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陶渊明《归园田居》(其一)诗句“一去三十年”的理解辨析
人民教育出版社编著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语文》(必修2)中,对陶渊明《归园田居》诗句“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的注释是“陶渊明自东晋孝武帝太元十八年(393)初做江州祭酒,到东晋安帝义熙元年(405)辞去彭泽令归田,一共十三个年头。这里的‘三十年’是夸大的说法。也有人认为是‘十三年’之误”。笔者通过自己的教学实践认为这个注释有牵强或勉强之感,真正的理解就应该是“三十年”,既不是夸大的说法,也不是有人认为的“十三年”之误。
陶渊明少年时受传统儒经的影响,就怀有兼济天下大济苍生的远大壮志。他学儒家《六经》,写下了“猛志逸四海,?N翮思远翥”(《杂诗?忆我少壮时》)的诗句,颇有“佐君立业”的政治抱负。在《读山海经》中,用“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的诗句,借赞扬刑天的勇猛,表现出诗人年少时对现实极为不满,要对现实进行鲁迅称之为“金刚怒目”式的变革的志向和勇气。要实现自己远大的政治理想,对读书人来说,最重要的途径当然是通过读书取得功名来完成。因为在那个年代,做官是所有文人的入世之道,正所谓学而优则仕。即使在诗人彻底弃官回归田园之后,仍然写出了“燕丹善养士,志在报强嬴”“心知去不归,且有后世名”“其人虽已没,千载有馀情”(《咏荆轲》)的诗
句。作者写这些诗作的时候,已是至少五十几岁(但具体创作时间大致有两说:一说作于南朝宋武帝永初二年(421)之后不久,约在永初三年(422),陶渊明五十八岁;一说约在东晋安帝义熙十年(414),当时陶渊明五十岁)。发思古之幽情,当然是为了现实。诗人一生“猛志”不衰,舍身济世之心常在,诗中的荆轲也正是这种精神和理想的艺术折光。说得简单直接一点,便是借历史之旧事,抒自己之爱憎,从这些诗句足可以看出诗人的心迹,也表现了诗人的政治抱负,颇为悲愤慷慨。鲁迅先生评价“陶渊明并不是浑身静穆,也有金刚怒目的一面”(鲁迅《且介亭杂文二集》)。也表明了诗人从小受儒家思想的教育,对生活充满幻想,希望通过仕途实现自己“大济苍生”的宏愿。 当然陶渊明的思想是很复杂的,其中既有儒家的思想,又有道家的思想,还有释家的情怀。梁启超先生曾认为,“渊明本是儒家出身,律己甚严,从不肯有一丝苟且卑鄙放荡的举动,一面又受了玄学和慧远一班佛教徒的影响,形成他自己独特的人生见解。”他的本质是受儒家影响的,首先是在儒家的根基中寻找精神支柱。具体地说,就是先儒后道,最后受道家和释家思想影响和支配。
诗人最早读书的年龄可考的应是七岁(《陶渊明年谱简编》台湾文津出版社,1995年印行,邓安生著),这样算来,从诗人年少时读书求取功名,到诗人四十一岁时最后一次愤然辞官,经历的时间正是三十多年。所以诗人在诗中用“误落尘网中,一
去三十年”的诗句,表达了从开始怀抱远大志向读书到最后一次辞官的经历之后所获得的人生的大彻大悟,从而更真切地表现出对所“误”的辛酸悲切深刻,对屡次做官的追悔和自责,这样更能显示和官场彻底决裂的决心,也更好地抒发对傲然自得、洁身自好的精神向往。
就陶渊明做官所经历的时间来说,从二十九岁“亲老家贫,起为江州祭酒”到他四十一岁“我岂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而辞官,前后历时十三年。但从他主要的任职三个时段看,研究者比较共同认可的,一是做江州刺史的参军,二是在刘裕幕府任幕僚,三是做彭泽县令,这三次任职的时间都不长。“亲老家贫,起为江州祭酒,…理五斗米道科仪事,不堪吏职,少日自解归,州召主薄不就。”第一次做官“少日自解归”,应该最长不过几个月;晋安帝元兴三年时,任刘裕镇军参军,诗人已是四十岁;“四十一岁,居浔阳,为刘敬宜建威参军,八月任彭泽县令”“十一月,我岂为五斗米折腰向乡里小儿!即解印绶(《陶渊明年谱简编》台湾文津出版社,1995年印行,邓安生著)”。虽然在三十六七岁时曾任荆州江州二州刺史桓玄参军,除了服母丧时间,实际做官的时间也都不长。这几次做官的实际时间加起来也就三年零几个月。诗人作《归园田居》时已是晋安帝义熙十三年,五十三岁,应该对自己“误落尘网”的时间有清晰的把握,所以也不可能有“十三年之误”。
诗人从年少求学、胸怀大济苍生的志向到厌弃官场污浊黑暗
而不愿与之为伍,再到因生活所迫不得已几次又离开故里从仕;最终到彻底厌恶官场,绝不趋炎附势而过上追求生命本真的田园生活,从人生的经历中省察出人生的真谛,从而发出“误落尘网中,一去三十年”的深沉感慨,只有理解成“三十年”才更符合作者的实际,才能更准确地理解和把握作者的心境。 所以课本中注释的“夸大的说法”有牵强之感,“十三年之误”也不符合诗人的实际,原?句中的“三十年”就理解为三十年才是最符合诗歌以及诗人的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