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初稿) - 图文 下载本文

内河航道整治工程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指南

(初稿)

*****总承包有限责任公司

****内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部

2016.3

联合编制

目录

1. 总则 ............................................................................................................................................... 1

1.1 编制说明 .......................................................................................................... 1 1.2 编制依据 .......................................................................................................... 1 1.3 适用范围 .......................................................................................................... 1 1.4 评估内容 .......................................................................................................... 1 1.5 评估方法 .......................................................................................................... 1 1.6 评估责任 .......................................................................................................... 1 1.7 评估流程 .......................................................................................................... 2 1.8 其它 .................................................................................................................. 2 2. 术语 ............................................................................................................................................... 2 3. 总体风险评估 ............................................................................................................................... 3

3.1 一般要求 .......................................................................................................... 3 3.2 评估方法 .......................................................................................................... 4 3.3 专家调查法 ....................................................................................................... 4 3.4 指标体系法 ....................................................................................................... 5 4. 专项风险评估 ............................................................................................................................... 6

4.1 一般要求 .......................................................................................................... 6 4.2 风险辨识 .......................................................................................................... 7 4.3 风险分析 .......................................................................................................... 9 4.4 风险估测 .......................................................................................................... 9 4.5 风险源评估 ..................................................................................................... 11 5. 风险控制 ..................................................................................................................................... 13

5.1 一般要求 ........................................................................................................ 13 5.2 风险控制措施 ................................................................................................. 13 6. 风险评估报告 ............................................................................................................................. 14

6.1 一般要求 ........................................................................................................ 14 6.2 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内容 ................................................................................... 15 6.3 风险评估报告评审 .......................................................................................... 16

1. 总则 1.1 编制说明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港口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建议稿)》(以下简称《港口风险评估指南》),主要适用于外港水运工程及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安全风险评估,涉及内河航道整治工程内容十分有限。为指导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有效控制施工安全风险,科学规避施工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工程的施工安全,初步编制了本指南,供内河航道整治工程试运行,并在运行中不断修改完善。 1.2 编制依据

(1)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港口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技术指南(建议稿)》; (2)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9] 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3)公司发布《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及风险源排查、评估等相关管理规定文件;

(4)***内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部有关风险源排查、评估台账资料。 1.3 适用范围

本指南主要适用于公司承接的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其它类似工程的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可参照本指南执行。 1.4 评估内容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分为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总体风险评估应在施工图设计完成后、项目开工前完成。专项风险评估贯穿整个施工过程,可分为施工前专项风险评估和施工过程专项风险评估。 1.5 评估方法

安全风险评估应根据整治工程的特点,选择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估方法。本指南推荐采用专家调查评估法(定性)和指标体系法(定量)对指标的选择及其重要性排序,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合理确定。 1.6 评估责任

1.6.1 总体风险评估:由建设单位根据项目性质、规模、特点以、建设条件、项目风险情况,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等情况,确定是否对整个项目进行总体风险评估。总体风险评估以内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中各单位工程为评估对象,功能相同、位臵相邻、条件相似的一个或多个单位工程可作为一个评估对象,其评估结论可作为制定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依据。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对评估工作质量负责。

1.6.2 专项风险评估:由施工单位对总体风险评估达到高度风险及以上的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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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按有关工程风险等级划分Ⅲ级(高度风险)级以上的单位工程,以单位工程中的工艺流程、作业活动为评估对象,可分为施工前专项评估和施工过程专项评估。其评估结论可作为制定、完善内河航道整治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依据。按照“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对评估工作质量负责。 1.7 评估流程

总体风险评估应在项目开工前实施,专项风险评估应在整治分项工程开工前完成。施工中经论证出现新的重大风险源,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险情)等情况,应补充开展施工过程专项评估。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包括以下几个阶段:前期准备、现场调研、总体风险评估、专项风险评估、提出风险控制措施、编制风险评估报告、风险评估报告评审。 1.8 其它

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除应遵守本指南的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的相关规定。 2. 术语

2.1 内河航道整治工程

新建、改建、扩建内河航道水上水下沿跨河建筑物、水利建筑物及航道、泊位疏浚等工程活动的总称。 2.2 事故

导致工程发生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环境影响、工期延误或工程耐久性降低等不利后果的事件。本指南重点考虑引起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事故。 2.3 隐患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2.4 安全

