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尔邦石化电气中心管理规定 下载本文

斯尔邦石化公司管理体系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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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尔邦石化公司 电气中心管理规定

编写:*** 201*年**月**日 审核:*** 201*年**月**日 审批:*** 201*年**月**日

201*年**月**日发布 201*年 **月**日实施 斯尔邦石化公司电气中心 分发号:DQZX-

文件编码 电气交接班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01 第1页 共3页

电气交接班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规范电气交接班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以《10kV以上电力用户变电所运行管理标准》为依据,特制定此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斯尔邦石化(含荣泰仓储)电气运行人员交接班的管理;自2014年4月1日执行(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 职责

3.1电气中心:电气中心负责本部门运行人员的交接班管理; 3.2办公室:负责对电气交接班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4. 相关规定 4.1交接班时间

接班人员必须提前30分钟到岗,接班人不来,交办人不走; 早班到岗时间08:00,交接班会时间08:15 中班到岗时间16:00,交接班会时间16:15 夜班到岗时间00:00,交接班会时间00:15 4.2交接班程序

接班人到岗→在模拟板前列队→交班值班长做交班事项→接班值班长组织检查、核实并确认接班事项→工程师/电气运行主任工程师督促、检查交接班情况并派发当天工作、传达会议精神→交接值班班长签字→接班人上岗→当值值班长组织班后会。 4.3交接班内容

4.3.1本班已完成的工作,未完工作以及未完原因、注意事项; 4.3.2系统运行方式及设备运行情况; 4.3.3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变化情况;

文件编码 电气交接班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4.3.4异常运行和设备缺陷、事故处理情况; 4.3.5倒闸操作及未完成的操作指令;

DQZX-01 第2页 共3页 4.3.6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的布置,接地线组数、编号及位置和使用中的工作票、临时用电票情况;

4.3.7仪器、工护具、材料、备件、图纸资料和消防、气防器材完备情况; 4.3.8上级主管部门、生产调度及领导的指示、命令和工作安排等。

4.4交接时由交班值班长向接班值班长及全体值班员做全面交待,接班人员要进行重点检查核实。 4.5接班人员重点检查的内容

4.5.1查阅上次下班到本次接班的值班记录及有关记录,核对运行方式变化情况; 4.5.2核对模拟图板是否与当前变电所运行状态相符; 4.5.3检查设备运行情况,了解缺陷及异常情况; 4.5.4检查变压器的负荷情况;

4.5.5检查试验自动化系统音响报警及总变电所有关信号指示情况; 4.5.6检查直流系统绝缘及浮充电流;

4.5.7检查温度表、压力表、油位计等重要表计指示; 4.5.8核对接地线编号和装设地点; 4.5.9核对保护压板的位置;

4.5.10检查工护具、室内外卫生及其他有关事项。 4.6交接班的要求

4.6.1交班人员要提前20分钟,按交班内容的要求做好交班的各项准备工作; 4.6.2交接班人员要面对系统模拟图版,实行列队交接班;

4.6.3若接班人因故未到岗时,交班人员应继续值班,不准擅自离开岗位,直至接班人到岗为止; 4.6.4原则上不准连续值两个班,如确需连值两个班,需经主任工程师同意; 4.6.5各当值值班员交班前30分钟向值班长汇报工作;

4.6.6交班时必须严肃认真,应做到现场交接、实物交接、对口交接、图版交接;

4.6.7操作班长/值班长要按时组织召开班后会,总结当天工作,传达会议精神及领导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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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发生下列情况不得进行交接班

4.7.1重大操作尚未结束;

DQZX-01 第3页 共3页 4.7.2系统及其设备发生异常、缺陷,威胁人身、设备和系统运行安全,尚未脱离险情; 4.7.3交接班过程中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 4.7.4接班人员精神状态失常或有醉酒现象时; 4.7.5卫生情况不良。 4.8责任划分

4.8.1交接班以记录为准,由于交待不清或该交待的工作而未做交待,发生的任何问题或导致的任何后果均由交班值班长负责;

4.8.2交班过程中,交接班人员不得擅自改变系统及其设备的运行方式,对擅自改变运行方式的,不管后果如何,都要严格追究交接班人员的责任;

4.8.3由于接班人员岗位检查未到位,该发现的问题未发现或对发现的问题未向交班人员提出,办理完交接班手续后,出现的任何问题均由接班人员负责。 4.9相关记录(表单)名称

4.9.1交接班记录 4.9.2交接班确认单

文件编码 电气运行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02 第1页 共5页 电气运行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电气运行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以《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为依据,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斯尔邦石化(含荣泰仓储)电气运行人员电气运行记录、倒闸操作、联锁、事故处理等方面的管理。

自2014年4月1日执行。

3.职责

3.1电气中心:负责供配电系统及现场电气设备日常运行管理,通过精心管理,严细操作,确保供电安全、可靠、稳定和经济;

3.2生产部/仪表中心:负责工艺联锁管理;

3.3 HSE部:负责电气安全规程、方案执行的监督、考核。

4.相关规定 4.1运行记录

运行记录包括:交接班记录、巡回检查记录、周检记录、电动机运行记录、停/送电操作记录、安全活动记录、设备缺陷记录、事故及异常记录、事故预想活动记录、设备检修记录、临时用电记录。

4.2记录管理要求

4.2.1各种记录要认真、完整、准确不得潦草和涂改(每页涂改不得超过2处,涂改人在涂改处盖章);

4.2.2各种记录本要定置摆放、妥善保管且不得撕毁、缺页、断码; 4.3工艺联锁管理

文件编码 电气运行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02 第2页 共5页 4.3.1配合仪表专业做好与工艺联锁相关的电动机控制回路的空试和联动、互投、自投试验,确 保联锁动作正确;

4.3.2电气人员不得随意投切装在开关柜上的工艺联锁压板,工艺联锁造成停机必须得到生产、仪表主管主任工程师及以上领导的确认后方可复位;

4.3.3电气人员必须认真做好电气控制回路的自投、自启和互投试验,确保备用回路的完好; 4.3.4未经电气主任工程师的允许不得随意投切电气与工艺(仪表)联锁的压板。 4.3.5变更、修改电气与工艺(仪表)联锁必须经过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4.4运行操作管理

4.4.1要严格控制和掌握电动机的连续启动次数和时间间隔,即热态电动机允许再起动一次,冷态允许再启动两次,且之间间隔时间至少5分钟;

4.4.2操作票/操作卡、工作票、停送电票、临时用电许可证要严格按规定签发、填写、使用和保管;

4.4.3严禁无工作票进行电气作业; 4.4.4严禁约时进行停送电操作;

4.4.5严禁在雷电天气下进行带电作业及就地倒闸操作(事故处理除外);

4.4.6未经电气中心副经理的同意不得退出系统及其电气设备的保护及自动装置而使系统及其设备处于无保护或自动装置失效的运行状态;

4.4.7要保护好事故现场,未经电气主任工程师的同意不得随意改变或恢复;

4.4.8属于供电公司电力调度管辖的电气设备(总变220kV断路器、刀开关、CT、PT、避雷器、主变压器及其主二次开关),未经调度的允许或指令不得进行任何操作。

4.4.9总变主二次及以上电气设备的作业,必须经过连云港供电公司调度的批准或有调度指令,未经调度许可不得进行操作和作业;

