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道路监理实施细则(修复的) - 图文 下载本文

离地面以下0.5 m时停止。

4)地面0.5 m深度,用规定配合的水泥土夯填密实。

5)对使用过的钻头,督促承包商随时复核检查,其磨损量不得大于1cm。 6)施工中如发现喷粉量不足,或在无喷粉情况下提钻或因机械事故喷粉中断等,督促承包商复打,复打重叠孔段必须大于1m。

2、路基原地面清理及填前压实质量监理

路基面下原地面如果在路堤填筑前不清除结合面上的草木残株等有害于路堤稳定的杂物,路堤成形后一旦杂物腐烂变质,地基将发生松软和不均匀沉陷等现象,为了预防这种情况,就必须在填土之前做好伐树、除根和表层土壤处理工作。

(1)复核承包商路线放样,检查放样线与征地边界线是否有超高或加宽路段在放样时被遗漏。

(2)地面树根、拆迁后的残渣或遗留的不适宜材料,督促承包商必须组织力量彻底清理出现场。如基底的表层土系腐植土,则督促承包商用挖掘机或人工将其表层土清除换填,并予以分层压实,压实度应符合规范要求。路堤通过耕地时,筑填施工之前,必须预先填平压实,如其中有中有机质含量和其它杂质较多时,碾压时因弹性过大,不易压实,应换填干土。

(3)复测原地面纵横断面的高程,当与设计文件有较大出入时,报业主审核,并作为计量支付的依据。

(4)检查沿线是否有隐蔽的水井,坟坑、鼠洞裂缝、溶洞等等地段或洞穴,并要求承包商对其进行认真夯实。

(5)承包商必须在监理工程师对现场清理情况检查合格后,才能进行填土前的碾压工作。若设计单位对填前碾压未做明确要求时,原地面必须压实到无弹簧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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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和无明显轮迹。

3、填方路基的质量控制措施

(1)路基填筑必须在监理工程师已验收过的地面上开始进行。

(2)填方路基开始施工前督促承包商做50~100m试验段以确定在所用土质条件下机具设备和合理组合和最佳碾压遍数。

(3)填方路基是路基施工的关键部位,禁止不同土料的混用,并不得采用设计或规范规定的不适用土料作为路基填料。

(4)当使用透水性差的材料填筑时,应使土料的含水量均匀,在接近最佳含水量时摊铺碾压。

(5)路基填筑松铺厚度宜控制在30cm(允许误差±2cm)。若承包商使用大功能压路机碾压时,可申请加大松铺厚度,并在试验路中验证,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方可实施。

(6)路基填筑宽度宜考虑有足够的余宽,以保证路基有效的压实宽度,使之经整修后能满足设计宽度的要求。

(7)摊铺的材料未经碾压前切忌被雨水淋湿。对未及时碾压而被雨水淋湿的土在雨后督促承包商翻晒干后才能重新摊铺碾压,若雨水过大时,根据具体情况监理工程师决定是否要对下层土重新测压实度。

(8)由于填土坡度面的施工程序和压实方法不当,引起路堤崩溃和路侧下沉的情形是经常发生的,施工时,督促承包商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因遭雨水洗刷。同时填土边坡面除了截面符合施工图纸形状,施工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边坡的压实。如果边坡面层和路堤主体相比不够密实,在遇降雨天气时,很可能在雨水的冲刷下发生滑坡等破坏,为了防止发生这种情况,对路堤边坡督促承包商尽可能采用机械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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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法,达到密实度要求。

(9)路基与台背接头处,常会产生细小缩裂缝,雨水渗入缝后,使路基产生病害,导致该处路基发生沉降,台、背路基填筑前,要求施工班组在原地基土拱上设置泄水管或盲沟,保证台背处路堤的稳定,其填土除设计文件另有规定外,一般应选用内摩擦角较大的透水性材料,如岩渣、碎石、就能较好地减少路基的压缩沉降;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台背缝隙中渗入的雨水沿盲沟或泄水管顺利排出路堤外。每两段路基新、老填土的结合部和构结物台背填土的结合部,均是路基填土中的薄筑。不可将薄层新填土粘贴在原有土层上。

(10)对涵洞缺口排污管道回填填筑时,督促承包商在两侧对称均匀分层回填压实。如使用机械回填,则涵台胸腔部分及检查井周围应先用小型压实机械压实填好后,方可用机械进行大面积回填,涵顶填土压实厚度必须大于50cm时,才可通过重型机械和汽车。对桥梁构造物,亦应做到两端对称施工,桥台背后填土与锥坡填土同时施工;严格按有关施工规范施工,控制每层填筑厚度(一般不超过20cm,当采用小型夯具时,一级以上的公路松铺厚度不超过15cm)。碾压遍数(一般不少于10遍),并对每层填筑质量实施检测,透水性材料以干容重或空隙率控制施工质量。

4、路基工程的质量控制措施

(1)认真阅读设计文件,了解全线纵坡、弯道、超高、加宽路段及沿线地质情况等。

(2)复核承包商的放样资料及复测中线位置和高程,复核承包商若土样能用于工程,进一步做最小干密度试验(重型击实),并由总监代表批准用以控制路基压实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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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检查承包商开工前工程准备情况,包括承包商的人员到场情况,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机械、材料、试验设备进场及调试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所有开工前准备工作均已就绪,满足开工条件,可批准工程开工。

(4)为取得经验,在被批准开工后,首先应做50~100m的试验段,确定松铺厚度,机具组合和最佳碾压遍数,取得经验指导生产。监理工程师将其合格的试验段作为工程的一部分验收,并进行计量支付。

(5)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加强监督与检测:

(6)检查承包商路线范围内场地清理情况,否是已按规范要求清除了垃圾、杂物、树木和不适宜材料;洞穴、坑塘是否已回填夯实。

(7)检查承包商是否已按要求进行了地面压实。如设计图纸对原地面未提出要求,施工时至少要碾压到表面无弹簧现象及无明显轮迹。对于过湿路面另行处理,监理工程师在承包商自检的基础上,复查后签字认可并允许上土。

(8)路基填料不得混有杂质和不适宜材料。填料的湿度控制在最佳含水量附近,松铺厚度误差不宜超过规定2cm以上。监理工程师认为符合要求时,承包商可以大致平整和碾压。

(9)承包商逐层逐段自检碾压后的路基填土,合格后填写工序报验单,并向监理工程师申请复验,监理工程师在收到申请后的24h内安排现场检测。检测合格后签字认可,允许承包商进行上层土铺筑。

(10)路基达到顶面标高后,监理工程师按规范要求对路线中心线、高程、纵坡、横坡度、平整度、弯沉、宽度及边坡、进行一次验收。检验合格后,允许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若检验不合格,则督促由施工单位负责修整直到合格为止。

5、路基回填、软基处理后沉降监测的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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