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金筹措
按投资估算的结果,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6816.22万元 整个项目资金全部自筹。
第十章 项目实施进度及管理
一、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要求,由项目法人遵义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承担实施。在资金落实的情况下,按进度分步实施,总工期24个月,实施计划进度安排如下:
2010年9—10月,完成规划设计报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等各项准备工作;
2010年11月,进行施工准备,包括各种规划建设手续的办理,按规定选定勘察设计单位、施工队伍、材料供应商及监理单位,签订相应合同,进行地质勘察钻探和施工图设计,场地平整和清理,施工机械进场。
2010年12月—2012年8月,进行建设实施工作,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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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房屋主体施工,室外装饰、水电安装,排水排污工程,道路路基修筑、路面硬化,场地绿化,其他附属设施施工等。
2012年9月,完成竣工验收,交付投入使用。根据基本建设的有关规定,由计划、设计、施工等有关方面组成工程竣工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综合验收,然后才能投入使用。
二、项目实施管理
(一)建立健全项目实施组织管理机构
高桥棚户区改造工程建设项目由遵义市汇川区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公司实施,区发改局、审计局、财政局对本项目的实施进行监督。
(二)严格遵守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和国债项目管理的规定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从严进行六制管理(项目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质量终身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建设资金实行三专(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加强工程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管理,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第十一章 工程招标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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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范围
(一)建筑安装工程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工程承包商和供应商。具体标段划分为土建工程、水电消防工程。
(二)工程勘察、设计
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图设计按国家规定,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
(三)监理
本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确定工程监理公司。 二、招标方式
本项目工程规模、标准的特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贵州省有关规定,应当进行公开招标。 三、招标组织形式
由于本项目法人不具备自行招标和评标的能力,根据有关规定,对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采取委托招标代理组织招标。
四、施工企业资质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应为房屋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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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二级)以上企业。 五、发布招标公告媒介
按照国家及贵州省有关规定,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为:贵州招标投标网、贵州商报或贵州省综合信息网。
第十二章 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投入使用后,将收到非常显著的社会效益,对汇川区沈阳南路建设工程正常开展将发挥极其重要的作用。
沈阳南路建设工程还房小区,可向周边拆迁户提供设施齐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的住宅建筑面积130261㎡,解决1066户拆迁户的住房问题,对促进社会稳定,改善人居环境,解决好民生问题,加快汇川区城市建设将起到积极的作用,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社会效益。
该项目建设适应汇川区建设的需要,对拆迁户提供了档次较高的住房,改善了居住环境、提高了居住水平。该项目是区委、区政府落实“十七大”精神,实实在在的惠民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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