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AILABLE WITH ISSUING BANK BY PAYMENT ;LATST DATE OF SHIPMENT : 041102;PRESENTATION PERIOD:WITHIN 15 DAYS AFTER THE DATE OF SHIPMENT ”。甲公司于2004年11月1日将货物装船,并于2004年11月5日将信用证要求的全套单据提交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中国银行江苏省分行立刻于当日使用DHL 将单据寄往法国的开证行。收到单据后,开证银行BANK1巴黎分行以“信用证已过期”为由拒付。请问,BANK1 巴黎分行的拒付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2.某出口企业收到一份国外开来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正准备按信用证规定发运货物时,突接开证银行通知,声称开证申请人已经倒闭。对此,出口企业应如何处理?依据何在?
3.某公司从国外某商行进口一批钢材,货物分两批装运,支付方式为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每批分别由中国银行开立一份信用证。第一批货物装运后,卖方在有效期内向银行交单议付,议付行审单后议付了货款,随后,中国银行对议付行作了偿付。我方在收到第一批货物后,发现货物品质与合同不符,因而要求开证行对第二份信用证项下的单据拒绝付款,但遭开证行拒绝。开证行这样做是否合理?为什么?
第六章 银行保函和备用信用证
复习思考题
一、填空
1.首次进行贸易活动的不同国家的买卖双方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的支付方式,因为该支付方式是以( )信用为基础。
2. 投标保函金额一般为投标报价金额的( )。
3. 履约保函金额一般为合同金额的( )。
4. 保函是商业银行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开出的( )。 5. 保函的申请人可以是( )、( )、( )、( )、( )等。
6. 银行保函的当事人包括申请人、受益人、( )、通知行、( )、反担保行、保兑行等。 7. 国际商会1998年10月出版了( )(ISP98),即国际商会第590号出版物,并于1999年1月正式实施。
二、单选
1.备用信用证与一般跟单信用证的区别主要是( )
A 备用信用证属于商业信用,而跟单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
B 跟单信用证的开证行是第一性付款责任,而备用信用证的开证行承担的是第二性
的付款责任
C 跟单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都有融资的功能 D受益人要求开证行付款时需提供的单据不同
2.备用信用证最早流行于()
A 中国 B日本 C 英国 D 德国
3.一不可撤销的即期付款备用信用证规定由开证行即期付款,并在开证行柜台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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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备用信用证要求以下单据:(1)以开证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2)为付款的商业发票副本。(3)受益人所授权的代表人签发的证实所附发票已经过期30天并要求申请人付款的声明。备用信用证到期前5天,申请人通知开证行,申请人不欠受益人任何未付发票,因此开证行不必支付备用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备用信用证到期前1天,受益人向开证行提交了备用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开证行审单后,向受益人支付了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并借记了申请人的账户。申请人则辩称:申请人先前已经通知开证行其不欠受益人任何未付发票,开证行不应该支付此信用证项下的款项,因此申请人要求开证行立即贷记其账户。请问开证行该如何处置这件事情?
A 开证行应该贷记申请人的账户,因为申请人已经申明他不欠受益人任何未付款
发票,开证行不能擅自对该备用信用证项下的款项进行支付。
B 开证行应该拒绝贷记申请人的账户,因为此备用信用证是单据业务,银行的责任是根据信用证和UCP600来履行义务,不能根据申请人的抗辩来履行义务。 C 此备用信用证其作用相当于银行保函,开证行承担的是第二性的付款责任,即只在申请人未能履行付款义务的情况下才对外付款,因此开证行不应该擅自借记申请人的账户。
D在此案中,受益人伪造单据,开证行没有能够很好地履行审查单据的义务,它应该再贷记申请人的账户。
4.所有保函都应该包括的基本当事人有委托人、担保行及其() A 申请人 B 转开行 C 保兑行 D 反担保行 E 受益人 5.在见索即付保函业务中
A 保函不是独立于基础交易
B 反担保函独立于保函 C 银行无须审核单据
D 备用信用证不适用《见索即付统一规则》(URDG)
三、判断
1.目前国际上通行的都是担保人负第一性偿付责任的银行保函。
2.保函对受益人可以提供融资业务。
3.保函的本质意义在于以委托人的资信向受益人保证,对委托人履行交易合同下的责任义务负责或为其偿还债务。
4.保函的索偿条款与备用证是相似的,即凭受益人自己签发的说明委托人已违约的声明索偿。
5.为了降低风险,担保行通常要求委托人(申请人)提供反担保文件或者反担保财产。 6.通知行对保函项下的赔付不承担任何责任。
7.在转开保函的情况下,受益人既可以向当地的转开行(担保人)提起索赔,也可以越过担保人直接向国外的反担保行要求获得支付。
8.所有的保函项下都会出现索赔和赔付。
9.根据基础合约开立的保函,只要此基础合同失效(无论是执行完毕还是因为某种原因中途停止),保函即告自动失效。 10.备用信用证是一种特殊形式的信用证,同样适用于UCP600。
第七章 国际贸易结算中的单据
一、填空题
1.基本单据主要包括运输单据、保险单据和 。
