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下载本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发生事故时,单位负责人要立即赶赴现场,采取措施,减少损失。事故发生后应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研究,找出原因,分清责任,确定处理意见,吸取教训,制定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切实做到一事故,一分析;一分析,一处理;一处理,一落实。

根据发生事故的情况,分别由有关负责人组织处理。 1、发生轻伤事故,在24小时内,由发生事故所在单位、组织事故部门、技术、劳保、安全科、设备科有关人员参加,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研究防范措施,并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报公司安全科。

2、发生重伤事故,要立即向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科汇报,在24小时内由单位负责人,技术厂长、安全科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填写“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分别送公司安全生产科等有关部门,报送时间不得超过5天。

3、发生一次死亡1人的事故要立即向集团公司安全科汇报,汇报由公司上报有关负责人,有单位负责人组织生产技术安监、公安等有关部门配合公司进行初步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写出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科,报送时间不得超过15天。

4、发生非伤亡事故,各单位要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的要求,进行调查分析处理。

5、发生各类事故后,根据事故性质分类进行分析整理、统计、存档备查。

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事故救援工作是公司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加强管理,不断提高救援水平,经研究决定进一步明确公司救援工作的管理体制。 一、设置机构

1、成立事故救援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刘世发

副组长:刘建军、卢斌

组长:各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科长

2、各业务部门要明确主管救援工作的领导,指定负责救援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对本系统的救援工作实行管理。

3、各基层单位也要明确主管救援工作的领导,制定负责救援工作的专(兼)职人员,对本单位的救援工作实行日常管理。 二、职责范围

1、事故救援领导小组

(1)对公司所有事故救援工作实行领导和指挥。 (2)审批救援管理工作的各项办法。 (3)核准救援指挥中心的救援设备计划。 (4)核准公司救援演练计划。 2各单位

(1)制定本单位救援设备、工具备品的管理使用办法,加强对设备保养、维修及时补充工具备品。

(2)负责对本单位的事故救援工作的管理,根据公司有关救援工作的文件规定实施办法并贯彻落实。

(3)加强对救援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按规定组织救援演练,不断提高救援水平。

(4)负责救援工作的日常管理、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