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关键性设备(航行)技术
操 作 规 程
*********水上客运有限责任公司
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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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船舶关键性设备(航行)技术操作规程
目 录
(北斗星咨询QQ1264305696提供水上客货运全套达标资料)
01密集航区航行.............................4 02能见度不良条件下航行.....................5 03大风浪天气航行...........................6 04值班安排 ............................... 7 05航行计划编制.............................8 06靠离泊位操作 ...........................9 07海图管理与作业......................... 10 08开航前检查..................... ........13 09巡回检查 ..................... ........16 10滚装客船车辆绑扎操作 ...................17 11滚装客船首尾跳操作 .....................19 12旅客控制 ...............................20 13危险品控制和管理..................... ..21 14防台和抗台 .............................23 15进入封闭场所............................25 16救生艇操作..................... ....... 26 17固定CO2灭火系统操作 ...................37 18登高及舷外作业..........................37 19主机操作 .....................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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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副机操作 ..................... .........32 21舵机操作 ..................... ......45 22锅炉操作................................47 23配电板操作 .............................40 24油水分离器操作 .........................42 25明火作业................................44 26燃润油添加作业 .........................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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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关键性设备(航行)技术操作规程
一、密集航区航行
1、航线的拟定。就客船而言,其航行的港口相对固定,航线也相对固定,但密集航区还会因季节等因素影响而变动,不同的季节或时间段,水文条件不同。因此,作为客船舶,亦要针对密集航区的变化,设计出多条航线。
2、对各条航线,要制定相应的航行计划,将航行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危险予以充分地考虑,特别要考虑该区域内船舶的航行规律和行动特点、驾驶人员的技术水平、各航段的可航宽度以及本船旋回、冲程等操纵性能等,分航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如设定避险线、陆标导航线。为了安全起见,船长应合理选择航线,尽可能地避开密集航区。
3、进入密集航区前,应检测主辅机、舵机、锚机等重要的航行设备,确保良好技术状态。
4、进入密集航区,严格遵守相应的避碰规则,注意VHF守听或作必要的安全信息广播,正确使用AIS,及时掌握他船动态信息,及早与他船沟通、协商避让办法,协调避让行动。 5、船舶应以机动航行状态进行航行,使用安全航速和手动操舵,随时做好使用倒车和抛锚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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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保持正规了望,合理利用潮汐,正确配用风流压,走准航向,并充分使用雷达等各种手段核对船位,保持与岛礁等危险物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7、及时做好相应的航行记录,如航海日志,车钟记录等。
二、能见度不良条件下航行
1、船舶进入能见度不良水域航行时,应停止使用自动操舵,并通知值班轮机员作好能见度不良时机动航行准备,采用安全航速航行。若船长不在驾驶台,值班驾驶员还应立即报告船长,船长应上驾驶台并可作亲自指挥航行。
2、检查并确认助航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如:开启雷达和自动雷达标绘装置(如有),保持VHF守听。
3、驾驶台应保持肃静,并将门打开以倾听他船雾号等。 4、按章鸣笛,发声号时尽量不与他船声号重叠。 5、加强了望,必要时派人员了头。利用雷达、AIS等进行系统观察。观察时,注意雷达盲区、海浪杂波影响,并应考虑小船的微弱回波有被淹没的可能,注意大、小量程交替使用,以便及早发现、了解它船动态。按章避让后,仍应密切注意观察,校验避让效果,直至最后驶过让清它船为止。 6、在车速多变时,注意风、流对船舶的影响,勤测船位,确保船舶在计划航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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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主动、自觉地接受当地VTS监控、指挥,并保持良好联系。
8、 航行安全无把握时,可考虑就近择地抛锚,并报告VTS。抛锚后,应加强值班,并按章发出锚泊声号。 9、及时做好相应的操作记录。 三、大风浪天气航行
1、船舶应及时收听和分析有关气象信息,如风浪较大但低于船舶本船抗风等级,要特别考虑本船的实际船况、旅客情
况和货物装载情况(如有)等,结合航区条件, 选择适宜航线。 3、遇大风浪前,应将货物(如有)及船上可移动物件,尤其大型物件,绑杂、固定。
4、检查、测试各机器、设备,如动力设备、航行设备等,确保其运转正常。
5、检查并关闭水密门、窗及孔盖等,确保排水孔处于状态良好。
6、大风浪天气中航行应谨慎驾驶,加强了望、值班。避让船舶时,应充分考虑本船及他船在大风浪中操纵性能下降特点,做到早让、宽让,并核对避让效果,切实让清他船。 7、在大风浪中掉头, 应选择水面相对平静的有利时机, 慎用车舵, 尽快转调。
8、必要时,可适当调整航向与波浪的交角或减低车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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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减少波浪对船体的冲击,防止谐摇,及减少推进器的空转。 9、作好旅客服务工作,稳定旅客情绪、 10、若风浪过大,船长可考虑就近择地抛锚避风。 选择锚地时,除注意底质、水深、水流外, 更应选择有足够的回转余地和有遮避的水域抛锚。
11、增加巡回检查次数,加强对货物,尤其车辆(如装载)巡回检查, 防止其移动。
12、及时做好相应的操作记录。
航行时,若突然遭遇大风浪,可参考上述做法。 四、值班安排
