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财 务 管 理 制 度 下载本文

北京兴天程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北京兴天程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财务行为, 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合同, 制定本制度。

财务管理的任务是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 控制、 核算、 分析和考核, 合理使用资金, 努力降低成本, 提高经济效益。 原则是建立健全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做好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 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以后公司的经营模式和发展决策提供指导。

财务人员守则

一、 遵纪守法, 廉洁奉公; 二、 克尽职守, 兢兢业业; 三、 严守机密, 谨言慎行; 四、 遵守制度, 工作有序; 五、 积极主动, 团结互助; 六、 待人和蔼, 举止得体; 第一章 基础工作的建立

一、 公司财务部门人员职责及其培训 公司配置专职会计一名、 出纳各一名。 随着公司不断发展壮大, 随时调整相关财务人员。

1. 财务人员职责

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认真执行和维护财经制度与财经法规, 积 极参与经营管理。

拟定工作计划, 考核、 费用预算的执行情况。

2. 会计人员的工作权限

参与公司人员编制计划、 制定经济指标、 签订经济合同等。 参与监督、 核算财务收支、 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等情况。

3. 财务人员要求 要求出纳、 会计人员基本素质较高, 必须专职, 不得兼做公司以外的其他工作, 应具有扎实的财务专业理论知识、 熟练使用计算机和财务软件, 人品优良,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 相关人员培训

1) 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土建及装饰业务流程、 会计业务流程、 财务软件的培训。

2) 出纳根据原始凭证采用收、 付、 转方式制单, 负责现金、 银行帐, 会计进行凭证审核、 记账、 出表、 报税、 进行成本控制和财务分析等工作的培训。 第二章 会计管理制度 第一节

会计基础工作规定 一、 会计基础

1. 会计基础工作应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和本规定执行; 会计科目的使用及帐簿的设置, 应按规定执行, 不得任意更改或自行设置。 2. 凭证采用收、 付、 转凭证, 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 3. 会计核算组织程序采用记帐凭证汇总表核算程序: 根据原始收、 付款凭证登记现金日记帐和银行日记帐; 根据审核后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

根据记帐凭证及所附的原始凭证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根据记帐凭证汇总编制记帐凭证汇总表; 根据记帐凭证汇总表试算平衡后登记总分类帐; 根据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编制会计报表; 二、 记帐规则

1. 记帐凭证和帐簿上的会计科目 以及明细科目 尽量用全称或者能让经手人以外的人看懂, 不得随意简化或使用代号。

2. 记帐必须以审核过的会计凭证为依据, 没有合法的会计凭证, 不得登记帐簿。

3. 明细帐随时登记, 总帐定期登记, 一般不超过 10 天;

4. 每一笔帐都必须记明日期、 凭证号码和摘要, 经济事项的摘要不能过分简略, 每笔帐记完后, 在记帐凭证上画“√ ” 号;

5. 记账的文字和数字应端正、 清楚, 严禁刮擦、 挖补、 涂改, 不得跳行隔页, 应将空行或空页画斜线注销;

6. 红字冲帐除了用于更正错误外, 还可用于下列事项: 经济业务完成后, 发生退回或退出; 经济业务计算错误发生多付或多收; 帐户的借方或贷方需要保持一个方向; 其他必须冲销原记数字的事项;

8. 编制会计报表前, 必须把总帐和明细帐记载齐全, 试算平衡, 每个 科目的明细帐各帐户的数额相加总和同该科目的总帐数额核对相符; 不 准先出报表, 后补记帐簿。

11. 年度更换新帐时, 需要结转新年度的余额, 可直接过到新帐各帐户的第一

行, 并在摘要栏内注明“上年结转” 字样; 必要时, 详细注明余额组成内容, 在旧帐的最后一行数字下面注明“结转下年” 字样, 结转以后的空白行格, 包括不结转余额的帐户, 画一条斜线注销或盖戳注销;

三、 结帐 结帐是指结算各种帐簿记录, 首先应将本期内所发生的经济业务计入有关帐簿; 本期内所有的转帐业务, 应编成记帐凭证计入有关帐簿, 以调整帐簿记录, 在全部业务登记入帐的基础上, 应结算所有的帐簿。 四、 对账

1. 帐证核对: 是指各种帐簿的记录与会计凭证的核对, 这种核对主要是在日常编制凭证和记帐过程中进行; 月终如果发现帐帐不符, 就应回过头来对帐簿记录与会计凭证进行核对, 以保证帐证相符;

2. 帐帐核对: 每月一次, 主要是总分类帐各帐户期末余额与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核对, 包括财务部门的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帐期末余额与财产物资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的保管帐相核对等;

3. 帐实核对: 分两类, 第一类是现金日记帐帐面余额与现金实际库存余额相核对, 银行存款日记帐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对帐单相核对, 要求每月核对一次;第二类是各种财产物资明细分类帐帐面余额与财产物资实有数额相核对, 各种往来帐款明细帐帐面余额与有关债权债务单位的帐目相核对等, 要求每季核对一次; 第二节 会计核算政策

一、 固定资产 使用年限在二年以上, 单价在 1500 元以上的属于经营设备的物品, 作为固定资产。 折旧方法: 平均年限法, 年限为: 5 年, 残值率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