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史考研笔记(完整版) 下载本文

和创造的。

(三)黑格尔哲学是辩证法、历史和认识论的统一体系

在谢林哲学之前,各种哲学包括康德哲学在理论与实践、科学与道德、自然与社会、真理与历史之间设置了不少的隔阂,谢林则作出了意识历史与自然历史之间存在着对应关系的猜测,试图把这两个被分割开的领域结合在一起。黑格尔继承并彻底贯彻了谢林的做法,把本体论、认识论、自然哲学、道德哲学、艺术哲学、历史哲学和宗教哲学等各门学科结合成一以贯之的体系。辩证法则是贯穿在所有这些领域的原则、规律和过程。因此黑格尔哲学是第一次使辩证法、历史和认识论达到统一的体系。 1、辩证法与历史是统一的。 虽然黑格尔认为“客观精神”在外化于自然和社会的发展形式之前是纯概念或范畴的发展形式,它的辩证运动构成哲学本体论的内容,但是,在黑格尔看来,不管是自然界,还是人类社会,不管是个人意识,还是人类精神,都有自己的历史,而所有的历史都是辩证发展的过程,辩证法是历史的本质和规律,历史是辩证法的具体应用。从原则上说,历史的每一个阶段都与辩证法的某一个环节相对应;按照辩证法螺旋上升的方向,历史发展的方向是进步,达到了辩证法规定的最后目标,历史也就终结了。因此,本体论、辩证法和历史是统一的。 2、辩证法与认识论是统一的

虽然以客观精神的辩证运动为内容的本体论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基础和核心,但是,在黑格尔看来,绝对精神在先,人的意识在后,这只是从存在的顺序的角度来讲的。如果从认识的顺序而言,则是人的意识在先,绝对精神在后,因为绝对精神只是在人的意识发展到最后阶段才呈现出来。这样,辩证法的范畴和规律就成为认识论的对象,认识论也是辩证法在人的意识中的应用。因此,本体论、辩证法与认识论是统一的。 3、黑格尔哲学体系的构成

作为统一的黑格尔哲学体系由三大部分构成: (1)精神现象学:说明人是如何认识绝对精神的。 (2)逻辑学:说明绝对精神是如何运动的。 (3)应用逻辑学,它又包括两个部分:

1自然哲学:说明绝对精神如何被异化为自然的运动。

2精神哲学:说明绝对精神是如何在人类社会和精神领域中运动的。 三、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

黑格尔关于“绝对精神”的运动、变化和发展的过程的论述,是一个体系,它从他的“逻辑学”开始,即从“绝对精神”的纯形式或纯概念发展阶段开始,然后才是“绝对精神”在自然、社会和人的精神领域的发展阶段。

但是黑格尔在建立他的“绝对精神”的发展体系之前,必须回答“我是如何认识到绝对精神的存在的”这个问题,因此,从认识顺序来讲,他又必须先通过对人的精神活动的考察,说明“绝对精神”的发生过程。“精神现象学”就是他作出的回答。

黑格尔认为对绝对精神的认识是一个过程,在达到绝对精神的绝对知识之前,它经历了从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主要的环节有意识、自我意识、理性、精神等阶段,而每一个主要阶段又包含有下一个层次的环节。

(一)“绝对知识”发展的“意识”环节

在黑格尔看来,意识阶段是个体意识向外的阶段,它以外物为对象。它包含的主要发展环节是“感性确定性”、“知觉”、“知性”。 1、“感性确定性”

黑格尔认为感性确定性是个人意识的最初形式,它的对象是个别事物的存在。它的特点是表面上看它好像是最丰富的知识,但实际上是最抽象、最贫乏的知识。

2、“知觉”

黑格尔认为知觉是对感性多样性进行综合并加到事物上面的判断知识。它的特点是用一般概念来把握个别事物,是用概念对事物进行判断的过程。 3、“知性”

黑格尔认为,当意识关注于知觉对象,它沉浸在对象之中而忘记自我,这样就进入了知性状态。它的特点是用抽象的共相来对事物加以思考,共相被认为是无条件地适用于一切知觉的对象。“知性”的知识对应于自然哲学。

(二)“绝对知识”发展的“自我意识”环节

黑格尔认为,知性消解了自我,但它发展到极点就会走向它的反面,它会意识到,一个能够揭示事物的本质的东西自己也必须存在,这就是自我的存在,意识因此而进入自我意识领域。 他认为自我意识包含的主要发展环节是“欲望”、“主奴关系意识”、“自由意识”。 1、“欲望”