1、制定船员值班安排表,并严格按表值班。 2、编制值班安排表时,应考虑船舶特殊要求,确保值班人员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如高速客船驾驶员连续值班时间不能超过2小时。
3、无论何时,船长与大副、轮机长与大管轮不得同时离船。船长离船时,由大副行使船长职责。
4、任何时候船舶应保留足够人员值班,包括甲板人员和机舱人员,以确保船舶发生意外时可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5、锚泊时,驾驶员、值班水手均原则上按航行值班轮值。除主机备车外,轮机员可不必在机舱值守,由机匠值班; 6、锚泊时,有旅客的,客运部各职人员按航行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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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旅客的,按船长指示执行;
7、交班人员应确保接班人员能履行值班职责,严禁酒后当值。
8、夜航时,交班人员应安排专人提前叫班,接班人员应提前抵达值班岗位。任何时候接班人员未按时接班时, 交班人员不准离开岗位。双方确认交接完毕,交班人员应在《航海日志》或《轮机日志》以及其他值班记录簿上签字。 9、防台、能见度不良时的值班按相关规定执行,必要时全体船员留船。
五 、航行计划编制
1、航行计划必须从出发港泊位开始到抵达港泊位为止,如目的港临时变更,应随时修改航行计划。
2、拟定船舶航行计划时须考虑本船情况,如船型、尺度、吃水、性能、船员素质等,以及本航次航经海域的水文、气象以及航道情况、通航密度等因素;
3、船舶航行计划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A、航线的总里程和预计航行的总时间; B、预计航线上的气象情况和海况; C、各转向点的经纬度;
D、各段航线的航向、航程和预计达到转向点的时间; E、复杂航段的航法以及对航线附近的危险物的避险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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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
F、特殊航区的注意事项。
4、 二副或责任人员应备齐与本航次有关的港口和航经区域的水文、气象、航道、港章、地方性航行规则等全部航海图书资料,并根据《航海通告》和《航行警告》将其改正到最新有效。
5、 船长审核航行计划,并批准签字。航行中应经常核对船位,保持船舶不偏离航线。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通报船长,必要时及时修改航行计划;
6、 考虑到航行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客船可设计多条航线,每一航线均应制定一份航行计划,以便不虞时使用。 六、靠离泊位操作
靠离泊操作是一项多人参与的操作,因此,首先应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其次应选用合适的人员担任相应的工作,做到分工明确。
1、 离、靠码头以前, 船长应根据本船的特点及视码头、囤船、气象条件、水域环境制订靠、离泊方案, 并应将其操作部署和安全措施向驾驶员及其它有关人员介绍清楚; 2、 靠离泊前,应检查、试转绞缆机和锚机,将拟用的系泊用具备妥,并通知机舱做好相应准备;
3、 靠、离泊时,船艏、艉现场指挥人员有责任随时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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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长报告艏前、艉后距离及其它安全情况。船长需要动车时,视情通知艏、艉现场指挥人员注意系缆安全。
4、 绞缆时,人员和绞缆机滚筒要注意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不要站在导缆口和缆绳中间,更不应站在缆圈中; 5、 靠泊时,若需抛锚,应注意在锚的下方有无船、驳。抛锚时,人员不可站立在锚链前或后方或骑跨在锚链上;离泊时,如有起锚,应随时注意锚链方向及受力情况,有效控制船舶的离泊态势。
6、 抛撇缆时应注意撇缆头伤人。
7、 系、解缆操作,艏、艉应密切配合,协调一致。 8、如需傍靠他船,应周密考虑风、流、涌浪影响,充分注意它船的长度、干舷高低、开锚和系缆情况。两船船体正浮或略向外舷倾斜,提前收进里舷所有突出物,悬挂固定碰垫,准备手提碰垫,谨慎操作,以策安全。 9、及时做好相应的操作记录。 七、海图管理与作业
(一)海图管理要点
1、 船舶应根据行驶的航区,按最新版《航海图书目录》规定配齐全部所需海图;
2、 按交通部海事局要求,配备所需的港口图; 3、 海图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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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航海通告》的改正:按时申领《航海通告》,并进行登记。驾驶员负责改正海图,每张海图改正完毕后,在海图左下角小改正处将改正年份和通告号数注明备查。与本航次有关的《航海通告》,必须在开航前改正完毕;
(2)《航海警告》的改正:航行中值班人员收到《航海警告》后,对直接有碍航行安全的应即用铅笔在值班中使用的相关海图上进行改正,同时报告船长,并列入航行交班内容。主管驾驶员负责改正到有关海图上,同时在海图左下角小改正处附近注明备查。船长、驾驶员通常应阅读签署《航海警告》; (3)海图改正注意事项:
A、 不论海图的比例尺大小,常用与否,一律都应按《航海通告》上指定的图号改正;
B、 改正海图时填入的内容,注意不要掩盖图上其它的符号和水深;
C、 《航海通告》通常用不褪色的红墨水笔进行改正,字迹应端正清晰,内容正确完整,并按规定的图式符号和缩写进行改正;
D、 《航海通告》须同时改正几张海图时,应先改正急用的海图,然后按顺序改正;
E、 《航海通告》改正以后,通常用红黑水笔在“通告”上将改正内容勾去,然后按顺序归档长期妥善保存,不要遗失,备日后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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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航海通告》中规定剪贴改正部分,应及时按规定剪贴到指定的海图上,以保证其正确性。
H、新领海图在启用前,必须将《航海通告》、《航海警告》改正到最新后才能使用。 (二)海图的作业要点:
1、开航前,根据航线,应将本航次所需的海图按使用顺序放妥在最上层的图桌抽屉内备用。
2、航行中,驾驶人员应经常定位,海图作业要能反映出航行的整个过程,特别是转向时,要进行定位和海图作业。 3、海图作业前,要确认航行无危险;不可长时间在海图室进行作业。
4、海图在海图桌上放置要正确,以防经纬度误用,量取距离时,要确定距离单位是海里还是公里。移动平行尺,要平稳,防止出现角度偏差。
5、正确使用海图作业符号,书写工整,不应在海图上打草稿,保持作业整洁。
6、作业时,使用软性的铅笔进行书写。 7、对每次作业,要待航次结才能擦去作业内容,如发生海事,要保存所作业的海图,直到海事处理结束,才能擦去作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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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开航前检查
开航前检查是对船舶机器、设备(施),如动力设施、航行设备、应急设备等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测试,确认其状态良好,保证船舶适航。本文旨在为客船开航前检查提供检查要点,供公司和船舶参考。
开航前检查所涉及的机器、设备(施)及其内容等应包括: 1、主发电机、应急发电机:检查主发电机缸头及附件无漏油、漏水、漏气,曲拐箱油位正常、无变质,滑油、淡水的失压、高温、超速保护等报警和遥控系统正常,起动迅速可靠,并电正常,起动后运转平稳无异常故障。确认应急发电机冷却水位正常,油柜油位正常,液位显示玻璃镜清洁,无破损。油柜出口速闭阀遥控关闭正常,启动电瓶溶液比重正常,自动启动、人工启动功能正常。
