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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高处作业

7.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应视作高处作业。 7.2.高处作业均应先搭设脚手架、使用高空作业车、升降平台或采取其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7.3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沿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应使用安全带。

7.4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应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应设1050~1200mm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180mm高的侧板,以防坠物伤人。 7.5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应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7.6安全带和专作固定安全带的绳索在使用前应进行外观检查。安全带应按附录M定期抽查检验,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7.7在电焊作业或其他有火花、熔融源等的场所使用的安全带或安全绳应有隔热防磨套。

7.8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应采用高挂低用的方式。禁止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如闸刀支持瓷瓶、CVT瓷瓶、瓷横担、未经固定的转动横担、线路支柱瓷瓶、母线支柱瓷瓶、避雷器支柱瓷瓶等)。

7.9高处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安全带是否拴牢。高处作业人员在转移作业位置时不得失去保护。钢管塔、30m以上杆塔和220kV及以上线路杆塔宜设置防止作业人员上下杆塔和杆塔上水平移动的防坠安全保护装置。上述新建线路杆塔必须装设。

7.10上下脚手架应走坡道或梯子,作业人员不准沿脚手杆或栏杆等攀爬。 7.11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工件、边角余料应用绳拴在牢固的物件上,放置在牢靠的地方或用铁丝扣牢并有防止坠落的措施,不准随便乱放。

7.12在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如在格栅式

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如铺设木板等。

7.13高处作业中传递工器具材料应用绳索栓牢。

7.14当临时高处行走区域不能装设防护栏杆时,应设置1050mm高的安全水平扶绳,且每隔2m应设一个固定支撑点。

7.15高处作业区周围的孔洞、沟道等应设盖板、安全网或围栏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同时,应设置安全标志,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7.16低温或高温环境下进行高处作业,应采取保暖和防暑降温措施,作业时间不宜过长。

7.17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雷电、冰雹、大雾、沙尘暴等恶劣天气下,应停止露天高处作业。特殊情况下,确需在恶劣天气进行抢修时,应组织人员充分讨论必要的安全措施,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7.18脚手架的安装、拆除和使用,应执行国家相关规定。

7.19 梯子应坚固完整,有防滑措施。梯子的支柱应能承受作业人员及所携带的工具、材料攀登时的总重量,硬质梯子的横档应嵌在支柱上,梯阶的距离不应大于40cm,并在距梯顶1m处设限高标志。使用单梯工作时,梯与地面的斜角度为60°左右。梯子不宜绑接使用。人在梯子上时,禁止移动梯子。 7.20使用软梯、挂梯作业或用梯头进行移动作业时,软梯、挂梯或梯头上只准一人工作。工作人员到达梯头上进行工作和梯头开始移动前,应将梯头的封口可靠封闭,否则应使用保护绳防止梯头脱钩。

7.21在户外变电站和高压室内搬动梯子、管子等长物,应两人放倒搬运,并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7.22 在变、配电站(开关站)的带电区域内或临近带电导体附近处,禁止使用金属梯子。

8.起重与运输 8.1一般注意事项

8.1.1特种设备经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并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8.1.2起重设备的操作和指挥人员应经专业技术培训,经实际操作及有关安全规程考试合格、取得相应种类合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8.1.3 起重设备、吊索具和其他起重工具不准超铭牌使用。

8.1.4起重指挥信号应简明、统一、畅通,专人指挥,明确分工。重大物件的起重、搬运工作应由有经验的专人负责,作业前应进行技术交底,使全体人员均熟悉起重搬运方案和安全措施。

8.1.5野外作业的起重设备,在雷雨天应停止作业。

8.1.6 各种起重设备的安装、使用以及检查、试验等,除应遵守本规程的规定外,并应执行国家、行业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关规定、规程和技术标准。

8.1.7 移动式起重设备应安置平稳牢固,并应设有制动和逆止装置。制动装置失灵或不灵敏的起重机械禁止使用。

8.1.8起吊物体应绑牢,物体若有棱角或特别光滑的部分时,在棱角和滑面与绳索(吊带)接触处应加以包垫。起吊电杆等长物件及应选择合理的吊点,并采取防止突然倾倒的措施,线路停电检修吊装长物件时,与相邻带电线路安全距离不得小于表5-2。

8.1.9 在起吊、牵引过程中,受力钢丝绳的周围、上下方、转向滑车内角侧、吊臂和起吊物的下面,严禁有人逗留和通过。 8.1.10 起重物品应绑牢,吊钩要挂在物品的重心上。

8.1.11 更换绝缘子和移动导线的作业,当采用单吊线装置时,应采取防止导线脱落时的后备保护措施。 8.2起重设备安全规定

8.2.1 没有得到司机的同意,任何人不准登上起重机。

8.2.2 起重机上应备有灭火装置,驾驶室内应铺橡胶绝缘垫,禁止存放易燃物品。 8.2.3对在用起重机械应当在每次使用前进行一次经常性检查,并做好记录。起重机械每年至少应做一次全面技术检查。对于起重机的技术检查,首先应检查其有无保险装置、联锁装置和防护装置,以及这些装置是否完好;其次再检查

附件(绳索、链条、吊钩、齿轮和转动装置)的状况与磨损程度及固定物(螺帽开口销等)的状况;对电力传动的起重机,还应检查接地状况。

8.2.4 起吊重物前应由工作负责人检查悬吊情况及所吊物件的捆绑情况,认为可靠后方准试行起吊。起吊重物稍一离地(或支持物),就须再检查悬吊及捆绑情况,认为可靠后方准继续起吊。

8.2.5与工作无关人员禁止在起重工作区域内行走或停留。起重机正在吊物时,任何人不准在吊杆和吊物下停留或行走。

8.3人工搬运

8.3.1 搬运的过道应当平坦畅通,如在夜间搬运应有足够的照明。如需经过山地陡坡或凹凸不平之处,应预先制定运输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3.2 装运电杆、变压器和线盘应绑扎牢固,并用绳索绞紧;水泥杆、线盘的周围应塞牢,防止滚动、移动伤人。运载超长、超高或重大物件时,物件重心应与车厢承重中心基本一致,超长物件尾部应设标志。严禁客货混装。 8.3.3装卸电杆等笨重物件应采取措施,防止散堆伤人。分散卸车时,每卸一根之前,应防止其余杆件滚动;每卸完一处,应将车上其余的杆件绑扎牢固后,方可继续运送。

8.3.4 凡使用机械牵引杆件上山,应将杆身绑牢,钢丝绳不得触磨岩石或坚硬地面,牵引路线两侧5m以内,不得有人逗留或通过。

8.3.5 人力运输的道路应事先清除障碍物,山区抬运笨重的物件应事先制定运输方案,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3.6 多人抬杠,应同肩,步调一致,起放电杆时应相互呼应协调。重大物件不得直接用肩扛运,雨、雪后抬运物件时应有防滑措施。

9. 配电设备上的工作

9.1 配电设备上工作的一般规定

9.1.1配电设备(包括:高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压器台架、低压配电室(箱)、环网柜、电缆分支箱)停电检修时,应使用第一种工作票;同一天内几处高压配电室、箱式变电站、配电变压器台架进行同一类型工作,可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