指免除了不可接受的风险的状态。 2.5 风险

某一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潜在不利后果的组合。 2.6 风险源

也可称为致险因子,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因素,如:自然灾害、地质条件、技术方案、作业活动、施工设备、危险物质、作业环境等。 2.7 一般风险源

指风险源相对简单,影响因素间关联性较低,运用一般知识与经验即可防范的风险源。 2.8 重大风险源

指风险源相对比较复杂,存在较大的不可预见性,引发的事故严重性较大,必须从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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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条件、技术方案、作业环境及管理措施等多角度进行控制和防范的风险源。 2.9 风险辨识

通过对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系统分解,调查各施工工序潜在事故的过程。 2.10 风险分析

采用系统安全工程理论对风险源可能导致的事故进行分析,找出可能受伤害人员、致险因子、事故原因等,确定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 2.11 风险估测

采用定性或定量的方法,对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严重程度进行估算,并根据风险分级标准和接受准则,对工程风险进行等级排序。 2.1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

2.13 施工安全风险评估

针对工程施工过程潜在的风险进行辨识、分析、估测、提出控制措施的系列工作,包括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 2.14 总体风险评估

总体风险评估是以整治工程项目的各单位工程为评估对象,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地质条件、气象水文、资料完整性等,评估内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的整体风险,确定安全风险等级并提出控制措施。 2.15 专项风险评估

专项风险评估是在总体风险评估基础上,对达到高度风险及以上的内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以施工作业活动为评估对象,根据其施工安全风险特点,进行风险辨识、分析、估测,并针对其中的重大风险源进行量化评估,划分风险等级,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专项风险评估可分为施工前专项评估和施工过程专项评估。 3. 总体风险评估 3.1 一般要求

3.1.1 以内河航道整治工程项目中各单位工程为评估对象,功能相同、位臵相邻、条件相似的一个或多个单位工程可作为一个评估对象。内河航道整治工程单位工程按下列规定进行划分。

(1)内河码头建设(或拆除):按泊位(座)或500m长度连续或相邻同结构码头划分单位工程。

(2)内河护岸建设(或拆除):按连续或邻近同同结构1000m长度划分单位工程。 (3)内河桥梁建设(或拆除):按独立桥梁(座)划分单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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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箱涵工程建设(或拆除):按独立箱涵(座)划分单位工程。

(5)航道维护疏浚工程建设: 按同一条河道疏浚和同一等级航道划分单位工程。 3.1.2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内河航道整治工程,由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项目性质、特点以及建设条件等情况,认为存在高度及以上风险的项目,开展总体风险评估。

(1)内河码头建设(或拆除):大于1000吨级独立码头(结构)、1000m及以上连续结构码头。

(2)内河护岸建设(或拆除):连续2000m及以上长度的内河护岸工程。 (3)内河桥梁建设(或拆除):内河三级航道或中跨通航孔之间跨度60m以上跨河桥梁工程。

(4)箱涵工程建设(或拆除):高度3m及以上或断面积50平米以上箱涵工程。 (5)疏浚工程建设:边通航边施工的内河四级及以上航道或疏浚总长度大于10km及以上的疏浚工程。

3.1.3 总体风险评估的主要依据有地质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评估人员的现场调查资料及行业标准、规范等。

3.1.4 总体风险评估推荐采用专家调查评估法和指标体系法。

3.1.5 评估小组根据总体风险评估情况,提出专项风险评估对象,即需要重点评估的风险源。

3.1.6 总体风险评估结论可作为制定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的依据。 3.2 评估方法

由于内河航道整治工程尚未建立完整的评估指标体系,建议采用指标体系法与专家调查评估法结合进行总体风险评估,若评估项目单位工程内容与《港口风险评估指南》中的评估指标体系(表)的工程内容一致或类似时,应参考相应评估指标体系(表)进行总体风险评估,对无无法参考的单位工程,建议采用专家调查评估法进行评估。 3.3 专家调查法

3.3.1 专家调查评估法,是以专家作为索取信息的对象,依靠专家对内河航道整治工程的知识和经验,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地质条件、气象水文、资料完整性对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安全风险作出评估和预测的一种方法。

3.3.2 采用专家调查评估时,应当成立评估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专家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评估负责人具有15年以上、成员需具有5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以及内河航道整治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或施工工作经历。评估结论由专家署名并负责。