2、主配电板、应急配电板及其系统:绝缘检查及测试(装有绝缘检测仪表的船舶)。
3、主推进装置及其控制系统:检查各油、水位正常,启动蓄电池电力充足、空气瓶压力正常。确认操纵台的传动机构和操纵手柄灵活,连锁安全保护装置、启动控制阀、正倒车控制阀灵活可靠,控制空气充足和干燥,操纵液压油缸油位、调速器油位正常,主启动阀、气缸启动阀和空气分配器正常,试车时无异常泄漏现象,检查滑油系统油位正常,无变质,冷却水系统无泄漏,冷却器可靠,空气系统充气迅速,空压机正常,管系无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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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燃油系统供油正常无泄漏,海水泵,淡水泵,油头冷却泵,滑油泵等均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4、、空压机及其管系:检查空压机是否正常,充气迅速,管系无泄漏,空气充足和干燥,应急空压机始终处于可用状态,外观清洁。
5、舵机、应急舵机及操纵系统:检查舵机周围不应存在妨碍其运转的异物,室温太低时应启用加热器,油柜(或循环油柜)中的油位,手动自动试转,二台机组转换试验,检查驾驶室与舵机房的通讯。
6、锚泊设备(锚机、锚链、锚):检查锚机启动、运转状况,离合器及刹车是否有效、可靠,轴、轴承及传动齿轮是否活络。
7、雷达:检查雷达的功能是否正常,显示的回波是否饱满,测量的距离和方位是否准确。
8、NAVTEX:进行自我检测(TEST),以确定设备正常。根据船舶航行区域,正确选择区域电台接收航行警告和气象报告等。
9、水密设施及其关闭装置,确认锁紧装置灵活,遥控、手动、指示装置以及水密状况良好。
10、主消防泵和应急消防泵:检查泵体和管路无损坏、锈蚀,应急消防泵的燃油柜和贮油柜内的油量充足,冷却水位正常,用于起动的蓄电池电量充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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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通用报警装置和旅客广播系统:检查和功能试验。 12、救生艇、气胀式救生筏及释放装置:检查其是否均处于随时可用状态、降落装置及投放范围没有影响释放功能的妨碍物。
13、固定式灭火系统及其管系和阀件:检查其至站室或控制阀箱场所的直接通道保证畅通并保持良好的通风,控制和报警系统功能正常。
14、车辆甲板喷淋系统、喷淋泵、落水孔:检查每个手动控制分配阀场所及其与车辆甲板和外部直接通道的畅通,自动控制和报警系统是否正常,喷嘴、甲板落水孔是否有异物阻挡和影响效能的情况。
15、车辆系固设备(施):检查每个货物单元绑扎器材(如三角木)的数量、位置及松紧程度,是否符合本船《货物系固手册》要求。
16、前后滚门装置及保险钩:检查是否关闭到位正常、保险钩锁紧正常,监控、报警装置正常。
17、滚门运行检查(操作中):检查滚门收、放速度是否正常,滚门液压设备噪声是否正常,滚门关闭到位后位置正常、保险钩锁紧正常,滚门监控、报警装置正常等。 检查中如发现船舶机器、设备(施)存在问题,船方应及时排除,必要时要求公司给予支持。若因条件所限暂时无法修复时(如无配件),在保证航行安全的前提下应临时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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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加强对其检查、监控,同时尽快安排修理。 九、巡回检查
(一)巡回检查有关要求
1、明确具体巡回检查任务和职责。对于较大客船,可将甲板巡回检查和客运处所巡回检查分开,客运部人员负责客运处所的巡回检查,则客运主任是客运部巡回检查的总负责人; 2、编制单船“巡回检查路线和检查要点”,充分考虑重点检查区域,如客运区域和/或汽车装货处所等;
3、绘制巡回检查示图, 并张贴于驾驶台等相关处所; 4、明确巡回检查的责任人及检查周期,特殊情况增加巡回检查次数。
(二)巡回检查的要点
1、严格执行本轮“巡回检查路线和检查要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无能力处理时应立即报告上级; 2、作为良好的海员通常做法,巡查人员应携带对讲机、手电筒进行巡回检查。巡查的主要内容有(但不限于此): A、汽车舱内严禁烟火, 应特别注意汽车油箱有否跑、冒、滴、漏情况, 注意汽车电瓶及其电路情况; B、车辆应牢固绑扎,发现松动应及时加固; C、水密门应牢靠关闭,防止松动,在大风浪中还应注意可能的损坏;
D、 遇大风浪天气应将滚装处所空气管盖子和通风筒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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闭,防止水浪浸入。
E、各级客舱(区)、厕所等处电器开关、照明及通风取暖设备应保持良好状态;
F、注意客舱安全,防止旅客携带违禁物品,发现旅客有违章违法行为要予以阻止,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和汇报; G、 遇风浪天关闭门窗,注意防止旅客行李、贮藏室备品、物料、工具损坏,关心晕船旅客的行动和生活,夜间做好防止灯光外泄工作;
H、 巡回检查中,对重点控制对象按规定做好防范,对情绪反常旅客、孕妇、老弱病残者要加强监护和照顾。 3、每次巡回检查后,应进行记录。 十、滚装客船车辆绑扎操作 (一)车辆绑扎操作前要点
1、按船检核定的车辆数进行受载,严禁超载。 2、合理积载,防止单车超重、超限,必要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船体局部强度不受损伤。
3、每次绑扎前应对固定式、便携式系故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二)车辆绑扎操作中要点
车辆绑扎并无固定的模式或标准,作为海员通常做法,车辆绑扎应根据本船结构及预定航次可能遇到的风浪等情况,注意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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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本船《车辆和货物系固手册》要求,选择合理的绑扎方法;
2、在车轮和甲板间应用三角木衬垫,防止车辆前后移动;
3、选取适当的绑索:
4、对车辆的绑扎既要求做到紧固,不使松动或折断,同时又要易于解开,以便万一发生危险时能立即松绑; 5、绑扎时,加绑角应尽量小(通常不应大于45°),以提高绑扎效力,并应尽量使各道绑索受力均衡; 6、对于无系故点的车辆,为防止绑索对其产生压损,在绑索与车辆接触处应铺设衬垫物; 7、绑扎应左右、前后基本对称;
8、确保船员检查货舱安全情况所需的通道畅通无阻。 (三)车辆绑扎操作后要点
1、甲板巡查人员应对车辆甲板进行全程监控,发现松动应及时加固。如发现汽车移动等异常情况,尤其在海况恶劣时,应及时报告驾驶台,以便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事态恶化; 2、解绑后,应及时对绑扎设备进行清点、检查和保管,损坏的设备应尽快修复,无法修复的应及时申领、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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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滚装客船首尾跳操作
1、操作前,应检查首尾跳及其附件外况有无损坏,确保其状况良好;试验首尾跳控制阀或开关,保证活络;对起动电机马达应进行试运行,观察系统有无异常;对于液压操作的首尾跳,还应检查液压油箱油位,确保油量足够。 2、船舶未靠妥,不得放下首尾跳。首尾跳未关闭,不得开航。
