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实施细则(2018版)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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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庆油田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地预防井喷、井喷失控、井喷着火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和油气资源不受破坏,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钻井井控技术规范》(Q/SY1552)、《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规定》,结合长庆油田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井控工作,贯彻集团公司“警钟长鸣、分级管理、明晰责任、强化监管、根治隐患”的井控工作方针,树立“以人为本”、“积极井控”的理念,严格细致,常抓不懈地搞好井控工作,实现钻井生产安全。

第三条 井控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长庆油田公司的勘探开发、工程技术、安全环保、消防保卫、物资装备和教育培训等部门,钻井承包商的工程技术及其他对应主管部门都必须各尽其职,齐抓共管。

第四条 长庆油田石油与天然气钻井井控工作的原则是“立足一级井控、强化二级井控、做好三级井控预案”。井控工作“关键在领导、重点在基层、要害在岗位”。

第五条 本细则规定了长庆油田井控设计;井控装置配套、安装、试压、使用和管理;钻开油气层前准备和检查验收;油气层钻进过程中的井控作业;防火防爆、防H2S、防CO等有毒有害气体安全措施;井喷应急救援处置;井控技术培训;井控管理组织及职责;井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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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九个方面内容。

第六条 欠平衡钻井作业中的井控技术和管理,执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加强欠平衡钻井井控技术管理的意见》、《欠平衡钻井技术规范》(SY/T 6543.1、SY/T 6543.2)和本细则。

第七条 本细则适用于长庆油田分公司及与长庆油田分公司有合同关系(含长庆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钻井承包商。

第二章 井控管理组织及职责

第八条 油田公司井控管理组织机构

一、油田公司井控工作实行公司、二级单位(项目组)两级管理,各级分别行使井控管理职责。油田公司井控领导小组(HSE委员会)在召开HSE委员会会议时,对井控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油田公司钻井工程(含试油、试气)HSE专业委员会具体负责钻井工程井控管理工作,下设钻井工程井控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程技术主管部门。

各二级单位(项目组)相应成立钻井工程井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任,成员由生产运行、安全环保、工程、地质、消防保卫、物资供应等人员组成。

第九条 油田公司钻井工程井控管理组织分级职责 一、油田公司钻井工程HSE专业委员会井控职责:

1.贯彻落实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井控管理规定和有关文件精神。 2.研究解决重大井控管理事项,审定有关井控管理的规章制度。 3.组织召开油田公司井控例会,部署年度井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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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组织实施油田公司井控预案演练及应急救援工作。 5.组织并实施井喷失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6.组织井控工作检查、年度总结评比与考核。 二、钻井工程井控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各级有关井控管理的标准、制度。

2.组织制(修)订井控实施细则、井控应急预案、井控规章制度和技术规定。

3.负责年度井控工作计划的编制并监督实施。

4.负责井控工艺技术管理和井控方案、设计的审核,组织实施井控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和应用,负责督促施工现场井控技术措施的实施。

5.负责井控培训及井控演练工作。

6.负责油田公司井控应急抢险工作的技术把关及井喷事故的调查。 三、安全环保部门井控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井控管理的标准、制度及本细则。

2.对现场井控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参与油田公司组织的井控检查。 3.发生井喷事故后,负责应急处理过程的安全指导,负责与地方政府安全环保监管部门的联络和协调。

4.参与井喷事故原因的调查、分析。 四、油(气)田开发部门井控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井控管理标准、制度及本细则。

2.负责在油田开发技术政策、技术方案、重大油田开发项目的管理过程中,应将井控管理要求纳入其中。

3.负责油(气)田开发地质方案的制定,提供相关的油田区域地层压力情况、产层可燃及有毒有害气体情况及相邻井资料,应急状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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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相关技术支持。

4.督促落实油田公司停注、泄压技术政策。 五、生产运行部门井控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井控管理标准、制度及本细则。

2.作为油田生产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公司24小时应急值班、应急接警、预警工作。

3.应急状态下承担应急调度指挥、信息收集、上传下达工作,具有调动公司内部一切应急资源的权力。

4.参与油田公司井控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价。 六、消防与保卫部门井控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井控管理标准、制度及本细则。

2.负责重点区域钻井现场消防安全措施制定与落实,定期对钻井现场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参与油田公司组织的井控专项检查。

3.应急处置中负责消防队伍、器材和设施等消防应急资源的调动,应急现场的警戒、人员疏散、治安保卫和道路管制,负责与地方政府部门联络和协调。

七、安全环保监督部门(督查组)井控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井控管理的标准、制度及本细则。

2.定期对钻井现场井控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参与油田公司组织的井控专项检查。

3.对油田公司项目组、现场各监督部的井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4.对应急处理过程中各类安全环保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控和监督。 八、采油(气)厂(勘探、评价主管部门)作为油气田项目建设单位(部门),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井控工作全面负责,其井控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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