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总承包合同范本讲解学习 下载本文

精品文档

甲方拟采购的甲方指定材料、设备,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后按约定的时间将指定的品牌及单价书面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应的样品或样板。

20.4 由甲方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

20.4.1 乙方应在图纸会审后两周内提出准确的需甲方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需用计划给甲方,计划中应说明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级、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地点等。乙方不及时上报或上报有误,责任由乙方承担。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甲方认质认价的材料设备发生变化,乙方应在收到变更通知后 天内书面通知甲方。

20.4.2 乙方应在甲方下发的通知及规定的时间内与供应商及时签订合同,并严格执行。

20.4.3 乙方应按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条款支付相应材料设备货款。

20.4.4 由于乙方未及时在规定时间内与供应商签订购货合同导致材料价格上涨,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0.5 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需按照合同约定及设计、有关标准和甲方要求采购,并提供出厂合格证明和本地区管理部门的认证,乙方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乙方在甲方认质认价材料设备、甲定乙供材料设备到货前 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清点。

20.6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与20.5款所述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或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场地,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0.7 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在使用前,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或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乙方应将检测单位报甲方批准,甲方有权指定有资质的检测单位),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的送检抽样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有甲方负责人及监理工程师现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

20.8 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时,应经设计和甲方项目负责人认可后才能使用,由此增加的价款由乙方承担;由此减少的价款双方议定分享。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精品文档

20.9 乙方未按与供应商签订的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或未按采购合同中约定的支付条款支付相应材料设备货款,甲方有权直接代乙方向供应商支付相应款项,并在甲方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或者其它款项中按当批代付材料款并增加 %的违约金全额扣回。

20.10 甲方指定了材料设备的,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指定的材料设备进行采购,如发现乙方未按甲方指定的品牌进行采购,由乙方按材料设备价款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要求乙方重新订货,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八、工程变更 21、工程设计变更

21.1 甲方交付的图纸、变更通知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的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记录,形成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

21.2 甲方有权根据开发需要及施工实际情况进行变更,乙方应及时按变更施工。所有设计变更,须经甲方盖章认可后,乙方才能按变更施工。

21.3 乙方如需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须经甲方同意及设计单位确认。

21.4 乙方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应在施工前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联系设计单位提供设计变更文件,经甲方盖章认可后实施,并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乙方未及时发现设计错误或不合理之处造成返工等损失,应由乙方承担。 22、其它变更

22.1 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以将同本工程相关的合同约定范围外工程委托乙方负责施工。乙方对合同外工程实施后 天内,向甲方要求费用签证。甲方核实工程量后,据实予以确认。 23、变更价款与签证

23.1 施工中发生的设计变更及其他变更,乙方应在发生后 天内办理好签证手续报监理单位和甲方签章认可,并报两份签证原件交甲方备案,设计变更及其他变更的单价套合同价,没有单价者或定额缺项者由乙方编制预算报甲方审核,并按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计取费用。签证手续不完整的,甲方不予认可,不能作为结算依据;签证手续不得补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精品文档

办,若乙方在变更发生后超过 天仍未办理签证申请,视为自动放弃此部分权利,增加部分不再计取,减少部分经甲方核定未上报者除按核定价扣减造价外,甲方另外收取该部分造价的 %作为违约金从乙方的结算款中扣除。

23.2 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签证赔偿。 九、工程分包管理 24、乙方分包

24.1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工程转包或将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给第三方。如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有未经甲方批准的第三方施工单位进场,甲方有权采取措施直至终止本合同,并且由乙方承担责任。

24.2 经甲方书面批准乙方分包的工程,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分包合同、进退场时间、分包工程施工方案,分包工程合同条款不得与本合同发生抵触。 25、甲方分包

25.1 甲方根据需要分包的工程,在专用条款中约定。

25.2 乙方应按甲方审批的施工组织计划,提供甲方分包工程的进场条件,并提前通知甲方。

25.3 甲方指定分包的工程,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乙方。 26、分包管理

26.1 乙方负责对各专业分包工程进行总承包管理并提供总承包服务,甲方按建筑面积 元/㎡(含税金)作为总承包管理配合费及水电包干费支付给乙方。乙方不得另行向各专业分包单位收取总承包管理配合费和水电费(现场集中的加工场地另外装表计电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

26.2 分包工程施工过程中,乙方应依据分包工程的设计图纸、施工与验收规范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并为分包工程的施工提供乙方施工现场现有条件。分包单位有权拒绝乙方提出的无理要求,乙方给分包单位的指令以书面形式发放给分包单位,同时应抄送甲方和监理单位。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精品文档

26.3 甲方分包工程有关报建、验收手续由分包单位自行负责办理。但如有必要,乙方应予以配合。费用由分包单位负责。

26.4 乙方负责对现场安全和文明施工进行管理,负责对分包商管理协调,特别是协调施工场地、施工进度、与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配合协助进行质量管理工作。配合进行预埋、安装、验收、工程资料的确认签章及汇总整理统一装订等工作。

26.5 乙方应为甲方分包单位提供下述配合服务,如乙方未能配合或未及时配合,甲方可另行处理,并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所发生费用的 倍作为违约金,乙方还应负责由此影响分包工程施工的相关责任。

26.5.1 协调分包单位的日常施工管理工作,满足各分包工程进度要求;

26.5.2 提供标高、定位的基本点、线及其他必要测量定位给指定分包人或独方工程独方工程依据而进行自己的定位。并与分包商核对清楚各分包工程图纸与总包图纸间相关联的尺寸、标高等数据是否统一,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26.5.3 及时提供分包材料、设备进场、吊装、堆放、保管条件;

26.5.4 提供工地现有的垂直运输、脚手架供分包工程使用,如需拆除应报甲方批准;

26.5.5 提供施工和生活用电用水供应,承担分包单位的施工水电费,现场集中加工场地的电费按当地供电部门的实际交费标准,除正常损耗外,不得无故加收其它费用;

26.5.6 提供指定分包工程或独立工程施工所需以保障场地安全之围网、围板等。 26.5.7 按施工图、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及有关规范等完成全部分包工程预留预埋(线管须穿通铁丝),修补分包工程施工所损坏的内外墙瓷片,完成所有分包工程安装后的修补、塞填缝(铝合金门窗、塑钢门窗工程、玻璃幕墙工程除外)、挂钢丝网。清理分包工程施工场地;清除工程废料;工程完成时,进行全面的清理工作,包括清洁指定分包工程或独立工程的设备。

26.5.8 在分包工程施工前,按甲方及分包单位的要求完成有关的土建项目施工,提供具备各分包工程施工的条件;

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