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省道庆元黄坛至菊水及55省道菊水至松源段公路改建工程
第6合同段路堑高边坡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报告
第一章 概 述
54省道庆元黄坛至菊水及55省道菊水至松源段公路改建工程位于丽水市庆元县,起点接丽龙庆高速公路庆元互通与54省道平面交叉口处,经竹口镇、屏都镇和松源镇,终点接老 55省道,路线全长约25.5Km。本标段起讫里程为:K21+820-K25+556.929,路线全长3.7369公里。设计时速为80km/h,双向四车道一级公路,路基宽度为24.5m,线路主要经过坑西口、石竹湾、洋墩村、洋心村、田墩村,路线所经区域以山地丘陵为主,地势起伏大、地形复杂。
公路建设工程施工环境条件复杂,施工组织困难,作业安全风险较高,其施工安全一直是交通行业监管部门的管理工作重点。在工程实施前,开展定性或定量的施工安全风险估测,能够增强安全风险意识,改进施工措施,规范预案、预警、预控管理,有效降低施工风险,严防施工重特大事故发生。
根据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交安监发〔2014〕266号)、《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14〕120号)、《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浙政令〔2012〕30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交〔2014〕58号)、《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浙交〔2015〕58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浙交〔2015〕59号)等有关规定,我单位成立安全风险评估小组,对本标段总体风险评估风险等级Ⅲ级(高度风险)及以上工程开展专项风险评估。
1.1 评估目的
为加强54省道庆元黄坛至菊水及55省道菊水至松源段公路改建工程第六合同段路堑高边坡工程的安全管理,尽早辨识潜在风险,优化工程建设方案,完善风险控制措施,提高工程建设的安全性,专项安全风险评估小组按照《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的要求,对路堑高边坡工程进行了安全专项风险评估。 本次路堑高边坡工程安全专项风险评估的主要目的如下:
1.对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风险进行摸排与评估;
2.为路堑高边坡工程下一步施工管理提供重要的技术参考; 3.对项目安全风险管理提出建议,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4. 为下一步编制施工安全专项方案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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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评估依据
1.2.1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14〕第13号);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2006〕第6号);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1997〕第91号);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2014〕第9号); 5.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主席令〔2007〕第69号);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2014〕第4号); 7.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 8.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93号); 9.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2007〕第493号); 10. 《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人大公告〔2006〕第56号);
11.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浙政令〔2012〕300号); 12.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7〕第1号); 13.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2001〕第302号); 14.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2005〕第1号)等。
1.2.2 规范标准
1. 《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
2.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04); 3.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4. 《用电安全导则》(GB/T 13869-2008);
5.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 F90-2015); 6.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 50720-2011) 7.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8. 《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T 180-2009); 9.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第1部分 总则》(GB 6067.1-2010) 10.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 6441); 11. 《安全预评价导则》(AQ 8002-2007);
12. 《公路项目安全性评价指南》(JTG/T 805-2004);
13.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 77-2010)等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1.2.3 规范性文件
1. 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 ; 2. 交通运输部《高速公路路堑高边坡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交安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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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14〕266号);
3. 《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14〕120号); 4. 《关于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意见的通知》(浙交安〔2014〕1号);
5.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浙交〔2014〕58号);
6. 《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办法》(浙交〔2015〕58号); 7. 《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浙交〔2015〕59号);
8. 《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施细则》(浙交〔2013〕5号); 9. 《浙江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设置规定(试行)》(浙交〔2011〕68号〉;
10. 《浙江省公路水运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试行)》(浙交〔2010〕236号);
11. 《关于印发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组织与实施指南的通知》(浙应急办函〔2010〕 25号);
12.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交办安监〔2014〕193号);
13. 《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关于加强在建公路工程项目施工驻地和设施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安委办函〔2014〕94号);
14.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 (交质监发〔2012〕576 号);
15. 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 ;
16. 丽水市交通局《关于实施<丽水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丽交〔2011〕256号);
17. 丽水市交通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丽交〔2012〕152号);
18. 丽水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场内专用机动车辆及工程运输车辆安全管理的通知》(丽交监安〔2010〕6号);
19. 丽水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特种设备及大型施工设备管理的通知》(丽交监安〔2010〕7号);
20. 丽水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印发丽水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要点的通知》(丽交监安〔2010〕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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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丽水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的通知》(丽交监安〔2010〕18号);
22.丽水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印发<丽水市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承重支架和脚手架施工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丽交监安〔2011〕10号);
23. 丽水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做好公路水运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丽交监安〔2014〕6号);
24. 丽水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丽交监安〔2014〕21号)。
1.2.4 项目相关文件与资料
1、《54省道庆元黄坛至菊水及55省道菊水至松源段公路改建工程两阶段施工图设计》(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浙江佳途勘测设计有限公司,2012年10月);
2、《54省道庆元黄坛至菊水及55省道菊水至松源段公路改建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2012年);
3、54省道庆元黄坛至菊水及55省道菊水至松源段公路改建工程第5合同、第6合同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
4、54省道庆元黄坛至菊水及55省道菊水至松源段公路改建工程第6合同段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1.3 评估原则
1、客观公正性原则
坚持评估的客观公正性原则,首先要避免各种先入为主的观念,克服主观随意性的片面性。其次要深入调查研究,全面系统地掌握可靠的信息资料。深入调查研究是尊重客观事实、尊重客观规律的具体体现,全面系统地掌握信息资料,是坚持客观性原则的基本要点,也是项目评估科学性的基本保证。
2、分析的系统性原则
用系统观念对拟建项目进行评估,就是要求从项目内部要素的内在联系,从其内部要素与外部条件的广泛联系入手,进行全面的动态的分析论证,来判断项目实施的风险。
3、评估方法的规范化原则
方法规范化原则,就是评估工作中所采用的定性和定量分析方法,必须符合客观实际,体现事物的内在联系。项目评估是一种科学的项目决策方法,同时也是一种规范的科学决策方法。项目评估的规范化方法论体系,构成了项目评估的稳定结构和基本内容。
4、评估指标的统一性原则
指标统一性原则,是指在项目评估中所使用的国家参数、指标的标准化,也就是衡量项目经济效益统一的标准和尺度。同一个项目,用不同的指标进行评价,其结果大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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