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合同(与金智代建合同) 下载本文

第二部分 合同条件

一、词语定义

1、“项目”是指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房地产开发项目。

2、“委托人”是指承担投资责任并进行项目开发的一方,即甲方。 3、“受托人”是指按照本合同约定受托承担项目开发管理的一方,即乙方。 4、“正常工作”是指本合同中约定的乙方应从事的项目开发委托管理工作。 5、“额外工作”是指:本合同约定的委托管理范围以外的,另行协商增加 的工作内容;由于非乙方原因使委托管理工作受到影响,造成工作量大幅增加的 工作。

6、“重大设计变更”是指涉及项目总体规模、总体布局、项目特性、建设 标准的变更,导致项目投资增减超过50万元人民币或项目工期延长超过20个工 作日的设计变更。

7、“预计房屋销售总收入”是指为计算阶段性预付项目开发委托管理费, 而事先估算的房屋销售总收入。

8、“房屋销售收入”是指乙方已完成的实际房屋销售额。

9、“甲方保留物业”是指物业权属归甲方所有,不对外销售的项目物业。 10、“人员薪酬费用”是指人员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劳动保护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等。

11、“销售费用”是指营销的直接费用,包括广告费、代理费、促销费、调 研费、会展费、活动组织费、物料及印刷费等。

二、适用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有关的其他法律。

三、项目管理团队

1、乙方通过委派专业团队和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组成项目管理团队。项目 管理团队的人员选聘、岗位编制和薪酬标准,在本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由 乙方书面报送甲方,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2、项目管理团队履行项目经营管理班子的有关职责,在甲方委托范围内以 甲方名义对外开展工作。管理团队负责人在管理过程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项目 总经理的职责。项目管理团队负责项目规划设计、工程建造、成本管理、房屋营 销策划等项工作。

3、甲方委派专职人员参与项目的管理工作,甲方委派财务人员负责项目财 务管理;委派行政人员负责项目行政和档案管理;委派技术人员参与项目工程管 理;委派工程造价人员参与项目造价管理;委派营销人员参与项目营销管理工作。 甲方委派的上述专业人员的专业能力应得到乙方的认可。

4、甲方协助乙方对外招聘人员参与项目管理工作。聘用条件由项目管理团 队拟订,聘用人员与项目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5、乙方可根据项目开发进度的需要,逐步增加专业团队的人员。

四、项目管理代表

l、甲方派驻项目管理的代表为项目公司董事长,乙方派驻代表为项目公司 总经理。双方的有关文件即项目公司的文件制订和发布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涉 及双方实质性权利义务关系的文件须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甲方代表根据甲方授权行使下列职权: (1)履行项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2)审核签批乙方提交的项目建设计划和管理工作报告等文件; (3)审核签批重大设计变更;

(4)审核签署规划设计、工程建造、设备及材料采购、银行贷款等重要合

同;

(5)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 (6)对项目财务进行检查: (7)审核签批有关费用; (8)甲方授权行使的其他权利。

3、甲乙双方代表需更换的,必须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五、甲方权利义务

1、对项目的资金使用、工程进展、建设质量进行综合性管理和控制。 2、对因技术、地质等原因造成的重大设计变更进行核准。 3、参与项目的招标工作。

4、要求乙方更换不称职的工作人员,解除从社会招聘的不称职员工。 5、完成项目前期交接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导致项目交接问题造成施工障碍, 甲方应承担延期损失。因政府政策及政府办事原因引起的交接延期,工期相应顺 延。

6、负责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建设的有关审批手续。因政府或非乙方原因引起 审批迟延,工期相应顺延。

7、对项目建设进行检查。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和赔偿损失。 8、负责筹措项目建设资金,承担因延期付款而造成工期延误的损失。 9、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约定的费用。

10、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书面文件,甲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甲方没有在规定时间答复的,乙方可依法减轻自己的责任。

六、乙方权利义务

1、恪尽职守履行受托管理义务,维护甲方的项目权益。

2、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各项费用。

3、建立项目公司的管理制度和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包括人力资源、财务会 计、行政后勤、工程建造、质量控制、成本核算、采购招标、市场营销等管理制 度,并经甲方审批后执行。

4、在甲万的协助下完成项目建设报批工作。

5、通过招标方式选择设计、土建、安装、监理、营销等专业工作单位。 6、项目建设的对外合同在签署前应征得甲方审核和同意。

7、负责项目建设的统筹管理,协调项目参建单位间的关系,按照国家的建 设标准和乙方的项目品质标准,做好项目进度、成本、质量和安全等管理控制的 具体工作。

8、接收并归档保存项目建设的全部档案资料,在项目建成移交时统一移交 给甲方,乙方不得泄露与项目有关的商业机密和档案资料。

9、向甲方报送规划设计、工程营造、资金使用、人力资源、市场营销等计 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如上述计划有重大调整,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10、协助甲方做好项目建设中与有关专业工作单位的结算工作。 11、协助和监督项目工程监理方进行工程监理工作。 12、提交项目竣工验收报告,组织竣工验收工作。 13、竣工验收通过后,及时与甲方办理交接手续。

14、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的房屋整改和维保管理工作,负责质保期内 的质量保修工作。

15、按月度和年度向甲方提交项目管理报告,并在项目正式开工、地下建 筑结构完工、主体封顶、竣工验收等重要阶段,提交专题工作报告。项目管理报 告包括的主要内容有:进展情况与计划对比分析、成本、费用、资金等情况分析。 16、在项目分期或总体达到约定的完成时间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项目分 期或总体经营报告,就本合同约定的各项委托管理目标完成情况向甲方提交总结 报告。

17、甲方向乙方提交的书面文件,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 乙方没有在规定时间答复的,甲方可依法减轻自己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