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保持正规了望,合理利用潮汐,正确配用风流压,走准航向,并充分使用雷达等各种手段核对船位,保持与岛礁等危险物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7、及时做好相应的航行记录,如航海日志,车钟记录等。
二、能见度不良条件下航行
1、船舶进入能见度不良水域航行时,应停止使用自动操舵,并通知值班轮机员作好能见度不良时机动航行准备,采用安全航速航行。若船长不在驾驶台,值班驾驶员还应立即报告船长,船长应上驾驶台并可作亲自指挥航行。
2、检查并确认助航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如:开启雷达和自动雷达标绘装置(如有),保持VHF守听。
3、驾驶台应保持肃静,并将门打开以倾听他船雾号等。 4、按章鸣笛,发声号时尽量不与他船声号重叠。 5、加强了望,必要时派人员了头。利用雷达、AIS等进行系统观察。观察时,注意雷达盲区、海浪杂波影响,并应考虑小船的微弱回波有被淹没的可能,注意大、小量程交替使用,以便及早发现、了解它船动态。按章避让后,仍应密切注意观察,校验避让效果,直至最后驶过让清它船为止。 6、在车速多变时,注意风、流对船舶的影响,勤测船位,确保船舶在计划航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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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动、自觉地接受当地VTS监控、指挥,并保持良好联系。
8、 航行安全无把握时,可考虑就近择地抛锚,并报告VTS。抛锚后,应加强值班,并按章发出锚泊声号。 9、及时做好相应的操作记录。 三、大风浪天气航行
1、船舶应及时收听和分析有关气象信息,如风浪较大但低于船舶本船抗风等级,要特别考虑本船的实际船况、旅客情
况和货物装载情况(如有)等,结合航区条件, 选择适宜航线。 3、遇大风浪前,应将货物(如有)及船上可移动物件,尤其大型物件,绑杂、固定。
4、检查、测试各机器、设备,如动力设备、航行设备等,确保其运转正常。
5、检查并关闭水密门、窗及孔盖等,确保排水孔处于状态良好。
6、大风浪天气中航行应谨慎驾驶,加强了望、值班。避让船舶时,应充分考虑本船及他船在大风浪中操纵性能下降特点,做到早让、宽让,并核对避让效果,切实让清他船。 7、在大风浪中掉头, 应选择水面相对平静的有利时机, 慎用车舵, 尽快转调。
8、必要时,可适当调整航向与波浪的交角或减低车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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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减少波浪对船体的冲击,防止谐摇,及减少推进器的空转。 9、作好旅客服务工作,稳定旅客情绪、 10、若风浪过大,船长可考虑就近择地抛锚避风。 选择锚地时,除注意底质、水深、水流外, 更应选择有足够的回转余地和有遮避的水域抛锚。
11、增加巡回检查次数,加强对货物,尤其车辆(如装载)巡回检查, 防止其移动。
12、及时做好相应的操作记录。
航行时,若突然遭遇大风浪,可参考上述做法。 四、值班安排
1、制定船员值班安排表,并严格按表值班。 2、编制值班安排表时,应考虑船舶特殊要求,确保值班人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如高速客船驾驶员连续值班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
3、无论何时,船长与大副、轮机长与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船长离船时,由大副行使船长职责。
4、任何时候船舶应保留足够人员值班,包括甲板人员和机舱人员,以确保船舶发生意外时可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5、锚泊时,驾驶员、值班水手均原则上按航行值班轮值。除主机备车外,轮机员可不必在机舱值守,由机匠值班; 6、锚泊时,有旅客的,客运部各职人员按航行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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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旅客的,按船长指示执行;
7、交班人员应确保接班人员能履行值班职责,严禁酒后当值。
8、夜航时,交班人员应安排专人提前叫班,接班人员应提前抵达值班岗位。任何时候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时, 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双方确认交接完毕,交班人员应在《航海日志》或《轮机日志》以及其他值班记录簿上签字。 9、防台、能见度不良时的值班按相关规定执行,必要时全体船员留船。
五 、航行计划编制
1、航行计划必须从出发港泊位开始到抵达港泊位为止,如目的港临时变更,应随时修改航行计划。
2、拟定船舶航行计划时须考虑本船情况,如船型、尺度、吃水、性能、船员素质等,以及本航次航经海域的水文、气象以及航道情况、通航密度等因素;
3、船舶航行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航线的总里程和预计航行的总时间; B、预计航线上的气象情况和海况; C、各转向点的经纬度;
D、各段航线的航向、航程和预计达到转向点的时间; E、复杂航段的航法以及对航线附近的危险物的避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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