3、首尾跳操作时,根据收放需要,正确操作各阀或相应的开关,确保方向正确。
4、如操作各阀方向错误时,首先应把操纵阀返回中立位,稍等后,再向正确方向操作。
5、如有振动,泄漏或动作不灵等异常现象时,应停止操作,待故障排除后再操作。
6、操作结束,检查各绞缆阀及大门开关阀是否在正确位置,同时将保险钩扣紧大门,切断电源。
7、首尾跳关闭情况按规定及时记入《航海日志》 8、航行中,值班人员应通过滚装处所监控电视对首尾跳进行全程监控或安排人员对首尾跳进行现场巡回检查。在大风浪中航行,特别注意首跳松动和损坏情况,如松动应及时固定,必要时,船长应调整航向,避免其脱落或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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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二、旅客控制
(一) 旅客上船前的控制要点:
1、旅客登轮时,应清点人数,准确掌握实际登轮的旅客人数,严禁超员。
2、做好旅客的宣传、教育工作,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船。
3、对老、弱、病、残、孕等需要特殊照顾的旅客,可要求有人陪护,并在其上船时,应联系相应的人员指定其到适当的地点乘座;对于不适合乘坐高速客船的重病旅客,船方应做好说服其不要上船的工作。
(二) 航行途中旅客控制的要点: 1、船方负责维护旅客运输秩序,确保旅客航行中人员和财产安全。
2、责任人应做好客舱巡回检查,对旅客航行安全进行全过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船长,做好记录。 3、对于旅客已携带上船的危险品,应妥善处置,并做好记录。
4、对于需特殊照顾的旅客,应在《乘客资料登记表》内备注栏注明情况,并布置相关人员给予照顾或援助。 5、航行中旅客发生伤病时,客运人员应对旅客进行救治,必要时,通过广播寻求旅客中的医生协助救治。重病或重伤需抢救的,船长视情通知目的港口协助作好船到港后的救治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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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到港后立即送往医院;
6、船舶发生旅客暴力事件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制止犯罪人的犯罪行为,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采取行动,救护受到威胁和受伤的旅客,保护旅客生命和财产安全; 7、如发现旅客情绪异常失控时,应密切其行为,必要时,采取强制手段,确保其本人及其他旅客人身安全。 8、船舶发生紧急情况时,所有船员应坚守自己的岗位,安抚旅客情绪,做好旅客的稳定工作。疏散旅客时,按转移路线做好疏散、指引工作,维持好旅客的转移秩序。弃船时,组织和指引旅客按规定路线迅速到集合地点集中,帮助旅客穿好救生衣,按对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优先的原则疏散,并仔细检查客房,做到不遗漏旅客。 十三、危险品控制和管理
(一)危险品上船前的控制和管理操作要点
1、相关船员应熟悉本船可装载的危险品种类和数量。 2、非专用船不得接受任何危险品货物(包括行李)。 3、可装载危险品的船舶,应按规定的危险品种类和数量受载,非允许的危险品品种严禁上船。
(二)危险品装卸时控制和管理操作要点 1、船舶应指派专人负责危险品装船前的安全检查,危险品安全承运条件通常必须包括以下三方面的要求: A、具有合格的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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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具有正确的标记、标志及标牌; C、具有正常完备的托运单证。
2、合理积载和正确隔离。装载危险品前,积载图应经当地海事部门审定。
3、装卸危险品现场,应备妥相应的消防设备,并使其处于随时可用状态。
4、装卸作业时按规定显示号灯或悬挂信号旗,禁止他船来靠;
5、夜间作业应备好足够的照明设备,装卸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品应使用防爆式或封闭式安全照明设备,严禁使用其他不安全灯具;
6、装卸危险品时,甲板严禁明火作业及可能产生火花的检修工作。
7、在装卸爆炸品或烈性易燃品时,船上不得检修和使用雷达、无线电设备等。遇有闪电、雷击、雨雪天或附近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停止危险品装卸作业;
8、装载危险品的车辆不得除油箱外夹带燃料,燃油箱不得渗漏,制动应有效,并对其进行有效、可靠绑扎,防止其移动;
9、严禁人货混装。装载危险品车辆的驾驶员,车辆停好后应离开装货区所;
10、对旅客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防止各类危险品混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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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船员检查货舱安全情况所需的通道应畅通无阻 (三)航行期间危险品控制和管理操作要点: 1、注意航行安全,谨慎驾驶,加强了望,避免碰撞。船舶应避开大风浪及雷区,免遭电击、引起危险; 2、甲板巡查人员应对危险品进行全程监控,注意货物的绑扎和加固情况。
3、高温天气装运危险品时应采取适当的遮蔽及实施浇水降温;
4、轮机人员应加强对装货区所喷淋装置和电气设施的养护,确保设备性能良好,以便对装车甲板进行有效通风; 5、遇大风浪天气应将装车甲板空气管盖子和通风筒关闭,防止水浪浸入;
6、对于旅客已携带上船的危险品,应妥善处置,并做好记录。
十四、防台和抗台
1、 船舶获悉台风消息后,应对台风路径进行标绘,认真分析台风可能对本船的影响。
2、提前与公司“防台指挥小组”联系,早做避台、抗台决策。根据船舶结构特性,应尽量选择避台或在有遮风条件良好的码头上系泊抗台,若需要在抛锚抗台,应充分考虑锚地情况,及早选择合适的锚地。
3、台风在来袭前,船舶应做好水密设施、船岸通信设备、主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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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设备和系泊设备的检查,确保它们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4、关闭水密设施,包括旋紧舷窗及风暴盖,盖紧油、水舱的测量孔和透气管,清理甲板上杂物,保持出水口畅通。 5、保持守听VHF,特别是船舶当地海事部门发布的相关安全信息和指令。保持通信联络畅通,获得必要支持。 6、对船上可能移动的物件,尤其大型物件,绑扎牢固,防止受大风浪影响。
7、甲板和通道装好扶手索,以保护行人安全。 8、台风袭击期间,船舶应以航行值班的方式安排值班。对于在码头上抗台的船舶,应增加系缆和碰垫,系缆摩擦处垫好衬垫并使各缆受力均衡,碰垫要随潮水涨落及时调整位置,防止断缆。抛锚抗台的船舶,应备妥主机,以便及时运用车舵减轻锚链受力,缓和船身偏荡,防止本船走锚,避免碰撞。 9、抛锚抗台的船舶,应经常核对锚位。“台风眼”过境时,应抓住短暂无风的时机,重新调整抛锚部署,以防御相反方向狂风的袭击,并避免锚链发生绞缠。
10、对周围锚泊船的动态应经常注意观察,发现他船走锚危及本船安全时,要果断采取措施。
11、安排人员巡视检查,注意排水是否畅通,绑扎是否牢靠,船舶是否出现因颠簸而蹬底等。
12、台风过后,应警惕潮汐规律可能发生紊乱,浮标可能漂失、灯光熄灭,江河口外浅滩可能发生变动。认真总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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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取教训,不断提高全船防台的技术操作水平。 十五、进入封闭场所
