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word版,高标准农田项目监理大纲 下载本文

目 录

1监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建设地点及范围 1.3项目性质 1.4资金来源 1.5工程质量目标 2监理工作范围 2.1监理服务范围 2.2监理服务内容 2.3监理服务期限 2.4监理目标 2.5监理原则 2.6监理依据 3监理组织机构 3.1监理部组织机构 3.2监理人员配置 4监理工作制度方案 4.1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4.2签证管理制度

4.3工程会议制度 4.4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度 4.5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度 4.6监理员岗位职责制度 4.7原材料检验及报审制度 4.8原材料检验及报审制度 4.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4.10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4.11监理工作检查制度 4.1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4.13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4.14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4.15设计变更制度 4.16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4.17施工进度计划的动态监控制度 4.18投资监控制度

4.19项目监理部的内部工作制度 4.20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制度 4.21监理月报制度 4.22旁站监理制度 4.23监理巡视制度 4.24考评制度 4.25监理投诉处理制度

4.26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制度 4.2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制度 5质量监理的控制方案

5.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目标与内容 5.2质量控制体系 5.3 质量控制的措施 5.4质量控制手段

5.5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程序

5.6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和办法 5.7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及相应措施 5.8实行严格的过程控制 6 进度监理的控制方案

6.1工期进度计划及进度控制目标 6.2进度控制内容、工期控制点设置等 6.3进度控制原则 6.4进度控制的措施与手段 6.5进度调整的方法和措施 6.6施工总进度计划的编制和修订 6.7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查、修订和更新 7投资监理的控制方案

7.1施工阶段投资控制风险预测和防范对策 7.2投资控制的重点

7.3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的措施与手段 7.4确定资金流量

7.5施工阶段投资控制监理工作 7.6工程投资监理控制程序 7.7投资控制的办法 8合同监理管理的方案 8.1合同管理的原则 8.2合同管理的工作范围 8.3本工程合同管理的主要内容 8.4合同管理的方法和措施 8.5索赔与反索赔控制措施

8.6减少施工阶段工期延期的预控措施及管理办法 9信息管理方案

9.1建立监理信息系统的必要性和作用 9.2监理信息系统管理模式和目标 9.3监理资料内容和归档 9.4监理影像资料拍摄与管理 10组织协调方案

10.1组织协调的基本任务、要点及方法 10.2组织协调的内容 10.3协调程序

10.4本工程组织协调措施

11 监理工作质量保证措施 11.1监理工作质量目标 11.2监理工作质量保证措施 12对施工中环境保护措施的监督

12.1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目标、任务和内容 12.2 环境保护监理的程序 12.3施工环境保护监理的措施 12.4本项目施工环境保护监理要点 12.5竣工后的环境恢复措施 13施工监理安全措施控制方案 13.1安全监理依据

13.2安全监理组织体系和流程 13.3安全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13.4安全监理规定 13.5安全监理范围

13.6安全监理任务、内容和方法 13.7安全监理的具体工作 13.8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13.9安全监理制度 13.10安全监理措施 14其他 14.1服务情况

14.2其他措施 14.3工具配备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监理大纲

1监理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1.2项目建设地点及范围

。。。。。。。。。 1.3项目性质

土地整理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 1.4资金来源

国家财政拨款 1.5工程质量目标

合格 1.6计划工期

2013年12月1日开工,2013年12月31日竣工,日历天:31天。

2监理工作范围 2.1监理服务范围

设计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与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包括设计变更内容、监理附加工作和监理额外工作)。 2.2监理服务内容

2.2.1 施工阶段和竣工阶段的监理内容

1)组织施工图交底和编写审查纪要; 2)制定施工总体规划,报建设单位审定;

3)负责审查承包商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并以文字形式提出审查意见;

4)审查承包商的开工报告,报经建设单位同意后,下达开工令; 5)负责督促、检查承包商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检查施工技术措施,协调建设单位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处理违约事件;

6)每周主持施工现场例会,编写会议纪要,解决施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将每周的会议纪要和进度报表送交建设单位;

7)负责计量每月完成的工程量并审查、初步签署承包商每月提交的支付报表和凭证,及时送交建设单位审核,做好造价控制工作;

8)负责检查施工单位提供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型号、规格和质量,并提出检测意见;

9)协调业主、设计、承包及监理单位提出的工程设计变更,负责组织落实本工程设计变更的实施及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审查签证,报建设单位审核;

10)负责旁站监理控制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施工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并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和进度;

11)负责组织分部、分项(单元)工程检查验收;

12)负责施工索赔事件的鉴定及计量审查计算; 13)负责整理合同文件、施工技术档案、竣工文件资料; 14)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初步验收; 15)负责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16)参加工程竣工验收,参与工程结算审查。 2.2.2 保修阶段监理内容

参加检查工程状况、建筑物构筑物沉降观测、鉴定质量责任、督促保修和反馈。 2.3监理服务期限

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 2.4监理目标 2.4.1 质量目标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合格标准。 2.4.2进度目标

协调施工和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计划,使工程实际进度严格控制在计划进度之内,确保工程如期完成。 2.4.3投资目标

公正、科学、及时核算工程实物量,实事求是按规定审核工程签证,做好工程设计优化和投资控制工作,使投资控制在预算之内。 2.4.4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目标

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施工现场按标准化程度达到合格标准。 2.4.5环境目标

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措施,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满足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要求。 2.5监理原则

坚持“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质量第一”的原则,遵循

“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执业准则,为项目业主提供高质量的监理服务和技术咨询意见。 2.6监理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监理规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等有关监理规范;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3)《土地开发整理标准》(TD/T1011~T1012-2000); 4)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5)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和补充文件; 6)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文件和设计文件(规划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有关记录);

7)建设单位与工程承包单位、设备供应单位、材料供应单位依法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材料供应合同;

8)承包单位编制的并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查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

9)工程实施过程中有关会议记录、函电及其他有效的文字记录。

3监理组织机构 3.1监理部组织机构

拟投入项目监理部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 监理公司 质量控制组 投资控制组 工期控制组 监理部组织机构图

3.2监理人员配置

本工程项目由具有土地整理监理经验的4位监理人员组成。其中:总监1人,土建及农田水利监理师3人,并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适时增强,做到主要监理人员稳定,每个标段监理到岗到位,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安全控制、合同、档案、信息管理 项目监理部 协 调 设计单位 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 4监理工作制度方案 4.1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4.1.1目的

规范监理行为,督促工程验收。 4.1.2执行本制度的原则

1)符合承建合同文件的要求;

2)验收程序及要求符合当地政府的管理规定;

3)验收工作符合有关现行的规范规程及验收评定标准要求。 4.1.3监理验收工作分类

1)组织单元(分项)工程验收; 2)组织分部工程验收; 3)协助业主组织专项工程验收; 4)组织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预验收; 5)协助业主组织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4.1.4组织单元(分项)工程(检验批)验收

1)专业监理工程师(项目总监)负责组织; 2)收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表,迅速组织验收; 3)隐蔽工程必须在隐蔽前验收;

4)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班组长、质检员和有关监理人员、业主代表参加;

5)需要质监部门和其它单位参加的,提前通知; 6)核查质量验收记录表;

7)组织验收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签章; 8)监理员签字的项目总监必须签章确认;

9)不能正常验收,项目总监三日内将情况和原因书面报监理部和业主。

4.1.5组织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

1)项目总监拟发预控函件,督促施工单位完善收尾,备齐资料、注意事项;

2)项目总监负责组织;

3)收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4)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编写监理工作总结;

5)参加单位:业主、监理、设计、勘察、承建商,质监单位监督; 6)负责验收会议纪要;

7)核查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8)相关单位签字盖章后,项目总监审查,合法后签字盖执业章; 9)需要公司签章的,报公司签章;

10)不能正常验收,项目总监三日内将情况和原因书面报监理部和业主。

4.1.6协助业主组织专项工程验收

1)项目总监在专项工程收尾阶段,向业主拟发预控函件,提醒业主专项验收的工作;

2)项目总监组织专项工程预验收;

3)收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预验收; 4)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编写监理工作总结; 5)参加单位:业主、监理、承建商、设计; 6)专项验收由业主组织,项目总监协助; 7)相关监理人员参加验收; 8)业主委托,负责会议纪要;

9)专项验收记录表由项目总监签字盖执业章; 10)预验收通过后,由业主报政府主管部门; 11)验收问题的整改跟踪落实。

4.1.7组织单位(单项)工程预验收

1)项目总监应在验收前拟发有关验收事项及督促承建商工作的预控函件;

2)项目总监负责组织;

3)收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表和竣工报告后,五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4)填写验收申请表的监理工程师意见;

5)参加单位:业主、质监站、监理、承建商、设计、勘察; 6)资料核查; 7)各专业分组检查; 8)检查情况汇总,会议通报; 9)负责验收会议纪要;

10)核查竣工报告,项目总监签章后报公司签章; 11)向承建商发整改通知; 12)整改通知的跟踪落实;

13)不能正常验收,项目总监三日内将情况和原因书面报监理部和业主。

4.1.8协助业主组织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1)项目总监须向业主和相关单位拟发预控函件:指明竣工验收前应具备承建商的《竣工报告》,设计、勘察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承建商应提供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2)业主组织竣工验收;

3)协助业主制定竣工验收的内容、组织程序、参加单位; 4)协助业主按合同确定验收依据和标准;

5)项目总监主持编写监理成果报告,签章后盖公司技术文件章; 6)项目总监填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签章后盖公司行政章;

7)项目总监主持编写验收会议发言稿,报监理部和总工办审批; 8)总监负责监理资料的整理归档;

9)项目总监核查业主填报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条件核查表”,齐备后签章报公司盖行政章;

10)项目总监负责验收问题的整改跟踪;

11)项目总监落实监理合同内监理费等款项的回收,否则,不得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盖执业章;

12)项目总监审查竣工验收报告;

13)竣工验收报告签章的顺序:业主、设计、施工、项目总监、公司;

14)不能正常验收,项目总监三日内将情况和原因书面报监理部和业主。

4.2签证管理制度 4.2.1目的

加强工程各类签证的管理,防止各种可能错误发生。 4.2.2技术签证

1)所有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由总监或总监代表安排监理部至少二名监理工程师进行,并由验收的这二名监理工程师签署验收意见,其它人代签无效。

2)分部工程验收由总监或总监代表会同其它有关单位进行,由总监或总监代表签署验收意见,其它人代签无效。 4.2.3经济签证

1)合同内经济技术签证,由总监或总监代表负责组织单位验收,并根据合同等文件签署验收意见;

2)合同外经济技术签证由建设单位代表组织相关单位的人员验收,总监或总监代表参加验收,并根据合同及实际情况签署验收意见。

4.2.4现场计量会签

任何现场计量,除业主、承包人等有关人员参加外,监理人员必有驻地监理人员。计量监理工程师至少两人参加进行量测和签认。 4.2.5工程款支付签审

每期工程款的支付报监理人员后,必须由驻地监理人员的审核,计量工程师的审查已完工工程质量检查签认,由总监理工程师的审批后再报业主批准。

4.2.6监理工程师签证时注意事项

1)签证依据明确、各项前提条件均需满足、附加资料完备; 2)每月3日前,监理机构将《签证汇总表》报业主、公司,发送承包商。所有技术签证上交公司;

3)签证申报、审批程序符合相关合同及《工程管理配合细则》的约定;

4)签证语言和签章准确、规范; 5)所有经济技术签证须由项目总监签发; 6)监理人员调离开工地后的签证无效; 7)合同内签证须在一周内审批完成; 8)签证须项目总监和相关监理人员签字有效; 9)技术签证须真实、准确、规范。 4.3工程会议制度

目的: 定期、高效地处理和协调与工程项目建设相关单位提出的有关事宜,规范现场监理服务。 4.3.1第一次工地会议

1)目的:工程项目尚未全面开展,履约各方相互认识,确定联络方式,检查开工前各项目准备工作是否就绪,并明确监理程序的会议。

2)时间:是在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前举行。

3)参加人:业主或工地代表、总承包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监理单位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工作人员参加。也可以邀请政府监督部门及分包单位、有关设计人员参加。

4)会议主持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和业主或工地代表联合主持。 5)会议内容:

(1)介绍业主、总监理工程师、总分包单位人员,明确组织机构。 (2)检查总承包单位的动员情况,履约保证金、进度计划、保险、组织(人员、工料、机具等)。

(3)业主对合同的履约情况(如资金、投保、移交工地、图纸等)。 (4)监理工程师动员阶段的工作情况(如机构设置、人员配套、职责分工等)及提供工作条件(如办公室、通讯、食宿等)。

(5)明确监理例行程序 ①原材料(设备)报验程序。 ②工程质量报验程序。 ③设备加工订货、报验程序。 ④搅拌站、试验室资质审查。 ⑤分包单位资质审查程序。 ⑥工程计量、工程支付款申报程序。

⑦经常性工地会议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4.3.2工程例会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主持召开;

2)按约定时间召开工程例会,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

3)会前发送《监理通讯》至参加会议各单位。通报上周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文明施工等情况;

4)工程例会时间间隔为一周;

5)监管多个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所监管项目的工程例

会;

6)其他事项参照《山东省施工监理规程》。 4.3.3专题会议

1)项目总监或业主主持召开;

2)如遇紧急处理一般问题,由专业监理工程师主持召开; 3)如需监理部、总工办参加会议,项目总监(或其代表)须提前通知;

