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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开封市第二届拔尖人才评审办法

为使第二届市级拔尖人才评审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按照《中共开封市委、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拔尖人才选拔管理的意见》(汴发?2005?12号)和《中共开封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第二届市级拔尖人才评选工作的通知》(汴组?2008?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评审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在严把基本条件关的基础上,把品德、知识、能力、实绩作为衡量人才的主要标准,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不拘一格选人才。在评审中,重点选拔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作出重大贡献的拔尖人才,做到好中选优,优中拔尖,宁缺毋滥,确保拔尖人才质量。

评审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1、民主公开、公正平等原则; 2、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 3、竞争择优、总量控制原则; 4、优化结构、行业拔尖原则。 二、评审程序

1、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市委成立开封市第二届市级拔尖人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评审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第二届市级拔尖人才的评审工作由市委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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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成立评委会和评审组。一是成立评委会。在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市委人才办牵头,聘请知名度较高、学术造诣较深、公道公正的专家、学者及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等有关部门熟悉此项工作的同志组成评委会,负责指导、协调各评审组开展工作,商议、解决评审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保证评审工作顺利进行。二是成立评审组。分别由有关对口单位牵头组成评审组,按照拔尖人才界别及评审标准要求,采取适当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评审工作,并按照一定比例提出建议人选,报评委会集体研究决定。

3、资格审查。由市委人才办抽调熟悉相关行业、领域的专家负责对本类别参评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统一审查标准,核实评审材料,确认参评资格,并反馈审查意见,指导完善材料。

4、评审方法。对符合条件的参选人,各评审组根据其参选类别,通过逐级遴选、现场答辩、技术比武、组织考察、网上投票、民主测评和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开展拔尖人才的选拔工作,在提出建议人选后上报评委会。由评委会综合各界别人选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提出组织考察人选,并组织人员进行考察。

5、确定初步人选。根据个人总分排名、考察情况,由评委会按1:1.2的比例筛选出拔尖人才初步人选,向市委评审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后,确定拔尖人才公示人选。

6、社会公示。对初步确定的拔尖人才人选,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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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确定正式人选。根据公示结果,形成书面报告,按照组织程序,经部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正式人选。

8、大会表彰。召开全市命名表彰大会,颁发荣誉证书。 三、注意事项

1、严格评审纪律。评审第二届市级拔尖人才是社会关注的一件大事。评委及评审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发生。评审期间,对外要严格保密。如发现有泄密及有碍公正评审的行为发生,一经查实,取消评委资格。参评人员经查实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

2、总量控制,优化结构。第二届市级拔尖人才名额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要进一步优化市级拔尖人才队伍结构。评审工作实行三个倾斜:一是向科研、生产、管理一线倾斜;二是向紧缺急需专业及市委、市政府为优化经济产业结构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倾斜;三是同等条件下向复合型人才倾斜。不搞论资排辈,最高年龄一般不超过56岁,有特殊贡献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3、时间要求。各评审组要参照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表开展工作,按时完成任务。评审过程中遇到其他情况,要及时与评委会联系沟通,共同商议解决办法。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市委人才办负责解释。

中共开封市委组织部

2008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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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

开封市拔尖人才推荐表

姓 名:

单位全称:

参评类别:

中 共 开 封 市 委 人 才 办 印 制

2008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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