4.4.10对于非正常运行方式的操作,如总变35kV母线停送电、切换负荷、主二次及以上电气设备的操作等,事先由总变电气运行工程师组织编写操作方案(含事故预想、安全措施对策等;技术工程师配合),经总变电气主任工程师审核、报电气中心副经理审定,生产部核准后执行;

4.4.11操作方案一经批准,操作班长/值班长必须对各项安全的组织、技术措施,全过程的操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4.4.12当运行方式变化时:

文件编码 电气运行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02 第3页 共5页 a由总变技术工程师核算、调整继电保护(含自动装置)的整定值,确定合理的投、切方式,防止保护误动或拒动;

b由总变运行工程师核算大机组启动时各区域变10kV母线电压、总变的35kV母线电压在允许范围内,并安排当值运行班组进行及时调整;

c由总变运行工程师核实消弧线圈的运行和电容电流的补偿情况,确保过补偿10~15%; 4.4.13各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要切实做好所辖大修、更新后电气设备送电前的检查和验收交接,即未通过设备试验、现场验收和绝缘检测的严禁送电;

4.4.14各值班长、操作班长要切实按程序、规程、制度做好电气作业中的倒闸操作、停(送)电操作、验电、悬挂或拆除接地线、摇测绝缘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组织和技术管理,严防五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误拉合开关刀闸、带负荷拉合刀闸、误入带电间隔、带电挂地线、带地线送电);

4.4.15 220kV总变是我公司供配电重地,非相关人员严禁入内,各当值值班员要对进出总变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并予以登记。

4.4.16供电公司所属部门如:计量、电力调度、用电监察、用电营业等相关人员来总变电所检查工作时,当值运行人员要第一时间通知总变电气主任工程师/电气中心副经理陪同,以便于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4.5供配电系统功率因数管理

4.5.1斯尔邦石化供配电系统的功率因数是采用总变集中无功补偿与各区域变、装置变10kV母线就地补偿的方式;

4.5.2斯尔邦石化高低压电动机,均为高效节能型,且高压电动机最低功率因数取0.86及以上,低压电动机取0.85及以上;

4.5.3总变关口表处的功率因数不得能低于0.95;

4.5.4各总变及各中心变电所的无功补偿装置必须完好,且长期运行电压不宜超过1.1Ue; 4.5.5当值运行人员要随时掌握总变功率因数的变化情况,通过及时投切电容器来调整220kV系统功率因数,确保不低于0.95的考核标准;

4.5.6在投切电容器时,一定要记录投切前后母线电压和进线电流的变化情况;

4.5.7当电容器遇有异常情况时,当值值班长要认真分析其原因,并及时告知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以便尽快处理,恢复正常;

文件编码 电气运行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02 第4页 共5页 4.5.8装置计划停车、事故停车时,当值运行人员要根据电机停运、功率因数升高情况及时将电容器组退出运行;

4.5.9每半年对电容器进行一次容量检测。

4.5.10涉及记录(表单)名称:电容器定期维护记录 4.6供配电系统电压管理

4.6.1电压的高低是衡量电能质量优劣的重要标志,而电能质量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我公司的安全生产,所以要加强对供电系统的电压管理;

4.6.2各主管运行工程师/主任工程师要确保总变220kV主变压器、各区域变35kV变压器有载调压装置的完好;

4.6.3各相关电气人员要熟练掌握所属变压器有载调压装置的操作要领及其异常情况下的处理办法;

4.6.4当值电气人员要通过所属电气自动化系统进行监盘,随时掌握总变220kV、38.5kV、10kV各级母线的电压情况,正常情况下要使总变及各区域变220kV/38.5kV/10.5kV母线电压在额定值±5%范围内运行,即10kV低限不得低于9.5kV、高限不得高于11kV;38.5kV低限不得低于37kV、高限不得高于40.5kV;220kV低限不得低于210kV、高限不得高于230kV

4.6.5当发现系统电压超出允许范围时,可采用以下方法进行调整:

a当220kV系统电压越限,由当值班长及时与供电公司调度联系,要求其配合调整;

b通过总变主变压器的调压开关及时调整电压使其恢复在允许范围内,调整时要填写电压调整操作卡,每调整1档必须确认1次电压,做好记录。严禁1次连续调整多档;

c如电压轻微越限,可通过投切补偿电容器的方法适当调节电压。

d系统电压恢复正常后,当值值班员要将总变主变压器分接开关置于正常运行位置; e、用于生产装置的380V母线电压宜保持在400V±7%的上限运行。

f各当值人员要掌握所属各变压器分接头位置以及各级母线的电压情况,并通过自动化系统打印运行日志,按要求存档;

g因我公司主要用电负荷为异步电动机,所以各级10kV母线电压不宜低于额定值,380V母线不宜低于400V,以确保电动机的运行转矩,提高其运行的经济性和稳定性; 4.7电气异常运行管理

4.7.1供配电系统及其设备在运行中发生异常现象(如电压、电流、温度、振动超标,声音异常、

文件编码 电气运行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02 第5页 共5页 操作受阻等),但未构成设备、系统故障,而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运行为异常运行;

4.7.2供配电系统及其设备处在异常运行状态下,各当值人员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尽快予以消除,恢复正常运行状态;

4.7.3若短时间内变配供电系统及其设备异常现象不能消除,当值值班长/操作班长应及时通知电气主管主任工程师并同时通知生产调度和生产当值人员调整负荷(出力)、切换备用设备、改变运行方式,加强监测,尽快停止异常运行的设备和系统;

4.7.4一般异常运行情况的消除,由各当值值班员、当值值班长/操作班长自行负责处理;主要用电设备异常则由电气主管主任工程师组织处理,并通知当值值班长做好应急措施;关键要害部位的设备和变、配、供电系统异常则必须通知总变电气主任工程师/副经理组织处理,若有可能波及到系统安全时必须同时告知生产调度;

4.7.5当值值班员要详细记录对供配电系统及其设备异常的分析、判断与消除情况,其中包括异常运行的设备和系统名称、发生的时间、异常现象、原因分析、消除措施、组织和参与人员等;

4.7.6供配电系统及其设备异常运行时一时间无法消除时,由电气中心副经理/经理组织各相关人员(生产、设备、仪表、HSE)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或方案,并做好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措施;

4.7.7当遇有危机人身和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时,要先处理后汇报。

文件编码 电气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03 第1页 共10页 电气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规范斯尔邦石化(含荣泰仓储)电气管理,保障正常电气设备运行,以《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为依据,规定本公司电气运行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加强对运行的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异常、缺陷,避免其带病运行,确保运行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斯尔邦石化(含荣泰仓储)的电气运行人员,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

3.职责

3.1电气中心:负责220kV总变电所、各35kV区域变电所/10kV变电所/0.4配电室及现场电气设备的定期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3.2各事业部:负责对本装置内现场用电设备(电动机)的巡检,并对电气巡检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3.3办公室:对电气巡检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4.相关规定

