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桩方案 下载本文

同时注意导管不能接触到钢筋笼。

(3)导管底口至孔底距离宜控制在0.3~0.4m之间。 9、水下混凝土的配制要求

(1)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水泥的初凝时间不宜早于2.5h。 (2) 粗集料的最大粒径不应大于导管内径的1/6~1/8、钢筋最小净距的1/4,同时不应大于37.5mm。

(3)细集料宜采用级配良好的中砂。

(4)混凝土配合比的含砂率宜采用0.4~0.5,水灰比宜采用0.4~0.5。 (5)混凝土拌合物应具有良好的和易性,在运输和灌注过程中应无显著离析、泌水现象。灌注时应能保持足够的流动性,其坍落度当桩孔直径D<1.5m时,宜为180mm~220mm;D≧1.5m时,宜为160mm~200mm。混凝土拌合物中宜掺用外加剂、粉煤灰等材料,其技术条件及掺量可参照《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T F50-2011)。

(6)每立方米水下混凝土的水泥用量不宜小于350kg,当掺有适宜数量的减水剂、缓凝剂或粉煤灰时,可不小于300kg。

(7)首批(2m以上)混凝土的初凝时间应保证大于混凝土的灌注时间。 (8)混凝土配合比最终由试验室试验确定。 10、灌注水下混凝土

水下混凝土的供应由拌和站集中拌合,水泥混凝土罐车运输至导管漏斗内。 (1)灌注水下混凝土要由一人统一指挥下令剪球,灌注速度要循序渐进,导管首次埋置深度应不小于1m,首批混凝土灌注时必须满足首批混凝土的数量,在灌注过程中,导管的埋置深度宜控制在2~6m。

(2)首批混凝土拌合物下落后,混凝土应连续灌注。

(3)混凝土拌合物运至灌注地点时,应检查其均匀性和坍落度等。如不符合要求,应进行第二次拌合,二次拌合后仍不符合要求时,不得使用。

(4)在灌注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孔内水头(天津地区地下水位较高,有承压力地下水)。

(5)在灌注混凝土过程中,应经常量测孔内混凝土面的高程,及时调整导管埋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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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严格控制孔内混凝土进入钢筋笼时的灌注速度,避免钢筋笼上浮的隐患。当灌注的混凝土顶面距钢筋骨架底部1m左右时,宜降低灌注速度;混凝土顶面上升到骨架底部4m以上时,宜提升导管,使其底口高于骨架底部2m以上后再恢复正常灌注速度。拔导管要结合混凝土的浇注时间,不得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

(7)灌注的桩顶高程应比设计高出一定高度,一般为0.5~1.0m,以保证混凝土强度。多余部分接桩前必须凿除,残余桩头应无松散层。

在灌注将近结束时,应核对混凝土的灌入数量,以确定所测混凝土的灌注高度是否正确。

三、钻孔灌注桩检验程序

(1)测量放样:由测量工程师检查复核放样精度。

(2)验孔:由旁站监理全过程检查孔深、孔径、泥浆比重、孔身垂直度、沉渣厚度;结构工程师检查孔口护筒埋设情况,清孔质量,并对成孔进行全面验收。

(3)钢筋加工及安装:由旁站监理检查钢筋的加工质量,质检工程师检查钢筋笼的安装与焊接质量,控制焊接时间。

(4)灌注砼:由旁站监理检查砼的施工配合比及施工材料的质量,检查导管质量,并控制导管埋置深度、提升速度、拆除时间、砼的均匀性;结构工程师控制首批灌注砼的数量及单桩灌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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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钻孔灌注桩检查程序

结构工程师检查孔 深、孔径、孔倾斜度及孔底嵌岩情况 合格 终孔 不合格 钻 孔 合格 测量工程师检查放样精度 施工放样 不合格 合格 结构工程师检查 钢筋笼顶面高程 不合格 合格 结构工程师检查钢筋加工及安装现场质量 清 孔 不合格 合格 下钢筋笼 结构工程师检 查孔底沉淀厚度 灌注砼 四、施工注意事项:

1、开孔的孔位必须准确。开钻时均应慢速钻进,待导向部位或钻头全部进入地层,安全穿越护筒下沿后方可加速钻进。

2、在钻孔排渣、提钻头除土或因故停钻时,应保持孔内具有规定的水位和要求的泥浆相对密度和粘度。处理孔内事故或因故停钻,必须将钻头提出孔外。

3、钻孔时及时填写钻孔施工记录,交接班时由当班钻机班长交待接班钻机班长钻进情况及下一班应注意事项。

4、钻孔作业分班连续进行;经常对钻孔泥浆进行试验,不合要求时,及时调整;随时捞取渣样,检查土层是否有变化,当土层变化时及时报监理工程师并记入记录表中,且与地质剖面图核对。

5、在清孔排渣时,必须注意保持孔内水头,防止坍孔。 6、不得通过超钻的方式代替清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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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严禁钻头留在孔内,以防埋钻。 第五章、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我部为切实搞好工程施工质量,结合本合同段的工程特点,拟为本合同段工程建立完善、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简要描述如下:

1.成立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详见组织机构图),保证施工管理井然有序。组织有丰富施工经验的人员建立施工队伍,确保各工序施工质量。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明确职责,落实到人。建立质量检验、质量反馈制度。

2.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认真做好图纸审核、技术交底、变更设计、隐蔽工程检查、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等重要的技术工作。在施工中坚持以数据说话,如实作好各种检测和记录。

3.项目经理作为本合同段工程的代表,对工程质量负有领导责任。 4.项目总工全面负责本合同工程的技术质量工作。

5.质检工程师,在项目进行各工序的自检、互检和内部验收,认真填写各类自检资料,定期进行工程质量检查。质检工程师对工程质量问题有奖罚权、对不牵涉到施工方案的质量问题有现场处置权、对不能满足合同要求或技术规范标准的工程有返工权。

6.每一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技术交底。交底由项目总工组织进行,要向现场技术人员讲解图纸、质量标准、施工技术安全、施工注意要点等。

7.现场施工实行工序检验制度,严格实行“三检制”即:任一工序或分项工程完成后,都必须经过工班自检、内部质检工程师检查验收、外部监理工程师检查三个阶段,任一阶段的检查不合格均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8.在工序检验过程中严格坚持“三不放过”原则:质量问题的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质量问题及原因没有得到纠正不放过、有关责任人没有得到处理不放过。

9.施工过程中对关键工序以质量管理点的形式进行重点控制。

10.开展工程质量定期检查。由项目总工组织,内部质检工程师和项目工程部、试验室、测量组人员参加,对在建和已完成的工程进行定期质量检查。 第六章、安全生产措施

一、确定安全生产目标的安全防范要点

1、本项目安全目标确定为“三无、一杜绝、一创建”,即:无工伤死亡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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