(1)欲望是克服外物非我存在的行动。

(2)欲望首先是动物的欲望,它毁灭被给与的存在。

(3)人的欲望是指向另一个存在的欲望,它是一种占有欲,以他人的承认为前提,因此自我意识与他人意识并存。 2、“主奴关系”

(1)主奴关系意识是人的欲望冲突不可调和的产物。

(2)主人意识是靠奴隶而实现的,因此主人意识不是自主意识,主人也是奴隶。 (3)奴隶意识也是一种自主意识,奴隶因此也是主人。 3、“自由意识”

(1)自由意识是主奴关系辩证发展的结果。

(2)斯多亚派的自由观是自由意识的第一个形态,它仅仅是观念上的自由。 (3)怀疑派的自由观是自由意识的第二个形态,它否定现实的不自由。

(4)宗教的自由观是自由意识的第三个形态,它在彼岸世界取消了理想与现实的冲突。 (三)“绝对知识”发展的“理性”环节

黑格尔认为理性知识是意识与自我意识的合题,它包含的主要发展环节是“观察的理性”、“道德的理性”、“自律的理性”。 1、“观察的理性”

(1)观察的理性是实验科学的知识,它是从外到内的发展过程。 (2)第一类的观察理性是对自然的观察,表现为自然科学知识

(3)第二类的观察理性是对自我意识与外界事物关系的观察,表现为逻辑学和心理学。 (4)第二类的观察理性是对自我意识的观察,表现为面相学和骨相学等。 2、“道德的理性”

道德理性相当于以个人情感为道德基础的伦理观,它与观察的理性构成矛盾。 3、“自律的理性”

(1)自律理性是把自律的理性即普遍规律引入道德领域的伦理观。

(2)自律理性是理性为自己设立的规律,是被自我意识在行动中实现的规律,他达到了意识和实际、自为和自在、个别和普遍、具体和抽象的统一。 (四)“绝对知识”发展的“精神”环节

黑格尔认为,从意识到理性的发展阶段是个体意识的发展全过程,理性结束了个体意识,还要继续发展为精神。精神是主观精神外在为社会组织和历史进程的结果,它是客观的,因此精神环节就是客观精神环节。它包含的主要发展环节是历史的发展阶段,分别是“伦理”、“教化”、“道德”。最高阶段就达到了绝对知识。

黑格尔还认为,“精神”作为绝对知识在以概念的形式表现自己之前,已经通过了具体的形象来被我们认识,这种形式就是宗教。因此他考察了宗教的发展,说明宗教也是绝对知识。 四、黑格尔的逻辑学体系

(一)“逻辑学”的大致轮廓

在黑格尔看来,逻辑学说描述的是“绝对精神”在还没有体现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历史以前的、丝毫没有物质性的所谓“纯粹概念”运动的规律和法则。

“绝对精神”在逻辑阶段的辩证运动表现为从一个纯粹概念到另一个纯粹概念的转化,也是它的自我认识的过程。逻辑学中的所有范畴都被组织在正反合的形式中,构成了大大小小的辩证环节,这些环节环环相扣,层层上升,从低级到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由空洞贫乏到具体丰富,由片面到全面地辩证发展,形成了正反合的大大小小的圆圈。 1、逻辑学的第一层次也是最大的圆圈:

存在论(正)——本质论(反)——概念论(合) 2、逻辑学的第二层次及更小层次的圆圈: (1)存在论:

质(正)——量(反)——度(合) 质:纯存在——定在——自为的存在 量:纯量——限量——程度

度:特殊的量——无度——度的无限 (2)本质论:

本质(正)——现象(反)——现实(合) 本质:同一——差异——根据

现象:现象界——内容和形式——关系

现实:实体和偶性——原因和结果——相互关系 (3)概念论:

主观概念(正)——客观概念(反)——理念(合) 主观概念:概念——判断——推理

客观概念:机械性——化学性——目的性 理念:生命——认识——绝对理念 (二)存在论的“合理的”思想

1、关于逻辑学以“纯存在”为出发点的思想。

黑格尔的逻辑学是从“纯存在”开始的。“纯存在”是没有任何规定性的“存在”,它是一个最简单、最贫乏、最片面,然而也是一个最普遍的概念。逻辑学以它为出发点,意思是想表明,“纯存在”是“绝对理念”的潜在或萌芽,概念的自己运动自然会把它自己的丰富内容揭露出来。在他的这种唯心主义思想中包含着这样一个“合理的”思想,即认识根本上是从“无知”开始,是从无知到知,从少知到多知,从浅知到深知的转化。 2、关于由质到量和由量到质的互相转化的思想。