3.3.3 专家组每个成员,首先分别对工程特点、施工环境、地质条件、气象水文、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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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完整性5个分项,根据下表4个风险等级分别给出相应分项评定分值Ri和专家信心指数Wi,最后按公式3-1计算出专家评估结果。

Dr=∑(Wi×Ri)/∑Wi 公式3-1

式中: Dr~专家组最终评分;

Ri~各专家风险评定值(1~4)根据 Wi~评定信心指数(0~1)

表3-1 风险评定值(Ri)、信心指数取值标准

风险等级 风险描述 风险评定值信心指数 Ri Ⅰ级 Ⅱ级 Ⅲ级 Ⅳ级 低度风险 中度风险 高度风险 极高风险 1 2 3 4 由专家根据对评估对象的认识程度、类似工作经验、专业技术水平等给出Wi=0~1(小数点后1位)。 1、认为评估结果可靠:Wi=1 2、认为评估没有把握:Wi=0 3、两种情况之间:Wi=0~1 序号 1 2 3 4 3.3.4 根据专家组最终评分Dr值大小,按下列界限划分工程施工安全总体风险等级。

Dr≥3.5: 等级Ⅳ(极高风险); 3.5>Dr≥2.5:等级Ⅲ(高度风险); 2.5>Dr≥1.5:等级Ⅱ(中度风险); Dr<1.5: 等级Ⅰ(低度风险)。

3.4 指标体系法

3.4.1 内河航道整治工程风险评估指标体系尚在探索建立之中,所以在对具体内河航道整治工程进行总体安全风险评估时,除了采用专家调查评估外,还可由评估单位参考《港口风险评估指南》中有关内河两类建立评估指标体系(表)或类似工程评估指标体系(表)中的全部或部分比较重要的指标进行总体安全风险评估。

3.4.2 指标体系法,根据工程特点、施工环境、地质条件、气象水文、资料完整性将指标分为五个主要反映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安全风险的大类。在指标分类的基础上,提出评估指标。

3.4.3 将各评估指标按重要性从高到低依次进行排序,采用权重系数对各评估指标重要性进行区分。权重系数可综合运用多种方法进行确定,本指南推荐“按评估指标重要性排序确定权重取值”的方法,计算公式如下所示:

??2n-2m?1n2 (公式3-2)

式中,γ—权重系数;

n—评估指标(重要指标)项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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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重要性排序号,m≤n。

3.4.4 施工安全总体风险按下式计算确定:

F=∑Xij (公式3-3) Xij=Rijγij (公式3-4)

式中,Xij—评估指标的分值,i=1、2、3、4、5,j=1、2、〃〃〃〃〃〃、n,n为对应第i个一级指标包括的重要指标的数量。

计算得出F后,对照表3-2确定施工安全总体风险等级。

表3-2 施工安全总体风险分级标准 风险等级 等级Ⅳ(极高风险) 等级Ⅲ(高度风险) 等级Ⅱ(中度风险) 等级Ⅰ(低度风险) F F≥60 60>F≥50 50>F≥40 F<40 注:根据工程风险的具体情况,结合地区经验,可对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数值区间作适当调整。 4. 专项风险评估 4.1 一般要求

4.1.1 专项风险评估是在总体风险评估基础上,对达到高度风险(等级Ⅲ)及以上整治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以其中的工艺流程、作业活动为评估对象,根据其安全风险特点,进行风险辨识、分析、估测;并针对其中的重大风险源量化评估,划分风险等级,提出风险控制措施,专项风险评估可分为施工前专项评估和施工过程专项评估。

对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 质[2009] 87号)》中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单位工程,应直接进行专项风险评估。

4.1.2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内河航道整治单位工程,应开展专项风险评估。 (1)总体风险等级为Ⅲ级及以上的; (2)总体风险评估中单一指标影响过大的;

(3)基坑支护及开挖:离基坑1-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有地、共同沟、大直径煤气(天然 气)管道、大型压力总水管、高压铁塔、历史文物、近代优秀建筑等 重建(构)筑物及设施;周边环境条件很复杂;破坏后果很严重;基坑 深度5m

(4)工具式模板工程:高度15m以上的无支架立柱工程;变截 面箱梁挂篮施工;移动模架箱梁施工;