4)需业主代表参加会议,须提前通知;

5)需承包方负责人、分包方负责人参加会议,须提前通知; 6)需设计人员参加会议,须提前通知; 7)需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参加会议,须提前通知; 8)如需专家参加会议,须提前通知,并向业主明确费用。 4.3.4经常性工地会议

1)目的:研究工程计划、工程质量及工程款支付等和其他有关事项。

2)时间:宜每周召开一次。

3)参加人:业主授权代表、施工单位、工程项目经理及有关项目专业工程师及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时,还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参加。

4)主持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代表。 5)会议主要内容:

(1)对上次会议纪要的确认和对上次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工程进展情况分析和对下月(或下周)的进度计划预测。 (3)施工单位投入人、机、料的情况。

(4)工程质量、加工订货、材料供应及质量情况。

(5)有关技术问题。

(6)工程款支付、业主或工地代表对工程提供有关要求。 以上会议内容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经与会各方认可,发给与会单位。其记录内容:

①会议地点及时间。

②参加人姓名、职务及他的代表单位。 ③会议中的发言主要内容。 ④会议事项。

⑤会议决议事项由何人、在何时间执行和完成。 4.3.5现场协调会

1)在整个施工活动期间,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不同层次的施工现场协调会。

2)会议只对近期施工活动进行证实、协调和落实,对现有的施工质量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对其他大问题只是提出进行讨论,另行召开专门会议或在工地会议上进行研究处理。

3)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承包人或代表出席,监理及施工人员可酌情参加。 4.3.6验收会议

1)协助业主组织专项、单位(项)工程竣工验收; 2)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分项工程验收; 3)分部工程和竣工预验收由项目总监主持;

4)项目总监委派专人负责分部(专项)、竣工初步验收、竣工验收会议纪要整理;

5)其它内容参照《工程验收管理制度》。 4.3.7会议纪要整理

会议纪要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指定专人记录、编写。

4.3.8会议纪要的审定、签发

1)会议纪要的签发时间不得迟于会议后一个工作日; 2)如业主提出对会议纪要提前确认,须提前报业主; 3)如项目总监认为需业主提前确认,须提前报业主; 4)会议纪要由项目总监(或其代表)签发、审核。 4.3.9会议纪要的确认

1)会议纪要的确认方式在《工程管理配合细则》中约定; 2)会议纪要须与会单位盖章确认。须在《工程管理配合细则》中约定;

3)如政府部门要求参会单位盖章确认,须参会单位盖章确认; 4)涉及重大经济、技术、安全及进度、事故处理、争议调解等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由与会各方签字(章)确认; 4.3.10会议纪要的存档

按《资料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定期上交公司资料室存档。 4.3.11会议纪要的跟踪

1)项目总监(或其代表)派人跟踪会议实施情况; 2)项目总监(或其代表)填写《会议跟踪情况表》。 4.4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行为主体,他必须对工程全面工作包括质量、进度、投资、资金等控制目标全面负责,特别是对质量目标要实行终身负责制。这样才可以使总监理工程师真正对质量负起应尽的责任。从而努力提高项目监理部的质量管理意识,从思想上重视质量,行动上检查质量。总监对质量控制应负责的岗位工作如下:

1) 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 参与业主与承包商谈判工程承包合同,审核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并提出建议,由业主批准。

3) 审批承包商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4) 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暂停施工通知、复工通知。 5) 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6) 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7) 签署发送给承包商的重要信函。

8) 审核合同变更与附加工程项目,并提出建议,由业主批准后实施。

9) 受业主委托处理索赔、违约和特殊风险事件,并向业主提出报告。

10) 审核工程延期和延期补救措施,并经业主同意后实施。 11) 审定工程缺陷补救措施,并报业主同意后实施。

12) 协调项目监理工程师之间和承包商之间的关系,并主持生产协调会议。

13) 签发工程竣工验收凭证、组织编制竣工报告 14) 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5) 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和监理工作报告。 4.5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度

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本工程的特点,设置质量预控点,并编制旁站监理计划,报总监批准后,按计划进行旁站监理。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必须督促施工操作人员按操作规程和批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和操作,发现违规行为,立即令其整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本专业和本岗位的工作负有全面责任,对本专业的质量负有终身责任。为此,对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明确如下: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3)预审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 资金流计划。

4)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

5)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 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6)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 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 8)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

9)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 10)预审各类付款证书。

11)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12)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 13)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

志。

14)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

报告、请示。

15)监督承包商按合同文件及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设计图纸

进行施工,监督施工程序和施工进度。 16)组织编写本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大事记。 4.6监理员岗位职责制度

1) 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 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 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

证;

4) 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工艺过程或施工工序进行检查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 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 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4.7原材料检验及报审制度

工程采用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好坏。工程原材料质量的控制是质量目标控制的重要环节;为此对于本工程的进场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外观检查,资料确认;理化检测和试验。同时要坚持材料、半成品报审制度;具体工作如下: 4.7.1控制目标

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及设备(以下简称原材料)质量必须满足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和现行的国家标准。 4.7.2控制依据

主要是有关原材料产品的技术标准、实验方法和标准,验收和质量证明书的标准和规定;合同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对新型建筑材料,依据技术检验部门关于其技术性能的鉴定书; 4.7.3控制方法

1)检查承建商对原材料订货、采购、包装、运输、堆放、储存、保管及加工,使用各环节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不落实,监理部不签发开工令;

2)监理部原材料质量控制职责,由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各自承担相应职责。在编制监理细则(规划)时,要有原材料质量控制检验具体规定;

3)承建商在材料、构件、设备订货前应按业主要求提供样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说明书、价格等,并在签署订货合同之前获得

业主书面许可;

4)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对每批材料验收后,填写《原材料验收记录》,列出专业材料项目名称、规格、数量、每批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进场日期、数量、使用部位、合格证、检验报告及认证书资料、验收人员等;

5)主要装饰和防水材料及设备,应要求承建商提供样品和产品说明书,且提供订货厂家情况,以及价格等资料,监理人员应会同设计、业主确认后方可订货;

6)工程所用原材料的质量,必须经监理人员确认合格后才能使用,在确认时,首先总体检查材料的质量和规格,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与样品和现场实物相对照;

7)对于实施认证管理的产品:水泥、混凝土外加剂、钢材、玻璃、卫生陶瓷、塑料管材管件、铝型材、涂料、新型墙体材料、钢塑料窗、防水材料等,要检查有效的建材产品使用认证书,证书上必须有发证机关、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盖章的证明文件,需提供监理人员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实无误后退回原材料承建商办理城建档案资料,监理审核原件时应在原件表明审核时间;

8)对进口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或关键施工部位所用材料,应按规定抽检或全部检验。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检查商检证明书。对于变配电设备、空调设备、各类泵等设备,要按合同规定,检查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标准,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备件等是否齐全,均应在有关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开箱验收,满足合同要求后,方可进场安装;

9)对质量不合格、资料不全、技术指标不明确、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要求、实物与资料证明不符、包装标志不清而不能确认的材料,不予认证,并指令承建商或材料供应单位限期运出现场,并

在监理人员见证之下退场;

10)承建商擅自使用未经监理人员认证的工程材料,或者擅自替换、变更材料,监理部应下达停工令,责令整改;

11)原材料进场时,先由承建商自检材料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证明文件,然后承建商根据要求填报“建筑表”、“混凝土工程浇灌审批表”,并附上表上所规定的附件,附件应提供原件,如原件数量不足,有相同的复印件或只提供复印件者应提供原件核对;

12)监理人员根据11)条承建商提供文件资料进行确认,并进行抽检,进行取样抽检和见证送检。要求抽检材料,只有经抽检合格、将有关抽检材料报监理核准后方准使用。 4.8原材料检验及报审制度

工程采用的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的质量好坏。工程原材料质量的控制是质量目标控制的重要环节;为此对于本工程的进场材料,必须按规定进行外观检查,资料确认;理化检测和试验。同时要坚持材料、半成品报审制度;具体工作如下: 4.8.1控制目标

工程所用原材料、构配件、成品、半成品及设备(以下简称原材料)质量必须满足工程承包合同规定和现行的国家标准。 4.8.2控制依据

主要是有关原材料产品的技术标准、实验方法和标准,验收和质量证明书的标准和规定;合同明确规定的质量要求;对新型建筑材料,依据技术检验部门关于其技术性能的鉴定书; 4.8.3控制方法

(1)检查承建商对原材料订货、采购、包装、运输、堆放、储存、保管及加工,使用各环节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不落实,监理部不签发开工令;

(2)监理部原材料质量控制职责,由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各自承担相应职责。在编制监理细则(规划)时,要有原材料质量控制检验具体规定;

(3)承建商在材料、构件、设备订货前应按业主要求提供样品、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产品说明书、价格等,并在签署订货合同之前获得业主书面许可;

(4)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应对每批材料验收后,填写《原材料验收记录》,列出专业材料项目名称、规格、数量、每批生产厂家、出厂日期、进场日期、数量、使用部位、合格证、检验报告及认证书资料、验收人员等;

(5)主要装饰和防水材料及设备,应要求承建商提供样品和产品说明书,且提供订货厂家情况,以及价格等资料,监理人员应会同设计、业主确认后方可订货;

(6)工程所用原材料的质量,必须经监理人员确认合格后才能使用,在确认时,首先总体检查材料的质量和规格,检查材料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并与样品和现场实物相对照;

(7)对于实施认证管理的产品:水泥、混凝土外加剂、钢材、玻璃、卫生陶瓷、塑料管材管件、铝型材、涂料、新型墙体材料、钢塑料窗、防水材料等,要检查有效的建材产品使用认证书,证书上必须有发证机关、生产企业、经销企业盖章的证明文件,需提供监理人员原件和复印件,经核实无误后退回原材料承建商办理城建档案资料,监理审核原件时应在原件表明审核时间;

(8)对进口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或关键施工部位所用材料,应按规定抽检或全部检验。进口材料和设备应检查商检证明书。对于变配电设备、空调设备、各类泵等设备,要按合同规定,检查是否符合设计文件和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规格和标准,出厂合格证、产品说明书、

备件等是否齐全,均应在有关人员在场情况下进行开箱验收,满足合同要求后,方可进场安装;

(9)对质量不合格、资料不全、技术指标不明确、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或标准要求、实物与资料证明不符、包装标志不清而不能确认的材料,不予认证,并指令承建商或材料供应单位限期运出现场,并在监理人员见证之下退场;

(10)承建商擅自使用未经监理人员认证的工程材料,或者擅自替换、变更材料,监理部应下达停工令,责令整改;

(11)原材料进场时,先由承建商自检材料的规格数量和质量证明文件,然后承建商根据要求填报“建筑表”、“混凝土工程浇灌审批表”,并附上表上所规定的附件,附件应提供原件,如原件数量不足,有相同的复印件或只提供复印件者应提供原件核对;

(12)监理人员根据(11)条承建商提供文件资料进行确认,并进行抽检,进行取样抽检和见证送检。要求抽检材料,只有经抽检合格、将有关抽检材料报监理核准后方准使用。 4.9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分析影响质量的因素和环节,主动采取预控措施,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动态控制,防止发生质量事故。

2)如果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项目总监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并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规定及时组织调查处理,尽最大努力消除事故产生的缺陷,满足使用功能要求。一般质量事故由项目总监责成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调查、处理。

3)工程质量事故一般应按下述程序处理:

(1)项目总监发出通知,必要时发出暂停指令,要求承建商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或蔓延,并按有关规定逐级报告至政府有关主管部门。

(2)项目总监组织施工、建设、质监、设计单位展开事故经调查和分析,研究初步处理方案。

①确定事故范围、性质; ②分析事故产生的原因; ③评价事故产生的原因; ④确定事故对工程质量的影响; ⑤研究事故初步处理方案;

⑥责成承建商写出质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初步处理方案。 (3)项目总监组织施工、建设、质监、设计单位审查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确定处理方案。

①确定事故是否需进一步调查。必要进委托专家鉴定; ②分析论证确定事故处理方案。必要时邀请专家论证、评估; ③如果需要应委托承建商写出详细的质量事故处理实施方案; ④责成承建商写出详细的质量事故处理实施方案;

4)项目总监审批承建商报送的质量事故处理实施方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跟踪检查、监促。

5)承建商处理完毕,经监理单位检查符合要求,应提交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资料,包括监理工程师通知、指令、报告、检验试验资料、照片等工程技术文件,并提交质量事故处理报告,请项目总监组织验收。

6)项目总监组织业主施工、设计、质监单位进行检查,做出质量事故处理鉴定结论,各方签署验收意见。

7)对已发出暂停指令,项目总监应发出复工指令,让承建商恢复施工。

4.10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1)为充分领会设计意图、掌握工程特点、施工难点、解决施工图的差错、矛盾及相互之间的衔接性问题,提高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2)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由项目总监组织,业主现场代表、承建商现场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设计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并邀请质监部门等参加。 重点工程的图纸会审应通知公司总工程师、工程监理部、总工办参加。

3)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应在工程开工以前进行。分阶段或分批出图的工程,应根据设计、现场施工的具体情况,分次或分专业组织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如下列各项:

(1)上部主体结构工程;

(2)给排水、通风与空调、智能化、电气及消防工程; (3)建筑装饰装修、幕墙及防水工程; (4)特殊结构工程。

结构工程中的钢结构、预应力,机电工程的各专业,如为不同的承建商负责施工,应分别进行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4)当发生重大设计变更,或三分之一以上的设计图纸改版,局部结构加固,处理质量事故时,项目总监应重新组织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

