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供电后检查发电机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及主配电板上的各种仪表,指示灯及各种保护联锁装置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测量并记录发电机组及主配电板上的各种运行数据,监测机组及主配电板的运行情况。
1.4 并电操作:并电操作应尽可能在船舶进入机动航行状态前完成;机动航行期间出现特殊情况需并电操作时,应事先征得驾驶台同意方可操作。并电时,将待并发电机的频率、电压调整至额定值,频率稍高一点。调节伺服机、使其同步指针慢慢顺时针转到11点位置合闸。合闸后继续调节伺服机,使各机组负载分配均恒。
1.5 解列操作:确认需继续运行的发电机组运行正常;逐步减少解列机组的供电负荷,一般在20-30KW时脱开解列机组主开关。
2、应急配电板操作要点
2.1检查应急配电板与主配电板之间的联锁是否正常可靠。
2.2检查应急配电板的主开关、分路开关及各种仪表、指示灯的技术状况是否正常。应急配电板的各分路负载开关应保持在常闭状态。
2.3检查应急配电板的各种保护功能是否正常。 2.4应急发电机组起动后,应及时监测机组及配电板的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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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应急发电机组应保证主电源一旦失电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起动并供电。
2.6如不设应急发电机组,应急蓄电池组应确保在主电网失电时通过应急配电板立即自动供应应急电源;当主电站恢复供电后,自动切除并对蓄电池充电。 3、配电板操作记录要点
主配电板上的各种运行数据应按时记录到《电气日志》。
二十四、油水分离器操作
1、本操作指南中涉及的油水分离器操作方面的建议,仅从油水分离器及其系统原理出发,结合部分船舶实际,明确了一些操作要点,不能完全作为单船的油水分离器操作规程。船舶在实际操作中,还应结合本船设备说明书以及船公司的有效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规范、完善的油水分离器操作规程。 2、本指南中所述油水分离器系指将船舶机舱舱底含油污水通过油水滤油设备的过滤,分离出残油和满足排放要求的水,残油留在船上,水排出舷外的系统装置。 三、责任
1、轮机长负责油水分离器操作使用的监督、检查以及不断规范、完善油水分离器的操作。
2、轮机员(一般为三管轮)负责对设备的维护及操作。 四、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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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启动前操作要点
1.1 确认船舶航行状态及区域符合排放条件。 1.2 确认电源开启、排油电磁阀手动效用试验正常。 1.3 若为气动装置,确认气源已接通、压力符合使用要求。
1.4 确认舷外排出阀及清水吸入阀已开启,污水吸入阀关闭。
1.5 确认顶部空气阀和高位检验旋塞已打开。(真空式除外)
1.6 确认污水泵传动皮带无异常。
1.7 确认油污水浓度报警装置效用试验正常。(若有) 2、启动后操作要点
2.1顶部空气阀和高位检验旋塞有清水流出即可关闭。 2.2 压力正常后,缓慢开启污水吸入阀,同时关闭清水吸入阀。
2.3注意观察出水口水样,如发现有连续的可见油迹,应停止油水分离器工作。值班驾驶员若发现海面有油花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机舱停止油水分离器。
2.4 注意检查油水分离器进出口压差,若过大,说明滤芯赃堵,应适时更换或清洗滤芯。
2.5 注意通过打开低位检验考克观察是否有油流出,检查自动排油功能的有效性,必要时进行手动排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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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注意调整污水泵流量,保持流量平稳,避免因流
量过大而降低油从水中的分离效果,造成污油污染分离器内壁。 3、油水分离器的停用
油水分离器停用前,用清水工作5-10分钟,并手动排油,关闭油水分离器出口阀和舷外排出阀,使整个油水分离器充满清水后,停污水泵并关闭泵浦所有进出口阀和油水分离器的进口阀;切断气源和电源。 4、记录要点。
油水分离器每次使用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将使用的起止时间、船位和估计的污水排放量按要求记入《油类记录簿》。 二十五、明火作业
1、本操作指南中涉及的明火作业方面的建议,仅从船舶通用的明火作业程序出发,明确了一些操作要点,不能完全作为单船的明火作业程序。船舶在实际操作中,还应结合本船特点以及船公司、船上的有效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规范、完善的明火作业程序。
2、本指南中所述明火作业包括船舶电、气焊作业。 三、责任
1、船长负责船上明火作业的审批以及向当地海事主管机关报备,并负责不断规范、完善船舶明火作业程序。 2、轮机长审核机舱所属设备的明火作业和现场指挥。 3、大副审核甲板所属设备的明火作业和现场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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