(5)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高度8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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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m

荷载15kN/ m2及以上;集中 线荷载20kN/ m2及以上;多跨或跨径小于40m的石拱桥,跨径小于 100m的钢筋混凝土拱桥;

(6)承重支撑体系:高度8m

(7)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lOOkN及以上的 起重吊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跨铁路 站线、二级公路预制立柱、预制盖梁、预制箱梁或钢箱梁吊装;跨径 小于200m的钢箱拱桥,钢桁架、钢管混凝土拱桥;跨径大于或等于 50m的梁式桥。

(8)脚手架:搭设高度50m以下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升高度150m以下 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0m以下悬挑脚手架工程。

(9)拆除工程: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 全的拆除工程;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10)大型机械拆装工程: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

(11)水上及水下工程:水工结构物、边通航边施工的航道工程(航道等级四级及以上航道)。

(12)达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危险性较大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

(13)具有特殊施工作业活动: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开挖深度超过16m (含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釆用新技术、新 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其它较高风险作业项目(如爆破/爆夯、软基处理、接岸结构、大型临时工程等)。

4.1.3 专项风险评估的基本程序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估测、风险控制。 4.1.4 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完成施工前专项风险评估,形成专项风险评估报告。 4.1.5 施工过程中,出现如下情况之一的,应开展施工过程专项风险评估。 (1)经论证出现了新的重大风险源;

(2)风险源(致险因子)发生了重大变化,如现场揭露地质条件与事前判别的地质条件相差较大、主要施工工艺发生实质性改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重大险情等情况。

施工过程风险评估报告以报表形式反映,报表中应包含评估指标前后变化对比、现阶段风险评估等级、风险源及防控措施等。 4.2 风险辨识

4.2.1 风险辨识包括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施工现 场地质水文条件和环境条件的调查、施工队伍素质和管理制度调查、施工作业程序分解、施工作业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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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

4.2.2 专项风险评估需收集、整理的相关工程资料主要包括:

(1)本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 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等资料;

(2)工程区域内的环境条件,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埋藏物、管道、缆线、民防设施、铁路、公路、外电架空线路等可能造成事故的要素;

(3)工程区域内地质、水文、气象等灾害事故资料; (4)同类工程事故资料;

(5)其他与风险辨识对象相关的资料。

施工过程专项风险评估除以上资料外,还需收集:重要设计变更资料、施工记录文件、监控量测资料、质量检测报告。

4.2.3 施工现场地质水文条件和环境条件调查主要包括: (1)地质条件; (2)气候水文条件; (3)周边环境;

(4)工程破坏迹象和特征。

施工过程专项风险评估还需调查:补充地质勘察结果(如有)、现场开挖揭露地质情况的差异、周边环境的变化情况。

4.2.4 施工队伍素质和管理制度调查主要包括: (1)企业近十年业绩,同类工程经验和施工事故情况; (2)施工队伍素质,施工队伍的专业化作业能力和技术水平; (3)管理制度,各种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4)施工人员队伍变化情况、制度落实情况等。

4.2.5 施工作业程序分解是将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过程划为不同的评估单元,分析各评估单元的主要工序、施工方法、作业程序、施工设备、施工材料等特点,从中辨识风险因子。

4.2.6 内河航道整治工程评估单元,按施工工艺、流程、作业工序活动逐条分解。 4.2.7 施工作业程序分解后,通过现场调查、评估小组讨论、专家咨询等方式,分析评估单元中可能发生的典型事故类型,形成风险源辨识清单见表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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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1 2 … N 表4-1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源辨识清单

风险源 风险源 1 风险源 2 … 风险源 N 判断依据 4.3 风险分析

4.3.1 对于物的不安全状态可能引起的事故,主要从地质条件变化、施工方案、施工环境、施工机械、自然灾害等方面分析。

4.3.2 对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可能引起的事故,主要从操作错误、违反安全规程和管理缺陷等方面分析。

4.3.3 在工程施工中,可能受到事故伤害的人员类型包括:作业人员本身、同一作业场所的其他作业人员、周围其他人员。事故后果包括:伤亡(失踪)和直接经济损失,但不局限于这两类损失。