5)在图纸会审前,项目总监应分专业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审图,明确责任分工和配合协作要求,做好会审准备。

(1)审图程序宜先建筑,后结构,先土建后机电,建筑与结构,机电专业配合进行。专业工程师首先应仔细查看建筑图,弄清平面布局、标高、净高、管井、电梯井、扶梯及开口位置、楼梯、出入口、机电专业预留孔洞,弄清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人防单元划分。

(2)审图应充分了解设计意图,检查图纸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有无使用功能性问题,检查设计的合理性和常见的质量通病、关键部位的处理是否恰当,轴线、标高关系是否正确,结构布置,有关的开口尺寸,管井、电梯扶梯、楼梯、预留洞口及预埋件、出入口位置是否恰当、准确、检查建筑、结构、给排水、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及人防工程有

无与规范要求不相符之处,专业之间是否协调,校核图纸有无差错。

(3)专业工程师审图提出书面意见后,由项目总监组织有关会议,讨论涉及专业之间的协调,指出建筑与结构,与机电及各专业之间不协调的地方。

(4)项目总监组织收集承建商、业主及代表等的审图意见,汇总后于会审前提交设计单位。

6)项目总监主持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会议,首先请设计单位进行技术交底,介绍设计构思意图及所要达到的效果。专业设计概况及特点,施工要求与建议,特殊技术措施等;之后回答各方提出的问题。

7)项目总监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记录,并于会后协助承建商整理形成《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记要》。会审记要应在两周内正式签署盖章后送发各方。 4.11监理工作检查制度

为了检查和控制公司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监理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全公司工作质量检查。项目总监负责各自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质量的检查。 4.11.1公司检查

(1)公司机关科室和项目监理部执行规章制度明确的职能、职责状态。

(2)项目监理部执行监理规划的工作质量状况。

(3)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管理状况。 (4)建设监理合同履行状况和监理档案、文件、资料的标准化管理状况。

(5)正常情况下,每年进行两次例会检查。填写《在建工程建设监理质量检查表》并写出《检查报告》,根据需要,可增加例会或特殊

检查。

4.11.2项目监理部总监检查

(1)项目监理部总监每月检查一次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日志,及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认。

(2)项目总监每日检查一次专业监理工程师巡检,平行检和旁站监理执行情况,查阅旁站记录,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上。

(3)专业监理工程师质量管理记录、表格填报要清晰、准确、及时、收发文记录要清晰。

(4)每星期召开一次项目监理部工作会,检查工作,做好纠正和预防工作和,记好会议纪要。 4.11.3监理业绩评价

(1)监理实施过程中,通过监理工程会和例会、总结、检讨前期工作,及时改正不足,提高工作质量。

(2)通过公司每年两次监理工作质量检查和评分以及公司对各项目监理部的检查,了解各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状况。

(3)建设工程竣工移交后,通过监理总结,检查监理工作优劣,通过监理业务手册,获取业主和政府部门对监理工作检查评定。 4.12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审查承包人提交的与各自有关的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内容

(1)施工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审核保证工期和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能否满足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是否协调和合理。

(2)有无保证施工进度的可靠措施和方法。 (3)有无可靠的保证工程质量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4)有无重点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控制方法。

(5)有无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的质量预控措施及方针对工程质量通病而制定的技术措施。

2)总监理工程师汇总各专业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意见。 3)与承包人磋商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意见。

4)召开施工组织设计审查会议,会议应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承包人、质检站、各专业监理人员参加。

5)形成正式书面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4.13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承包人可提出工程开工申请,经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一般工程即可审批,并报总监理工程师。对重大工程有争议的工程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4.14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承包人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三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承包人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4.15设计变更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误,或发现实施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提议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审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组织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无误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4.16施工测量复核制度

监理工程师向承包人移交工程测量资料,承包人应进行工程测量复核工作,在测量复核过程中,应补设和固定永久性标志,并将复测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然后承包人进行工程定位和放线。

承包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格式,于当日或次日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放样和施工测量记录,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复测,当监理工程师发现测量和放样有问题时,承包商应返工复测。 4.17施工进度计划的动态监控制度

工程进展过程中,由于施工单位机械、人力的变化,以及资金管理、气候条件等因素,实际往往达不到计划进度要求。因此要不断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或修订,以便更好地对进度进行控制。 4.17.1关键线路的调整

当关键线路上某项工程的施工时间超过计划时间,这意味着整个工期将延长,这样进度计划调整便有困难。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修订或制定新的计划,这种修订首先要注意影响关键线路的那些非关键线路的调整,以使有足够的人、财、物保证关键线路上工程能按期完成。

4.17.2非关键线路的调整

当非关键线路上实际进度和计划进度有偏差时,计划也应调整:这种调整只是局部调整,监理工程师可以同意非关键线路上的工程延期,但这种延期不能影响关键线路。 4.18投资监控制度

监理进场后立即督促施工单位报送与承包合同相适应的分段、分工点的概算台帐资料并随时补充变更设计预算资料。经常掌握投资变动情况,按期统计分析。

对重大变更设计或因采用新材料、新技术而增减较大的投资工程,监理应及时掌握并报业主,以便控制投资。 4.19项目监理部的内部工作制度 4.19.1内部工作会议制度

总监理工程师应经常组织本项目人员开碰头会,以解决在监理过程

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内部的协调,纠正工作中的不良倾向,加强监理人员的业务学习。

4.19.2建立项目监理部的岗位责任制度

监理人员要明确分工,做到职责与能力相统一,权利和责任相统一。 4.19.3建立交接班及考勤制度

对于施工期间,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做好交接工作,并办理交接手续,及时向业主及承包人说明。

4.19.4项目监理部重大问题向单位领导汇报制度

对于本项目监理工作中的重要文件或重大技术方案应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4.19.5对外行文审批制度

(1)行政性文件必须经文档管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2)技术性文件必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3)财务性文件必须经计量工程师审核后报总监理工程师签发。 4.19.6往来文件收发制度

(1)凡收到的文件均应分类、编号,并记入收文本,设计、承包人、建设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来函应按专业编号。

(2)由设计单位发出的设计修改文件,由承包人报送的材质与产品检验单,施工试验报告、施工记录、隐蔽记录、基础、结构验收记录、水电安装记录、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竣工验收资料、会议纪要、洽商记录、竣工图等均需一式两份,施工完毕后,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整理归档。

(3)凡由公司和监理工程师发出的文件均需按日期分类、编号,并记入发文本,发往上级单位、建设单位、承包人的文件应按专业编号。

(4)所有收文均应归档,所有发文均应存档。

(5)收发文件应统一放置,按收、发文日期顺序登记填写。 (6)收发文件必须有签字手续。收文收件人及保管人签字,发文由发往单位的有关人员签字。

4.19.7技术、经济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文件管理制度,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建立文件管理制度,该制度应明确:

a.文件的目录(标识)建立 b.文件的日常管理(台帐); c.重要文件的编制及使用说明。

(2)文件的归档,监理文件共分三大类:行政档案、财务(支付)档案、技术档案。

a.行政档案包括监理工程师与业主之间来往的函件,监理工程师与承包人或指定分包人之间来往的函件、书面协议、申请批复、会议记录;监理工程师与技术专家之间来往的函件,监理机构内部来往的函件,请求报告,报告的批复,监理工程师与第三方之间的来往函件、协议,工程监理月报。

b.财务(支付)档案

承包人提出的延期索赔申请以及批准的延期时间和索赔的费用,承包人提出的计日工计划以及批准计日工计划和单价,承包人提出的价格调整申请以及批准的价格调整指数,额外或紧急工程的费用计算,设计变更批准的费用计算,各类支付证书,保险单及支付款收据,其他的费用支付证明,工程进度款月报。

c.技术档案

开工及停工指令,额外或紧急工程图纸、变更设计图纸、现场指令、检查记录、验收记录、施工图纸、竣工图纸。

(3)文件的备案及移交

a.对日常监理工作中的重要文件、重大技术方案,项目监理部应报公司备案,包括项目建议书、施工招标文件、监理规划及细则、监理报告、例会纪要、技术方案、支付报表、工程竣工证明、工程结算证明、监理总结等。

b.工程竣工后,项目监理部应将本项目所有监理档案向公司资料室正式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 4.19.8监理报告制度

(1)每月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一份。

(2)项目总监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监理报告,并由项目总监签发。

(3)监理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

a.工程进度:工程形象部位完成情况及完成情况分析。 b.工程质量情况:分项工程验评情况,质量检查验收情况及本月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处理。

c.问题及对策:对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进行分析论证,找出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当工程进度与计划值有偏差时,应提出调整方案。

d.建议:分析下月将要进行的分项工程,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提请承包人注意。

(4)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编写年度监理总结报告,对本年度的工程情况及监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明年的工程进展和监理工作做出规划。 4.19.9监理日志制度

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单位、承包人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做出记录。 4.19.10监理项目回访制度

所监理的项目施工期间及竣工移交后,项目监理部应制订项目回访

计划,报总工办批准并备案,组织项目投入使用后的回访并填报《回访表》。

4.19.11监理设施管理制度

项目监理部应对本单位投入各种监理设施进行有效管理,以保证项目监理部的正常工作,应分别制订试验仪器、办公设施、交通工具等的管理制度。

4.19.12人员的考核制度

(1)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本项目内所有监理人员的考核。 (2)公司负责对项目监理部及总监理工程师进行考核。 4.19.13廉政制度

(1)项目监理部建立有效的廉政措施并报公司批准备查,以保证监理工作的公正、公平,维护业主的利益。

(2)本单位设立投诉电话: 4.19.14现场监理工作纪律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处理好业主、监理、承包方三者的关系;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保守业主的商业机密,维护业主和承包商的知识产权;

现场监理人员不得为本工程业主或总承包商推荐施工队伍,不得推荐生产、经销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电器产品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不得向施工单位吃、拿、卡、要。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如遇工地连续施工,则由总监适当安排值班人员;

监理人员进入工地现场必须衣着整洁,戴安全帽,不许穿短裤、背心、拖鞋上班;

现场监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修养,语言文明,待人礼貌,保持监理

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纪守法,服从安排,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做好各种监理记录,如实填写各种报表,并按规定上报公司归档;

现场监理人员在连续施工轮流值班时,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各负其责;

现场监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找承包方管理人员或报告业主处理,避免直接与工人发生冲突;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 4.20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制度

1)监理规划是在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后,编制的指导项目监理部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档,是解决监理工作做什么的问题。

2)监理规划由项目总监组织编写,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监理规划的编写依据应包括: (1)监理合同; (2)监理大纲; (3)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项目外部环境调查研究数据; (5)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档; (6)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数据。 4)施工阶段的监理规划内容应包括以下各项: (1)工程概况

a.工程简况:如工程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设计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等描述;

b.工程特点:如工程的地质、地貌特点,各专业设计特点及施工条件特点等。

(2)监理工作范围

根据本工程监理合同的要求,确定本工程的监理工作范围为实施对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以及明确整个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全包括在我公司的监理范围内,有的工程项目有可能把特殊分部分项工程另行委托监理,如燃气工程有时业主委托专业监理公司监理。

(3)监理工作目标

a.监理总目标,一般与公司的质量目标相一致;

b.工程质量目标,一般与施工合同的质量要求相一致,并应有质量目标分解计划;

c.工程进度目标,一般与施工合同的质量要求相一致,要有明确的开竣工日期等进度要求;

d.投资控制目标,以所监理的施工阶段承包合同的总价作为投资控制目标,具体尚须根据业主对监理在投资控制工作的深度而定;

e.安全控制目标,一般与施工合同及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目标一致。

(4)监理工作依据

国家及省、市地方政府颁发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设计文件、各种合同等。

(5)监理工作内容

分述各个监理工作阶段监理工程师维护工程建设合法性,搞好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施工方面的监理,并做好合同和信息管理等工作,全面协调好参建各方的关系,使工程施工得以顺利开展,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实现合同约定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的目标所要做的工作。对于民用建筑工程,尚应包括对室内环境污染控制的工作内容。

(6)项目监理机构组织形式:绘制项目监理机构框图

(7)监理机构人员配备计划:明确项目监理部的人员配置情况、

工作分工、联系电话等。

(8)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岗位职责:明确总监及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职责。

(9)监理工作程序:绘制本工程各项控制流程图。 (10)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a.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提出质量控制的重点、难点和本工程需编制的监理实施细则;质量控制的要求和方法;旁站监理方案;对质量通病采取的预防措施。

b.工程进度控制措施:做好施工进度计划审查;施工中进度计划的跟踪与调整。

c.工程投资控制措施:做好现场经济签证;做好工程款的支付审核。 d.施工安全控制措施:做好事前控制、事中控制、事后控制工作。 (11)项目监理工作制度:项目监理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12)监理设施:为保证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监理部所应该配备的办公用具和工程检测仪器等。

5)监理规划定稿后,项目总监在编制栏内签字,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在批准栏内签字,盖公司公章。

6)《监理规划》必须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定稿;有时业主要求在监理中标后一周之内提交,须满足业主的要求;如果在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国家及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监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或业主、设计对设计图纸有比较大的变化,监理应根据情况对《监理规划》进行修订。

7)《监理规划》一式三份,公司监理部留存一份,项目监理部一份,另一份由项目总监送业主签收。

8)《监理规划》批准一周内,项目总监负责向监理人员交底,并形成监理规划《交底记录》。

9)监理规划交底的内容和重点 (1)工程项目概况;

