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奖惩情况:考核期内受到奖励的按奖励分值加分,受到处罚的按处罚分值扣分,以品质管理部出具的《奖励审批表》、《处罚审批表》为准。获得社会荣誉而受到社会相关单位的经济或物质奖励的,可根据情况进行加分。考核期内处罚分值累计超过8分的,该考核周期考核总成绩为零分。
4、会议及通知传达及时率:公司会议传达不及时、通知工作不完成的,依据会议组织及通知下达部门申报为准给予扣分。
5、参加社会培训:参加社会培训通过并取得证书的给予加分、未通过的给予扣分,必须持证上岗的特殊岗位证、与物业行业无关的培训除外。
6、考核情况:公司组织的各类考核,成绩在85分以上者给予加分,无成绩或不及格的给予扣分。
7、义务劳动:对于参加义务劳动的人员给予加分。
8、支援相关部门工作:支援其它部门工作受到相关部门肯定的给予加分,同部门或同项目管理处、维修队、养护队除外。由被支援部门领导填写《绩效考核定量指标申报表》报人力资源管理部。
9、“管闲事”:各部门申报,经公司领导批准的,给予加分。
10、突发事件:参与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完善且经公司领导确认的给予加分。 11、“委屈奖”:在工作中非因自身工作原因,为维护公司利益受到客户委屈,经部门确认的给予加分。
12、安全隐患:发现安全隐患经安委会确认的给予加分,由安委会领导填写《绩效考核定量指标申报表》报人力资源管理部。
13、内部有效投诉:经受理部门确认有效的投诉,每发生一起对责任人给予扣分。 14、造成不良影响:本人行为给公司、员工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扣分。 15、工作完成情况:根据计划按时完成工作,未完成的给予扣分。
16、廉洁自律:不收取业主客户的佣金、小费或礼物,不侵占本应属于公司的财物,不借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的利益,不接受或不要求下属请客送礼,违反以上规定的给予扣分。
17、部门协作工作完成质量:跨部门合作或处理问题时,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未完成的给予责任人扣分。
18、安全责任:根据安全事故的损害程度对责任人进行扣分,安全事故损害程度由公司安委会确定。如发生严重安全事故尚未构成追究法律或民事责任的,责任人该考核周期绩效总考核成绩为零分。
19、遵守规章制度:被考核人违反公司各类规章制度,以《管理手册》中处罚条例规定的细则为准,且未在上述扣罚条款中出现的,根据情况给予扣分。
第二部分 适用于管理人员的考核指标
1、沟通情况:经理与员工沟通每月不少于2人次,主管、领班与员工沟通每月不少于1次。每月多于要求次数的给予加分,少于要求次数的给予减分。沟通情况记录在工作记录手册中,沟通指有关思想、工作等问题的交流,需对沟通的主题、过程、结果有明确记录。对下属布置工作、检查工作内容不属于沟通。
2、劳动纠纷:所管辖员工发生劳动争议,以进入诉讼程序收到应诉通知为依据,给予该员工的管理人员扣分。
3、通讯设备畅通情况:不开机、不接听给予扣分,开机不接听在30分钟内回复不扣分。 4、计划内培训完成情况:调整后未执行的,未调整且未取消的,给予责任人扣分。 5、员工培训率:被考核人每年对所辖员工培训不低于2次,低于要求次数的给予扣分。 6、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外部权威机构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进行审核时,如出现不符合项,给予责任人扣分。
7、项目承包管理情况:年度考核前两名的部门给予部门经理加分。年度考核低于97分的根据考核分值给予部门经理、主管扣分。
8、工伤事故:所辖员工发生工伤事故,根据工伤等级给予责任人扣分。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为一级至四级的该考核周期绩效考核总成绩为零分。
第三部分 适用于员工的考核指标
1、执行率: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不执行公司及部门决定的,根据情况给予扣分。 2、工作质量:发生工作失误的给予扣分。 第四部分 适用于部分岗位的考核指标
1、每月一题、总经理大讲堂:适用于管理人员及部分员工
考核期内每期都按时参加的给予加分,有缺勤的根据情况给予扣分。 2、辅导员工作:适用于公司确定的专业辅导员
每个考核期内经培训督导确定的优秀辅导员给予加分,优秀率不超过每个考核期内辅导员总数的30%。
3、培训讲师:适用于担任公司内部培训的讲师 培训督导对讲师进行评价为优秀的给予加分。 4、员工流失率:适用于部门经理。
以一年内在公司工作满一年以上员工流失率为标准核算。根据所辖员工数确定流失率,依据流失人次确定给予部门经理加分或减分。
①给予部门经理加分规定:管辖10人以下,无流失;管辖10-20人,流失不超过1人次;管辖20-30人,流失不超过2人次;管辖30人以上,流失不超过3人次。公司辞退的员工不计流失率。流失人次未超标准的给予部门经理加分,
②给予部门经理扣分规定:所辖员工5人以下,流失率不超过1人次;所辖员工5-10人的,
流失率不超过2人次;所辖员工10-20人的,流失率不超过3人次;所辖员工20-30人的,流失率不超过4人次;所辖员工30人以上的,流失率不超过5人次。超过标准的给予部门经理扣分。
5、不积极为一线服务:适用于机关部室。
发现为一线服务工作态度不积极的情况,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映至人力资源管理部,给予责任人扣分。
6、成本预算执行情况:适用于成本预算执行人员。
预算额和执行结果结余在3%以内的给予加分;预算额和执行结果超支在3%以上的给予扣分。依据财务部提供的数据由各部门报奖励、处罚人员名单。
7、兼职工作:适用于从事兼职工作人员。
包括宣传报道组、预算管理组、资产管理组、统计工作组、安全工作委员会、爱国卫生委员会、工程师办公室等兼职工作,其中表现优秀的给予加分,优秀率不超过各专项工作组总人数的30%。由各非常设组织机构负责人在考核周期结束后次月的5号前填写《绩效考核定量指标申报表》报人力资源管理部。
