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同进场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等一同提供用于证明其质量状况的有效文件。
3 基本规定
3.0.1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生产和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进场批次、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3.0.2检验批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专业工长等进行验收。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任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参加。
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应履行监理单位职责。
3.0.3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检查、观感质量验收及本规范第10.1节规定的结构实体检验。
3.0.4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应在所含检验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验收记录检查。 3.0.5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应包括实物检查和资料检查,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均应合格;
2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应合格;一般项目当采用计数抽样检验时,除本规范各章有专门规定外,其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得有严重缺陷;
3应具有完整的质量检验记录,重要工序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记录。 3.0.6检验批抽样样本应随机抽取,并应满足分布均匀、具有代表性的要求。 3.0.7不合格检验批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1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检验批不合格时不得使用;
2混凝土浇筑前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批,应返工、返修,并应重新验收; 3混凝土浇筑后施工质量不合格的检验批,应按本规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0.8获得认证的产品或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批均一次检验合格的产品,进场验收时检验批的容量可按本规范的有关规定扩大一倍。且检验批容量仅可扩大一次。
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中,出现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收,且该产品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
3.0.9混凝土结构工程采用的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应按进场批次进行检验。属于同一工程项目且同期施工的多个单位工程,对同一厂家生产的同批材料、构配件、器具及半成品,可统一划分检验批进行验收。
4 模板分项工程
4.1 一般规定
4.1.1模板工程应编制施工方案。爬升式模板工程、工具式模板工程及高大模板支架工程的施工方案,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技术论证。
5
4.1.2模板及支架应根据安装、使用和拆除工况进行设计,并应满足承载力、刚度和整体稳固性要求。
4.1.3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50666的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4.2 模板安装
主控项目
4.2.1模板及支架用材料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进场时应抽样检验模板和支架材料的外观、规格和尺寸。
检查数量: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尺量。
4.2.2现浇混凝土结构模板及支架的安装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数量:按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确定。
检验方法: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
4.2.3后浇带处的模板及支架应独立设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2.4支架竖杆和竖向模板安装在土层上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土层应坚实、平整,其承载力或密实度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2 应有防水、排水措施;对冻胀性土,应有预防冻融措施; 3 支架竖杆下应有底座或垫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土层密实度检测报告、土层承载力验算或现场检测报告。
一般项目
4.2.5模板安装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模板的接缝应严密;
2模板内不应有杂物、积水或冰雪等; 3模板与混凝土的接触面应平整、清洁; 4用作模板的地坪、胎膜等应平整、清洁,不应有影响构件质量的下沉、裂缝、起砂或起鼓;
5对清水混凝土及装饰混凝土构件,应使用能达到设计效果的模板。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2.6脱模剂的品种和涂刷方法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脱模剂不得影响结构性能及装饰施工;不得沾污钢筋、预应力筋、预埋件和混凝土接槎处;不得对环境造成污染。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文件;观察。
6
4.2.7模板的起拱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的规定,并应符合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跨度大于18m时应全数检查,跨度不大于18m时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面。
检验方法:水准仪或尺量。
4.2.8现浇混凝土结构多层连续支模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规定。上下层模板支架的竖杆宜对准。竖杆下垫板的设置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4.2.9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和预留孔洞不得遗漏,且应安装牢固。有抗渗要求的混凝土结构中的预埋件,应按设计及施工方案的要求采取防渗措施。
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位置应满足设计和施工方案的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其位置偏差应符合表4.2.9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
表4.2.9预埋件和预留孔洞的安装允许偏差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3 预埋板中心线位置 3 预埋管、预留孔中心线位置 5 中心线位置 插筋 外露长度 +10,0 2 中心线位置 预埋螺栓 外露长度 +10,0 10 中心线位置 预留洞 尺寸 +10,0 注:检查中心线位置时,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偏差的较大值。
4.2.10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尺寸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10的规定。
检查数量: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应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应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应少于3面。
表4.2.10现浇结构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 轴线位置 底模上表面标高 模板内部尺寸
允许偏差(mm) 5 ±5 ±10 ±5 7
检验方法 尺量检查 水准仪或拉线、尺量 尺量 尺量 基础 柱、墙、梁
楼梯相邻踏步高差 垂直度 柱、墙层高≤6m 柱、墙层高>6m 表面平整度 ±5 8 10 2 5 尺量 经纬仪或吊线、尺量 经纬仪或吊线、尺量 尺量 2m靠尺和塞尺量测 相邻两块模板表面高差 注:检查轴线位置当有纵横两个方向时,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偏差的较大值。 4.2.11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偏差及检验方法应符合表4.2.11的规定。
检查数量:首次使用及大修后的模板应全数检查;使用中的模板应抽查10%,且不应少于5件,不足5件时应全数检查。
表4.2.11预制构件模板安装的允许偏差及检验方法 项目 梁、板 长度 薄腹梁、桁架 柱 墙板 宽度 板、墙板 梁、薄腹梁、桁架 板 墙板 梁、薄腹梁、桁架、柱 侧向弯曲 梁、板、柱 墙板、薄腹梁、桁架 允许偏差(mm) ±4 ±8 0,-10 0,-5 0,-5 +2,-5 +2,-3 0,-5 +2,-5 L/1000且≤15 L/1500且≤15 3 1 7 5 L/1500 ±3 拉线、尺量最大弯曲处 2m靠尺和塞尺量测 尺量 尺量两对角线 水平尺在两端量测 拉线、尺量跨中 尺量两端及中部,取其中较大值 尺量两端及中部,取其中较大值 尺量两侧边,取其中较大值 检验方法 高(厚)度 板的表面平整度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对角线差 翘曲 设计起拱 注:L为构件长度(mm)。
板 墙板 板、墙板 薄腹梁、桁架、梁 5 钢筋分项工程 5.1 一般规定
5.1.1浇筑混凝土之前,应进行钢筋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纵向受力钢筋的牌号、规格、数量、位置;
2钢筋的连接方式、接头位置、接头质量、接头面积百分率、搭接长度、锚固方式及锚固长度;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