(2)工程项目建设监理阶段、范围和目标; (3)监理工作内容;

(4)目标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 (5)项目监理组织,明确人员分工及岗位职责; (6)监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及各专业应编制的监理细则; (7)监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 10)《监理规划》的修订

修订后的监理规划应由项目总监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重新进行交底,着重修订的内容,并填写《交底记录》。 4.21监理月报制度

监理月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月报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本月工程概述; (2)本月工程形象进度。

a.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 b.对进度完成情况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 (3)工程质量

a.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b.本月采取的工程质量措施及效果。 (4)工程进度款情况: a.工程量审核情况;

b.工程量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 c.工程款支付情况分析; d.本月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5)本月参建方施工活动资料。

(6)本月参建方提出的问题及监理方答复。 (7)监理方活动资料:处理问题简述及统计。

(8)本月各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承建商等)和项目监理部发、收文及处理结果。

(9)本月监理工作简报。

a.对进度、质量、工程款支付安全文明施工监理等方面情况的综合评价;

b.本月监理工作情况; c.有关本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d.下月监理工作重点。 (10)安全文明施工监理月报。 (11)工程照片。

监理月报内容力求文字简练,对上述月报内容叙述完善,图文并茂,文字应用计算机打印。

对当月工程项目重大活动(首次例会、开工、主体封顶、交工、领导视察)及关键部位质量,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等应在月报中及时反映。

监理月报在下月随同项目考勤表报公司及建设单位。 4.22旁站监理制度

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工程施工阶段,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理活动。

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制订旁站监理方案,依据建设部颁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工程的特点,确定本工程的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

项目的旁站监理方案应送业主和承包商,并抄送质量监督机构。

承包商根据项目监理部编制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书面通知项目监理部。

项目监理部接到承包商的书面通知后,应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按时到现场实施旁站监理工作。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承包商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执行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检查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在现场监督承包商进行检验或抽样送检;

(4)如实准确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旁站时,发现承包商有违反工程强制性标准时,应责令立即整改,发现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或施工安全的,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指令采取相应措施。

(6)旁站人员应及时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并在记录上签字后要求承包商质检员签字。经旁站监理人员在“旁站记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7)工程竣工后,“旁站记录”应与送公司归档工程资料一起报公司。

4.23监理巡视制度

保证各工地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及时纠正监理工作中的偏差,解决监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公司应对所监理项目实施技术监控,并作巡回检查;

总工、监理部负责人每月对项目监理部工作进行一次巡回检查,并作不定期抽查。

对现场出现的工程事故及重大技术问题,总监及监理部负责人须及时到场进行处理。

巡视工作的主要内容为:

(1)现场监理工程师的职业道德及工作表现; (2)劳动纪律及挂牌上岗执行情况; (3)有关技术资料的整理情况;

(4)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文明施工、工程拨款等情况;

(5)协助解决现场监理人员的实际困难。

(6)现场监理负责人应如实地反映工程情况,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尤其应及时向公司总部请示、汇报;

(7)负责巡视工地的人员应做好巡视记录,并在月度总监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

(8)应将检查情况加以整理成文,下发各工地以资交流,并作为各工地考核评比依据;

(9)监理部对巡视情况必须做详细记录,以便更好地指导下一步的工作。 4.24考评制度

为了检查和控制公司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监理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监理工作质量检查。项目总监负责本项目监理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质量的检查。 4.24.1公司检查

(1)司机关科室和项目监理部执行规章制度状况。 (2)项目监理部执行监理规划的工作质量状况。

(3)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管理状况。

(4)建设监理合同履行状况和监理档案、文件、数据的标准化管理状况。

(5)正常情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填写《在建工程建设监理质量检查表》并写出《检查报告》,根据需要,可增加例外或特殊检查。

4.24.2项目监理部检查

(1)项目总监每月检查一次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日志,及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认。

(2)项目总监每日检查一次专业监理工程师巡检,平行检和旁站监理执行情况,查阅旁站记录,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上。

(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记录、表格填报要清晰、准确、及时,收发文记录要清晰。

(4)每星期召开一次项目监理部工作会议,检查工作,做好纠正和预防工作,记好会议纪要。 4.24.3监理业绩评价

(1)监理实施过程中,通过监理工作会和例会,总结、检讨前期工作,及时改正不足,提高工作质量。

(2)通过公司每年两次监理工作质量检查和评分以及公司IS09001 :2000每次内审对各项目监理部的检查,了解各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状况。

(3)建设工程竣工移交后,通过监理总结,检查监理工作优劣,通过监理业务手册,获取业主和政府部门对监理工作检查评定。 4.25监理投诉处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项目的业主、承建商、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等对监理咨询服务质量的投诉及处理。

行政部负责接受投诉,登记后转工程监理部;工程监理部接收行政

部转来投诉后制订处理措施;项目监理部实施处理措施。

投诉处理工作程序: (1)投诉的接受登记

①顾客书面投诉,接受投诉人将投诉单统一交到行政部,行政部指派专人对其编号,登记列人《投诉登记表》。

②顾客电话、口头投诉,接受投诉人填写《投诉记录单》,交行政部,对其编号,登记列入《投诉登记表》。

(2)投诉处理

①对项目总监(代表)/部门经理管辖内的投诉,工程监理部指派项目总监(代表)/部门经理调查处理。属总经理管辖内的投诉,行政部将投诉记录转交总经理安排处理。

②投诉处理人对投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请被投诉人对事情经过简单的作口头解释,在《投诉处理单》上记载,复杂和严重的要求书面解释。对投诉事实,投诉处理人可采取补救措施,并将实施情况书面报告给总经理。

③投诉处理人向顾客解释或通报处理结果。书面投诉的必须书面答复。顾客不满意的重新投诉处理。

(3)备案与纠正措施

①所有投诉记录及投诉处理单均须送工程监理部备案。

②工程监理部每年应分析一次投诉情况,并考虑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

4.26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制度 4.26.1编写人员

监理工作总结由各项目监理部负责人编写。按项目的进展情况,须分别编写阶段性监理工作总结和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总结。 4.26.2项目监理工作总结的内容

(1)工程概述; (2)工程实施情况; (3)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4)数据及信息管理工作; (5)经验、教训与建议。 4.26.3编写要求

阶段性监理工作总结内容相对简明扼要;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要求编写详尽,采用数据必须准确,内容必须真实。充分展示监理部的工作业绩与工作水平。 4.26.4提交时间

阶段性监理工作总结要求在该阶段验收时提交,作为办理中间验收的监理资料。工程竣工监理工作总结要求在工程竣工验收时完成,作为向业主和质量监督站的文字汇报材料。

监理工作总结作为公司考核项目监理部及项目监理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4.2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理制度

1)督促承包商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保障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目标得到顺利实现;

2)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项目总监全面负责监理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监理工作;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对施工场地、施工工序、施工材料、设备及施工人员的安全进行检查监督;

3)定期检查承包商的施工安全资料、安全管理机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记录、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书。

4)审批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临时用电、模板工程、起重吊装设备的安装及拆卸、脚手架工程、文明施工等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其执行;

5)审查塔吊、人货电梯、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拆装及桩机施工队伍的资质,安装后要及时办理检测及验收手续方可投入使用;

6)审查承包商编制的夜间施工及台风、雷雨季节等特殊条件下的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及项目紧急预案,并督促落实;

7)坚持做好日常安全巡视检查及每月一次的安全定期检查评分制度,对发现的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并督促承包商整改回复,填写《施工安全检查表》;

8)制订文明施工监理方案,督促承包商文明施工,加强对围墙、场地硬化、现场淤泥渣土排放、噪音扰民、现场卫生、现场消防及有效的劳动保护;

9)按要求及时签发安全文明措施费,督促承包商对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措施投入,审查安全防护用品(三宝、漏电开关、钢管、扣件等)产品合格证,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10)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建立安全生产台帐;

11)监理部设专人管理资料,做到资料归档及时、整齐。

5质量监理的控制方案

5.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目标与内容 5.1.1项目质量控制的目标

项目质量控制的目标是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争创优良工程。 施工阶段是业主意图最终实现并形成工程实体的阶段,也是最终形成建设工程价值和使用价值的主要阶段。因此,工程质量控制自然成为施工监理的核心,为实现业主的工程建设总目标,按照与业主签订监理合同的内容,依据设计文件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评定标准,我公司项目监理部将充分行使事前介入权、事中检查权、事后验收权、检验认证权、取样见证权、质量否决权。以人的工作质量来保证工序质量、以工序质量来保证分项质量、以分项质量来保证分部质量、以分部质量确保单位工程质量,进而达到保证整个工程项目质量目标的实现。

在本工程建设中,我公司项目监理部在质量控制方面,依据工程建设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技术规范与质量检验标准,对施工前的准备工作进行检查,对施工过程中的工序与资源投入进行监督,以分项工程和工序过程为基础,对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通过巡视、检查、旁站、试验和验收等有效的措施和手段,对工程质量实行全过程监督和控制,使本工程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5.1.2施工阶段质量控制内容

1)对监理工程项目的构成进行划分(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等),并按施工程序明确质量控制工作流程,分析和确定质量控制重点及应采取的监理措施,制订质量控制的各项实施细则、规定及其它管理制度。

2)核实并签发施工必须遵循的设计要求、采用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质量文件,审核签发施工图纸。

3)审查施工承包人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措施,督促施工承包人

质量管理体系的正常运作。

4)组织向施工承包人移交与工程建设合同有关的测量控制网点;审查承包人提交的测量实施报告,其内容包括测量人员资质、测量仪器及其它设备配备、测量工作规程、合同项目施测方案、测点保护;审查施工承包人引伸的测量控制网点测量成果及关键部位施工测量放样放点成果,并进行必要复测。

5)审查施工承包人自建的实验室或委托试验的实验室,审查内容主要有资质、设备和仪器的计量认证文件、检验检测设备及其它设备的配备,实验室人员的构成及素质、实验室的工作规程规章制度等。

6)审查批准施工承包人按工程建设合同规定进行的材料级配和配合比试验、工艺试验及确定各项施工参数试验;审查批准经各项试验提出的施工质量控制措施,审查批准有关施工质量的各项试验检测成果,并进行抽样检查试验,抽样频率不低于施工承包人抽样数量的30%。

7)审查进场工程材料的质量证明文件及施工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的试验检测结果。监理机构应进行抽样检查试验,抽样频率不低于施工承包人抽样数量的30%。不符合工程建设合同及国家有关规定的材料及其半成品不得投入施工、且限期清理出场。

8)检查施工前的其它各项准备工作是否完备(如图纸供应、水电供应、道路、场地、施工组织、施工设备以及其它环境影响因素),尽力避免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发生。

9)对施工质量进行全过程全面的监督管理,在加强现场管理工作的前提下对关键部位、关键施工工序、特殊工序、关键施工时段(如混凝土浇筑,灌浆工作中的压水试验、浆液制备、施灌、封孔,锚杆插杆和注浆,锚索施工,安全监测仪器的安装及埋设等)必须实行旁站监理,对发现的可能影响施工质量的问题及时指令承包人采取措施解决,必要时发出停工、返工的指令。

10)充分运用监理的质量检查见证的控制手段,对工程项目及时进行逐项的(按分项工程、部分工程、单位工程等)施工质量认证和质量评工作。及时组织进行隐蔽工程、重要部位、重要工序的质量检查验收和签证工作以及分部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

11)做好监理日志,随时记录施工中有关质量方面的问题,并对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现场及时拍照或录相。

12)组织并主持定期或不定期的质量检查和质量分析会,分析、通报施工质量情况,协调有关单位间的施工活动以消除影响质量的各种外部干扰因素。

13)代表或协助委托人组织进行中间验收、分部工程验收,监理机构应做好验收前的各项具体准备工作。

14)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质量事故报告,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事故的处理。

15)对工程质量进行经常性的分析,并定期提出工程质量报告和按规定格式编制工程质量统计报表(年、季、月)报委托人。 5.2质量控制体系

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人自检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的质量检验以及现场质量验收,搞好工序监测,强调以事前控制为主,严格开工报告的审批,预防质量通病的发生,杜绝施工质量事故,确保工程质量合格并创优。 5.2.1建立质量保证组织体系

1)监理工程师必须建立完整的质量监控组织体系,以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质量控制组织体系中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设置材料、试验、测量、计量等及各工程项目的专业技术岗位,并明确其名称和职责,实行工程质量终生岗位责任人制度。此外,应建立独立的监理中心试验室和测量机构,质量数据不与承包人共享。

2)督促、检查承包人自检的三级质量保证体系。承包人自检质保体系的核心和基础是各级分项工程自检质量负责人和工地试验,监理工程师必须对其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必须及时更换和充实完善。 5.2.2划分质量单元

为了保证对所有施工环节进行有效控制,必须将工程细化分解并明确地划分出各质量单元。要做到工程划分各质量单元不遗漏,单元划分要与建设部“质量评定标准”分部分项工程划分一致,并划出各分部、分项工程、工程部位、工序(工艺)流程监理框图,配以相应的各种检验、记录、试验的监理表式,以每道工序控制为基础,严格中间检验的报验项目和程序,上道工序未经检验批准,不能进入下道工序。 5.2.3质量监理程序