2.商业发票是 开立的凭以向买方 的价目清单,是装运货物的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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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提单签发时货物是否确实已经装上货船,分为 及 。
4.保险单也称正式保单,俗称 ,是保险人(承险人)发给被保险人的保险契约。
5. 是证明出口商品的规格、品质、数量、重量和特性的检验文件,是出口方应进口方要求在货物装运前所做的相应检验的书面证明。
6.海运提单中托运人是 ,在信用证项下一般是 ,被通知人往往是 。 7.某提单上注明“三箱坏损”,这种提单是 提单。 8.海洋货物运输基本险分为 、 和 。附加险又分为 和 两类。
9.普惠制的三项原则是 、 和 。
10.在CIF条件下,由 投保;在FOB或CFR条件下,由 投保。
二、判断题
1.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除了单据上写明的收货人外,他人不能提货。
2.在国际贸易中,谁持有提单,谁就有权要求承运人交付货物,并且享有占有和处理货物的权利,提单代表了其所载明的货物。
3.班轮运输由货方负责配载装卸,装卸费不包括在运费中,货方需另行支付。
4.干净、整洁的提单即为清洁提单。 5.不记名提单可以通过背书转让。
6.航空运单代表货物所有权,可以通过背书转让。
7.指示提单代表货物所有权,可以通过背书转让。
8.货物外包装上的标志就是运输标志,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唛头。
三、选择题
1.发票的本文不包括:
A.货价 B.唛头 C.商品的包装 D.运输工具 2.联运提单的英文表示是:
A.Direct B/L B.Through B/L C.Container B/L D.Transhipment B/L 3.可以是有价证券的单据包括:
A.海运提单 B.暂保单 C.商业发票 D.普惠制产地证明书 4.一切险不包括以下险别:
A.平安险 B.水渍险 C.一般附加险 D.基本险 5.保险单的签发日期:
A.应早于提单签发日期 B.应晚于提单签发日期 C.应与提单签发日期相同 D.与提单的签发日期无关 6.光票托收中不可缺少的单据是:
A.货运单据 B.提单 C.保险单 D.商业发票 7.一张以FOB术语开立的信用证,而信用证所要求的单据中包括全套以开证申请人为抬头的“已装船”海运提单。但受益人提交的提单却标有“运费已付”和“已装船”字样。该提单能否接受?
A.不能接受,标有“运费已付”的提单与FOB术语的内容不符。
B.不能接受,FOB下应该由买方支付运费。
C.可以接受,卖方替买方付费,相当于买方受益了,申请人应该乐于接受。 D.可以接受,银行必须尊重的是信用证条款,而不是去研究原始合约及《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8.I行开立了不可撤销跟单议付信用证,通过A行(议付行)通知受益人,信用证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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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采用空运,不迟于2007年7月5日发运,信用证到期日为2007年7月21日。受益人于7月15日向A行提交信用证下的单据,其中空运运单中有如下注明:(1)空运,(2)航空运单出单日期是2007年6月20日,(3)航空运单用一个特定批注表示发运日期是2007年7月5日,航班号是127。A行收到单据,认为单证不符,拒绝接受单据。
A.A行的做法是错误的,实际装运日期是7月5日,单据是在允许的限制时间内提交的。 B.A行的做法是错误的,空运单据是在装运日后21天内提交给议付行的,不构成延迟交单。 C.A行的做法是正确的,空运单载明的出单日期是6月20日,根据UCP600的有关规定,必须在装运日后21天之内交单,即必须于7月11日或之前交单,受益人7月15日交单,构成延迟交单。
D.A行的做法是正确的。所有空运单据的出单日期就是实际装运日期,因此6月20日是实际装运日期,受益人的行为构成了延迟交单。 9.一不撤销信用证规定如下:全套正本三份提单做成发至申请人的指定人和一张正本提单由载货船只的船长交给申请人。
A.可以接受该信用证,并按合同要求发货。
B.应该要求申请人和开证行修改信用证,因为信用证的条款对受益人非常不利。 C.信用证凭着交来不完整的一套提单和其他单据即可使用其金额,其余一份正本提单必须在信用证以外处理,不符合UCP600的规定。 D.该信用证遭到拒付的风险极大。
10.信用证要求保险单据对规定的风险提供CIF价之110%的保险。提交的保险单据提供了120%的保险,试评价该保险单。
A.不能接受,因为买方(申请人)将因此而多交保险费。
B.有可能被拒付,受益人应该完全尊重信用证的要求行事,而不必“狗拿耗子,
多管闲事”。
C.肯定可以接受,因为买方(申请人)将因此而受益。
D.可以接受,因为买方(申请人)并不因此而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
四、案例分析题
1.某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公司与哈斯曼贸易有限公司成交一笔贸易,在国外开来信用证中有关保险条款规定:投保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水渍险和战争险。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公司按时进行装运,取得了8月19日签发的提单,于8月20日交单办理议付手续。
但开证行于8月30日提出:“第ххх号信用证项下的单据存在单证不符:你方8月19日装运货物,提单签发日期亦是8月19日,但保险单签发的日期却为8月20日,说明你方先装运后办理保险手续,所以保险晚于装运日期。经研究我无法接受,经联系开证申请人也不同意接受。单据暂在我行留存,速告处理的意见。”
国际经济贸易发展公司经办人员经查留底单据,并联系保险公司后于9月2日作如下答复:“你30日电悉。关于保险单日期问题,我保险单的签发日期虽然晚于提单上的日期,但我保险单上已由保险公司声明:This cover is effective at the date of loading on board(本保险责任于装船日起生效。)说明保险已在装船前办理了投保,其保险责任在货物装船日已经生效,不影响索赔工作。所以你行应该接受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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