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下载本文

每年备用电源充放电试验和表面除尘1次。 (二)消防广播系统 每月机柜表面清洁1次,每年机柜内部除尘1次,设备表面清洁1次;每年机柜内的设备内部除尘1次。每年检查1次电话插孔、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对讲电话主机、播音设备、扬声器等。 (三)防排烟系统 每年养护1次防排烟风机、电源控制柜、风口、防火阀等。 (四)防火分隔系统 每年防火卷帘门的电机转动、齿轮链条传动部位上润滑油1次,电控箱表面清洁、内部除尘1次;每年防火门附件检查1次,转动部位上润滑油1次。 (五)水灭火系统 每年养护1次室外消火栓、室内消火栓养护1次,设施整体养护1次。消防泵、喷淋泵每季度盘车1次,每年润滑检查1次,每年整体养护1次。 (六)灭火器 每年进行1次功能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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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4

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规范及等级

指导性标准(丁级)

1.服务项目按照丙级指导性标准约定。

2.服务内容和标准参照或部分达到丙级的内容与标准,由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3.管理服务年代较早的住宅小区,达不到丙级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的等级为丁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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