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0号)、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号)。
二、第三类医疗器械许可及第二类医疗器械备案流程图
申办人
登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备案信息系统”(网址: http://59.64.82.150/),
通过系统提报申请后,立即将纸质资料交受理中心
不同意受理,
受理中心形式审查 并出具不予
受理通知书
同意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
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资料完整性进行核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并制凭证
经办人(监管部门)材料初审 审核不通过
审核通过,并填写审批表 资 料审核不通过 复核人(监管部门)资料审查并决定是否进行审
核
、 审核通过,并签署资料审查意见 现 场验
需要整改(整收 经办人(监管部门)进行现场验收 及改时间不计入审 审核时限) 批
阶验收合格,填写现场审核报告
段 复核人(监管部门)审核
最终审核人审核
制证人员(受理中心)制证
受理中心发放许可证、资料归档
三、办理时限
(一)提出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申请: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并按照医
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需要整改的,整改时间不计入审核时限。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于10个工作日内发给《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二)许可事项变更的: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并作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
的决定;需要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开展现场核查的,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变更或者不予变更的决定。不予变更的,将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三)医疗器械备案:在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对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展现场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