8、党团工会职代会工作:适用于从事党团工会职代会工作人员。
在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团总支支部委员会、工会委员会、职代会主席团中工作表现优秀的给予加分,优秀率不超过总人数的30%。由各组织书记或主席在考核周期结束后次月的5号前填写《绩效考核定量指标申报表》报人力资源管理部。
9、专项工作、活动组织情况:适用于专项工作、活动的组织人员。
组织参与如书籍编审、新春联欢会、游艺会等各类专项工作或活动中表现优秀的给予加分,优秀率应不超过各专项工作组总人数的30%。由专项工作或活动组织者在该工作完成后填写《绩效考核定量指标申报表》报人力资源管理部。
第十一条 绩效反馈
1、员工考核结果是年度评优、奖金分配的决定性依据,同时作为员工薪酬调整、职务升降及岗位变动等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存入本人考绩档案。
2、被评为不称职级次的人员,不能提薪。连续两次评为不称职的管理人员,进行职务降级并降薪。考核小组对被评为不称职级次的重要岗位管理者和一般管理者进行绩效面谈,各部门负责人对被评为不称职级次的普通员工进行面谈。找出在评价中未达到标准的原因,制定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并跟踪改进实施。改进不明显的人员在公司做待岗处理。
3、每个考核周期结束后,人力资源将考核成绩以考核反馈表的形式发至被考核人员,供本人掌握、评价情况及改进工作。
第十二条 其他规定
1、参加考核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请销假制度,请假人员应严格履行《管理手册》中的请假手续,实行逐级审批制度,经理办公会成员向总经理申请,请假表经审批后交人力资
源存档;经理办公会成员因工作原因外出或不在工作岗位必须通知总经理办公室主任。
2、参加考核人员每人发放一本工作记录手册,用于记录以下内容: ⑴ 与员工沟通的情况(不含对下属布置工作、检查工作内容)。
⑵ 用于记录在工作区域巡视检查的结果(不含值班经理在岗巡视记录)。 ⑶ 用于记录参加学习、培训或主持培训的时间、主题等内容。
(四)每月一题考核
为激发全体员工学习热情,持续提高员工整体素质,品质管理部统筹各专业试题,由公司各部门负责按专业对本部门员工进行每月一题考核并组织讲评,确实保证考一题会一题。考核成绩报人力资源管理部存档,年终综合考核成绩,确定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作为全年综合测评依据。
(五)新员工入职培训
为使新入职员工尽快熟悉、适应公司管理模式,进入工作状态,由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并组织实施公司通用管理制度、专业辅导员负责岗位专业知识的新员工入职培训。培训的内容、程序、职责详见《培训管理体系》。
(六)员工奖励、惩罚管理
公司通过对爱岗敬业、遵章守纪、诚实守信、文明服务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惩戒,制定奖惩标准,为公司绩效管理体系提供支持性依据,以维护公司绩效管理体系的严肃性,保证其运行的有效性。由品质管理部统筹员工奖惩的管理工作。奖惩种类、范围、实施程序及相关要求详见公司《管理手册》。
(七)评优工作
评优工作是公司奖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绩效管理体系运行中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由公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品质管理部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评优种类
(1)“十佳员工”即“五星级员工”
(2)“十大标兵”即“四星级员工”。分为服务、技术、礼仪、经营、管理、业务、劳动、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十大标兵。
以上两类由公司经理办公会决定评选周期 (3)优秀员工即“三星级员工” (4)嘉奖员工
(5)安全工作先进个人 (6)个人精神文明奖
(7)文明岗组。分为三八红旗手、青年文明、技术文明、服务文明、规范作业五个文明岗组。 (8)优秀部门 (9)优秀班组
五、绩效管理结果应用
(一)数据统计
人力资源管理部、品质管理部负责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数据,如考核成绩汇总、培训记录、奖惩记录,进行月、年度汇总统计
(二)结果分析及应用
1、以考核评价结果为依据,衡量岗位招聘的有效性,为完善招聘方式、提高招聘效率提供参考
2、为员工岗位调配和甄选提供依据 3、为调整薪酬的依据
4、指导员工制定职业生涯发展规划
六、执行效果评价
(一)为保证公司绩效管理体系有效运行,各级管理者及全体员工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管理手册》、《工作手册》及相关管理规定,履行其责任义务。
(二)公司定期聘请人力资源行业专家对绩效管理体系的运作进行指导、评价。 (三)接受上级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工作检查,对其提出的意见及建议进行积极整改。 (四)运用公司《国际认证管理体系》中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和标准,对绩效管理体系的执行过程及效果进行控制、评价。
(五)执行公司《品质管理体系》相关规定,定期由技术管理部、品质管理部、项目管理部组成检查组,对绩效管理工作的执行过程、结果评价等方面进行检查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