1、每艘船舶应根据本船机构特点标明哪些处所为封闭处所,并在其入口处显示“未经许可严禁入内”的告示,防止误入。
2、进行封闭场所作业,须经由大副、轮机长或船长批准。批准时,要安排相应的人员进行入口监护,船舶要保持人员可能出现中毒、窒息等的应急准备状态。特别是对可能存在有害有毒的处所,应预先了解并掌握有害有毒物质的性质及其处理方法。
3、在进入封闭场所作业前,须对封闭场所及相关的处所进行有效地通风换气。
4、进入人员应穿戴安全帽、工作服和工作鞋,准备好相应的通讯器材、照明器材。作业人员与监护人员应事先明确的联络方法,并以此联系。
5、应要求进入作业的人员穿戴呼吸器。若选择不穿戴呼吸器进入作业,应在充分通风后,进行测氧、测毒,确保无毒气,且氧气含量应在18%以上。
6、对可能存在可燃气体的处所,照明器材应选用防爆型。
7、作业人员进入封闭空间后,监护人员不得擅自离开现场。监护人员要做到与作业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驾驶值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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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保持联系。
8、作业结束,作业人员离开封闭处所时,须清点、核准人数。
十六、救生艇操作
1、在平时,应检查、配齐艇内属具及备品,通讯器材良好,尤应检查机动艇储油是否充足,定期发动艇机进行试验,确保救生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2、放艇前,要塞妥艇底塞,放下救生索,备好首尾缆、碰垫和登乘梯,选择熟悉解脱吊艇钩操作的人员担任解脱吊艇钩操作。
3、随艇下的人员总数量不应超过救生艇定员标准,人员不可在救生艇上站立,要穿好救生衣,按救生艇标示的座位坐稳,所有人员听从艇长指挥,并给解脱吊艇钩人员留出相应的活动空间。
4、负责指挥放艇的人员,应向船长报告放艇前的准备
工作情况,船长确认艇下船旁附近无障碍物后,才能同意放艇。 5、放艇时机的掌握,一般情况下,应在大船停车后无余速时。在风浪中放艇,应根据风浪的规律,选择在风浪相对平静的间隙期放艇入水,以防救生艇与大船碰撞。 6、放艇松刹车时,不可用力过猛,做到救生艇下落的快慢适度。
7、脱钩时应尽可能同步,做到前后同时脱钩,尤其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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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先脱前钩,救生艇处于无法控制状态,引起吊艇钩晃荡伤人; 8、一旦脱钩,救生艇要尽快驶离大船。 十七、固定CO2灭火系统操作
1、船舶发生火灾后,根据火情,确定有无必要施放CO2,如有必要,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的步骤进行操作,并根据着火处所的容积,确定施放的数量。
2、施放固定CO2前,应通知着火处所所有人员迅速撤离,并安排人员关闭风机及所有的门、窗(包括防火门、水密门和天窗等),对于机舱还应关闭燃油速闭阀、烟囱百叶窗等。 3、控制箱打开后,警报响起,正确疏导旅客,做好相应的安抚和稳定工作。
4、在确认着火处所的所有人员已撤离,相应的门、窗等通风口已关闭后,打开相应着火处所的控制阀,施放CO2。施放CO2时,灭火剂量应一次性放足。
5、施放固定CO2后,要有人看护被施放的处所,直至灭火扑灭,充分通风后方可进入。 十八、登高及舷外作业
1、登高、舷外作业前,应检查工作环境的安全性,布置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并有专人在现场照顾安全。 2、登高、舷外作业用的工具,如绳索、滑车、安全带、救生衣、坐板、跳板等,使用前应进行检查。 3、舷外作业时,应事先通知有关部门,关闭舷边出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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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禁止使用与这些水孔相连接的浴室和厕所等。航行时禁止在舷外作业。
4、在船首部位进行舷外作业,必须保证锚已制牢,以免发生意外。
5、在烟囱及附近工作时,操作人员应事先通知值班驾驶员和值班轮机员,防止因突然跑气、浓烟(吹灰)或拉汽笛而影响工作人员安全。在雷达天线附近作业,也应事先报告值班驾驶员切断电源,不得启动雷达。
6、用舢舨或其它浮具进行舷外作业时,大船应挂慢车信号并备妥救生圈,工作人员应穿救生衣,甲板上应有专人照应配合,防止波浪冲击发生事故。
7、登高、舷外工作人员作业时应精神集中,穿戴安全带。安全带系绳应系在船体固定构件上,切忌系在跳板上,安全带系绳的长度,在能保持工作需要活动的条件下,上高作业应尽量缩短,舷外作业可根据情况将系绳放长至水中。 8、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应带安全帽,并注意不在高空人员的正下方停留。
9、上高时禁止一手拿东西,一手抓梯子,需用工具应用桶或帆布袋装妥,用绳索吊上或放下,严禁抛掷。 10、跳板作业时,应一人先上跳板,检查并试验其安全性。每块跳板通常不超过二人,如需三人同时工作时应另加安全措施,工作中要互相提醒,互相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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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工作结束后,及时清理现场。必要时,通告相关部门,恢复正常生产。 十九、主机操作
1、本操作指南中涉及的主机操作方面的建议,仅从主机及其系统原理出发,结合部分船舶实际,明确了一些操作要点,不能完全作为单船的主机操作规程。船舶在实际操作中,还应结合本船主机说明书或有关技术性指导手册以及船公司、船舶的有效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规范、完善的主机操作规程。 2、本指南中所述主机,系指为船舶提供推进动力的柴油机及相关动力系统。 三、责任
1、轮机长负责主机的操作、管理,并负责指导、监督轮机员的操作以及不断规范、完善主机的操作。 2、值班轮机员(值班机匠协助)负责实施主机的操作。 四、操作要点
1、开航前主机备车的操作要点
1.1 暖机:结合本船主机性能、特点以及机舱设备的配置,在停泊期间或开航前的适当时间视情(或根据需要)对主机加温,使机体保持一定的温度,以利于主机的启动及减小主机启动时的热应力。
1.2 开启主机报警系统(若有),避免在备车过程中因人为失误出现不安全因素甚至造成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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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确认滑油系统油位、油压,视情调整;各非强力润滑点加注润滑油(脂)。
1.4 确认冷却系统水位、水压正常,视情调整。 1.5 确认燃油系统日用油柜油位,视情补给并及时放残(水);确认燃油泵运转正常、压力稳定,视情调整;确认启动用油种(一般为轻柴油),视情转换油阀。 1.6 确认压缩空气系统的主启动空气瓶压力充足,视情启动空压机补气并及时对气瓶放残;确认控制空气压力在规定范围,并视情调整。
1.7 盘车:结合本船主机性能、特点以及机舱设备的配置,视情(或根据具体机型的需要)使曲轴回转适当时间(电动一般运转5-10分钟)或转数(手动一般2周以上),从而使气缸壁和各润滑表面得到预润滑。
1.8 冲车:事先应征得当值驾驶员同意,确认人员远离示功阀。切勿在人员上下船尤其是上客期间冲车。冲车过程中
