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旋塞阀每起下一趟钻开、关活动及保养一次。接单根卸扣时,不能采取关方钻杆下旋塞的方法来控制方钻杆内钻井液的流出。
(五)钻具止回阀
1.天然气井、油井在油气层段钻井作业中,应在钻柱下部安装钻具止回阀或相同功能的内防喷工具,但下列特殊情况除外:
⑴堵漏钻具组合。
⑵下尾管前的承重钻具组合。
⑶处理卡钻事故中爆炸松扣钻具组合。 ⑷穿心打捞测井电缆及仪器钻具组合。 ⑸传输测井钻具组合。
⑹其它特殊情况,如不能接钻具止回阀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报告钻井承包商现场井控负责人同意后实施。
2.钻具止回阀的外径、强度应与相连接的钻铤外径、强度相匹配。每口井保养1-2次,以确保灵活好用。
3.钻具止回阀的安装位置以最接近钻头为原则,主要有以下几种作法:
⑴常规钻进、通井等钻具组合,止回阀接在钻头与入井第一根钻铤之间。
⑵带动力钻具的钻具组合,止回阀接在动力钻具与入井第一根钻铤之间。
⑶在油气层中取心钻进使用非投球式取心工具,止回阀接在取心工具与入井第一根钻铤之间。
4.钻台上应备用与钻具尺寸相符的钻具止回阀,并配备抢接顶开装置,放于方便取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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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准备相应的防喷钻杆单根,其上端接钻具止回阀或旋塞阀(顶驱作业可接在下端),下端接与钻铤或与套管、或与复合钻具中大尺寸钻杆连接螺纹相符的配合接头,便于发生溢流后尽快与井内管柱连接关井,同时应连接相应的抢接顶开装置。起下钻时防喷钻杆单根应摆放在鼠洞内备用。
6.钻具止回阀每次入井前检查有无堵塞、刺漏及密封情况,备用钻具止回阀及抢接专用工具每次起钻前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7.装有钻具止回阀下钻时,每下入20-30根钻杆向钻具内灌满钻井液一次;下钻至主要油气层顶部应灌满钻井液,循环一个循环周排出钻具内的空气后方可继续下钻。
二、液面检测报警装置
天然气井、油井水平井应在钻井液循环罐安装液面检测装置(直读式标尺或超声波液面检测仪)并配备专用的可计量的钻井液灌浆罐。
三、钻井液液气分离器和除气器
(一)天然气井及油井水平井应配备除气器。除气器排气管线可以使用合格的橡胶管线,应接出罐区,出口距离除气器15m以远,并保持排气管畅通。
(二)气井及气油比高的油井应配备钻井液液气体分离器;对于地层情况不清、地下情况复杂、地层资料参照较少的石油预探井也应配备钻井液液气体分离器,其它石油预探井是否需要配备钻井液液气分离器,由建设项目组组织进行安全评估,按其评估意见处置。
(三)钻井液液气体分离器液体最大处理量不低于8000m3/d,分离器罐体容积不小于6 m3,压力等级的选择应满足钻井施工要求,并定期校验。安装与使用按照《液气分离器现场使用技术规范》(Q/SY 1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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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长庆油田《关于钻井液液气分离器现场安装使用有关要求的通知》(长油技管字〔2018〕4号)规定执行。
四、套管头侧导流装置:
套管头侧导流装置安装完成后应对各阀件进行现场试压,试压要求执行节流压井管汇试压标准。
第三十六条 井控装置的管理执行以下规定
一、井控装置的管理维修由具有集团公司资质的井控车间负责。井控装置现场的安装、维护、保养由钻井队安排专人负责。钻井队工程技术员负责日常管理;钻井队钻台大班负责井控设备的拆装及日常维护;司钻负责司钻控制台的操作、检查与保养;副司钻负责远控房的操作、检查与保养;井架工负责液控箱、防喷器的维护、检查与保养;内钳工负责内防喷工具及开、关工具的保管、操作与保养;外钳工负责节流管汇、防喷管汇及放喷管线的维护、检查;井控坐岗工负责压井管汇、液位(溢流)监测报警仪的维护、检查。
二、对所有井控装置的管理必须落实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巡回检查制。保养和检查必须要填写记录。
三、井控车间应设置专用配件库房和橡胶件空调库房,库房温度、湿度应满足配件及橡胶件储藏要求。同时对各类井控装置配件应分类、编号、建档,并注明生产厂家、生产日期、有效期和库存数量。
第三十七条 井控装备及配件的购买配置要求:
一、所有井控装备及配件必须使用具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证资格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二、钻井队伍配备、购置的不符合集团公司准入的井控设备(包括内防喷工具),送检时各井控车间不予以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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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各项目组、监督单位现场检查验收时发现不符合集团公司准入的井控设备(包括内防喷工具),要及时叫停钻井队伍,停工整改。
第五章 钻开油气层前的准备和检查验收
第三十八条 钻井承包商井控管理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监督整改。
一、指导钻井队制定有针对性的井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二、检查钻井队钻井液密度及其它性能、储备的加重钻井液、加重材料数量符合设计要求。
三、对钻井队的自查自改情况进行复查,督促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消项。
四、检查落实确保井控工具、井控装置完好。
第三十九条 在打开油气层前,钻井队、录井队、定向井服务队、现场HSE监督和油田公司的现场监督要履行各自井控职责,进行检查和监督,确保各项井控措施落实到位。
第四十条 钻开油气层前的井控验收
一、根据地质提示,打开油、气层前验收必须在进入第一个油气层100m前进行。
二、钻井队进行自查自改后,确认可以钻开油气层时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井控验收。
三、钻开油气层前的检查验收按照钻开油气层的申报、审批制度进行。
四、气田区域探井、气体欠平衡井由钻井承包商主管井控的领导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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