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开发、有限开发、有偿开发和高效利用,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5)政府主导,鼓励全民共同参与。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和主导作用,将节水型社会建设纳入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把节水型社会建设控制性指标作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硬约束”,强化政府对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指导,具体落实相关节水措施;落实各级政府和用水行业的节水减排目标责任,建立绩效责任考核制度;逐步形成全社会广泛自觉参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良好风尚。
(6)坚持科技进步,促进高效用水。充分发挥科技的先导作用,开发推广节水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把先进节水技术与常规节水技术相结合,提高用水效率和效益。
各州(市)应根据当地的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结合节水型社会建设以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确定本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的基本原则。
5 目标与任务
5.1 规划目标
根据当前云南省水资源开发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总体要求,在水资源合理配置的基础上,综合考虑本地区水资源供需态势、生态环境状况、节水潜力、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以及节水工作的重点等,合理确定本地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及相关指标,包括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以及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
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重点地区河段和重点湖泊水体质量恶化的趋势得到有效遏制,河湖水体功能状况得到改善。全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30%,全国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全国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2。
云南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参照全国目标,初步拟定为:到2015年,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不断提高。全省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30%,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30%,全省灌溉水利用系数在现状的基础上提高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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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州(市)要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和本行政区域制定的用水总量控制目标,逐级分解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初步建立覆盖市、县二级行政区的用水总量控制体系,全面实行用水总量控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节水型社会建设目标不得低于上述全国平均水平。
5.2 主要任务
云南省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战略性任务,是健全以水资源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为核心的水资源管理体系,完善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完善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的工程技术体系,完善公众自觉节水的行为规范体系。
5.3 技术路线
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的技术路线,主要包括“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情况评价、关键技术问题研究、规划目标制定、规划布局和主要任务确定、制度建设、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制定等。
“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情况评价:认真总结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一五”规划实施过程中取得的经验与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充分分析现状水资源开发程度、水平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分析“十二五”期间节水型社会建设面临的新形势。
关键技术问题分析:根据各州(市)实际情况,分析节水型社会建设中“十二五”规划编制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并针对性地开展关键技术问题研究,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编制和实施提供技术支撑。
规划目标制定:根据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对节水型社会建设提出的新要求,分析确定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的目标及其主要指标。
确定规划布局和主要任务:在现状与形势分析的基础上,根据确定的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目标,明确区域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方向和战略布局。围绕水资源高效、可持续利用的主线,突出全方位、全过程节水减排,提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主要任务。
制度建设: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从克服“责任不明、驱动力不够、监督考核不力”等制度建设的瓶颈制约出发,提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制度建设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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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程建设:在工业、农业、城镇生活、非常规水源利用及能力建设等方面,结合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及其经验的推广,有针对性地实施与区域节水水平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相适应的重点节水工程。
保障措施制定:围绕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的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从组织规划实施、法律法规、投入保障、监督考核、加强管理、公众参与等方面,制定保障措施,保障规划的顺利实施。
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技术路线示意图见图1。
“十一五”成就节水潜力分析主要指标确定总体思路区域布局研究制度建设主要内容重点工程筛选分析规划目标健全水资源管理体系完善经济结构体系战略布局与重点领域主要任务建立工程技术体系完善行为规范体系制度建设规划实施重点工程保障措施成果提交法律法规投入保障监督考核加强管理未通过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面临的形势和挑战关键问题研究公众意见与专家咨询通过公众参与成果审查 图1 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编制技术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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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规划水平年与规划范围
5.4.1 规划水平年
根据全国《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二五”规划技术大纲》的要求,现状水平年为2009年,规划水平年为2015年。 5.4.2 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云南全省的16个州(市)。《云南省地方标准(用水定额)》(DB53/T 168-2006)中的农业灌溉用水分区将云南省划分为滇中区、滇西北区、滇东北区、滇西南区、滇东南区、干热河谷区共6个区域。本次规划参照该分区,将全省的区域格局相应划分为滇中水资源紧缺地区,滇西北高山峡谷贫困区,滇东北高寒山区,滇西南、滇南水资源丰富区,滇东南岩溶、石漠化区共5个分区,标准中的干热河谷区并入邻近区域,详见表1。各州(市)可根据分区情况,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各县(市、区)的节水目标。
6 主要工作内容
6.1 基本要求
(1)节水规划主要内容包括:现状用水水平分析,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分类节水标准与指标的确定,节水潜力分析与计算,确定规划水平年的节水目标,拟定节水方案,落实节水措施。
(2)根据各地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确定节水工作目的、方向和重点。水资源紧缺地区节水的主要目的是减少水资源的无,效消耗量、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水分生产效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资源的承载能力。水资源较丰沛的地区,节水的目的主要是减少污废水排放量、降低治污的投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节水的重点是用水大户和污染大户。农业节水以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为重点,工业节水以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和改造高用水工艺设备为重点,在缺水地区应限制发展高用水行业。各地区、各行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不同时期的节水目标、任务和总体安排,节水规划应反映行业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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