4.1巡回检查次数

4.1.1对220kV总变电所范围内的设备,当值值班员每4小时巡检一次;各区域变电所/装置变电所/配电室范围内的设备,当值人员每天巡检两次(上午、下午各一次)。

4.1.2电气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对所辖区域的变电所/配电室及现场电气设备每天巡检一次,同时还要对所辖班组的巡检情况进行全面的督促、检查、确认与考核,确保巡检质量。

4.2巡回检查的路线

由各主任工程师组织制定所辖区域的巡回检查路线图,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考核; 4.3巡回检查的项目、内容及标准 4.3.1 220kV总变电所

文件编码 电气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4.3.1.1总变主变压器室

DQZX-03 第2页 共10页 (1)变压器油温正常(不得超过85℃,最高允许温升为55℃)

(2)变压器油枕内和充油套管内的油色油位正常及无渗漏油现象(油位指示与油位标示牌相符);

(3)瓷质部件清洁完整,无破裂放电现象; (4)变压器运行声音正常; (5)瓦斯继电器的油标、油位正常;

(6)呼吸器内的硅胶应干燥无受潮现象(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7)各部油门无渗漏油现象;

(8)管型母线桥连接处无过热及异常现象;

(9)变压器油枕油位指示与变压器本体温度指示应符合规定 (10)变压器间门关闭完好,照明良好 (11)消防器材完好且定置摆放 4.3.1.2 220kV高压间隔室 (1)220kV GIS组合电器

a 压力表显示正常(正常压力0.5Mpa)

b 电气连接处无过热及异常现象(不得超过80℃) c 开关分合位置显示正确 d 开关储能位置正确 e 避雷器计数器读数无变化

f 隔离开关刀口关合良好且无过热现象、连接部位无过热、无闪络放电等 g 五防设施完好

h 220kV母线无振动及异常声响、无闪络、放电现象

i 220kV穿墙套管无闪络、放电现象,连接处无过热,表面清洁无灰尘 j 220kV绝缘子完好无破损及开裂现象,表面清洁无灰尘 k 照明完好,无常明灯

l 通风设施轴流风机、换气扇等设施完好 m 消防器材完好,清洁无灰尘且定置摆放

文件编码 电气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n 门窗门窗完好且关闭良好,无渗漏雨现象 4.3.1.3 总变35kV配电室 (1)35kV开关柜

a无异常声音(如振动、放电、闪络声音) b无过热现象(尤其主二次)且风扇运行良好 c无烧焦异味

d开关分合位置显示正确 e开关储能位置正确 f带电显示器完好且显示正确 g五防锁完好齐备 h开关柜名称标记完好 (2)照明装置完好 (3)门窗关闭完好 (4)室内卫生清洁

(5)手车等工护具完好且定置摆放 (6)消防器材完好、定置摆放、清洁无灰尘 4.3.1.4微机监控机柜间 (1)直流屏

a运行正常无异常信号或报警 b输出电压、电流显示正确 c电池端子无爬电和过热现象 d电池卫生清洁 e门关闭良好 (2)交流屏

a空开、接触器无过热现象 b门关闭良好

(3)微机监测、监控、保护屏 a端子排无过热现象

DQZX-03 第3页 共10页 文件编码 电气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b门关闭良好 (4)电度表屏

a总变关口计量电度表显示正常 b总变主二次计量表显示正常 d各35kV馈出线电度表显示正常 e端子排无过热现象 f门关闭良好 (5)照明装置完好 (6)门窗完好且关闭良好 (7)室内卫生清洁

(8)消防器材完好、定置摆放、清洁无灰尘 4.3.1.5电容器、消弧线圈室 (1)电容器 a无烧焦异味

b无异音(放电、闪络和振动) c母线连接处无过热现象 d门关闭完好 (2)消弧线圈 a无烧焦异味

b无异音(放电、闪络和振动) c电气连接处无过热现象 d门关闭完好 e照明完好 f室内卫生清洁 g门窗关闭完好

h消防器材完好且定置摆放 4.3.1.6电缆夹层

DQZX-03 第4页 共10页 文件编码 电气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1)电缆进出孔处封堵完好 (2)防小动物孔洞封堵严密 (3)无异味、无电缆过热现象 (4)门窗关闭完好 (5)地面卫生清洁

(6)消防器材完好且定置摆放

4.3.2 各35kV区域变电所/10kV变电所/配电室 (1)变压器室

DQZX-03 第5页 共10页 a变压器油温正常(不得超过85℃,最高允许温升为55℃) b变压器无渗漏油现象; c变压器运行声音正常; d变压器的油标、油位正常; e变压器间门完好,照明良好。 f母线桥无振动、过热现象; g卫生清洁 (2)高低压开关室

a开关柜无异常声音(如振动、放电、闪络声音) b母线及各开关无过热现象(尤其是进线开关) c无烧焦异味

d各开关分合位置显示正确 e各开关储能位置正确 f带电显示器完好且显示正确 g开关柜名称标记完好

h各表计、指示灯完好,指示正确 i 手车等工护具完好且定置摆放 (3)低压开关柜(含落地式)

a主母线无异常声音(如振动、放电、闪络声音)

b母线和各开关及其电缆室各节点无过热现象(尤其是进线开关)

文件编码 电气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c无烧焦异味

d综保运行正常无报警信号 e综保运行正常无报警信号 f电压表、电流表显示正常、正确 g用电回路(高压电动机)无过流现象 h进线电度表、电压表、电流表显示正常、正确 i用电回路(低压电动机)无过流现象 j开关柜名称标记完好 k门关闭完好 (4)直流屏

a运行正常无异常信号或报警 b输出电压、电流显示正确 c电池端子无爬电和过热现象 d两路输入电源工作正常 e电池卫生清洁 f门关闭良好 (5)照明检修柜

a各用电回路电度表显示正常

b无异常声音(如振动、放电、闪络声音) c母线及各开关无过热现象(尤其是进线开关) d无烧焦异味 e门关闭完好

f各电气连接处无过热现象 g室内温度适宜(-5℃~35℃) h空调完好 i室内卫生清洁 j照明完好

k消防器材完好且定置摆放

DQZX-03 第6页 共10页 文件编码 电气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6) UPS、EPS电源装置 a显示器无报警信号 b风扇运行正常

c外电源供电正常(主电源、旁路电源) d输入/输出供电方式显示正确 e 电池端子无爬电和过热现象 f电池卫生清洁无渗液 g柜门关闭完好 (7)电气自动化

a各通信终端运行指示显示正常 b各通信终端无报警信号, c机柜内卫生清洁 (8)电容器室 a无烧焦异味

b无异音(放电、闪络和振动) c母线连接处无过热现象 d电抗器温度正常

e各表计、指示灯完好,指示正确 f门关闭完好 g照明完好 h通风设施完好 i门窗关闭完好无破损

j高低压开关操作小车、专用工具完好且定置摆放 k 地面卫生清洁 l门窗关闭完好

m消防器材完好且定置摆放 (9)各干式变压器: a变压器温度正常

DQZX-03 第7页 共10页 文件编码 电气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b变压器冷却风扇运行正常; c变压器运行声音正常; d变压器门完好。 (10)电缆夹层

a电缆进出孔处封堵完好 b无异味、无电缆过热现象

c防小动物孔洞封堵严密,定点投放鼠药已落实 e电缆与变压器各连接处无过热及异常现象; 4.3.3 现场电动机

DQZX-03 第8页 共10页 (1)振动不超过允许值(振速:电机≤15kW不大于1.8mm/s,, <300kW 不大于2.8mm/s,≥300kW不大于4.5mm/s);

