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 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指南 常见问题 1.根据《GB 29924-201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要求标示; 2.应在食品添加剂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食品食品添加剂产品添加剂”字样; 标签载明“食品添3.单一品种应按GB 2760中规定的名称标示食品添加剂加剂”,并标明贮的中文名称; 存条件、生产者名11.食品称和地址、食品添添加剂生产者管理 用量和使用方法。 (该项仅适用于添加剂应标示原产国国名或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食品添加剂生产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或经销商的名称、地址和联系企业) 方式; 食品添加剂,未注明“零售”7.提供给消费者直接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注明“零售”字样。 字样,标明各单一食品添加剂品种及含量。 6.提供给消费者直接使用的址和联系方式; 照查看 6.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进口食品5.未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11.3 加剂的使用范围、第七十条 律法规要求对5.应标示食品添加剂的贮存条件; 条件; 《食品安全法》种产品,按照法法; 4.未标示食品添加剂的贮存现场抽查1-34.应标示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用量,并标示使用方围、用量和使用方法; 3.未标示食品添加剂使用范食品添加剂的中文名称; 2.未按标准规定标示规范的1.未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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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项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指南 常见问题 1.委托双方营业执照、受委受委托方查验委托方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文件,并按照食品安全12.1 标准组织生产;应在获得生产许可的产品品种范围12.食品委托加工 内与委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协议。 《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八条 检查委托双方托方《食品生产许可证》,双方签订合同。 1.查看委托双方营业执照、受委托方《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生产食品的相关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3.委托生产产品是否在受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范围内。 4.受委托方是否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委托加工产品。 营业执照、被委2.查看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明确委托托方《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在有效期内。 2.双方未签订合同或已签订合同但未明确委托生产食品的相关要求和双方的权利义务。 3.委托生产产品超出受委托方的生产许可范围。 4.受委托方未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委托加工产品。 1.委托生产食品的包装上未按规定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在成品库核查委托生产产品的标识。 查看委托生产食品的包装上是否标注了委托方的名称、地址和受托方的名称、地址、地址和受托方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 且标注内容是否与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一致。 2.委托生产食品包装标注的信息与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许可证》内容不一致。 安全条例》第十八条 委托生产的食品,其包装上应当标注委托方的名称、《广东省食品*12.2 地址和受托方的名称、地址、生产许可证编号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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