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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勘查学

矿产勘查:在区域地质调查基础上,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运用地质

科学理论,使用多种勘查技术手段和方法对矿床地质和矿产资源所进行的系统调查研究工作。

矿产勘查是一种特殊性质的生产劳动,是一种具有科学实践和生产实践双重性质的科研-生产性的工作。

矿产勘查学的概念(找矿勘探地质学或矿产普查勘探学):研究矿产形成与分布

的地质条件、矿床赋存规律、矿体变化特征和工业矿床最有效的勘查理论与方法的应用地质学。

矿产勘查学的性质:矿产勘查学是地球科学的一个重要分支学科;是地质科学理

论与矿产勘查生产实践联系的纽带;是地质科学与工程技术科学联系的桥梁;是地质科学(自然科学)与经济科学(社会科学)的综合体现。

矿产勘查学的基本任务:研究矿床形成条件、赋存规律及矿体变化性特征,并在

此基础上,研究合理有效地预测、勘察和评价矿床的理

论与方法,目的是提高矿产勘查的地质效果与经济效果,更好的指导矿产勘查生产活动的实践。

矿产勘查学的研究方法:(一)地质观察研究法; (二)勘察统计分析法; (三)勘察模型类比法; (四)技术经济评价法。

矿产勘查的基本原则:(一)因地制宜原则; (二)全面研究原则; (三)循序渐进原则; (四)综合评价原则; (五)经济合理原则。

矿产勘察阶段的划分:1、预查 (初步) 2、普查 (大致) 3、详查 (基本) 4、勘探 (详细)

矿产资源:是指由地质作用形成于地壳内或地表的自然富集物,根据其产出形式

(形态、产状、空间分布)、数量和质量可以预期最终开采是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即具有现实和潜在经济价值的物质。

矿产储量:是指矿产资源量中查明资源的一部分,经勘察证实存在矿床(体),

其产出形式(形态、产状、空间分布)、数量/规模、质量能为当前工业生产技术条件所开发利用,国家政策法规允许开发的原地矿产资源量。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主要依据: 1、经济意义(E)

2、可行性评价(F) 3、地质可靠程度(G)

采用(EFG)三维编码:

第一位数-经济意义(是否具有经济价值): 1-经济的;

2M-边际经济的;

2S-次边际经济的; 3-内蕴经济的; 第二位数-可行性评价阶段:1-可行性研究;

2-预可行性研究; 3-概略研究;

第三位数-地质可靠程度: 1-探明的(勘探);

2-控制的(详查);

3-推断的(普查);

4-预测的(预查)。

b -变成可采储量的那部分基础储量 即未扣除设计采矿损失的可采储量 在其编码后加英文字母“b”以示区别于可采储量。

矿业权: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依法享有的,在一定的区域和期限内,

进行矿产资源勘查或开采等一系列经济活动的权利

矿业权包括:

探矿权-指探矿权人在依法取得的勘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勘

察矿产资源的权利。

采矿权-指采矿权人在依法取得的采矿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开

采矿产资源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