4.3.4 风险分析通过评估小组讨论会的形式实施,可采用风险传递路径法、鱼刺图法、故障树分析法等系统安全工程理论进行分析。

4.3.5 根据风险分析的结果形成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源分析表见表4-2。

表4-2 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施工安全风险源分析表

事故原因事故原因事故原因事故原因事故后果 1 2 3 4 潜在的事故 风险源 类型 物的不安人的不安受伤害 管理缺陷 自然灾害 伤害程度 经济损失 全状态 全行为 人员类型 风险源1 风险源2 … 风险源N 4.4 风险估测

4.4.1 风险估测主要依据风险大小=事故发生可能性×事故后果严重程度估测(“×”表示事故发生可能性和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的组合)。

4.4.2 根据事故后果严重程度划分的四个等级标准,对风险源分析表中各风险源按照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工程及周边环境破坏程度分别确定事故严重程度等级填入风险估测汇总表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工程及周边环境破坏程度”栏。多种后果同时产生时,采用就高原则确定事故严重程度等级。

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等级标准、风险估测汇总表分别见表4-3、表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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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3 风险事故后果严重程度等级标准 等级 标准 1 2 3 4 定性 描述 一般 较大 重大 特大 说明 人员伤亡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工程及周边环境 破坏程度 1≤人员死亡(含失踪)人数<2 100≤Z<1000 工程局部构件破坏 或1≤重伤人数<9 3≤人员死亡(含失踪)人数<9 工程局部构件破坏 1000≤Z<5000 或10≤重伤人数<49 且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 10≤人员死亡(含失 踪)人数<29 5000≤Z<10000 工程整体结构破坏 或50≤重伤人数<99 人员死亡(含失 踪)人数≥30 工程整体结构破坏 Z≥10000 或重伤人数≥100 且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 ① 人员伤亡是指在施工活动过程中所发生的人身死亡或伤害。 ② 经济损失是指因发生事故造成的各种费用的总和(不含恢复重建)。 ③ 破坏程度是指内河航道整治工程整体或构件结构及周边环境破坏。 编 号 1 2 … N 风险源 风险源1 风险源2 … 风险源N 表4-4 风险估测汇总表

风险源 潜在的事故类型 事故严重程度 人员伤亡 经济损失 严重程度等级 风险估测 事故可能性 风险等级 4.4.3 事故的可能性取决于物的不安全状态与人的不安全行为引起的事故可能性的组合。根据事故可能性的四个等级标准,确定风险源分析表中各风险源发生事故的可能性的概率等级填入风险估测汇总表中的“事故可能性”栏。事故可能性等级标准见表4-5。

概率范围 >0.3 0.03~0.3 0.003~0.03 <0.003 表4-5 事故可能性等级标准

中心值 1 0.1 0.01 0.001 概率等级描述 很可能 可能 偶然 不太可能 概率等级 4 3 2 1 注:(1)当概率值难以取得时,可用频率代替概率。(2)中心值代表所给区间的对数平均值。 4.4.4 采用矩阵法对事故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组合,将专项风险等级分为低度(Ⅰ级)、中度(Ⅱ级)、高度(Ⅲ级)、极高(Ⅳ级)四级,分别填入风险估测汇总表中的“风险大小”栏。专项评估风险等级标准见表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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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性与等级 很可能 可能 偶然 不太可能 严重程度等级 表4-6 专项评估风险等级标准 低度 1 4 3 2 1 高度 Ⅲ级 中度 Ⅱ级 中度 Ⅱ级 低度 Ⅰ级 中度 2 高度 Ⅲ级 高度 Ⅲ级 中度 Ⅱ级 中度 Ⅱ级 高度 3 极高 Ⅳ级 高度 Ⅲ级 高度 Ⅲ级 中度 Ⅱ级 极高 4 极高 Ⅳ级 极高 Ⅳ级 高度 Ⅲ级 高度 Ⅲ级 4.4.5 对下列事件情况可直接判定为重要风险源。

(1)不符合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和相关操作规程的作业事件; (2)曾经发生过的事故,还未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作业事件; (3)可直接观察到存在相当风险的作业事件; (4)相关人员、方面合理已有抱怨或投拆的作业事件。 4.5 风险源评估