(2)声音正常,无焦味、无烟气;

(3)周围环境良好,无漏水、喷汽以及威胁电动机安全运行的杂物; (4)底座螺丝及接地应牢固,无断裂脱落现象; (5)轴承及电机无异声;

(6)温度及温升不超过规程规定(轴承不大于75℃,机身不大于80℃); (7)电缆无损坏,接线盒螺丝紧固; (8)运行电流在额定范围内; (9)润滑正常;

(10)冷却系统及设施正常。 4.3.4现场防爆电器

(1)防爆灯具接口完好,符合防爆要求,防爆接线盒螺丝齐全,接线口封堵严密; (2)防爆操作柱固定牢固无松动,接地线良好无脱落,开、停及电流指示正常;

(3)防爆照明箱、配电箱各电缆接口封堵严密,符合防爆要求,接线盒螺丝齐全,回路标牌清楚无缺损,开关分合指示正确;

(4)防爆检修箱防爆接线盒螺丝齐全,接线口封堵严密,符合防爆要求,外接电缆规范符合防爆要求,开关分合指示正确。

4.3.5设备接地,动、静设备接地完好无脱落和漏接,接地螺丝符合规范要求。

文件编码 电气巡回检查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4.3.6 电加热器

DQZX-03 第9页 共10页 (1)现场接线盒防爆封堵严密符合防爆要求,电缆接线无松动、过热; (2)接线盒防雨罩完好无脱落。 4.3.7 电伴热系统

(1)投用的回路指示正确无报警信号; (2)投用回路电压、电流指示正确;

(3)温度指示在设定值范围内,与投用信号符合设备运行状况。 4.4巡检的具体要求

4.4.1巡检人员要严格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项目、内容及标准执行。

4.4.2巡检中要用看、听、嗅、测(测温仪、测振仪、钳形电流表)等手段来检测和判断运行设备的温度、振动、声音、电流是否正常,有无异味,地线是否完好,充油设备有无渗漏油,静设备有无电晕或放电声等。

4.4.3对检修后或新投运的电气设备,在48小时内每两小时巡检一次。

4.4.4每逢大雨、大风、雷电等恶劣天气,当日值班领导要带领当值人员对全厂配电室进行全面检查:有无漏渗雨现象,配电室排水是否畅通,对总变、各装置变电所等重要变电所要安排专人严盯死守,发现异常及时向主任工程师汇报。

4.4.5总变电所及各10kV中心变电所(SS-1100~SS-1600)每月第一周的周三晚21:00进行一次变电所、配电室的熄灯巡回检查,夏季和阴雨潮湿天气由当值值班长根据当天天气情况,派员进行夜间巡回检查。

4.4.6重视高空巡检,每周三、周五、周日白班当值班长要组织对全厂高空的电动机、防爆电器、接地进行全面检查;每周一、周四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要对辖区内的高空的电动机、防爆电器、接地进行全面检查。;

4.4.7重视变压器的巡检,总变变压器每4小时班长负责巡检1次;分变电所变压器,当值人员每天前夜、后夜各巡检1次。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对辖区内的变压器每周二、周五白班至少巡检1次。

4.4.8电加热器、电伴热系统、UPS的巡检按相关管理制度执行。 4.5巡检发现异常情况处理流程:详见附件 4.6涉及记录(表单)

附:巡检签到表

装置名称:

巡检签到记录 年 月 日期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上午 下午 前夜 工程师/主任工后夜 程师确认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注:1、按要求及时、认真巡检;2、签到时必须填写具体时间;3、此巡检记录将作为本月考核依据。 4、本表最后一天的填写人要将本表收回,交到文员处,并通知下一班的班长巡检时将新表带上。

文件编码 变电所、配电室卫生清扫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04 第1页 共1页 变电所、配电室卫生清扫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总变及各配电室的卫生清扫管理,确保设备清洁,以《10kV电力用户变电所运行管理标准》为依据,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范围是公司变电所、配电室卫生清扫等方面的管理,及公司电气中心运行及检修人员,自2014年**月**日执行。 3.职责

1、电气中心:负责变电所、配电室、UPS室定期卫生清扫,确保电气配电设备周围环境清洁无灰尘。

2、办公室:负责对变电所、配电室、UPS室的卫生清扫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4.相关规定

4.1 变电所、配电室、电容器室、UPS电源室、变压器室、库房、电缆夹层等门窗完好清洁,地面干净无杂物、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平整,无积水;

4.2 变(配)电室内的控制、保护盘(柜)、低压配电盘(柜)、开关柜、UPS电源柜等设备应完好,表面清洁,无灰尘,每月25日前清洁一次;

4.3 220kV总变总监控室、控制室内应随时保持整洁,每天交接班前30分钟清扫一次: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地面桌面干净无杂物、绝缘胶版表面光亮、各种记录完整齐全、电气作业票及安全工护具、警告牌、接地线妥善保管、防小动物设施完好齐全; 4.4 严禁在配电室(值班室)内就餐;

4.5 严禁在变电所、配电室、变压器室内和门口附近摆放物品或堆积垃圾;

4.6 变(配)电室包括UPS电源室、电容器室、变压器室、库房要每月25日前清扫一次, 4.7 火灾报警机柜、工业电视机柜每季度清扫、吹灰1次,工业电视摄像头每季度清扫一次、电缆夹层每月清扫一次。

4.8 变(配)电室及现场运行设备的定期清扫及防松动检查等工作要有详细记录(时间、内容、人员等)。

文件编码 电气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05 第1页 共5页 电气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对电气设备缺陷的管理,避免设备事故,确保运行安全,以《10kV电力用户变电所运行管理标准》为依据,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电气人员。

本规定主要针对公司变电所内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CT、PT、避雷器、高低压开关柜/盘/屏、电容器、电源装置等所有一二次电气设备和电动机、电加热器、电伴热、防爆电器等现场设备以及火灾报警、电视监视、电气自动化等弱电设备,自2014年**月**日执行。

3.职责

1、电气中心:是电气设备缺陷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电气设备的日常巡检,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建立隐设备缺陷记录,对具备检修条件的,及时组织检修,对暂不具备检修条件的,编制特护方案并组织实施。

2、检维修中心:检修电工负责电动机、防爆电器等现场电气设备的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向电气中心汇报。执行电气设备检修工作票,配合电气设备缺陷处理工作。

3、HSE部:负责电气设备缺陷管理的监督考核。

4.相关规定

4.1 设备缺陷的定义

运行或备用电气设备上发生影响安全或影响设备完好状态的现象均叫做设备缺陷。设备缺陷分为重大和一般缺陷。

(1)重大缺陷:严重威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不及时处理可能造成事故。 (2)一般缺陷:不及时处理尚能保持安全运行。 4.2 设备缺陷的管理规定