监理工程师在开工以前,向承包人提出一套对所有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驻地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工人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工作程序化。质量控制按以下列程序进行: 施工单位 申 请 现场监理工程师 签 署 意 见 提 示 提 出 初 审 意 见 总监理工程师 与业主及各方面协调 质量控制监理程序 1)审核单项工程开工报告

在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开工之前,驻地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提交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开工报告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进度计划等)并进行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应表明材料、机械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其它施工条件等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样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工艺图等必要的基础资料。分部工程开工报告应有主要施工方法。

2)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旁站监理

驻地监理组必须通过旁站监理对承包人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监督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助理人员(监理员)担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他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是否符合;

(2)采用全过程旁站、部分时间旁站和巡视等方法检查承包人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违反施工技术规范和批准的施工技术方案的方法和工艺操作行为及时发出警告和做出现场指令;

(3)对重要工序、首次工序、欠稳定工序和不易测控的工序必须采用全过程旁站,“盯”在施工现场监督,并在监理独立平行的检验表中“结论”栏里填写监理旁站在施工中所见到的施工情况、外观鉴定意见及各种自检质保资料的规范化情况等,作为签发承包人工序检验申请批复单的依据。这样就构成一套完整的与承包人平行的监理资料,工程项目质量情况有根有据,避免“盲签”和质量失控。

(4)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 (5)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 3)工程自检报告及中间检验

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序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首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4)工序检查认可

专业监理工程师紧接承包人的自检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时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以不少于承包人全频率检验的20%进行,包括试验、测量等全方位独立抽检,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合格,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5)中间交工报告及中间交工证书

当一个单项、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进行一次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查记录及测量和自检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工程质量评分工作可随之进行。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系统验收,检查合格后,提请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单项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或进行下道工序单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5.2.4质量检测

在工程质量监理工作中,应遵循“一切用数据说话”的原则。监理试验、检测频率不少于规范规定的最小频率。

1)在承包人进行自检全频率试验和检测的基础上,监理按不低于15%~20%的频率独立进行取样试验或检测,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或检测结果是否有效。

2)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时,专业监理工程师随时进行抽样试验或检测。

3)按技术规范规定对承包人进行检测的试验及测量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或测量

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5.2.5质量缺陷处理

工程施工过程中,在质量上存在缺陷或盲点是不可避免的,如何及时消除质量问题是工程最终质量创优的关键,作为监理在质量缺陷的处理上应做到以下几点:

(1)在工程质量监理工作中,首先应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把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和开工报告审批关。

(2)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人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3)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复工。

(4)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则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处理。

(5)当质量缺陷被认定,而且质量缺陷严重程度将导致分项工程不合格或影响工程安全时,报总监或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诊断或验算,以决定采取处理措施。

(6)对任何质量缺陷的修补,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 5.3 质量控制的措施

5.3.1原材料及树苗植被的质量控制的措施

1)订货前的控制

(1)掌握材料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的信息,选择好供货厂家,就可获得质量好、价格低的材料资源,从而就可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

程造价。为此,对主要材料、设备及构配件和树苗植被在订货前,必须要求承包单位申报,经监理工程师论证同意后,方可定货。

(2)对主要装饰材料及建筑配件,应在订货前要求厂家提供样品或看样订货;主要设备订货时.要审核设备清单,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3)监理工程师协助承包单位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采购、加工、储备、运输、建立严密的计划、调度、管理体系、加快材料的周转,减少材料的占用量,按质、按量、如期地满足建设需要。

2)进货后的控制

(1)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料化验单。如不具备或对检验证明有怀疑时,应补作检验。

(2)工程中所有构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 (3)凡标志不清或认为质量有问题的材料;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由工程重要程度决定,应进行一定比例试验的材料;需要进行追踪检验,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的材料等,均应进行抽检。对于进口的材料设备和重要工程或关键施工部位所用的材料,则应进行全部检验。

(4)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的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与管理规程》,要能反映该批材料的质量性能。对于重要构件或非匀质的材料,还应酌情增加采样的数量。

(5)进场的树苗植被必须有供货方提供的质量证明文件,并附带树苗植被的保存、植栽技术说明书等资料。

3)现场配制材料的控制

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应先提出试配要求,经试配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4)现场使用材料的控制

(1)对材料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和对施工要求必须充分了

解,以便慎重选择和使用材料。

(2)合理地组织材料使用,减少材料的损失,正确按定额计量使用材料,加强运输、仓库、保管工作,加强材料限额管理和发放工作,健全现场材料管理制度,避免材料损失、变质,确保材料质量。

(3)要针对工程特点,根据材料的性能、质量标准、适用范围和对施工要求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慎重选择和使用材料。

5)原材料控制的具体工作措施 (1)组织措施

①建立健全监理组织机构,专门配备材料见证人员负责材料质量控制;

②协助承包单位合理地、科学地组织材料采购、加工、储备,建立计划、调度、管理体系;

③完善现场材料管理制度,加强原材料的运输、仓库、保管和使用工作。

(2)技术措施

①凡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原材料、半成品或构配件、设备等,在采购定货前应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对于重要的材料,还应提交样品,供试验或鉴定,有些材料则要求供货单位提交理化试验单,经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发出书面认可证明后,方可进行定货采购。

②监理工程师应对以下材料进行抽检: a.标志不清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有问题的材料;

b.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不符的一般材料; c.由工程的重要程度决定,应进行一定比例的试验的材料; d.需要进行追踪检查,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的材料。

③对于施工单位所准备的各种材料、设备等的存放条件及环境,事先应得到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如存放、保管条件不良,监理工程师有权

要求其加以改善并达到要求,方予以确认。

④对于按要求存放的材料、设备,存入后每隔一定时间,监理工程师可检查一次,随时掌握它们的存放质量情况。此外,在材料、设备、器材等使用前,也应经监理工程师对其质量在此检查确认后,方可允许使用;经检查质量不合要求者,则不准使用,或降低等级使用。

(3)经济措施

①凡是无产品出厂合格证明及检验不合格者,不得进场。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供货方所提交的有关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及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检验和试验报告,仍不足以说明到场产品的质量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可以再行组织复检或抽样试验,确认其质量合格后方允许进场。

②若检验发现材料、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应由供货方予以更换或进行处理,合格后再进行检查验收,由于供方供货质量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应及时向供方索赔

(4)合同措施

①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加工定货厂家的考察、评审,根据合同的约定参与定货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

②监理工程师要对材料采购合同的订立进行监督;

③监理工程师对材料采购合同的履行进行检查并分析合同的执行 ④对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定货时,对质量、进度和经济性进行对比,在进行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定货时,必须进行货比三家,列出各设备、材料的性质比,同时对供货厂家的信誉、生产能力,履约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对不同厂家、不同品牌的设备、材料进行质量、经济、供货时间对工程进度的影响进行对比。

监理应对市场行情进行全面了解,根据已监理过工程使用同类材料,设备的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供业主确定时参考。

5.3.2事前质量控制的措施

1)组织措施

(1)针对工程特点,监理部的工作重点放在质量预控方面,组织成立专家顾问组对工程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和指导。

(2)建立健全监理组织,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督促、检查承包商质量保证体系。 2)技术措施

(1)总监组织监理部成员进行编写指导监理工作的监理规划,对监理工作进行科学的目标规划,根据施工图纸的发放进度及时编写切实可行的专业监理细则,监理细则明确各工序的质量控制点及控制措施,做到规范化监理。

(2)认真组织好第一次工程例会,督促检查承包商做好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

(3)认真组织好图纸会审,做好设计交底记录。 3)经济措施

(1)工程开工前,和业主承包商制订合理的便于操作的各项奖惩制度,以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和热情。

(2)认真执行好各类合同的各项约束。 4)合同措施

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及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未经监理审查或审查认为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资格的单位,一律不得承接本工程施工。 5.3.3事中质量控制的措施

1)组织措施

对承包方的质量控制自检系统进行监督,使其能在质量管理中始终发挥良好作用。如在施工中发现其不能胜任的质量控制人员,可要求承包方予以撤换;当其组织不完善时,应促使其改进完善。监理工程师对

承包单位的质量控制应控制到分包单位,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分包单位的监督检查重点是:设备使用情况、施工人员情况和工程质量情况。

2)技术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旁站监督和现场巡视检查。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必须加强对现场巡视、旁站监督与检查,及时发现违章操作和不按设计要求,不按施工图纸或施工规范、规程或质量标准施工的现象,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要及时进行纠正和严格控制。

土方工程:现场检查施工方对挖填土方的标高控制桩的设置,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同时对填方的压实度加大抽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要求施工方进行整改。

水利工程:现场检查沟渠开挖控制线及标高控制桩的设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另外,要检查边坡施工技术是否符合施工方案的要求,同时,要检查边坡土方压实度技术指标情况。供水管路施工中检查管件连接是否符合要求,检查水泵的安装调试。

道路工程:对路基的压实度采取旁站监督,加大压实度的检查,路面施工中,仍需要全过程监理,旁站过程中重点检查路面材料的摊铺均匀度,厚度及压实度的质量控制指标。

植被工程:现场重点检查树苗栽植执行施工方案的情况。栽植施工方法与植被的成活率有较大的关系,故必须针对不同的树苗植被采取不同的种植技术,并督促施工方做好养护工作。

3)经济措施

和业主承包商制订合理的便于操作的各项奖惩制度,以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和热情。认真执行好各类合同的各项约束。

4)合同措施

审查各分包单位的资质及相应的质量保证体系,未经监理审查或审查认为不具备承担分包工程资格的单位,一律不得承接本工程施工。

5.3.4 事后质量控制的措施

1)组织措施

(1)根据各分部单元工程、单位工程的特点,成立专业验收机构对工程进行验收。

(2)对工程中产生的质量问题,公司组织专家进行会审,及时进行处理。

2)技术措施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项目监理部监理人员对质量保证资料进行核查,并督促承包单位完善;

(2)当工程达到交验条件时,项目监理部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各专业工程的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影响竣工验收的问题签发《监理通知》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除去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单元、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外,可针对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确定质量事故级别(一般质量问题、一般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进行分别处理。

3)经济措施

(1)严格控制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变更而造成的经济签证。 (2)正确处理由于工程质量问题引起的各类索赔事件。 4)合同措施

(1)做好工程施工记录,保存好各种文件图纸,特别是注有实际施工变更情况的图纸,注意积累素材,为正确处理可能发生的索赔提供依据。参与处理索赔事宜。

(2)单位工程竣工后,及时按监理档案管理制度整理保存监理资料。

5.3.5旁站监理控制措施

1)旁站监理依据

(1)工程建设有关标准、规范、规程。 (2)设计图纸和设计变更等。 (3)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

(4)经批准的旁站监理方案和监理细则。 2)旁站监理程序

在本工程的旁站监理过程中,我项目监理部的监理人员将按以下程序对施工过程进行旁站监理,确保工程质量。

旁站监理程序

3)旁站监理人员的职责

明确旁站工序或工作 提出旁站申请 实施旁站监督 鉴定过程或工作 进入下道工序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志,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5)在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质量问题,应要求承建商整改,必要时向总监和业主报告,采取必要措施。

(6)工程竣工后,将旁站监理资料存档备查。 4)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旁站监理措施

(1)在工程开始前,项目监理部应根据本工程的特点,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制定详细的旁站监理方案,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旁站的监控要点。

(2)旁站监理人员熟悉施工图纸、检测方法和技术规范、标准,为现场旁站监督做好准备。

(3)审批承建商的施工方案和施工作业计划。

(4)检查施工准备情况,包括人员到位情况、施工机械准备情况、施工材料准备情况和上一工序验收情况,只有在施工准备情况完全符合要求时才允许施工。

(5)检查天气情况,判断是否具备旁站部位要求的作业天气条件或根据天气情况要求承建商采取相应的作业措施。

(6)检查使用的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如有偏差应立即进行处理,禁止不合格的材料用在工程上。

(7)检查施工过程情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以及承建商制定的质量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如混凝土浇筑的分层厚度、浇筑顺序、施工缝的留置是否符合要求。

(8)对施工中出现的偏差及时纠正,使施工操作符合要求,保证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9)在施工中进行相应的检验和试验,按规定留取试件。 (10)如施工中因意外情况发生停工,应记录停工原因及承建商所采取的处理措施。

(11)将所发生的情况及现场检验结果详细记录在《旁站监理记录表》中,做到“记我所做”,以便事后跟踪、检查。

(1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应定期检查《旁站监理记录表》,总结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经验,与承建商一起制定措施防止再次发生系统偏差,并减少偶然偏差的出现。 5.4质量控制手段

5.4.1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1)质保体系的组织是否健全。

2)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人员是否落实、素质和能力是否适应。 3)质量管理的章程和制度是否齐全。

4)质量管理的章程和制度是否对本工程有针对性,管理效果是否达到要求。

5)对规范、设计文件及图纸、技术标准的执行情况是否符合要求。 6)检验试验能力是否达到要求。 5.4.2质量控制的方法和监控手段

质量控制所采用的方法和监控手段主要是现场巡视检查、平行检查、第三方检验、旁站监理、程序控制、指令性文件控制这六个方面的检查和控制。其控制的主要内容为人员、原材料、构配件、施工机具设备、施工工艺、施工环境这五大方面。

严格原材料、半成品的质量检验制度,对使用的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严格把好技术关。订货方(承建商或业主)将选定的供货商生产厂家及产地等资料书面报给监理,监理对供货商的资质、质量保证体系及为达到货物要求质量标准所采取的措施进行审查,必要时与订货方