如有大量的油、水冲出,应查明原因,避免对机件造成重大损伤。 1.9 试车:应经当值驾驶员确认无人员尤其是旅客上下船后方可试车;试车时检查各缸发火是否正常和运转中是否有不正常声音,若发现不正常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予以消除。 1.10 确认主机齿轮箱倒顺车离合装置及其控制系统或传动机构的有效性,确认该装置机旁手动操作效用试验的可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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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航行期间主机运行中的操作要点 2.1 注意操纵台仪表盘上反映主机及其相关系统各部位仪表的温度、压力、转速等运转中主要参数指标,必要时进行调整,使之符合或接近说明书规定的要求。 2.2 定时巡回检查,注意倾听各运转部位有无异常响声,经常用手触试曲拐箱道门和轴系各外露轴承的温度情况,以检查运动机件有无异常过热现象,如发现异常应立即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2.3 加强对主机滑油系统、燃油系统、冷却水系统等
各油、水柜液位的检查,注意有无异常消耗,并视情适时补给。 2.4 注意起动空气瓶内的空气压力,使之保持在规定范围,并及时放残,以便即时可用。
2.5 定期测试主机热工参数,以维持主机良好运转工况。
2.6 认真记录主机及其系统在运转中出现的其它异常现象,到港及时处理,以便消除隐患。 3、主机完车后的操作要点
3.1 关闭启动空气管系上的相关阀件和空气瓶出口阀,放掉管路中的残余空气。
3.2 停海水泵、燃油泵,视情关闭进出口阀。 3.3 打开各缸示功阀,盘车并向气缸壁注油(一般5-1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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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主机滑油泵、冷却水泵完车后继续运行一段时间,待机体降温后停止。
3.5 断开主机报警系统电源。 4、主机操作中的记录要点
4.1 在《轮机日志》上及时记录主机的备车、完车时间以及主机运行中的重要参数。
4.2 认真做好对主机及其系统中各设备的重要维护保养记录。 4.3 航行期间主机及其系统设备所发生的突发事件应
在《轮机日志》上作详细的记录,包括发生的时间及处理情况等。 二十、副机操作
1、本操作指南中涉及的副机操作方面的建议,仅从副机及其系统原理出发,结合部分船舶实际,明确了一些操作要点,不能完全作为单船的副机操作规程。船舶在实际操作中,还应结合本船副机说明书及船公司、船舶的有效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规范、完善的副机操作规程。
2、本指南中所述副机,系指为船舶提供主电源的发电原动机(柴油机)。 三、责任
1、轮机长负责指导、检查、监督轮机员对副机的操作,并负责不断规范、完善副机的操作。
2、值班轮机员负责对副机的操作、管理,值班机匠协助轮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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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操作要点 1、启动前操作要点
1.1 确认各系统中的油、水位正常。 1.2 确认滑油低压保护系统和淡水高温保护系统的有效性。
1.3 确认柴油阀及冷却水阀等处于适当状态。 1.4 盘车(视情或根据需要):以适当方式对副机进行预润滑;
打开各示功阀,转车二周以上,检查示功阀是否有油、水冒出。
1.5 冲车(视情或根据需要):开启动空气,检查油门控制杆是否灵活,按启动按钮或扳启动阀杆,进行冲车,注意示功阀是否有油、水冒出,冲车毕,关各示功阀。 1.6对于气动马达传动启动的副机,则启动前需检查马达控制空气压力是否达到正常启动要求,若压力过低,应查明原因予以解决。
2、 启动过程中的操作要点
2.1按启动按钮或扳动手柄,着火后即松手;尤其对气动马达传动启动的副机,若电磁阀通电时间过长,极易造成马达传动齿轮的损环。
2.2启动后即刻检查机油、淡水压力及冷却水水温,必要时作适当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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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检查各缸排气温度,必要时开示功阀,检查各缸发火情况。
2.4关启动空气、接通警报系统。
2.5 除非紧急情况,建议冷机启动10分钟后带负荷。 3、副机运行中的操作要点
3.1 定时检查各油、水位,注意各压力、温度,必要时予以补充、调整。
3.2检查排气温度及各缸排气温差不应超过说明书规定的范围。
3.3探摸缸头、曲拐箱门、调速器、冷却水进出管、机油进出管、高压油管脉动情况等,发现异常,应查找原因、妥善处理。
3.4倾听机器有无不正常声音,发现异常撞击声立即卸载停机。
3.5 注意燃油日用柜的放残,避免水进入副机导致跳电。
3.6尽量避免副机在低负荷下长期运转。 4、副机停机操作要点 4.1 脱负荷并适当降速。 4.2 停车打开各缸示功阀。 4.3 关闭系统报警电源。 5、 副机操作中的记录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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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及时将副机的启动、停车时间记录到《副机日志》(如有)或《轮机日志》。
5.2 运行中的主要参数应按规定的时间记录到《副机日志》(如有)
5.3认真做好对副机及其系统中各设备的重要维护保养记录以及副机运行中突发事件的详细记录。 二十一、舵机操作
本操作指南中涉及的舵机操作方面的建议,仅从舵机及其系统原理出发,结合部分船舶实际,明确了一些操作要点,不能完全作为单船的舵机操作规程。船舶在实际操作中,还应结合本船舵机说明书以及船公司、船舶的有效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规范、完善的舵机操作规程。 三、责任
1、船长为舵机操作的总负责人,并负责不断规范、完善舵机的操作。
2、大副、大管轮对操舵装置负责检查和试舵;当值驾驶员、轮机员、值班水手负责开航前的试舵。
3、当值驾驶员检查操舵执行情况,值班水手负责操舵。 四、舵机操作要点
1、驾驶员和轮机员开航前应对各操舵装置进行检查和试验,包括主副操舵装置、应急操舵装置及操舵装置遥控系统(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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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试舵前应派专人察看舵叶周围情况,确认无故障后再校对舵叶。
3、航行中,操舵人员应熟悉操舵装置的转换开关,迅速转换各种操舵方式,如有疑问应及时报告当值驾驶员。 4、操舵人员听到操舵口令后,应立即复诵一遍,以防听错,同时将舵转动到所指定的角度。待达到口令的要求后,应再向指挥者报告一遍。
5、操舵时,操舵人员要根据船舶吃水及风、流情况及时掌握舵角差并压舵,使船首保持在指定的方向上。 6、下列情况不得使用自动舵
6.1进出港口、航经狭水道、分道通航区、冰区和船舶密集水域时;
6.2能见度不良,视程小于5海里时; 6.3驶进港区或发现前方有较多小船时; 6.4避让及其前后、改变航向、他船追越距本船较近时;
6.5其他不宜使用自动舵时。
7、使用自动舵时,操舵人员不可离开操舵岗位,应认真监督自动舵的运转情况,密切注意电、磁罗经航向和舵角的变化,发现不稳定或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值班驾驶员并立即转换为手操舵。定时试验手操舵。
8、平时应尽量不用或少用急舵,以防止引起舵设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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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坏或故障。 二十二、锅炉操作