4.2.1 发现设备重大缺陷,当班值班长应立即组织消除或采取可靠措施,同时向主管主任工程

文件编码 电气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05 第2页 共2页 师、经理、生产调度汇报,必要时还需向上级电力调度汇报;当班不能消除的缺陷,应由主管主任工程师组织力量予以消除。

4.2.2 一般设备缺陷,由电气运行当值值班长组织处理;需要检维修配合的,由主管工程师开具检修工作票并组织处理;操作班长或工程师消除不了的要及时通知主管主任工程师组织处理。

4.2.3 设备缺陷无论消除与否应由发现人及时、详细地记录在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向上一级领导汇报。

4.2.4 当班人员在运行中应加强设备缺陷的监视,在交接班时应详细进行交代。

4.2.5 对暂时不能处理的设备缺陷,由主管工程师编制特护方案,请生产、设备等相关专业会签后执行,生产、检维修、电气运行单位的相关人员应加强对设备缺陷的监测,增加巡检次数、做好事故预想。

4.2.5 主任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工程师每天要查阅设备缺陷记录簿,随时掌握设备缺陷内容和处理情况,对未消除者应尽快安排处理,并组织制定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4.2.6 遇变压器停电、母线停电、现场设备改造等较大的停电工作和较复杂的操作及新设备送电等,应提前同当地供电企业联系,请求提供必要的配合指导,督促用电检查人员和调度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4.3 相关记录(表单)名称 电气设备缺陷记录

文件编码 电气设备试验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06 第1页 共5页 电气设备试验管理规定

1.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电气设备的定期检测、试验管理,确保设备运行安全,依据《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及《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规程》为依据,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施行日期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电气一二次设备的检测、试验管理。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电气中心工程师以上管理人员。 自2014年**月**日执行。

3.相关部门职责权限

3.1 电气中心:负责组织变电所的设备按照标准周期进行预防性试验,及时发现运行中设备的隐患,试验结果应与该设备历次试验结果相比较,分析变化规律进行判断并做好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3.2 生产部:负责配合电气预防性试验期间的负荷切换工作,并做好相关的事故预想及应急预案。

3.3 HSE部:电气预防性试验管理的监督考核。

4.规范具体事项和工作程序

4.1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管理 4.1.1 试验周期

(1)总变35kV及以上设备(开关、电容器、消弧线圈接地变、CT、PT、避雷器等)的预防性试验每三年一次;

(2)总变各35kV馈出电缆和SS-1100~SS-1600的各10kV电缆绝缘每三年检测一次; (3)全厂变压器(总变和各分变)预防性试验每三年一次;

(4)各分变10kV电容器和10kV用电设备(电动机及对应的开关、电缆)的预防性试验每三年一次。

(5)继电保护及备自投装置每三年校验一次,但BZT备自投装置只有在装置停工时方可进行整

文件编码 电气设备试验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组传动试验和实际操作检验;

(6)微机及综合保护器每三年检测一次。 4.1.2 电气试验的管理

DQZX-06 第2页 共5页 (1)选择技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试验队伍,试验队伍要长期稳定不能随意更换。

(2)各分变的高/低压柜母线只有待装置停工时方可进行检查、清扫和试验。 (3)试验人员要严格执行电气作业的各项安全规定,以确保人身和设备的安全。

(4)电气预防性试验必须执行如下规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规程》、《电气设备维护检修规程》。

(5)每次预防性试验都要对照上一次的试验数据、如果发现试验数据较之上次相差较大时,试验人员要查明原因并报电气主管主任工程师、经理。

(6)电气预防试验必须按规程规定的项目执行,不能少项、简化试验程序或降低试验标准。 (7)综合保护器试验要按生产厂家标准执行,参照国家关于微机保护的新编规范。

(8)电气预防性试验要实行专管与统管相结合,即设专人管理、统筹安排。由电气主管主任工程负责各项电气试验的安全、技术和质量管理。

(9)由电气主管主任工程师负责对参与电气预防性试验的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1.3 继电保护预防性试验的具体规定

(1)对常规继电器按规范要求做所试验项目,并与其它相关元件相配合,以保证继电器动作的可靠性(所有保护试验都要检查保护连接片的正确性)。

(2)综合保护器(以下简称综保)调试前,调试单位要编制调试方案报电气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3)各分变变压器综保投入以下保护功能:速断、过流、过负荷、接地(信号)、温度(报警)。 (4)高压电动机综保投入以下保护功能:速断、过流、堵转、过热、低电压、启动时间过长、接地(报警)。

(5)低压电动机综保投入以下保护功能:过电流、限时启动、过热、低电压(晃电)、启动时间过长、缺相保护、屏蔽电泵须设欠电流保护。

(6)综保电流和时间定值整定后,必须在CT一次侧外加整定值相同的电流,综保应可靠动作并使开关跳闸。

文件编码 电气设备试验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06 第3页 共5页 (7)综保调试完成后,必须作电机启动试验,以检验综保接线及定值设定的正确性。 (8)按图纸核对高压柜上的综保(继电器)、保护连接片、电流表等的标签是否齐全、正确,核对后在盘后贴上正确的新标签。

(9)保护校验调试合格后,继电器外壳要用专用的封铅加封;综保的密码要严格保密,专人管理。

(10)各电流表、电压表、电度表检验合格后,贴上合格证标签。

(11)柜内二次接线端子、二次线要逐个紧固螺丝,清扫灰尘,并用酒精清洗一遍,达到接线端子见本色。

(12)确认10kV开关柜上的接地保护只发信号不跳闸。

(13)BZT试验: BZT备自投试验,要外加试验电压和电流,模拟事故状态下的母联开关自动投入。

(14)对电动机低电压保护,自启动、晃电等功能要逐台做试验,确保跳闸的正确性和自启动、晃电功能的可靠性。

4.1.4 断路器调试

(1)对断路器(接触器)操作机构要进行彻底清扫,机械传动灵活无死点。合格切闸电压一般为工作电压的30%~65%,用100%的工作电压合闸,用小于65%的工作电压连续跳合闸三次无拒动。若因跳闸电压高调整了机械部分,则须重新做低电压切闸试验,用小于65%的工作电压连续跳闸五次无拒动。

(2)其他特殊型号的断路器(接触器),调试前,要编制具体的调试方案,严格按出厂规定调试和清扫,用小于65%的工作电压连续跳闸三次无拒动。

4.1.5 电缆和电机试验

(1)严格执行DL/T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2)10kV电缆用5000V摇表摇测主绝缘,在主绝缘发现问题时,要做直流耐压试验。 (3)10kV高压电机的供电电缆必须同电机断开,分别做电机和电缆的绝缘检测。 4.1.6 380V电气预防性试验

(1)要确认变压器二次和母联MT开关的过流、定时速断、低电压/失压保护的投切正确(受电低电压/失压保护要可靠退出)。

(2)对电动机回路的空气开关要逐一开盖检查,核实开关过流(按额定电流整定)和速断(按

文件编码 电气设备试验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06 第4页 共5页 8~10倍的额定电流整定)保护的正确性,如有问题要将定值调整到正确位置(包括开关动静触头、接点检查和螺丝紧固等)。