共同到生产车间进行实地检查实物质量和质量保证体系的执行情况;经过检查评定确认样品并封样,样品一般封存在业主要求的库房内,因故不能将实物封样时经业主同意后可采取录像、照片或可证资料进行封样;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进入现场后,按照样品进行核对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材料进场必须附有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质量合格证或试(检)验报告,并有相应规定的材料准用证,材料进场后按照质检站规定进行有见证送检或抽样复试。

用于工程上的设备、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每批进场时必须有正式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并经现场监理抽检、复试提供合格证书后方可用于工程上。用于工程的重要设备,于订货前应对其技术性能产品质量考察、认定,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和现行政策、法令的规定。

审查混合料配合比,施工单位开工前,应把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确定满足强度要求的施工用配合比,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检的混合料配合比,经审核计算,并通过试验验证合格后,批准为施工用配合比。

对本工程主要质量控制的具体方法和手段详见下表。

质量控制的主要方法与手段

控制序号 项目 原材料、成原材料品、1半外观检成品查 控制 监理 手段 实施内容 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首先要进行外观判断、确认检查,看其是否有过期、锈蚀、变质、材料外观质断裂、或其它外观缺陷。同时还要检量是否合查型号、规格、尺寸、包装等是否符格。 合要求。 目的 对施工单位进场的原材料、出厂原材料合格证明材料、中文标示等要认真检资料检查和核对,看其是否与进场材料标示查 的规格、型号相对应,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施工单位进场材料在外观和资料见证抽检查合格后,应按规定送检。监理工样理化程师应按批量大小,进行有目的的抽试验 检,见证送至有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监理人员对现场正在施工的部位巡视 检查 资料和实物对应,防止假冒伪劣产品进场。 科学判定材料是否合格 和工序进行不定时的巡视监督,发现减少因工艺问题及时指令承包商纠正和整改,对操作产生的承包商的违规操作或不按方案操作的质量缺陷 行为指令改正 监理利用测量手段,对施工单位的定位放线、轴线、标高、几何尺寸、保证工序质量满足设计要求 工艺 2控制 平行 检查 垂直度、平整度等进行实测检查,对商品混凝土或其它半成品进行现场测试,对工序交接部位进行工序交接复测。 隐蔽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的验收,应按规定进行,先由承包商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报监理验收,监理应进行现场的质量检验和书面签认。 保证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合格验收 对于需进行现场检测的工程项目委托第和部位,除承包商自己进行检测合格三方检后,还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检验 测和鉴定。委托第三方检测时,监理要在现场跟踪检测。 在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过程旁站 监理 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跟踪旁站监理,本工程主要旁站监理的部位和工序,详见旁站监理项目表。 项目和分项的开工,必须由承包开工 审批 程序 3控制 确定现场需检测的部分质量合格 把好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质量关 商或分包商提供出开工报告,监理单控制违纪施位视其开工条件情况,审批后方可开工行为 工。 工序 验收 工程款支付 未经监理检查签认的施工工序不控制工序 得隐蔽和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未经监理质量验收后,核批的现场签证和中间工程款支付申请,不予支付承包商工程款。 监理如发现施工现场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督促承包商要求施工方按通知单内容进行整改,按规范操作 施工方必须按通知单执行。 质量 以经济手段控制质量 指令监理工性4文程师通件 知单 施工方的违规行为,监理通知后,不按时整改,或违规行为严重影响工停工复程质量或安全的,监理工程师应发停以指令严格工令 工令。令施工方停止施工,待整改方控制质量 案审批后,再发复工令,按整改方案进行施工。 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监理应招集工地 会议 专项 5会议 专家 会议 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在会议上讨论改进质量的措施和方法,并通过会议文件形式,交流和转达质量工作的信息。 对于复杂的质量问题或施工工艺,总监可约请专家,招开专题研讨会,根据专家的意见和合同条件,由发挥专家特长,减少工改进工作质量 作失误 总监作出初步结论,报业主通过执行。 5.4.3质量事前控制手段 1)熟悉甲、乙方施工合同相应条款,熟悉和掌握施工图及设计说明文件。有特殊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应要求有关部门提供施工程序、质量标准和验收标准。

2)审查施工、安装单位的资质,检查主要管理人员到位情况。 用于工程上的设备、原材料、构配件、半成品,每批进场时必须有正式的产品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并经现场监理抽检、复试提供合格证书后方可用于工程上。用于工程的重要设备,于订货前应对其技术性能产品质量考察、认定,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及有关规范和现行政策、法令的规定。

3)审查混合料配合比

施工单位开工前,应把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使用的原材料进行混合料的配合比试验,确定满足强度要求的施工用配合比,并报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检的混合料配合比,经审核计算,并通过试验验证合格后,批准为施工用配合比。

4)审查施工单位主要机械设备的配置及质量现状

在开工前施工单位应自行检查为施工所配置的机械设备的品种、数量及运行质量,并将检查、调试结果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按报验的设备清单,按施工规范和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机械的功能要求对其数量与质量逐一进行审查,主要包括:拌和设备、运输设备、与摊铺方式配套的摊铺设备、整平机械、撒水车、压实设备等。上述机械设备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对功能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技术功能要求的机械设备禁止使用。

5)组织设计交底、图纸会审,对施工设计文件进行复查、核对,检查规模、技术标准是否满足要求。

6)审查施工方案,并提出优化改进意见,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图进行现场校对和完善有关技术资料,必要时作补充测量。审查施工单位完成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临时用电计划、总体布置计划。

7)协助施工单位建立施工质量跟踪档案清单,建立、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

8)主动向当地质监部门联系、汇报工程监理情况,争取质监部门的支持和指导。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或在施工单位的施工定线工作之前,督促设计部门向施工单位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高程的有关数据,复核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参考标高等测量控制点,验收施工单位的施工定线,复测施工测量控制网,抽检高程水准网点以及标桩埋设位置等,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所有测量控制点进行有效保护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

9)审查改善生产环境、管理环境的措施。

10)审批施工单位开工申请报告、已停工的项目的工程复工申请报告,发布开(复)工令。 5.4.4质量事中控制手段

1)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

针对该工程的具体情况,制定施工、安装工艺过程的质量控制要点、控制手段。

2)工序交接检查

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上道工序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进行自检、专职检,认为合格后再通知现场监理工程师会同检验。检查合格后签署认可方能进行下道工序。

3)现场巡视检查

对关键工序和重要部位实行旁站监理,对违章操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及时纠正。

4)隐蔽工程验收

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完成后,先由施工单位自检、专职检,初验合格后,填报隐蔽工程质量验收通知单,报告现场监理工程师验收。

5)工程变更和处理

属勘误性的设计变更,施工单位应向监理和业主申报,由施工方去设计院更正。

当业主或承包单位认为工程需要变更时,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协助业主对变更可能会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向业主汇报,并向业主提供可行性报告。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监理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院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在施工过程中,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设计单位应把设计变更及时送业主,业主应及时把变更文件送监理与施工单位,由监理负责组织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认为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应当向业主汇报,在征得业主同意后,由监理负责与设计院联系进行变更,并把变更结果及时报业主并下达给施工单位。

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工程变更,否则项目监理机构不予以计量。 与业主联系 与业主联系 接受? 合格 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就变更费别与乙方协商 总监理工程师就工程变更批复 工程变更程序

6)工程质量事故处理

质量事故原因、责任的分析,质量事故处理措施的商定,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处理实施效果的检查。

7)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

现场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 不合格 施工单位书面提出工程变更书 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5)擅自将工程转包;

(6)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7)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已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8)其它业主和总监认为须及时下令停工的行为。 8)严格单项工程开工和复工报告 9)质量、技术签证

凡质量、技术方面有法律效力的最后签证,只能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专业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可在有关质量、技术方面原始凭证上签字,最后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核签后方有效。

10)行使好质量否决权,为进度款支付签署质量认证意见 施工单位工程进度款的支付申请,必须有质量监理工程师的认证意见,这既是质量控制的需要,也是投资控制的需要,其管理流程见图:

施工单位 支付拒 申请付 副总监 质量监理师 程师 业主 支付证书 投资监理师 计量监理师师 总监理 工程师 管理流程图

同意或拒付 11)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现场质量监理工程师及质量检验人员还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12)组织现场质量协调会

现场质量协调会一般会由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协 调会后应印发会议纪要,其纪要的签发管理流程图如图所示: 不合格 合格 总监理工程师签章,行文外发 签发管理流程图

13)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动态情况 (1)现场监理工程师每月向总监理工程师及业主报告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情况。重大质量事故及其它质量方面的重大事宜则应及时报告,并报公司总工程师办公室。

(2)质量事后控制措施

①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必须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质量检

修改? 现场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 工程师审查 征求有关方面包括业主意见 指定有关人员拟定纪要 现场监理工程师 或总监理工程师主持协调会 查及实测工作,发现问题责令承包单位整改,未经整改不得进入下一分项施工。

②各分部分项工程完成后,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以目测为主检查是否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同时发现一般质量问题,及时实测偏差。对于主要质量问题出具监理通知单限期整改,否则不得进入下一分部施工。

③分阶段收集承包单位的各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资料,组织项目监理机构复查承包单位整改情况,提出分部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④在一项单位工程完工后或整个项目完成后,承包单位应先进行竣工自验。自验合格后,向现场项目监理机构提出竣工验收申请,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组织竣工验收,其主要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所需文件资料,包括各种质量检查、试验报告以及有关的技术性文件等。若所提交的验收文件、资料不齐全或有相互矛盾和不符之处,应要求承包单位补充及核实。

b.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图,并与已完工程、有关的技术文件(如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文件、施工记录及其他文件)对照进行核查。

c.专业监理工程师参与拟验收工程项目的现场初验,如发现质量问题应要求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处理。

d.对拟验收项目初验合格后,即可上报业主。协助业主组织施工承包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质量监督等部门参加的正式验收。

5.5施工阶段质量控制的程序

5.5.1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签认程序

施工单位填报“建筑材料报验单” 施工单位填报施工进场设备报验单 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填报施工进场设备报验单 检查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的质量 状况,施工单位填报“施工进场设 备报验单

不同意 签认“建筑材料报验单”“施工进场设备报验单” 对影响使用功能和感观的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进行质量预控 同意 签认“建筑材料报验单”“施工进场设备报验单” 监理单位现场检验质量、施工单位填报“施工进场设备报验单” 施工单位在指定部位上使用 原材料、构配件及设备质量签认程序图

5.5.2工序质量控制程序 进 行 下监理工程师审查开工申请 批准? 承包商提交(开工申请单) 否 开工准备 处 道 施工 工 序工序完工,承包商自检 否 是 承包商填报《质量验收通知单》 监理人员检查质量 是 质量合格? 监理工程师填写《质量验收通知单》 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完成 理 承包商提交(中间交工证书) 否 合格 验收、确认、签署《中间交工证书》 工序质量控制程序图 监理工程师检查 5.5.3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认程序

不能进行下一道工 检查隐蔽工程、 分部工程、分项 工程是否完成 不合格:签认“不 合格工程通知单” 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认程序图

合格:签认“工程验收认可书” 检查质量保证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 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填“工程报验单”报监理单位 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合格 隐检、分部、分项验收记录签认完成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完成。自评合格 可以进行下一道工序施施工单位 5.6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和办法 5.6.1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程序

承包单位纠正 承包单位填报《分项/ 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单》 合格 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部工程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程序图

5.6.2分项工程质量评定办法

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分项工程的验收的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一般情况下,两者具有或行相近的性质,只是批量的大小不同而已。因而,将有关的检验批汇集构成分项工程。分项工程合格质量的条件比较简单,只要构成分项工程的各项检验批的验收资料文件完整,并且均已验收合格,则分项工程验

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资料审核 不合格承包单位填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报验认可分项工程达到验收条件承包单位自检合格 监理工程师现场验收、资料审核 合格 监理工程师签认分项工程 施继工 续 分部工程达到验收条件,承包单位自验合格 收合格。

分项工程是由所含性质、内容一样的检验批汇集而成,是在检验批的基础上进行验收的,实际上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一个汇总统计的过程,并无新的内容和要求;因此,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注意:

(1)核对检验批的部位、区段是否全部覆盖各项工程的范围,有没有缺漏的部位没有验收到。

(2)一些在检验批中无法检验的项目,在分项工程中直接验收。如砖砌体工程中的全高垂直度、砂浆强度的评定等。

2)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同意标准》GB50300-2001的要求,分项工程质量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组织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并按下表记录。

分项(单元)工程质量验收记录表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包单位 结构类型 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 负责人 检验批数 项目技术负责人 分包项目经理 序号 1 2 3 检验批部施工单位检 位、区段 验评定结果 项目专业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 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检查结论 技术负责人: 年 月 日 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办法 (1)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在工程实际验收中,这项内容也是项统计工作,在做这项工作时应注意以下三点:

①要求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各分项工程施工均已完成;核查每个分项工程验收是否正确;

②注意查对分项工程归纳整理有无漏缺,各分项工程划分是否正确,有无分项工程没有进行验收;

③注意检查各分项工程是否均按规定通过了合格质量验收;分项工程的资料是否完整,每个验收资料的内容是否有缺漏项,填写是否正确;以及分项验收人员的签字是否齐全等。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质量控制资料完善是工程质量合格的重要条件,在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应根据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对质量控制资料进行系统地检查,着重检查资料的齐全,项目的完整,内容的准确和签署的规范。