1、本操作指南中涉及的锅炉操作方面的建议,仅从锅炉及其系统原理出发,结合部分船舶实际,明确了一些操作要点,不能完全作为单船的锅炉操作规程。船舶在实际操作中,还应结合本船锅炉说明书及船公司、船舶的有效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规范、完善的锅炉操作规程。
2、本指南中所述锅炉,系指为船舶动力装置提供热能的燃油辅助锅炉。 三、责任
1、轮机长负责对锅炉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和操作要点的指导以及不断规范、完善锅炉的操作。
2、轮机员(一般为二管轮)负责锅炉的日常操作管理。 四、操作要点 1、点火前操作要点
1.1确认供油系统日用柜(若有)油位正常、并放残水;启动燃油泵,确认压力正常、管路无泄漏。 1.2确认供水系统锅炉水位适当,给水泵自动给水正常,热水井水位、水质正常,阀系开关正常管路无泄漏。 1.3确认自动控制系统(若有)电、水、汽、油等自动控制有效,水位、汽压低时能自动启动,高时则能自动停止;确认自动保护装置有效,低水位报警和自动停止燃烧的功能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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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
1.4 确认水位表及各种旋塞、阀门、开关灵活有效,
风油比的调整机构、开关灵活有效,火焰监视器正常,烟道畅通。 2、手动点火操作要点
2.1 控制开关置“手动”位,按下风机启动按钮对炉膛进行通风(预扫风)30秒左右(或按说明书规定)。 2.2 按“点火”按钮,如炉膛内火焰建立,根据火焰颜色视情调整风油比,使之处于正常燃烧。
2.3 如点火失败,应查明原因,消除故障,才能重新点火,且预扫风时间应更长。
2.4 手动点火成功后,锅炉处于燃烧状态而各种自动保护装置并未介入,应注意汽压、油压、水位等情况,必须坚守岗位,不可离开;待燃烧正常后可将开关转至自动位置。 2.5 若直接使用自动点火,也必须待锅炉燃烧正常后方可离开。
3、运行中操作要点
3.1 若为大修后初次点火,应打开炉顶放气考克,待汽压达到0、01Mpa时关闭。
3.2 若为冷炉点火(包括初次点火),升压时不得连续燃烧,避免锅筒上、下部温差过大产生热应力。一般燃烧1-2分钟,停10-15分钟,锅炉起压后,可延长燃烧时间,缩短停止时间。待汽压达到工作压力,炉内水位正常,方可打开主蒸汽阀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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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供汽,开阀时应尽量缓慢,避免水击。
3.3 注意检查燃烧室内火焰的颜色和观察烟囱排烟的颜色,根据燃烧情况调整风油比,保持燃烧处于最佳状况。 3.4 注意检查油压、风压是否稳定,视情调节。 3.5经常检查锅炉水位及给水泵工作状况,定期冲洗水位表。
3.6定期化验锅炉水质和进行水处理,定期进行上、下排污。
3.7 注意检查蒸气(或热油)管系上的隔热包扎层的完整性,尤其是暴露在旅客可能到达的场所,发现破损,应及时处理。
4、停炉操作要点
4.1关闭主蒸汽阀,确认燃油泵停转、风机继续运行一段时间。
4.2 关燃油速闭阀,防止向炉堂内滴油;切断给水泵电源。 4.3 关闭控制箱总电源。 5、 锅炉操作记录要点
5.1 在《副机日志》(若有)或《轮机日志》中及时记录锅炉的使用、停止时间及系统中重要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 5.2 详细记录锅炉操作、使用中的异常情况及处理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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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配电板操作
1、本操作指南中涉及的配电板操作方面的建议,仅明确了一些操作要点,不能完全作为单船的配电板操作规程。船舶在实际操作中,还应结合本船配电板说明书及船公司、船上的有效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规范、完善的配电板操作规程。
2、本指南中所述配电板,包括主配电板和应急配电板。 三、责任
1、轮机长为船舶配电板操作的技术总负责并负责不断规范、完善配电板的操作。
2、主管电气轮机员(二管轮或三管轮)负责对配电板的操作管理。
3、当值轮机员负责电站并网的操作。 四、操作要点 1、主配电板操作要点
1.1供电前:确认发电机组(含原动机、发电机及励磁装置)的技术状况处于正常可供电状态;确认主配电板的各种仪表及其转换开关,指示灯等技术状况正常;确认主配电板的各种保护装置以及主配电板与应急配电板之间的联锁正常可靠;确认主配电板的主开关及各分配电开关处在分闸状态。 1.2 供电:确认主配电板上发电机的频率和电压符合要求并稳定在允许范围内,合上发电机组主开关,并依次合上需供电的各分配电开关,向负载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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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供电后检查发电机组运行情况是否正常及主配电板上的各种仪表,指示灯及各种保护联锁装置的工作状态是否正常;测量并记录发电机组及主配电板上的各种运行数据,监测机组及主配电板的运行情况。
1.4 并电操作:并电操作应尽可能在船舶进入机动航行状态前完成;机动航行期间出现特殊情况需并电操作时,应事先征得驾驶台同意方可操作。并电时,将待并发电机的频率、电压调整至额定值,频率稍高一点。调节伺服机、使其同步指针慢慢顺时针转到11点位置合闸。合闸后继续调节伺服机,使各机组负载分配均恒。
1.5 解列操作:确认需继续运行的发电机组运行正常;逐步减少解列机组的供电负荷,一般在20-30KW时脱开解列机组主开关。
2、应急配电板操作要点
2.1检查应急配电板与主配电板之间的联锁是否正常可靠。
2.2检查应急配电板的主开关、分路开关及各种仪表、指示灯的技术状况是否正常。应急配电板的各分路负载开关应保持在常闭状态。
2.3检查应急配电板的各种保护功能是否正常。 2.4应急发电机组起动后,应及时监测机组及配电板的运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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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应急发电机组应保证主电源一旦失电后,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起动并供电。
2.6如不设应急发电机组,应急蓄电池组应确保在主电网失电时通过应急配电板立即自动供应应急电源;当主电站恢复供电后,自动切除并对蓄电池充电。 3、配电板操作记录要点
主配电板上的各种运行数据应按时记录到《电气日志》。
二十四、油水分离器操作
1、本操作指南中涉及的油水分离器操作方面的建议,仅从油水分离器及其系统原理出发,结合部分船舶实际,明确了一些操作要点,不能完全作为单船的油水分离器操作规程。船舶在实际操作中,还应结合本船设备说明书以及船公司的有效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规范、完善的油水分离器操作规程。 2、本指南中所述油水分离器系指将船舶机舱舱底含油污水通过油水滤油设备的过滤,分离出残油和满足排放要求的水,残油留在船上,水排出舷外的系统装置。 三、责任
1、轮机长负责油水分离器操作使用的监督、检查以及不断规范、完善油水分离器的操作。
2、轮机员(一般为三管轮)负责对设备的维护及操作。 四、操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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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启动前操作要点
