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1.3★滞报天数和滞报金的计
算:
滞报金:未在规定期限(14天)内
报关,按日征收0.05%的滞报金。 滞报金=货物完税价格*0.05%*滞报天数 滞报天数怎么算?
第一步:确定有效的申报日期
第二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日+14=第14天 第三步:次日(第15天)开始滞报,到申报日期截止,起始日和截止日均应计入滞报日期
注意:如果跨月,按照大月减31/小月减30/2月减28或29,如果遇到五一/国庆等放假,一定要注意起始日是否遇到节假日,如果起始日遇到节假日,就应该顺延至节假日结束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6月1日运输工具申报进境,6月10日电子申报被接受,6月12日海关审核发现问题,要求撤销重新申报,6月20日再次申报被接受,请问是否滞报?
12+15=27(第14天) 20日在该期限内,所以没有滞报。
3.2.2.1.4★申报单证(报关单、随
附单证、准备申报单证的原则): 1.主要单证:进出口货物报关单
2.基本单证:发票/装箱单/提单等,一般的货物报关都应该提交的单据
3.特殊单证:特殊货物报关需要提交的单证,如保税手册/许可证/征免税证明等 1.自己申请修改或撤销,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
2.海关责令修改或撤销,填写《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确认书》
3.2.2.1.5☆申报前看货取样 3.2.2.1.6★提交纸质报关单及随附
单证的期限
3.2.2.1.7★修改申报内容或撤销申
报(原则、理由、单证)
(二)配合查验
3.2.2.2.1★海关查验(复验、径行
开验)
3.2.2.2.2★配合查验 3.2.2.2.3☆货物损坏赔偿 (三)缴纳税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