质量控制资料检查实际也是统计、归纳工作,主要包括三个方面资料:

①核查和归纳各检验批的验收记录资料,查对其是否完整; 有些龄期要求较长的检测资料,在分项工程验收时,尚不能及时提供,应在分部(子分部)工程验收时进行补查;

②检验批验收时,要求检验批资料准确完整后,方能对其开展验收; 对在施工中质量不符合要求的检验批、分项工程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后的资料归档审核;

③注意核对各种资料的内容、数据及验收人员签字的规范性。 对于建筑材料的复验范围,各专业验收规范都做了具体规定,检查是按产品标准规定的组批规则、抽样数量、检验项目进行,但有的规范

另有不同要求,这一点在质量控制资料核查时需要引起注意。

(3)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构应符合有关规定

这项验收内容,包括安全检测资料与功能检测资料两部分。有关对涉及结构安全及使用功能检验(检测)的要求,应按设计文件及各专业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所作的具体规定执行。抽测其检测项目在各专业质量验收规范中已有明确规定,在验收时应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①检查各规范中规定的检测的项目是否都进行了测试,不能进行测试的项目应该说明原因;

②查阅各项检验报告(记录),核查有关抽样方案,测试内容,检测结构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定;

③核查有关检测机构的资质,取样与送样见证人员资格,报告出具单位责任人的签署情况是否符合规定。

(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观感质量验收系指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完成后,在前三项检查的基础上,对已完工部分工程的质量,采用目测、触摸和简单量测等方法,所进行的一种宏观检查方法。分部(子分部)工程观感质量评价是这次验收规范修订新增加的,原因在于:其一,现在的工程体积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待单位工程全部完工后再检查,有些项目看不见了,发现问题要返修的修不了;其二,竣工后一并检查,由于工程的专业多,检查人员不可能将各专业工程中的问题一一全都看出来。而且有些项目完工以后,各工种人员纷纷撤离,即便检查出问题来,返修起来耗时较长。

分部(子分部)工程观感质量验收,其检查的内容和质量指标已包含在各个分项工程内,对分部工程进行观感质量检查和验收,并不增加新的项目,只不过是转换一下视角,采用一种更直观、便捷、快速的方

法,对工程质量外观上做一次重复的、扩大的、全面的检查,这是由建筑施工特点所决定的。在进行质量检查时,注意一定要在先现场将工程的各个部位全部看到,能操作的应实地操作,观察其方便性,灵活性或有效性等;能打开观看的应打开观看,全面检查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

对分部(子分部)工程进行观感质量检查,有以下三方面作用: ①尽管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的分项工程原来都经过检查与验收,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气候的变化,荷载的递增等,可能会出现质量变异情况,如材料收缩、结构裂缝、建筑物的渗漏、变形等;经过观感质量的检查后,能及时发现上述缺陷并进行处理,确保结构的安全和建筑的使用功能;

②弥补受抽样方案局限造成的检查数量不足,和后续施工部位(如施工洞、井架洞、脚手架洞等)原先检查不到的缺陷,扩大了检查面;

③通过对专业分包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评价,分清了质量责任,可减少质量纠纷,既促进了专业分包队伍技术素质的提高,又增强了后续施工对产品的保护意识。

观感质量验收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而是给出“好、一般、或差”的总体评价,所谓“一般”,是指经观感质量检验能符合验收规范的要求;所谓“好”,是指在质量符合验收规范的基础上,能达到精致、流畅、均匀的要求,精度控制好;所谓“差”,是指勉强达到验收规范的要求,但质量不够稳定,离散性较大,给人以粗疏的印象。

观感质量验收中若发现有影响安全、功能的缺陷,有超过偏差限值,或明显影响观感效果的缺陷,不能评价,应处理后再进行验收。

评价时,施工企业应先自行检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来验收,参加评价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资格,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不少于三位监理工程师来检查,在听取其它参加人员的意见后,共同做出评价,但总监

理工程师的意见应为主导意见。在作评价时,可分项目逐点评价,也可按项目进行打的方面综合评价,最后对分部(子分部)作出评价。 5.7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及相应措施 5.7.1监理工作重点及难点

监理工作重点、难点是:田块整理地面高程,做到土方挖填平衡;沟渠工程够宽、够深、够边坡;涵管工程管沟底高程、沟坡、管道中心安装高程及接口、管沟回填土压实;田间道路工程路基和路面宽度、厚度、压实度、平整度和高程;农用机井深度、直径、井管接头和填充滤料;中间产品及原材料质量等。设置质量控制点,是对工程质量进行预控的有效措施。因此,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施工各环节或部位的重要性、复杂性、精确性,全面、合理地选择质量控制点。

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设置质量控制点的情况和拟采取的控制措施进行审核,对施工单位的质量控制实施过程进行跟踪检查或旁站监督,以确保质量控制点的施工质量。质量控制点设置的主要部位及工序如下:

1)关键的分部分项工程。田块地面高程;沟渠断面尺寸;管沟开挖底高程、边坡、管道安装接口、管沟回填压实度;田间道路路基和路面摊铺厚度、压实度及高程;机井直径、深度、填充滤料等。

2)关键工程部位。沟渠土方开挖,涵管工程,田间道路路基和路面,农用机井等。

3)薄弱环节。即经常发生或容易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环节或施工承包商施工质量控制无把握的环节,如管沟开挖预留保护层;回填土及回填料摊铺厚度、压实遍数;井管接头和填充滤料等。

4)关键工序。沟渠底高程及边坡;涵管安装高程及接口;回填土及回填料厚度、压实度;农用机井钻孔深度、直径、井管接头和填充滤料等。

5)关键工序的关键质量要素及其主要影响因素。如人、机、料、法、环等。

质量控制点的选择要准确有效,满足施工质量控制的要求。在工程项目中主要质量控制点的设置部位及控制要素详见下表。

常见质量控制点的设置部位和控制要素

分部分项工程 沟、渠、管 土方开挖及路基工程 土方开挖 质 量 控 制 点 土方开挖应严格按照设计断面进行,做到够宽、够深、够边坡。沟底预留好保护层,基底高程不准低于设计高程。 土料的粘粒含量、含水率、砾质土的粗粒回填土及回填料 含量、最大粒径,石料的粒径,级配,摊铺厚度、夯实遍数等。 砂石料 沥青混凝土路沥青混凝土拌和 面工程 沥青混凝土摊铺 沥青混凝土压实 石料 泥结实路面工程 泥结实拌合 摊铺 压实 涵管安中心安装高程 装工程 农用机接口 钻井 砂石料杂质含量、级配、细度模数、超逊径、含水率。 原材料配合比、称量精度、拌和物的坍落度、温控。 摊铺宽度、厚度、平整度等。 压实遍数、压实度。 石料杂质含量、级配。 原材料配合比、拌合均匀程度。 摊铺宽度、厚度、平整度等。 压实遍数、压实度。 边安装边测管道中心高程。 管间衔接要紧密。 钻井深度、直径、孔斜、泥浆比重。 井工程 下管 填充滤料 井管接头、下管深度、垂直度。 粗砂或砾石质量、填充高度及厚度。 测量及放线控制方法及内容

质量控制点 控制方法及控制内容 要求承包人提供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对测量仪器进行测量设备 周期检定的合格证和有效期,督促承包人测量人员对仪器使用状态进行检验。 测量人员 要求承包人提供测量人员的上岗证,现场检验测量人员的专业技能。 督促承包人根据总平面布置图上及发包人现场交验的坐标,提出测量放线方案,并依据基准坐标,逐次定出其坐标点 它控制坐标。要求对基准坐标,引测坐标统一编号和图示标定,经监理部复检批准后,建立坐标控制网络,以利今后测量和复查。 以发包人现场交验的高程控制点为基准,建立高程控高程水准点 制网。对承包人引测的加密水准,其测量误差必须符合测量规范的要求。监理部在承包人完成控制网和引测点工作后,必须审查书面成果,并现场复检,经监理部批准后,使用并督促承包人加以保护。 审批施工测量前报送的施工测量措施报告,督促承包人按期完成全部测量放线工作,包括地形测量、放样测量、断面测量、支付收方测量和验收测量的等;按合同规定对施工测量 承包人的测量数据和放样成果进行检查,必要时抽样复查。本项目工艺设计多为重力流流程,应严格控制施工高程,特别是各装置联接水渠、管道进出口高程。各装置基础点高程和装置间联接水渠、管道进出口高程均应采用两个基准点同时测量,互为校正。 试验检测控制

质量控制点 控制方法及控制内容 要求承包人提供经法定计量检定部门对试验设备进行试验设备 周期鉴定的合格证和有效期,督促承包人试验检测人员对试验设备使用状态进行检验。 要求承包人提供试验人员的上岗证,审核其试验人员试验人员 的专业技能。 督促承包人的试验人员严格按相关试验规程、规范进试验水平 行试验检测。绝不允许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试验资料管理及归档 督促承包人试验人员严格按相关试验规程、规范进行试验资料的记录、整理、归档,为工程施工提供准确可信的试验资料。 督促承包人按规定报送材料试验计划,送监理人审批,材料试验 督促承包人对工程使用材料按规定取样数量进行取样试验,并将实验报告报送监理人。 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以及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如土料碾压实验、混凝土实验等)现场工艺试验 分项报送试验计划给监理人审批,承包人选定的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施工参考数据和质量控制标准等实验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后方可用于施工。 5.7.2监理重点相应手段、方法及措施 1)严格旁站监理工作,特别注重对田间道路、涵管工程、机井工程中的关键工序进行旁站监理。

2)完工后的隐蔽工程、隐蔽部位,应经验收合格签发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后方可覆盖。

3)采用现场察看、查阅施工记录以及对材料、构配件、试样等进行抽检的方式对施工质量进行严格控制。及时对承包商可能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方法以及各种违章作业行为发出调整、制止、整顿直到暂停施工的指示。

4)发现由于承包商使用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其他原因可能导致工程质量不合格或造成质量事故时,应及时发出批示要求承包商立即采取措施纠正,必要时,责令其停工整改。

5)发现承包商施工环境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时,应指示承包商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必要时,应停工整改。

6)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其处理措施或遗留问题进行详细记录,保存好相关资料。

7)监督承包商按照工程设备安装指导书进行工程设备的安装调试。

5.8实行严格的过程控制

质量控制以事前控制为主、做好事中控制及事后控制为基本原则。 5.8.1强调事前控制,强化事前预控

重视工程开工前、工序开始前的质量预控工作。主要包括: 1)对承建商的资质进行审查确认,尤其是专业分包商的资质,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确认后方可进场施工。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项目组织实施动态监控,对承包商项目组织的主要人员进行核查,以保证承包商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或在施工合同中规定的项目组织中的主要人员在实施中得到落实。

2)督促承建商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检查其管理结构是否合理,人员是否能真正到位。如果怀疑承建商人员资质不符要求,可以组织专项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3)加强施工图及设备工艺图的审核及会审。

4)审核施工组织设计。重要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公司组织审核,一般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监理部组织审核,审核意见得到落实并经公司批准后组织实施。复杂的施工组织设计邀请专家组参与审核。承建商除需要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之外,对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编制单独的施工组织设计。具体需要编制的内容需要根据设计情况确定,我公司ISO9001:2000体系中已作出较为具体的规定。

5)加强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对承包商施工前提交的施工技术方案、工艺、程序等,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审核,审核的重点主要包括:施工程序安排的合理性;主要项目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的可行性、可靠性;技术组织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施工平面布置的合理性;材料设备物资管理、施工主要机械配备及计量、测量器具配备情况等。监理工程师督促承建商严格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跟踪技术方案的交底、落实情况。

6)需要审核的施工技术方案及要点包括:筏式基础和地下室工程施工方案、主体及装修工程施工方案、给排水工程施工方案、电气工程施工方案等。

7)检查设备准备及性能状况。主要是检查数量、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方面是否足够满足工艺要求。

8)控制好原材料的选样、定样、送检工作。这是重要的工作环节。对质量影响大的材料必须进行严格控制,需要送检的进行见证送检。

9)设置工序控制点。

10)事前合理安排相关工序的开展等。 5.8.2做好事中控制,实施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1)强化现场旁站监理

在施工过程中项目监理组的现场监理人员将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配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以及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对现场旁站所发现的问题将及时指出,并指令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如承包人拒不改正,将下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直至停工令,责其改正。

2)加强测量监督工作

本工程规模大,座标及标高控制非常重要,因而测量监理工程师将加强测量工作,保证向承包人提供原始的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准确无误,在原始基准点之间应相互复核,并对承包人的定线复测和认定。各分部工程开工之前,施工中以及交工验收时应先由承包人进行施工放线,测量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全面复测,并汇总测量成果资料。

3)加强试验监督检查工作,以科学的检测数据进行监理 本项目监理检验工作应在试验(材料)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下,加强对项目的材料、配合比和强度的有效控制,以确保各项工程材料的物

理、化学性能达到规定要求。

(1)在施工所需原材料,如砂、石、钢筋等订货前,由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的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报告。必要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的设备、工艺及产品的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或成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与否。材料和设备或商品构件运入场地后,按规定的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的材料和设备或商品构件不准用于工程,并由承包人运出场外。在施工进行中,随机对用于工程的材料或商品构件进行符合性的抽样试验检查,对用于本工程的设备应进行全面检查和试运行。

(2)在各分部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由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报告及试验材料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批准。试验监理工程师将参加承包人试验的全过程,并进行有效的现场监督检查。