1.1 确认船舶航行状态及区域符合排放条件。 1.2 确认电源开启、排油电磁阀手动效用试验正常。 1.3 若为气动装置,确认气源已接通、压力符合使用要求。
1.4 确认舷外排出阀及清水吸入阀已开启,污水吸入阀关闭。
1.5 确认顶部空气阀和高位检验旋塞已打开。(真空式除外)
1.6 确认污水泵传动皮带无异常。
1.7 确认油污水浓度报警装置效用试验正常。(若有) 2、启动后操作要点
2.1顶部空气阀和高位检验旋塞有清水流出即可关闭。 2.2 压力正常后,缓慢开启污水吸入阀,同时关闭清水吸入阀。
2.3注意观察出水口水样,如发现有连续的可见油迹,应停止油水分离器工作。值班驾驶员若发现海面有油花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机舱停止油水分离器。
2.4 注意检查油水分离器进出口压差,若过大,说明滤芯赃堵,应适时更换或清洗滤芯。
2.5 注意通过打开低位检验考克观察是否有油流出,检查自动排油功能的有效性,必要时进行手动排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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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注意调整污水泵流量,保持流量平稳,避免因流
量过大而降低油从水中的分离效果,造成污油污染分离器内壁。 3、油水分离器的停用
油水分离器停用前,用清水工作5-10分钟,并手动排油,关闭油水分离器出口阀和舷外排出阀,使整个油水分离器充满清水后,停污水泵并关闭泵浦所有进出口阀和油水分离器的进口阀;切断气源和电源。 4、记录要点。
油水分离器每次使用后,操作人员应及时将使用的起止时间、船位和估计的污水排放量按要求记入《油类记录簿》。 二十五、明火作业
1、本操作指南中涉及的明火作业方面的建议,仅从船舶通用的明火作业程序出发,明确了一些操作要点,不能完全作为单船的明火作业程序。船舶在实际操作中,还应结合本船特点以及船公司、船上的有效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规范、完善的明火作业程序。
2、本指南中所述明火作业包括船舶电、气焊作业。 三、责任
1、船长负责船上明火作业的审批以及向当地海事主管机关报备,并负责不断规范、完善船舶明火作业程序。 2、轮机长审核机舱所属设备的明火作业和现场指挥。 3、大副审核甲板所属设备的明火作业和现场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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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明火作业人员具体负责现场操作。 四、操作要点 1、作业前操作要点
1.1 确认明火作业符合有关的行政管理要求(港内),作业人员具备作业资格。
1.2确认作业现场的易燃物品及遇热会释放有毒、有害气体的物质已清除。
1.3根据不同环境,确认已备妥足够的灭火器材及特殊条件下的预防措施。
1.4确认需作业的管路已用盲板隔离、壁板背面无易
燃气体、油类,无引燃危险,必要时拆卸至机舱专用场所作业。 1.5氧气管和乙炔气管不得跨越通过高温场所或尖锐带刺物品,防止发生漏气、燃烧和爆炸等事故。 1.6确认氧气、乙炔管与焊枪连接正确(氧气为蓝色或黑色,乙炔为黄色或红色)。
1.7视情检测并确认作业区域的可燃气体浓度在规定范围之内。
1.8确认焊件的焊处清洁、干燥,防止焊后产生裂缝。 1.9确认作业人员防护用品齐全、可靠。 2、作业期间操作要点
2.1电焊时,开机应逐步启动开关,不宜过快,注意防止焊夹和焊条碰地,避免设备损坏。长时间停焊应切断焊机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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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
2.2注意检查焊机温度及运转是否正常,禁止在施焊时调整电流。
2.3气焊时,打开钢瓶上的阀门(开度不应超过二分之一,以便应急时关闭),将氧气和乙炔调到工作压力(氧气为0、3-0、5MPa,乙炔为0、0l-0、05MPa),打开焊枪上的乙炔阀门,稍开氧气阀,在喷嘴的侧面点火,点着后慢慢开大氧气阀,并根据焊接材料调节火焰;停止使用时,先将氧气阀关小,再将乙炔阀关闭,熄火后关闭氧气阀。
2.4气焊中如遇回火,应速将胶管曲折握紧,先关焊枪氧气阀,再关乙炔阀,即可消除,防止气瓶爆炸酿成重大事故。(施焊中有时会出现爆响,随之火焰熄灭,同时焊枪有吱吱响声,这种现象称回火)
2.5作业人员对有色金属或合金施焊时应注意通风,以防中毒。敲打焊渣时,必须戴眼镜并注意角度,以防碎屑飞溅入眼。
2.6在狭窄舱、柜内或其它空气不够流通的部位施焊,要特别注意通风和施焊持续时间,施焊场所应使用低压型照明灯具,并注意电线不能距离施焊处过近。 3、作业结束后操作要点
及时将施焊工具整理并复原,清洁现场、仔细检查现场及其相邻隔壁、地板背面和隔层内有无火种隐患,在焊件未冷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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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离开现场,确认无患后方可离开。 4、明火作业记录要点
及时将明火作业时间、作业部位及作业人员记入《热工作业记录簿》(如有),或由大副记入《航海日志》、轮机长记入《轮机日志》。
二十六、燃润油添加作业
1、本操作指南中涉及的加油作业方面的建议,仅从船舶通用的加油程序出发,明确了一些操作要点,不能完全作为单船的加油作业程序。船舶在实际操作中,还应结合本船管系配备特点以及船公司、船上的有效经验和做法,逐步建立规范、完善的加油作业程序。
2、本指南中所述加油作业系指供船舶动力设备使用的燃油、润滑油的加装作业。 三、责任
1、轮机长是船舶加油作业总负责人并负责不断规范、完善船舶加油作业程序。
2、轮机员(一般为二管轮)为加油作业现场负责人 3、机工协助轮机员做好加油作业的现场有关工作。 4、值班驾驶员负责加油作业信号的悬挂。 四、操作要点
1、加油作业前操作要点
1.1制定加油计划:根据船上存油量及航次计划,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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虑所加油舱的舱容余量,确定加油时间、地点、数量及油种。 1.2 确认受油舱阀门已开启,加油管另一舷盲板完全封死,透气管路畅通,并视情对受油舱(轻油舱免)加温。 1.3确认供受油管连接正常,备妥集油桶、灭火器、消防皮龙、吸油毡等器材并堵牢甲板两侧出水孔。
1.4 确认供、受油双方已商定通讯联络的方法和信号。 1.5 确认加油品种与申请油种一致并取样存船。 1.6 确认已正确显示装卸危险品的信号(夜间开启红灯/白天悬挂B旗)。
2、加油作业期间操作要点
2.1注意初始供油速度不宜过快,确认供油已进入受油舱后可逐渐提高供油速度。
2.2 注意与供油方保持密切联系。
2.3 注意检查加油管另一舷盲板是否漏油。 2.4 注意经常测量油位、检查供油速度。 2.5 受油过程中应随时做好应急停止的准备,一旦发生异常情况, 立即通知供油方停泵。
2.6一旦发生溢油事故, 应立即采取措施, 按船用溢油应变部署表中的职责分工,迅速控制溢油扩散, 回收清除溢油。
2.7 受油舱将近满舱时注意检查透气管出口处,以防意外冒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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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加油作业结束时的操作要点
3.1 确认供油管已扫净残油, 关闭加油伐拆除加油管。 3.2 关闭所有伐门、封好盲板。 3.3 及时清除滴落甲板上的污油。 3.4 通知驾驶台取消显示装卸危险品的信号 4、加油作业记录要点。
及时将加油的地点?数量及起止时间等详细记入《油类记录簿》(若有)和燃油记录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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