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同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应对方法与处置措施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应采取的主要应急处置措施:
(1)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必要时可报请有关部门组织医疗卫生专业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心理抚慰等救助工作; (2)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闭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必要时报请公安等有关部门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安全通道的畅通,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3)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
(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受灾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提供食品、饮用水、衣被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临时住所,确保受灾师生员工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
(5)启用本校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报告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调用教学设备、用具以及其他应急物资;
(6)协调有关部门抢修被损坏的校舍、教学设施以及交通、通信、水电热气等公共设施,短时难以恢复的,要实施临时过渡方案,保障教学秩序及生活基本正常;
(7)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教职工和大学生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相应服务;
除上述措施以外,还可以采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1、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应采取的主要应对措施
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如非法集会、游行示威,发生恐怖袭击、治安刑事案件等),学校应在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立即启动本校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自主或协助公安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1)对可能影响师生情绪并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和问题,相关负责人要第一时间到场,立即动员组织党员、班团干部、班主任、骨干教师和学生工作人员深入师生开展教育引导和必要的心理咨询工作,化解矛盾,稳定和疏导师生情绪;
(2)对师生参与社会群体性事件的要立即组织力量进行劝阻和带离现场;
(3)对严重危害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的突发事件,要全力配合有关部门第一时间挽救和保障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
(4)加强对易受冲击的重点单位、重要场所的警卫,在校园通讯、广播、有线电视、涉外区域等校园重要部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
(5)封闭有关场所、对有关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整个校园或有关区域内的活动;
(6)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水电热气的供应进行控制,必要时依法报请有关部门对网络、通信等进行管控;
(7)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8)严重危害校园和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应报请公安机关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校园或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9) 除上述措施以外,还可以采取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2、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发生后应采取的应对措施
(1)当网络和信息系统运行安全因病毒攻击、非法入侵、系统崩溃等原因出现异常或瘫痪时,立即组织相关单位或人员采取技术措施,尽快恢复网络和信息系统的正常运行,必要时报请电信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相关运营商给予支援,防止事件蔓延至其他网络系统,同时将突
发事件有关情况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2)当网络信息内容出现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及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有害信息或其他不良信息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管控措施,有效阻止网上有害或不良信息的传播,同时根据不同性质和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引导工作;
(3)全面了解网络和信息系统所受波及与影响,检查影响范 围,跟踪事态发展,及时将处置进展情况上报;
(4)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调查取证,尽可能保留相关证据。对于人为破坏活动,应及时报请当地公安机关开展侦查和调查工作,并视情况依法依规处置。 (5)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4、教育考试突发事件发生后应采取的应对处置措施 (1)迅速掌握情况,第一时间上报上级考试机构;
(2)涉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网络与信息安全类的突发事件并影响考试工作的,按照有关预案并结合考试工作特点确定处置方案;
(3)其他类别教育考试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报告当地考试应急指挥机构和上级考试机构,妥善处置。如需要其他部门协助的,应及时报告,协同处置; (4)偶发事件发生后,由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处置并逐级上报; (5)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5、大学生非正常死亡发生后的应对处置措施
所谓非正常死亡,在法医学上指由外部作用导致的死亡,包括火灾、溺 水等自然灾难;或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自杀、他杀、受伤害等人为事故致死。与之相对的正常死亡,则指由内在的健康原因导致的死亡,例如病死或老死。我们在统计相关数据时,把包括自杀、凶杀(他杀)、交通事故、意外溺水、坠楼、猝死等死亡。高校发生的非正常死亡,就是指的自杀、他杀、和意外死亡三中情况。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以人为本思想的深入人心,非正常死亡发生后,很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过激行为。因此,如何应对非正常死亡事件,成为当前高校维护稳定面临的一个很现实的挑战。这几年。我们省一百多万大学生中,每年非正常死亡的有几十个,个学校的情况有所不同,有的多年不发生一起,有的一年发生好几起。有的处理起来比较顺利,有则非常艰难。从高校的角度来说,当一个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应该怎样去应对呢?虽然具体情况各不相同,但从这些年处理这方面的经验教训看,还是有基本的道道可循。就是说,当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一般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A、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的一般工作程序 (1)救人。 (2)报警 (3)保护现场
(4)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善后工作领导小组,一般授权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其他校领导配合。)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5)通知死者亲属
(6)由公安机关向死者亲属通报案情 (7)与死者亲属协商处理事宜(包括火化尸体的时间、补偿事宜等)。如果协商能达成一致,事件很快就能处理完毕。如果协商不成,就要进行下一步。
(8)调解。在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请学校所在地的司法机关进行调解。如果学校所在地的司法机关调解不成,可请死者家里所在地的司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参与调解。 (9)签订协议。协议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签字,如父母亲。 (10)火化并请死者亲属将死者的骨灰带回家。 B、在处理非正常死亡事件时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1)要安排好死者亲属的吃喝住
(2)要理解死者亲人失去亲人后的极度悲痛心情,在其亲人到学校后的两三天内,不要急于谈后事的处理。一般到死者亲属的情绪平静一下后才开始谈。
(3)对死者亲属提出的要求,如果是合理合法的,都应该满足,对不合理也不合法的,要有根有据的讲清道理。不要轻易扣“无理纠缠”、“胡搅蛮缠”的帽子。
(4)对补偿金额要根据有关规定和相关处理的案例确定,一旦确定,就要坚持,不要像挤牙膏式的挤一挤又增加一点。但必须给进行调解的一方留有适当余地,不然调解难以成功。 (5)对自杀或意外死亡的结论存在疑虑的,可以建议死者的亲属进行尸体解剖,但解剖的要求必须是死者的直系亲属提出来。
(6)尸体火化后,骨灰由死者亲属带回,学校可以出车费,但不要派人同去。
(7)通知死者亲属来学校时,不要派人到死者家里去,要通过当地政府通知死者的亲属。最好通知死者的直系亲属时,不要告诉其已经死亡的消息,而是告诉其病情非常严重,使其有心理准备,逐步接受事实。防止体弱多病的死者亲属听到噩耗后发生不测。 (8)学校工作人员与死者亲属协商或者调解时,一定要有公安人员和学校的保卫人员在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防止死者一方因情绪激动有过激行为,造成人员伤害。如果有过激行为的发生,要注意留有资料。
(9)学校只指定一位领导和死者亲属协商有关事宜,主要领导要看望死者亲属,并对参与处理问题的领导授权,但不要直接参与协商和调解,以便留有余地。进行协商和调解不要到学校的办公室,应就在死者亲属住宿的宾馆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