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对照表-深交所 下载本文

在市公司收购、相关的股份权益变动、重大资产或债务重组等有关信息依法披露前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刊登提示性公告,披露有关收购、相关股份权益变动、重大资产或债务重组等事项的筹划情况和即有事实:1、相关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预计该事件难以保密2、相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有关该事项的传闻3、公司股票及衍生品已出现异常波动4、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持有、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指定专人与公司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公司随时与其取得联系 公司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报备持有、控制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指定的专门联系人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信息。若上述信息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行使股东权利如涉及可能对公司股票、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的,在公司依法披露相关信息前,股东不得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新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其完成变更的1个月内完成声明及承诺书的签署和备案工作(报交易所和上市公司董事会备案),在签署声明及承诺书时,应当由律师见证,并由律师解释文件的内容,在其充分理解后签字盖章 声明及承诺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从变化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董事会及交易所提交最新资料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明确承诺:如存在控股股东、同左 基本上同中小板 此外另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涉及上市公司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应当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一旦出现泄漏应当立即通知上市公司、报告交易所并督促上市公司立即公告。紧急情况下,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以直接向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停牌。 同左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指定专人与公司及时沟通和联络,保证公司随时与其取得联系。 在首发上市前向交易所报备指定人员的有关信息,并及时更新 同左 同左 同左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要求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的,在占用资金全部归还、违规担保全部解除前不转让所持有、控制的公司股份,并授权董事会办理股份锁定手续。董事会应当自知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公司资金、由公司违规提供担保的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办理有关当事所持本公司股份的锁定手续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的承诺应当具体、明确、无歧义、具有可操作性,对于存在较大的履约风险的承诺事项,控投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提供交易所认可的履约担保。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关注自身经营、财务状况,评价履约能力,在其经营、财务状况恶化、担保人或履约担保物发生变化导致或可能导致其无法履行承诺时,应当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予以披露,说明有关影响承诺履行的具体情况,同时提供新的履约担保。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聘任上市公司高管担任其或其控制的企业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能向高管人员支付薪酬,不得要求上市公司委托其进行投资活动 同左 公司的经理人员、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上市公司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问:发行管理办法称高管不得兼任控股股东处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到底可否兼任监事?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对上市公司的控制地位,同左 牟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以利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的方式买卖上市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下列期间不得买成上市公司股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同左 同中小板 同中小板 同左 同中小板 1、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天2、业绩快报公告前十天3、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4、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时间 衍生品:1、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天,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天起至最终公告日2、业绩快报、业绩预告公告前十天3、可能对公司股票及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4、其他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上市公司控制权时,应当就受让人下列情况进行合理调查:1、受让人受让股份意图2、受让人的资产以及资产结构3、受让人的经营业务及性质4、受让他是否拟对公司进行重组,重组是否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是否会侵害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5、对公司或中小股东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在刊登《权益变动报告书》或《收购报告书》前向本所报送合理调查情况的书面报告,并与《权益变动报告书》或《收购报告书》同时披露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持有或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应当在首次出售的二个交易日前刊登提示性公告:1、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2、最近十二个月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处分3、公司的股票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4、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未按上述要求刊登提示性公告的,任意连续的六个月内通过交易系统出售上市公司的不得达到或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每增加或减少1%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个同左 同中小板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持有或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预计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的,应当在首次出售的二个交易日前刊登提示性公告 未按上述要求刊登提示性公告的,任意连续的六个月内通过交易系统出售上市公司的不得达到或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其持有或控制的上市公司股份前刊登提示性公告:1、未来六个月内出售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2、、转让后导致持有、控制公司股份低于50%时3、转让后导致持有、控制公司股份低于30%时4、转让后导致其与第二大股东持有、控制的股份比例差额小于5%时 5、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注意:与中小板相比,2-5中小板是在事后报告并公告;事前需要提示性公告的还有另外两项内容 交易日内就此事项作出公告。减少比例达到1%且未按上条的规定作出减持股份提示性公告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进行前述的减持公告中应当承诺连续6个月出售的股份低于公司股份总数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及时通知上市公司,说明转让股份的原因、进一步转让计划等事项说明并公告:1、转让后导致持有、控制公司股份低于50%时2、转让后导致持有、控制公司股份低于30%时3、转让后首次导致其与第二大股东持有、控制的股份比例差额小于5%时4、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管理方式买卖上市股份的,适用本节规定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当建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信息的范围、内部保密、报告和披露等事项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通过直接调阅、要求上市公司向其报告等方式获取公司未公开的重大信息,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除外 下列主体的行为视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适用相关的规定: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3、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主体 持有限售股份的股东在上市公司配股时通过行使配股权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限与原持有的限售股份的限售期限相同。 上市公司股东出售限售股份应当严格遵守所作出的各项承同左 同左 同左 同左 同左 同中小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