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由现场应急指挥部派专人,测定井口周围及附近天然气和H2S等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划分安全区域,用醒目标志提示。在非安全区域的工作人员必须佩戴正压式呼吸器。
五、消除井口周围及通道上的障碍物,充分暴露井口。未着火井清障时可用水力切割严防着火,已着火井要带火清障。同时准备好新的井口装置、专用设备及器材。
六、井喷失控着火后,根据火势情况可分别采用密集水流法、大排量高速气流喷射法、引火筒法、快速灭火剂综合灭火法、空中爆炸法以及打救援井等方案灭火。
七、井喷失控的井场内处理施工应尽量不在夜间和雷雨天进行,以免发生抢险人员人身事故,以及因操作失误而使处理工作复杂化;切断向河流、湖泊等环境的污染。施工同时,不应在现场进行干扰施工的其它作业。
八、在处理井喷失控过程中,必须做好人身安全防护工作,应根据需要配备护目镜、阻燃镜、阻燃服、防尘口罩、防辐射安全帽、手套、防毒面具、正压式呼吸器等防护用品,避免烧伤、中毒、噪音等伤害。
九、发生井喷事故,尤其井喷失控事故处理中的抢险方案制订及实施,要把环境保护同时考虑,同时实施,防止出现次生环境事故。
十、井口装置和井控管汇完好条件下井喷失控的处理:
1.检查防喷器及井控管汇的密封和固定情况,确定井口装置的最高承压值。
2.检查方钻杆上、下旋塞阀的密封情况。 3.井内有钻具时,要采取防止钻具上顶的措施。
4.按规定和指令动用机动设备、发电机及电焊、气焊;对油罐、
53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燃易爆物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5.迅速组织力量配制加重钻井液压井,加重钻井液密度根据邻近井地质、测试等资料和油、气、水喷出总量以及放喷压力等来确定;其准备量应为井筒容积的2~3倍。
6.当具备压井条件时,采取相应的压井方法进行压井作业。 7.对具备投产条件的井,经批准可座钻杆挂以原钻具完钻。 十一、井口装置损坏或其它原因造成复杂情况条件下井喷失控或着火的处理:
1.在失控井的井场和井口周围清除抢险通道时,要清除可能因其歪斜、倒塌而妨碍进行处理工作的障碍物(转盘、转盘大梁、防溢管、钻具、垮塌的井架等),充分暴露并对井口装置进行可能的保护;对于着火井应在灭火前按照先易后难、先外后内、先上后下、逐段切割的原则,采取氧炔焰切割或水力喷砂切割等办法带火清障;清理工作要根据地理条件、风向,在消防水枪喷射水幕的保护下进行;未着火井要严防着火,清障时要大量喷水,应使用铜制工具。
2.采用密集水流法、突然改变喷流方向法、空中爆炸法、液态或固态快速灭火剂综合灭火法以及打救援井等方法扑灭不同程度的油气井大火;密集水流法是其余几种灭火方法须同时采用的基本方法。
十二、含H2S、CO井井喷失控后的处理:
当油气井H2S浓度达到150mg/m3(100ppm)或CO浓度达到375mg/m3(300ppm)时,在人员生命受到巨大威胁、失控井无希望得到控制的情况下,作为最后手段应按抢险作业程序,制定点火安全措施,对油气井井口实施点火。井口失控点火决策人、组织人、点火人、点火操作程序等执行《长庆油田含硫化氢天然气井钻井、试气井口失控后井
54
口点火的操作管理规定》(见附件23),并按SY/T5087《含硫化氢油气井安全钻井推荐作法》中的要求做好人员撤离和人身安全防护。
十三、井喷失控后,现场录井、定向、测井等现场所有人员到应急集合点,听从统一指挥。
第六十五条 井控险情应急应坚持“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反应灵敏、措施得力、分工协作”的原则。做到职责明确,统一指挥,按照程序,有条不紊地组织抢险工作。
第九章 井控技术培训
第六十六条 长庆培训中心是集团公司批准的具有颁发井控操作证的单位。
一、负责井控应持证人员的取证、复证和井控技术培训工作。 二、建立健全井控培训、考核制度,对培训情况跟踪检查、验证。 三、井控培训教材、教学设备等要达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规定的要求,井控专职教师配备数量应达到年平均培训人数的3‰到5‰。
四、井控培训教师应取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认可的教师合格证,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业知识培训。
五、对井控培训的质量要负责,井控培训教师要深入钻井队参加井控检查、现场见习和现场指导,每半年对钻井队进行一次井控培训效果的验证,每次验证不少于5支钻井队。
六、及时更新培训设备及设施,更新教材内容。 第六十七条 井控持证培训要求 一、时间要求
55
(一)初次持证培训时间:现场操作人员、现场服务人员不低于80课时,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和安全管理人员不低于120课时,相关技术人员不低于60课时。
(二)井控复审培训:2年复审培训一次,培训时间不低于24课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核发证书,不合格者重新培训取证。
(三)必须采用脱产集中培训的方式。受训人员要集中到井控培训单位进行系统培训。施工现场的井控培训可以作为提高人员操作技能的帮促手段,但不能依此换发证。
(四)岗位操作人员井控培训实践授课和操作时间不低于总课时的1/3。
二、考核要求
(一)井控培训考核由井控培训单位组织,井控培训工作由油田公司工程技术管理部门监督、检查。
(二)井控培训考核分为理论考试和实践操作两个部分,理论考试满分为100分,70分为合格;实践操作考核分为合格和不合格,考核合格后才能发证。
(三)考核应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井控培训大纲划分不同岗位人员分别进行,理论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考试题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井控培训单位各类井控培训试题库中随机抽取和组合;实践操作考核要在井控操作模拟装置和教学井场上进行。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为不合格:
1.理论考试不满70分或实际操作考核不合格; 2.考试舞弊;
3.培训缺勤时间累计超过8学时。
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