(3)热继电器校验;加额定电流Ie 至少40分钟不动作;1.2Ie 20分钟以内动作;1.5倍Ie 2分钟以内动作;6倍Ie 5~10秒动作。

(4)试验成绩记录:试验单位要认真填写电气试验记录,数据真实且不漏项,试验结束后除提供书面试验报告外,还需提供电子版。

(5) 验收:电气主管主任工程师要对各单位试验后的开关和继电器进行15%现场抽查,检查各单位的试验质量。对BZT备自投的验收必须逐个实际模拟验收,确保100%好用。

4.2继电保护整定值管理 4.2.1 保护整定值管理

(1)新建项目和改造项目的继电保护定值由设计单位计算,经主管主任工程师核定、经电气经理审核后,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下达正式通知单执行。

(2)临时调试用和重新修订继电保护定值由电气主管主任工程师计算,经电气经理审核,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

(3)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一式三份,定值计算人一份,送试验单位两份,试验单位调试完毕后回执计算人一份,保护定值单要长期保存。

(4)施工试验单位要将执行后的继电保护定值通知单作为竣工资料移交给我公司存档。 4.2.2 日常管理

(1)每年12月15日根据供电公司外系统最新的最大、最小阻抗值或短路容量参数,由主管主任工程师核算、调整我公司供配电系统的保护定值。

(2)每年12月10日由主管主任工程师完善我公司供配电主系统等效阻抗图(含各变压器)。 (3)每年12月10日由主管主任工程师完善我公司供配电主系统继电保护及微机自动装置配置图。建立系统模拟图、电缆走向图、二次原理接线图。

(4)每月25日由主管主任工程师补充、完善我公司供配电主供电系统各部位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管理档案。

(5)每年12月10日由主管主任工程师计算供配电系统电容电流(并建立系统电容电流汇总表格)。

(6)每年12月1日由主管主任工程师提出继电保护及微机自动装置的定期试验、维护检修申

文件编码 电气设备试验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请计划。

DQZX-06 第5页 共5页 5.相关记录(表单)名称 1、电气检修、试验记录簿 2、保护定值单;

文件编码 电气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07 第1页 共4页 电气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1.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电气技术档案管理,以《10kV电力用户变电所运行管理标准》为依据,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施行日期

本规定适用范围是电气技术档案管理。适用于电气中心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自2014年**月**日执行。

3.相关部门职责权限

1、电气中心:负责电气技术档案建立、填写、完善;

2、办公室:负责电气技术档案管理的监督考核,建设期电气报存的重要技术协议、会议纪要、终板图纸及资料等存档。

4.规范具体事项和工作程序 4.1 应具备的设备技术档案 (1)设备出厂说明书。

(2)出厂试验记录(新产品还应具有型式试验报告书(复印件))。 (3)安装图纸、交接试验报告及有关资料。 (4)设备改造和大、小修记录及其试验记录。 (5)历年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报告。 (6)设备事故、障碍及运行专题分析报告。 4.2 应具备的规程

(1)电气安全工作(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 (2)现场运行规程(包括调度、事故处理规程)。 (3)断路器检修工艺规程。 (4)继电保护及自动化装置规程。 (5)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文件编码 电气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6)电力系统电压和无功电力管理条例。

DQZX-07 第2页 共4页 (7)六氟化硫电气设备运行、试验及检修人员安全防护细则(有设备的)。 4.3 应具备的图纸

(1)一次系统结线图及主要参数。 (2)全厂平面图。

(3)所用电交流系统图,正常和事故照明结线图。 (4)直流系统图、UPS电源原理图、EPS电源原理图。 (5)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原理及展开图。 (6)接地装置布置图、直击雷保护图。

(7)电缆敷设图(包括电缆路径、截面及芯数)。 4.4 应悬挂的图版 (1)操作模拟图版。 (2)定期巡视路线图。 (3)安全累进日揭示版。 4.5 提示图表

(1)设备主要参数运行。

(2)有权签发工作票人员,有权受令、监护和操作人员名单。 (3)紧急拉闸顺位表。 (4)接地选择顺位表。

(5)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定值表。 (6)事故处理紧急使用电话表。 (7)主变压器分接开关位置指示图。 (8)变电设备评级汇总表。 (9)定期工作计划表。

(10)反事故措施及安全技术措施表。 4.6 应具备的记录簿和填写要求

记录薄是变电所安全的档案和经济运行的见证,应认真填写。记录薄保存年限:事故预想记录薄,反事故演习记录薄,安全、培训工作记录薄保存10年;其余与相关设备文件永久保存。

文件编码 电气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1)值班记录薄

DQZX-07 第3页 共4页 a、记录本值的环境温度、阴、晴、雨、雪、风等气候情况。

b、本值系统运行方式,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状态和设备检修,试验等工作情况。

c、用电单位线路和所内作业,工作许可人应将停电检修的工作班组数目、工作负责人姓名、工作地点和工作任务记入记录薄。

d、本值发生的事故及树立经过,设备异常现象和发现的缺陷。

e、调度和上级有关运行的指令或通知,用电监督检查人员检查工作后的指示意见(应由用电监督检查人员记在记录薄下端,并签名)。

f、受理工作票的情况。 g、交、接班的小结。

h、记录与运行有关的其它事宜。 (2)设备缺陷记录薄 (3)断路器开闸记录薄

a、每台断路器一页,分别进行记录。

b、断路器重合闸动作,重合未成功的应统计为故障跳闸2次。 c、断路器故障跳闸的累计次数,从断路器解体检修后重新统计。 (4)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调试工作记录薄 a、每套保护一页,分别记录。 b、记录在装置上及回路上的工作情况。 c、记录整定值及改变定值情况。

d、试验中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情况以及结论意见。 e、模拟试验和带负荷试验结果。

f、装置的使用和操作方法,运行中应注意的事项。 g、运行中发现的异常现象及动作情况。 (5)设备检修、试验记录薄

(6)直流设备、UPS、EPS巡视检查记录薄

a、记录充放电时间、电压、电流、温度,核对蓄电池的容量。 b、记录蓄电池组充电设备的运行状况。

文件编码 电气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c、每年对UPS电源进行的切换试验记录 (7)事故预想记录薄

DQZX-07 第4页 共4页 事故预想是值班长带领本值人员在值班期间,根据设备运行状况及气候变化等情况,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研究应采取的处理措施。每次事故预想后都应记录讨论研究的结论意见,便于检查和评价。

(8)反事故演习记录薄

反事故演习应由演习主持人编写提纲,给出模拟事故现象,由演习参加人进行演习,要求演练时有清晰的处理步骤和明确的动作形象。每次演习均应分别加以记录。

(9)安全、培训工作记录薄

记录安全活动情况和培训考核项目,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及评价结论等。

4.7 总变及SS-1100~SS-1600变电所应具有以下图表(三图一板二表):一次接线模拟图版、二次(保护控制)原理图、巡检路线图,电动机运行状态板、保护定值表、变压器分接开关位置表。