4.5.1 对风险估测汇总表中风险源进行评估,采用检查表法(定性)或LEC法(半定量方法)进行风险源评估,推荐采用LEC法进行4.5 风险源评估。

4.5.2 检查表法是指把检查对象加以分解,将大系统分割成若干子系统,以提问或打分的形式,将检查项目列表逐项检查的方法。

4.5.3 LEC法是根据作业人员在具有潜在危险性环境中作业,以影响作业条件危险性的因素进行评价的方法。

4.5.4 LEC法按照如下步骤进行评估。 (1)组成评估专家组。

(2)对于一个具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条件,确定事故类型,找出影响危险性的主要因素: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见表4-7。

(3)按风险评价取值标准规分别评分对L、E、C平分作为L、E、C的计算分值,用以计算的危险性分值(D)来评价作业条件的危险性等级。其计算公式为:

D=L×E×C

式中: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大小;

E—人员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C—发生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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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危险性分值,确定危险等级划分标准见表4-8。

(4)运用LEC法进行评估时,危险等级为1~2级的,为一般风险源,属于可接受的风险;危险等级为3~5级的,为重大风险源,属于不可接受的风险,需要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或整改后才能进行作业表4-9。

(5)对估测风险等级为高度风险及以上的风险源,应列入重大风险源,属于不可接受的风险,需要采取相应安全措施或整改后才能进行作业见表4-9。

4.5.5 对风险源评估结论,建立重大风险源清单见表4-10。

表4-7 风险源评价计算表 序号 1. 2. N 风险源 风险源1 风险源2 … 风险源N 潜在事故 类型 伤害 后果 风险评估 L E C 风险源 建议控制 措施 D 等级 性质 涉及 项目 情况 表4-8 风险评价取值标准表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发生可能性情况 完全可以预料 相当可能 可能,但不经常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很不可能,可能设想 极不可能 实际不可能 L 10 6 3 1 0.2 0.1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频繁程度情况 连续暴露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每月一次暴露 E 10 6 3 2 1 0.5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后果情况 大灾难,10人及以上死亡 灾难,3—9死亡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严重,重伤 重大,伤残 轻伤,需救护 C 100 40 15 7 3 1 0.5 每年几次暴露 非常罕见地暴露 表4-9 危险性等级划分标准 危险 等级 1 2 3 4 5

危险性分值D <20 ≥20~70 ≥70~160 ≥160~320 ≥320 危险程度 稍有危险,可以接受 比较危险,需要注意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后作业 高度危险,需要整改后作业 极度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风险等级 等级Ⅰ(低度风险) 等级Ⅱ(中度风险) 等级Ⅲ(高度风险) 等级Ⅳ(极高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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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10 重要风险源控制措施 序号 1 2 3 4 重要 风险源 风险源1 风险源2 … 风险源N 控制目标 现状 或问题 控 制 管 理 方 案 风控措施 (A/B/C/D) 投入 资源 实施 时间 责任 部门 监督 部门 注:风控措施:A—日常管理;B—监控预警; B—全面专项整治; D—应急抢险。 5. 风险控制 5.1 一般要求

5.1.1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与接受准则,提出风险控制对策如表5-1。 风险等级 等级Ⅰ(低度风险) 等级Ⅱ(中度风险) 等级Ⅲ(高度风险) 表5-1 风险接受准则与控制对策

接受准则 可忽略 可接受 不期望 控制对策 不需采取特别的风险防控措施。 需采取风险防控措施,严格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加强现场巡视。 必须采取措施降低风险,降低风险的成本不能高于风险发生后的损失。 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可行的规避措施并加强监测,否则要不惜代价将风险至少降低到不期望的程度。 等级Ⅳ(极高风险) 不可接受 5.1.2 根据不同的风险等级提出分级控制措施,实施现场管理和监控预警。各等级风险管理措施建议如表5-2所示。

表5-2 风险分级管理措施 风险级别 等级Ⅰ(低度风险) 等级Ⅱ(中度风险) 等级Ⅲ(高度风险) 分级管理措施 日常管理 √ √ √ √ 监控预警 —— √ √ √ 全面专项整治 —— —— √ √ 应急抢险 —— —— —— √ 等级Ⅳ(极高风险) 5.2 风险控制措施

5.2.1 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均应提出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5.2.2 总体风险评估应提纲携领提出主要控制措施建议,重点是需投入较多物力、财力才能控制风险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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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3 专项风险评估应针对一般风险源、重大风险源提出系统全面、重点突出的控制措施建议,作为现场安全管理、安全交底、专项施工方案编制的依据。