黑格尔在“存在论”里着重考察了由质到量和由量到质的互相转化,他在这里批判了形而上学的质量观合发展观,阐发了质与量、质变与量变的辩证法,这是“存在论”中最重大的“合理内核”。

(1)黑格尔认为质与量是辩证统一的,他反对把二者割裂,片面强调其一,也反对将两者并列,不研究两者的辩证转化,只用一个“和”字把二者联系起来的形而上学观点。他强调质的范畴,认为我们观察事物首先是从其质的观点去看,然后才进入到观察其量,这是认识的必然次序。他特别反对当时形而上学、机械论片面强调量的数量观点。他的批判是正确的。

(2)黑格尔尖锐地批判了把发展说成是量的增加或减少的形而上学发展观。他指出,量的变

化是一种“渐进性的过程”,质的变化则是“渐进过程的中断”,即“飞跃”,而质变或飞跃是在量变积累的基础上发生的。不承认飞跃,只承认渐进性的变化,实质上就是否认产生和消灭。也就是从根本上否认变化。他认为真正存在的变化,只能是新东西的产生和旧东西的消灭,这就是“飞跃”。他据此批判了在哲学中长期占统治地位的所谓“自然中是没有飞跃的”形而上学教条。

(3)在欧洲哲学史上,黑格尔第一次明确地把质量互变作为一条普遍的规律提出来。 (三)本质论的“合理的”思想

1、关于“本质论”的最大的“三段式”是“本质(正)——现象(反)——现实(合)”的思想。

黑格尔认为“本质”是指本质在自身之内的反映,即是纯粹映现在思维中的抽象的本质,是作为实存的根据的本质。“现象”是本质表现为它的对立面,即借事物而表现,这时本质是通过他物反映自身。“现实”是本质与现象的统一,是本质的实现,现实只表现自身,外化其内在本质,不复表现他物,因而是最深刻含义的本质。黑格尔的这种唯心主义结构是要表明“本质”这个概念从抽象到具体的自己的运动。但其中也包含了一种“合理的”猜测,即人类对于事物的本质的认识也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从初级到高级的发展过程。 2、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思想。

在“作为实存根据的本质”这部分,黑格尔着重阐述了对立统一即矛盾规律,批判了形而上学否认矛盾的各种观点与谬论,因而包含着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合理内核”。

(1)认为当直接的存在最初上升到本质时,本质就被规定为自身同一的关系,本质的自身同一不应是抽象的完全等同,即“抽象的同一”,而应理解为具体的即包含差别的同一,即“具体的同一”。他认为,严格地把“抽象的同一”和“具体的同一”划分开,是区别辩证法哲学和形而上学哲学的“关键”。

(2)认为“矛盾”就是同一中的差别发展或展开、分裂为两个对立面,它暴露出两个对立面之间这样的联系和性质:

1双方都肯定自己而否定对方,互相排斥;

2双方离开了自己否定的一方即无自己一方的存在,互相依存;

3双方无论对于自己一方和对立的一方,都是又否定又肯定,都是既扬弃对方又扬弃自己的活动,从而扬弃了双方自己;互相转化;

④矛盾自我扬弃的结果表现为一个新的矛盾统一体。

(3)黑格尔针对当时否认矛盾的本质性、普遍性和客观性的情况,坚决地主张矛盾是比同一更深刻、更本质的范畴,论证了矛盾的普遍性和客观性。

黑格尔认为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事物只是因为本身具有矛盾,它才会运动,才有动力和活动。”针对形而上学否认矛盾、贬低矛盾的观点,他说:“矛盾是推动整个世界的原则,说矛盾不可设想,那是可笑的。”

黑格尔针对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所谓矛盾是不可想象、不可思议的谬论,尖锐地指出,思维就是矛盾,没有矛盾就没有思维,思维的真实任务就是把握矛盾、理解矛盾,从而把握住作为具体东西的对象全体的自己运动的命脉,推动思维、认识前进。 (四)概念论的“合理的”思想

1、关于“理念”是主观概念和客观概念的统一的思想。

黑格尔认为“理念”即真理是主观性和客观性的统一,“真理”应当是“客观性和概念的同一”或“客观性跟概念的符合”。这虽然是唯心主义的真理观,但是由于他是从辩证法来解释这种“符合”的,所以在这里包含了他关于逻辑学、认识论、辩证法三者一致的“合理内核”。 (1)他对真理的规定,包含着真理是全面的思想。

(2)由于真理是全面的,因而它就是具体的,是“对立面的具体的同一”。因此真理本身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