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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专家

组管理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安监管规划字[2004]96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4.07.14 【实施日期】2004.07.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办法》的通知

(吉安监管规划字[2004]96号)

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有关部门和单位,专家组成员:

为保证安全生产专家组有效地开展工作,现将《吉林省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支持省安全生产专家组的工作,以促进我省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体系的建设。

二○○四年七月十四日

吉林省安全生产专家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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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安全生产决策和监督管理科学化,提高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应急救援、调查处理水平,充分发挥我省安全生产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家组是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组建的一支多专业、跨部门、跨领域的高级技术专家队伍,其成员从政府机关、大专院校、科研设计单位和部分大企业集团当中聘任。

第三条 专家组的主要任务是参与对事故隐患评估、整改咨询;对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对制定有关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和决策等提供技术支持和法律依据。

第四条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积极支持专家参加专家组活动。

第五条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专家组的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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