4.8 运行和检维修班组应具有以上九种记录

4.9 运行和检维修班组应具有以下四票一卡:电气(第一、第二种)工作票、操作票、临时用电票、停送电票、停送电操作卡。

4.10 安全工护具、备品配件的日常管理要列入交接班内容。

5.相关记录(表单)名称 交接班记录等

文件编码 防雷防静电检测、维护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08 第1页 共2页 防雷防静电检测、维护管理规定

1.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加强对防雷防静电定期检测管理,确保防雷防静电、保护接地的安全可靠,避免设备和人身伤害,以《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为依据,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施行日期

本规定适用于斯尔邦石化(含荣泰仓储)电气中心、各事业部、HSE部、检维修中心对于防雷防静电装置的管理,自2014年**月**日起施行。

3.相关部门职责权限

3.1、电气中心:是防雷防静电检测、维护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全厂防雷防静电装置标牌订做,并负责定期检查、检测,并负责各装置区接地问题整改的技术支持。

3.2、HSE部:负责防雷防静电管理的监督与考核。

3.3、各事业部:负责辖区防雷防静电接地点的统计、编号,外操负责本装置内防雷防静电装置的日常巡检,负责接地装置防腐、螺丝紧固,发现问题及时报电气中心,并按电气中心整改意见负责整改。

3.4、检维修中心:负责按检修工作票的要求对防雷防静电装置进行检测及问题整改。

4.规范具体事项和工作程序

4.1、防雷防静电接地隐蔽工程记录、检测报告、更新改造记录、有关遗留问题说明和交工验收证明书应齐全并保存完好。

4.2、生产外操负责本装置内防雷防静电装置的日常巡检,发现问题10分钟内报电气中心。电气中心主管工程师接到报修后提出整改意见,生产部负责组织整改,具备条件的,当日整改完毕。

4.3、各辖区工程师组织对分管区域的防雷防静电装置每周检查一次,检查避雷针、避雷线、接地引下线、跨接线等是否断裂锈蚀,螺丝是否松动,发现问题当日组织整改,并记入安全检查记录。

4.4、电气中心工程师负责每年2月25日前上报春季防雷防静电检测计划,9月15日前上报秋季防雷防静电接地检测计划,各事业部统计防爆区及非防爆区接地点数量报给电气中心;各装置独

文件编码 防雷防静电检测、维护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立避雷针由电气中心负责维护管理。

DQZX-08 第2页 共2页 4.5、电气中心负责组织各分管区域的防雷防静电装置每半年检测一次(非防爆区每年一次)。检测按防雷防静电检测的标准和规范执行。防雷接地装置与塔、罐、容器、金属设备、管线的连接应设断接卡,接地电阻测量应将断接卡打开,逐个测量接地阻值。单独设置的防静电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得大于100欧姆,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公用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防雷防静电接地与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公用的接地装置,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断接卡接触电阻不大于0.03Ω。检测结果应做好记录,并与上一次检测结果进行对比,对于检测值差距较大的接地点,应分析原因,给出解决办法,对检测不合格的接地点应立即组织整改。检测结果及整改合格后的数值录入防雷防静电检测记录。

4.6、检维修接到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测的检修工作票,由电气工程师组织检测,认真记录检测结果,发现检测值不合格立即汇报电气中心主管工程师,并按检修工作票的要求进行问题整改。

4.7、HSE部工程师应定期检查分管区域内的防雷防静电装置检查、维护情况,对管理不到位的进行督促、考核。对于每年二次的定期检测,应高度重视,认真督办。

5.相关记录(表单)名称 防雷防静电检测记录

(各事业部对辖区的检测记录存档;电气中心、HSE对全公司的检测记录存档)

文件编码 现场照明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09 第1页 共2页 现场照明管理规定

1.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加强对现场照明的管理,达到既满足现场照度要求,又能有效节能,以《电力安全工作规程》为依据,特制定此规定。

2.适用范围、实施日期:

本规定适用于斯尔邦石化(含荣泰仓储)电气中心、各事业部、、检维修中心对于现场照明装置的管理,自2014年**月**日起下发施行。

3.相关部门职责权限

3.1、电气中心:负责现场路灯照明巡检,节能照明装置时间调整,发现现场路灯照明系统问题、各事业部汇报的装置照明问题及时组织维修。

3.2、各事业部;外操负责本装置内照明的日常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电气中心,并跟踪整改。 3.3、检维修中心:负责按检修工作票的要求对现场照明装置进行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

4.规范具体事项和工作程序 4.1、现场照明配置

我司现场照明分为马路照明及装置照明两种, 马路照明采用LED路灯, 装置照明采用50W防爆无极灯。

序号 1 2 3 4 5 项目 厂前区马路照明 厂内公用工程马路照明 厂内公用工程现场照明 码头马路照明 码头现场照明 灯具类型 路灯 路灯 防爆无极灯 路灯 防爆无极灯 光源 **W LED灯 控制方式 时钟控制 总容量 **kVA **kVA 控制设备 **变电所节能照明柜 **变电所节能照明柜 **变电所节能照明柜 **变电所 **变电所 250W时钟控制 高压钠灯 70W金属卤化物灯 手动 250W时钟控制 高压钠灯 70W金属卤化手动 物灯 6 **装置现场照明 **装置现场照明 ? 防爆无极灯 防爆无极灯 70W金属卤化物灯 70W金属卤化物灯 时钟控制 **kVA **变电所节能照明柜 **变电所节能照明柜 ? 7 ? 时钟控制 **kVA 4.2、日常管理

(1)马路及装置现场照明绝大部份采用时钟控制,由电气中心运行班组每周五16:00-20:00调整一次,确保既满足现场照度要求,又能有效节能。

(2)为了确保现场照明既能满足生产需要,又能达到节能的目的,特对现场照明根据不同的季节时差进行如下调整详见调整时间表。

调整时间表 项目 马路照明启停时间 装置照明启停时间 项目 马路照明启停时间 装置照明启停时间 1月 18:00 -6:00 17:30 -6:10 7月 19:50 -4:00 19:00 -5:00 2月 18:30 -6:00 18:00 -5:50 8月 19:30 -4:30 19:00 -5:00 3月 18:30 -5:20 18:20 -5:40 9月 18:00 -5:10 18:20 -5:20 4月 19:00 -5:10 18:40 -5:30 10月 17:20 -6:00 17:30 -5:30 5月 19:20 -4:40 19:00 -5:00 11月 17:00 -6:20 17:30 -6:00 6月 19:50 -4:30 19:20 -4:45 12月 16:40 -6:40 17:00 -6:20 (3)厂内公用工程(包括污水、消防水、循环水、罐区、火炬的现场照明)和码头现场照明(路灯除外)采用手动就地控制方式,由当班外操参照调整时间表执行。

(4)生产外操负责本装置内照明装置的日常巡检,发现灯具、接线盒、配管损坏或夜间不亮10分钟内报电气中心。电气中心主管工程师接到报修后立即组织维修,具备条件的,当日整改完毕。

(5)电气中心当班电工、主管工程师负责现场路灯、照明装置的专业巡检,发现灯具、接线盒、配管损坏或夜间不亮应立即组织维修,具备条件的,当日整改完毕。

(6)检维修中心负责按检修工作票的要求对现场照明装置进行维修,做好维修记录。

5.相关记录(表单)名称 照明维修记录

文件编码 电伴热系统及其设备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10 第1页 共4页 电伴热系统及其设备管理制度