(3)对某些技术要求比较高及施工工艺复杂的分部工程,将要求承包人在施工前首先进行工艺试验,然后根据工艺试验的结果全面指导正式施工。监理工程师将要求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的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予以审查批准。

(4)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派出试验人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并且试验监理工程师按一定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有效。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试验监理工程师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检频率。

4)及时组织隐蔽工程验收

监理应督促施工方先行自检、专检,并提交自检资料,对验收过程中所提出的问题,责令其整改,对达到隐蔽条件和隐蔽整改合格的,予

以签证验收;

5)审批分部工程的作业方案

对所有的分部工程,先要求施工方提交施工方案经组织有关单位审核批准后,予以实施,实施过程中督促施工方按施工方案施工;

6)监理要抓好分部分项工程的工序控制

严格进行各分部工程的工序交接检查建立质量控制点,对影响分部工程质量的工序质量层层检查,督促施工方达到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

7)召开专题会议解决存在的问题

监理要定期和不定期地根据情况需要召开质量问题、技术问题、工期问题等专题讨论会,掌握和通报工程质量有关问题,总结经验,改进施工质量;

8)及时处理质量事故

监理应把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或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及完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时,将按如下方式处理;

(1)当质量缺陷发生在萌芽状态时,及时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人立刻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刻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质量缺陷正在出现时,立刻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坚持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发出复工指令。

(3)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分部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分部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查验收或工程计量,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了判定并确定补救方案后,将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处理。

9)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令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出现下述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施

工单位立即停工整改。

(1)未经检验即进行下道工序作业者;

(2)工程质量下降经指出后,未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或采取了一定措施,而效果不好,继续作业者;

(3)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材料;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的要求; (5)擅自将工程转包;

(6)擅自让未经同意的分包单位进场作业者;

(7)没有可靠的质量保证措施贸然施工,己出现质量下降征兆者。 10)行使质量否决权

监理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必须签署质量认证意见,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一律不予计量支付。

11)建立质量监理日志

监理人员应逐日记录有关工程质量动态及影响因素的情况。 5.8.3做好事后控制,坚持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移交制度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分部工程质量检查与评定资料,各种质量自检评定表格及有关归档技术文件;

2)及时组织有关各方对完成的分部工程进行中间检查和中间验收; 3)组织有关单位对专业性强的分部工程进行检查,预验和验收,签署验收意见;

4)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工程初步验收; 5)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验收资料;

6)整理有关合同文件和技术资料的归档工作,撰写工程监理报告; 7)参加业主组织的各专项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8)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6 进度监理的控制方案

6.1工期进度计划及进度控制目标

本工程计划工期:2013年12月1日开工,2013年12月31日竣工,日历天。31天;根据施工进度及时进行监理,达到业主要求的工期目标。协助业主结合工程自身的特点、自然和技术经济条件、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制订合理又可行的总进度控制目标值。进度控制的总任务就是在满足项目总体控制进度计划要求的条件下,审核工程的施工进度计划并在执行过程中加以控制,以保证项目按合同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如期竣工。

6.2进度控制内容、工期控制点设置等 6.2.1进度控制内容

工程进度控制主要从进度计划的编制及控制性目标的确定、进度计划实施的检查监督与协调、进度的统计分析与进度的调整等几方面采取的措施进行控制,内容包括:

1)协助委托人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 2)编制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控制性进度计划。

3)依据经审查的工程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和工程建设合同规定的主要关键项目(或节点)的施工控制工期,编制工程项目的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并由此确定进度控制关节关键线路、控制性施工项目及其工期、阶段性控制目标,一级监理工程项目的各合同控制性目标,作为监理工程项目总体的进度控制依据。

4)依据监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总进度计划编制各月度、季度、年度施工进度计划、其内容包括准备工程进度、计划施工部位和项目、计划完成工程量及应达到的工程形象、实现进度计划的措施以及相应的施工图纸供应计划、资金的使用计划等内容,并一次作为工程实施的阶段性进度控制的依据。

5)以监理工程项目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及阶段性的(年、季度)控制性进度计划为基础,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实施进度计划(年、季、月)进行审核批准。

6)逐日监督、检查、记录进度计划的实施,及时发出进度措施的指令,督促施工承包人采取措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

7)对工程实际进度(施工部位及项目、完成的工程量及形象面貌)进行逐日的检查监督,对施工承包人投入的资源进行逐日的检查监督,并做好工程进度的记录和统计工作,并进行经常性和阶段性的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分析,检查进度偏差的程度和产生的原因,分析预测进度偏差对后续施工工序和项目的影响程度,提出解决措施,并付诸实施。

8)当工程实施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发生较大偏差而有可能影响合同工期目标的实现时,监理机构应提出进度计划的调整意见,并指导施工承包人相应调整实施性进度计划。进度计划的重大调整应书面报委托人批准。

9)当因各种原因造成工程建设合同工期变动时,监理机构应分清建设合同双方责任,及时公正的核定工程建设合同工期,公正合理地处理好施工承包人的工期索赔要求,报委托人批准。

10)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承包人按施工规程施工、文明安全施工,防止因出现质量安全及环保问题而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11)定期(月、周)向委托人报告工程项目施工进度控制情况,并编制年、季、月、周完成工程量及工程施工进度统计表。 6.2.2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点的设置

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依据:施工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项目总体控制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

根据工程进度计划要求,合理划分施工阶段,并对各施工阶段进行

分解,突出关键、突出控制节点。在施工中针对各施工阶段的重点和有关条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安排好施工顺序,实现流水作业,作到连续均衡施工。作好土方、工力、施工机械、材料的综合平衡,确保施工期控制点的实现。 6.3进度控制原则

监理工程师对工程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主要是对工程施工计划的审批和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监控的计划调整,保障工程能按照合同规定顺利竣工。 6.3.1计划管理

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后,根据合同规定的期限,对其进行认真审核,检查承包人制定的计划是否合理,是否适应工程项目和实际情况,是否满足甲方提出的施工进度要求(如果有),避免不切合实际的施工计划,切实用科学的施工计划指导施工,监理工程师审批的重点是承包人实施计划的能力以及施工时间安排的合理性,最后报业主批准。 6.3.2进度控制

对工程施工的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向承包人书面提出采取相应措施并监督实施。审批承包人施工计划的调整,经业主批准后实施。

1)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合同有关条款、施工图纸、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度以及业主有关进度总体要求制定进行控制方案,组织监理工程师对进度目标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防范性对策并报送业主。

2)业主使用相关软件对项目进度计划进行监控,故我公司项目监理部对应采用该软件对施工承包商的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和监控,并定期将计划执行情况报业主,以保证业主掌握的施工进度的准确和一致。拟分三级进行本工程的进度控制:

(1)第一级为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总进度,由总监工程师会同其

领导的合同工程师负责进行,为监理人最高级进度控制。第一级进度控制将负责工程的总进度控制,协调本工程项目各合同工程之间进度的衔接关系,编制或修订施工总进度计划(合成进度),制订进度控制的针对性方法和措施,指导第二级的进度控制;负责与业主就进度控制事宜的协商、协调和报告,定期或不定期讨论和商定已经出现的或潜在的可能对进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问题、各合同工程之间的相互干扰以及来自工程外部的干扰等问题。

(2)第二级为单个合同工程的施工进度,由各合同工程的主管专业或项目监理组负责人负责,领导合同工程监理组的全体监理人员共同进行。该级进度控制的作用是在施工总进度的指导下,向第一级进度提供控制所需要的信息,支持和协助工程的总进度控制,并指导第三级进度控制。第二级进度控制的主要职责是协调合同工程内的各项施工作业的进度衔接,将已经出现或潜在的施工干扰提交给第一级进度控制进行协调,使合同工程的施工进度满足施工总进度的需要。

(3)第三级为合同工程内的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的进度控制,该级在第二级进度控制的直接指导下工作,具体监控各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的实施进度并向第二级进度控制提供进度的基本资料和信息,满足合同工程的进度需要。进度控制中大量的监控基础工作主要在本级中完成。

三级进度控制职责分明,效率高,能有效地掌握合同工程的所有单位、分部或分项工程的进展动态,便于进度控制的实施和施工的协调。 6.4进度控制的措施与手段 6.4.1施工阶段进度控制的具体措施

1)组织措施

(1)落实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内部的进度控制人员,明确任务和职责,建立信息收集、反馈系统;

(2)按工程项目的单位工程对目标进行分解,确定各自的工期目标,并建立编码体系;

(3)建立进度协调组织和工作制度,进度控制协调组织由业主、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组成,工作制度明确协调会议的召开周期、组织单位及参加人员等;

(4)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检查和调整有关组织关系,使其适应进度控制工作的要求。

2)技术措施

(1)审批施工单位所拟订的各项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 (2)当工程设计或施工进度滞后时,向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推荐先进、科学、合理、经济的技术方法和手段,以加快工程设计或施工的进展;

(3)定期将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相比较,研究分析进度偏差原因,及时采取纠偏措施。

3)经济措施

(1)按施工合同规定的期限对施工单位已完成的工程项目进行检验、计量和签发支付证书;

(2)督促业主按施工合同条款及时支付工程款,以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

(3)对由于承包方的原因拖延工期,提请业主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4)合同措施

(1)利用合同文件所赋予的权力督促施工单位按期完成工程项目; (2)利用合同文件规定可采取的各种手段和措施监督施工单位加快工程进度;

(3)按合同要求及时协调有关各方的进度,力求实现工程项目形

象进度要求。

6.4.2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控制的手段

施工阶段工程进度控制是以总的进度控制目标为准则,协调管理施工各阶段实施过程中的设计、施工、材料设备各供应单位的单元进度,各单元目标服从总的目标,使工程实际进度严格控制在总进度范围内。施工阶段进度控制可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三个阶段来进行。

1)事前控制

(1)建立以事前控制为主的进度控制体系,严格按进度控制工作流程全面协调工程进度。

(2)由项目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或审核项目总体控制进度计划。项目总体控制进度计划是项目实施过程中起控制作用的工期目标,也是确定施工承包合同工期条款的依据。

①施工总工期应符合合同工期;

②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包括分部、单元工程)的时间安排是否符合工期总目标的要求,相互之间的安排是否协调;

③计划中各施工项目(工作)的施工顺序是否符合工艺要求,有无逻辑关系错误;与人员、材料、设备等的进场计划是否协调;

④关键线路是否正确;

⑤易受炎热、雨季、冬季低温等影响的工程应安排在合理的时间,并应采取有效的预防和保护措施;

⑥对活动、清场、假日及天气影响的时间,应有适当的扣除并留有足够的时间空间。

(3)了解项目设计总进度计划、各阶段出图计划。

(4)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年、季、月进度计划。 审核进度安排是否符合工程项目建设总进度计划总目标和分目标

的要求,是否符合施工合同中开、竣工日期的规定;

①施工总进度计划中的工程项目是否有遗漏; ②施工顺序的安排是否符合施工分部的要求;

③施工单位的施工准备条件,如劳动力、材料、构配件、机具和设备的供应计划是否能保证进度计划的实现;

④业主的资金供应能力是否能满足进度需要;

⑤施工进度的安排是否与设计单位的图纸供应进度相一致; ⑥进度安排是否合理,是否有造成业主违约而导致索赔的可能性存在;

⑦确定进度控制的关键点;

⑧审核施工进度计划与施工方案的协调性和合理性等。 (5)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总平面图。 (6)制定或审核由业主供应的材料、设备采购和供应计划。 (7)进度目标实现的风险分析,主要结合本工程的特点,就施工技术、施工力量、施工方案、施工环境等方面进行风险分析。

(8)督促和协助合同各方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2)事中控制

(1)协调工程项目总控制进度计划的实施。检查和督促设计计划的实施,当设计进度过慢时,应要求设计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设计进度;督促设计单位做好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过程中有关设计的问题,尽快提交设计变更和修改预算,以确保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交设计图纸及文件。

(2)协助施工单位实施进度计划。随时了解施工进度计划执行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并帮助施工单位予以解决,特别是施工单位无力解决的内外关系协调问题。

(3)检查和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报表和分析资料。

(4)严格进行进度检查。进行必要的现场实地检查,其中随时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关键控制点进行检查,动态了解进度计划实施情况,检查现场实际工作量完成情况,为进度分析提供可靠的资料,以避免施工单位超报工作量。

(5)做好工作施工进度记录,尤其是各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部单元工程开工、竣工时间。

(6)动态控制工程进度。根据施工合同和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督促施工单位认真执行进度计划,跟踪监控工程进度,当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生差异时,准确及时地向业主提供有关信息,并分析产生进度偏差的原因及对进度控制目标的影响程度,采取有效的纠偏措施或提出进度调整的措施和方案,相应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及设计、材料设备、资金等进度计划,以确保工程的按期建成。

(7)重新调整进度计划并付诸实施。

(8)组织现场协调会。每月、每周定期召开不同层级的现场协调会,以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相互协调配合问题。会议主要内容包括:

①及时分析、通报工程施工进度情况; ②协调总包不能解决的内、外关系问题; ③上次协调会执行情况; ④总包管理上的问题; ⑤现场有关重大事宜等。

(9)定期向业主汇报有关工程实际进展状况,按期提供必要的进度报告。

3)事后控制

(1)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理有关技术资料。 (2)及时组织阶段验收工作,保证下一阶段施工的顺利开展。 (3)根据实际施工进度,及时修改和调整进度计划及监理工作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