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学院学生积分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为适应新时期大学生教育管理的要求,增加先进班级评选和德育评定及各项优秀个人的科学性,根据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和总结以往积分条例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生会秘书处及各部分个人积分基础分均为0分,个人积分在此基础上加减。 (二)个人积分加减必须按条例规定加减,如果有重复项积分相加减,必须按最高分加减。
(三)班级积分和个人积分排名较高的班级、个人在年终评优时予以优先考虑。 (四)学生个人积分名次计算公式如下:
学生个人积分名次为各部积分之和在班级中的积分名次 班级积分名次=∑10部积分名次/10
(五)班级积分为班级集体积分和全体同学积分之和。
第二章 学生干部积分管理
为了督促各学生干部履行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生工作的开展,决定实行积分制,并就会议和活动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一 会议及活动的考核。
1.无故不参加会议或活动者每次扣3分
2.举行会议和各项活动未经请假迟到、早退者每次扣2分。
3.组织或参与组织晚会、报告会、文体活动、研讨会等,对主要负责人和学生干部酌情加2-5分。
4.学生会值班、考勤制度
(1)旷到一次扣3分,如有病假、事假(本细则事假指非学生会事务)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团总支请假,事假扣1分,事后补假扣2分。
(2)学生会例会、班长书记例会及另行通知的学生会会议迟到者一次扣2分,无故不到者扣3分,事假扣1分,事后补假扣2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须由本人提前向团总支老师说明,否则按旷会处理。 5.学生会汇报制度
学生会各部部长在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当天向所分管主席及老师汇报工作,汇报不及时者扣2分,不汇报者扣3分。 6.学生干部获奖加分制度
在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色的学生干部给予组织奖。获省级、地市级组织奖加个人积分15分,获校级组织奖加个人积分10分,获院组织奖加个人积分8分。
在各项干部考评中,获省级、地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给个人积分加15分,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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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给个人积分加8分,获院优秀学生干部称号的给个人积分加5分。
二 对任务完成情况的检查
1.对学工办、学生会主席团、学生会各部布置的工作任务,各相关人员必须积极主动,按时按量完成,不能按时完成的扣主要负责人个人积分2分,不能完成的扣主要负责人个人积分3分。
2.对须上交材料的考核
(1) 各部门举办活动前一周须上交经分管主席签字的活动计划。不能及时上交计划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扣2分;不交计划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扣3分,有关人员扣1分。 (2) 各部门举办活动须到秘书处领取《活动登记表》,并如实填写,《活动登记表》将作为加分的重要凭证。
(3) 对秘书处收取的各种书面材料,各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必须及时上交,不能及时上交的部门主要负责人扣3分。 三 考核制度的执行
1.本考核办法由秘书处具体负责执行,秘书处对干部考核积分负责。班长、书记由主席团、秘书处负责考核,各班级的学生干部由相应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后报秘书处备案。 2.考核结果将作为期末加综合积分,年终评优的主要依据。 四 奖励制度
1.主席团及各部部长每学年加个人积分20分
2.各部副部长及各班班长及书记每学年加个人积分15分 3.各部干事及各班班级委员每学年加个人积分10分 注:1.身兼数职者按最高职务加分,不重复加分
2.学生会主要负责人指分管主席及相关部长,班级主要负责人指班长及书记。
第三章 学生积分管理
一、 学习积分(学习部)
(一) 学习积分条例学习成绩积分 1.考试作弊者每人次扣个人积分20分。 2.通过英语六级的同学加个人积分5分。
3.本学期专业排名比上学期排名上升25%者加个人积分3分 (二) 学习活动积分
1.在学习竞赛和学习部负责组织的各项活动中,获国家级一等奖的加个人积分45分、二等奖的加个人积分35分、三等奖和优胜奖加25分;省级、市级特等奖或一等奖的加个人积分20分,二等奖加15分,三等奖和优胜奖加12分;获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的依次加个人积分12分、10分、8分;获院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的同学依次加8分、5分、3分。
2.被邀请作有关学习报告、学习交流会者每人加个人积分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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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积极参加组织校院举办的各种学习活动且有突出贡献者加个人积分5分。 4.为学院学生工作或组织活动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根据其贡献情况加1-5分。