5.2.4 针对整治工程施工事故的原因,施工期间可采取风险控制措施包括:施工方案调整、加强安全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和人员的素质。

5.2.5 调整施工方案,主要包括合理调整施工顺序、改进施工工艺。

(1)合理调整施工顺序:即为了减少和控制施工过程发生事故,对施工工序从时间顺序和空间次序上进行合理安排或调整。

(2)改进施工工艺:即从施工方法、工艺参数上改进,减少和控制施工过程发生事故。

5.2.6 施工安全措施,除应执行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外,还应当根据实际工程特点,采取安全有效、便于施工的安全措施,降低施工安全风险。主要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替代措施、应急救援措施。

(1)安全技术措施:包括监测预警、对不安全场所进行安全隔离或加固防护、设立警告标志、人工警戒或专人指挥等。

(2)安全替代措施:对人工直接操作有较大风险的,可以用机械或其它方式替代人工操作。

(3)安全救援措施:主要指制定应急预案和做好应急准备。

5.2.7 从管理和人的方面控制安全风险主要包括加强管理、人员素质提高。 (1)加强管理:重点是抓落实,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资金投入落实,安全现场管理落实。

(2)人员素质提高:主要是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强化安全意识和观念,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对特殊工种进行专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对关键风险控制点安排人员巡逻检查;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工种要求;施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6. 风险评估报告 6.1 一般要求

6.1.1 风险评估报告是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过程的记录,应反映风险评估过程的全部工作,将风险评估过程中的记录表格、采用的评估方法、获得的评估结果、推荐的控制措施等写入评估报告中。

6.1.2 风险评估报告应内容全面、文字简洁、数据完整、客观公正,提出的风险控制措施具有可操作性。

6.1.3 总体风险评估和专项风险评估的最终报告应作为工程项目竣工文件进行归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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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内容

6.2.1 总体风险评估报告 一、编制依据

(1)项目风险管理方针及策略; (2)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 (3)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4)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等; (5)现场调查资料。 二、工程概况

三、评估过程和评估方法 四、评估内容 五、对策措施及建议 六、评估结论 (1)风险等级;

(2)专项风险评估对象(包括重大风险源清单清单); (3)风险控制措施建议;

(4)评估结果自我评价及遗留问题说明。

七、附件(评估计算过程、评估人员信息、评估单位资质信息等) 6.2.2 专项风险评估报告

一、编制依据

(1)项目风险管理方针及策略; (2)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以及审查意见等;

(4)总体风险评估成果及工程前期的风险评估成果; (5)现场调查资料; (6)第三方检测监测资料。 二、工程概况

三、评估过程和评估方法 四、评估内容

包括风险源普查、辨识、分析以及重大风险源的估测。 五、对策措施及建议 六、评估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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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风险源风险等级汇总; (2)Ⅲ级和Ⅳ级风险存在的情况; (3)风险预控措施建议;

(4)评估结果自我评价及遗留问题说明。

七、附件(评估计算过程、评估人员信息、评估单位资质信息等) 6.2.3 风险评估报告格式应包括:

(1)封面(包括评估项目名称、报告完成日期、评估组长签名) (2)著录项(评估人员名单,并应亲笔签名) (3)目录 (4)编制说明 (5)正文 (6)附件

6.2.4 施工过程专项风险评估应形成评估报表,应包含以下内容:

(1)孕险环境或致险因子变化情况。 (2)重新评估风险等级及计算过程。 (3)拟推荐的风险控制措施等内容。 (4)评估报表格式由评估小组自定。 6.3 风险评估报告评审

6.3.1 总体风险评估报告或专项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完成后,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一般风险评估由项目部审核后报业主、建立及公司安监部备案。

6.3.2 总体风险评估报告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审查,专项风险评估报告由施工单位组织专家审查。评审专家组不得少于5人,专家应由建设、设计、勘察、监理、施工等单位具有内河航道整治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评估小组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评估报告进行修改,形成最终报告。

6.3.3 专项风险评估报告评审通过后应向项目建设单位报备。当专项风险评估等级达到Ⅳ级(极高风险)时,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论证。

6.3.4 施工过程风险评估报告以报表形式反映。当风险等级达到Ⅳ级(极高风险)时,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并由建设单位组织专家论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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