托加工商品合同”的规定,支付加工企业加工费用,并要交纳增值税额,届时,借记“加工商品”账户和“应交税金”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三、加工成品收回的核算

商品进行委托加工,在发出库存商品时不办理货款结算,不转移商品所有权。但企业有关职能部门要监督“委托加工商品合同”的执行情况,确保按质、按量、按时收回加工成品。

在收回加工成品时,由业务部门填制“委托加工商品收回单”一式数联。商品由有关部门负责验收,验收完毕后,由交接双方分别在“委托加工商品收回单”上签章,接受加工企业留下一联,作为交货凭证;收货部门自留一联,作为收货凭证;另一联送交财会部门,复校无误后,据以入账。届时,应根据加工商品的实际成本,借记“库存商品”账户,贷记“加工商品”账户。

8. 商品流通企业售价金额销售的核算

零售企业商品销售的过程是商品从流通领域进入消费领域的过程,也是商品价值实现的过程,这一过程是实现社会再生产的前提。而零售企业的销售对象,除少量售与企事业单位外,绝大多数是售与广大的个人消费者,零售企业的工作直接影响到人民的生活。因此,零售企业必须积极地组织货源,以满足市场需求。 一、商品销售的业务程序与核算

零售企业的商品销售业务,一般按营业柜组或门市部组织进行。商品销售的业务程序,根据企业的规模、经营商品的特点以及经营管理的需要而有所不同。

零售企业的商品销售收入,除少数企事业单位采取转账结算外,主要是收取现金。收款的方式有分散收款和集中收款两种。分散收款,是指营业员直接收款,除了企事业单位外,一般不填制销售凭证,手续简便,交易迅速,但销货与收款由营业员一人经手,容易发生差错与弊端。集中收款是指设立收款台,由营业员填制销货凭证,消费者据以向收款台交款,然后由消费者凭盖有收款台“现金收讫”印章的销货凭证向营业员领取商品;或者由营业员收款后连同填制的销货凭证由内部传递给收款台,收款员收款盖章后退回销货凭证,营业员据以向消费者交付商品。采用集中收款,每日营业结束后,营业员应根据销货凭证计算出销货总金额,并与收款台实收金额进行核对,以检查收款是否正确,这种方式由于钱货分管,职责分明,制度严密,因此不易发生差错,但手续繁琐。

零售企业销货除了采用现金结算外,也有少量采用转账支票、银行本票和商业汇票结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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