5.学习部召开会议,学习委员缺席会议的一次扣3分,迟到、无故早退者扣2分。 二、纪律积分 (纪检部)
1.早操、升旗时同学无故迟到者扣2分,旷操者扣3分,出操时间在宿舍睡觉者扣4分。如因病等特殊情况不可以正常参加早操者,当天须到学生工作办公室补办假条,未及时补办者记做旷操,扣3分;未穿系服者扣1分。
2.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大型集会,各班级必须带队入场,按指定位置就座。违反规定者扣班级3分,班长和带队人员扣2分,扰乱秩序者,每次扣积分3分/人。 3.无故不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集体活动者,每次扣个人积分3分,迟到早退者,扣个人积分2分,扰乱秩序者,每次扣积分3分。
4.学校、学院明确规定个人必须参加的活动,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每次扣积分3分。 5.上课旷课(包括英语早自习、劳动课)者,每人每课时扣个人积分3分。 无故迟到、早退(包括早自习),每次扣个人积分2分。
6.妨碍学生干部正常检查工作的行为,视情节轻重每次扣个人积分2-8分。 7.周一至周五上课期间(上午8:00-11:30下午2:00-5:35),在宿舍内睡懒觉者扣个人积分5分。
8.周一至周五或周末熄灯后打扑克、下棋者,除没收物品外,扣个人积分5分;在校期间赌博、打麻将的一经发现扣个人积分10分。 9.学校规定使用违章电器者,每次扣个人积分10分。
10.宿舍没人时仍然亮灯或插有各类电器者,每次扣个人积分5分。 11.打架斗殴者,每次扣个人积分10分。
12.公共场所(教室、自习室、图书馆等)或在宿舍内吸烟、饮酒者,每次扣个人积分3分,夜不归宿的每次扣个人积分5分。
13.外出不按规定时间返校,扣个人积分3分,不请假擅自离校者,扣个人积分5分。 14.公共场所不注意男女交往文明,被学校精神文明检查人员查处者,每次扣个人积分3分。
15.受纪律处分者,按处分级别每人次分别扣个人积分为:留校察看30分,记过20分,严重警告10分,警告8分,通报批评5分,
16.纪检委员应认真履行考勤制度,班长监督并签字。每周一将考勤本送学院团总支,纪检部于周三下午前将上周考勤结果汇总。不能按时上交考勤本或考勤不实的,扣班长个人积分3分,扣纪检委员个人积分2分。 三、宿舍管理积分(舍管部)
1.宿舍内务卫生每周检查两次,每两周通报一次,活动月期间每一周通报一次。两周卫生平均分高于90分的宿舍,不予扣分;70-90分的宿舍,根据宿舍内每个同学内务整理情况相应扣积分,总值为宿舍整体所扣内务分;低于70分宿舍,宿舍每个同学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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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分。
2.学院规定要求的大扫除活动,打扫不彻底的扣宿舍积分5-10分,将垃圾堆放在舍内、水房或扫在门外的一次扣所在宿舍10分,不送到舍区垃圾场者一次扣所在宿舍10分。
3.宿舍管理部召开的会议中,各班班长,书记,卫生委员,舍长无故不参加者,扣个人积分3分/次,迟到或早退的扣2分/次,旷会累计达到三次将取消本学年舍管部评优资格。 .工作中需要各班级上交各类材料信息的,如不能及时上交将扣除相关责任人2分/次,拖延不交的扣除相关责任人3分/次。
5.本学年中,若本班级组织与舍管有关的活动,参加人数必须不低于总人数的2/3,否则无效。根据活动效果,给予每个人1-4分/人加分鼓励,负责组织的班干部及舍长,给予2-6分积分奖励。
6.参加舍管部组织的各类活动,获院级一等奖的每人加8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和优胜奖加3分;获校级一等奖的加12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和优胜奖加8分。 7.每月评比的内务先进宿舍,给予宿舍每人每次加内务积分3分。
8.年终评选的“宿舍管理先进班级”,班级每人加舍管积分5分,获“文明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加5分。
9.年终内务积分排名列年级后1/2的班级,不能参加当年优秀班集体和先进团支部评选;年终内务积分排名列班级后1/2的同学,不能参加当年“三好学生”、“十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毕业生”等荣誉和国家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及其他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 四、科技实践积分(科技实践部) 1.考勤制度:
(1)本部组织的会议各班级组织委员需准时到会,科技实践部对各班级组织委员做考勤纪录,迟到早退扣分2/次,无故旷会扣3分/次。
(2)在科技实践部组织的讲座、论坛、报告中,要求各班级组织一定的人数参加,对于迟到扣2分,旷会扣3分/人。 2.实践活动奖惩制度:
(1)社会调查报告每人每学期至少上交一份,对于上交份数不足的班级的组织委员扣3分。对于抄袭者扣2分,严重抄袭者扣3分。 (2)获奖社会调查报告给予加分奖励如下:
院级:一等奖:8分/人; 二等奖:5分/人;三等奖:3分/人 校级:一等奖:12分/人,二等奖:10分/人,三等奖:8分/人 省级:一等奖:25分/人,二等奖:20分/人,三等奖:15分/人
(3)对假期内组织社会实践的同学,根据活动的策划、总结及所备材料酌情加3分/人,获得奖励相应加4-10分/人。
(4)班级组织有意义的社会实践活动,应将策划书、申请书及活动总结交予科技实践部,并且要求有2/3以上同学参与,否则视为无效。每组织一次对组织委员(组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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