1.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为了对电伴热系统及其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工艺管线及仪表设备的电伴热效果和安全,以《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伴热的技术要求为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施行日期

本规定适用于各事业部、电气中心、仪表部、检维修中心对于电伴热系统及其设备的使用及管理,本规定自201*年**月**日执行。

3.相关部门职责权限

3.1 生产部:负责提供工艺管线电伴热的具体要求、技术条件,对各单元电伴热的投用、停止及其操作,确定各工艺管线电伴热的最高温度控制值,下达各单元各管线电伴热的送电票、停电票,对电伴热的管线、设备、仪表进行巡检;

3.2 仪表部:负责提供仪表、流量计等设备的电伴热具体要求和技术条件,对电伴热的仪表、流量计等设备进行巡检;

3.3 技术质量部:负责审核电伴热技术方案,监督、检查、指导电伴热技术方案的落实; 3.4 电气中心:负责编写电伴热技术方案和具体实施,定值整定,执行生产部下达的电伴热装置送电票和停电票,并严格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进行操作,对电伴热配电箱内各元器件及其控制、保护、测量、信号等部位的巡检,电伴热系统及其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维修管理。

4.规范具体事项和工作程序

4.1 斯尔邦石化生产期间工艺管线、仪表等设备需增加电伴热时,必须由生产部、仪表部提出申请(含伴热设备、伴热具体要求和技术条件,详见附表),经技术质量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转电气中心实施;

4.2 由电气中心编写新增电伴热技术方案(包括电源接引、电伴热形式、电伴热设备及材料、电伴热的施工等),报请生产部、仪表部、技术质量部等相关部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后执行;

4.3 新增电伴热方案实施完毕后,由电气牵头召集相关部门对电伴热系统及其设备进行试投用

检查和验收,相关部门积极配合;

4.4 电伴热系统及其设备投用前必须做好如下检查和确认: 4.4.1 由电气负责对电伴热回路进行绝缘和通路检测并做好记录

(1)各生产装置区管线和码头管线电伴热对地绝缘电阻不得小于1兆欧/kV;

(2)长距离管线因采用肌肤效应电伴热,其对地绝缘电阻为零,用万用表检测回路电阻值应为通路。

4.4.2 电伴热配电箱上反映介质温度的温度表读数应等于环境温度,过高或过低应视为PT100及回路有问题,电气中心应设法消除缺陷使温度表读数准确;

4.4.3 电气中心负责检查电伴热配电箱的开关、电流表、信号灯等完好无缺陷; 4.4.4 生产部负责检查、确认电伴热温度监控仪的温度设定值正确(详见下表); 4.4.5 生产部牵头召集设备、仪表、电气联合检查并确认电伴热管线上的保温设施完好; 4.5 电伴热的投用和停止

4.5.1 由生产部按停、送电票的管理规定向电气下达送电票或停电票;

(1)接到主任工程师投用电拌热的指令,外操对拟投用电拌热的工艺管线的温度、压力及外保温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班长汇报,30分钟内完成;

(2)主操填写送电票,并电话联系电气将拟投用电拌热送电,10分钟内完成;

(3)外操持有送电票与电气人员一起到配电箱处给配电箱送电,并根据拌热介质的工艺参数,设定好电拌热温度控制值,电气在送电票上签字,生产人员收回双方签字的送电票,交由工程师保存。10分钟内完成;

(4)外操人员对已投用的电拌热进行沿线巡检,仔细检查工艺管道现场的温度、压力变化情况,对一些特殊部位如仪表电动阀和质量流量计处应重点检查,并做好巡检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班长汇报。每隔2小时巡检一次,并按时记录电拌热监控点温度和巡检时间;

(5)班长在交接班日记上对新投用的电拌热进行交接,经双方签字确认后交由下班负责;若新投用的电拌热出现异常情况,须处理正常后才能交班;

4.5.2 由电气中心按规定执行送电票或停电票,正常情况下没有停、送电票电气不得进行任何操作;

4.5.3 只有生产部得到电气回执的送电票后,方可进行电伴热的投用操作;

4.5.4 生产运行人员只需将电伴热回路的旋转开关扭到“投用”位置即可,此时若管线介质温度低于监控温度的设定值,则电伴热回路会自动接通,否则电伴热回路断开;

4.5.5 安装在变电所、配电室里的电伴热控制箱,必须有电气人员的陪同生产人员方可进入操

作;

4.5.6 生产部在下达停电票之前,必须将电伴热的控制开关扭到“停止”位置;

4.5.7 电伴热投用前,生产人员要记录当时管线的介质温度和温控仪的设定温度,投用后每六小时对电伴热系统及其设备巡检一次并记录介质温度(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前夜20:00—23:00;后夜2:00—5:00);

4.6 电拌热巡检管理

4.6.1 各辖区电伴热由责任单位按巡检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巡回检查,重点检查投运情况、运行温度是否在设定值范围内,由外操巡检记录,发现异常及时向班长和调度汇报,并联系电气;

4.6.2 质量流量计位置等仪表责任范围的电伴热巡检人员每天白天巡检二次,并做好测温记录; 4.7 电气只负责对电伴热配电箱的巡检并记录介质温度和电流值(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前夜20:00—23:00;后夜2:00—5:00);

4.8 异常情况及处理

4.8.1 当发现电伴热管线有冒烟、烧焦等异常情况时,若电伴热配电箱装在室外则生产人员应立即将电伴热的控制开关扭到“停止”位置,若装在室内,则立即通知总变电气,总变当值班长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派员赶到现场将电伴热的开关断开,立即查明原因,当日处理和恢复电伴热;

4.8.2 电伴热的信号灯虽然闪亮但无电流显示或变化,表明电伴热的电源控制开关一定是在“停止”位置或电源控制开关接触不良所致,此时生产人员应将电源控制开关扭到“投用”位置或立即通知总变电气,电气接到通知后5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处理;

4.8.3 介质温度高于温控设定值,但电伴热回路仍然投用。此时表明温控开关失灵,生产人员应立即通知电气,电气接到通知后5分钟要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4.9 日常维护检修管理

4.9.1 质保期内电伴热投用期间所发生的一切非我方责任导致的质量问题均由厂家按合同约定负责处理,但若生产紧急必须尽快处理时,则由电气中心分管主任工程师10分钟内给检维修下达检维修作业票,由检维修负责处理并当日完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厂家承担;

4.9.2 电伴热停用后,电气中心当值班长要在5分钟内派员到现场,在热态情况下检测电伴热回路的绝缘情况(用500V的摇表检测绝缘不得小于1兆欧/1kV),并对所有配电元器件进行卫生清洁和过热检查,并做好记录;

4.9.3 电伴热系统停用期间,每30天由电气中心负责对整个伴热系统及其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测并做好记录,以确保该伴热系统及其设备完好;

4.9.4 设备部、仪表部若对电伴热线上的管线、阀门、仪表、流量计等进行作业时(如拆装阀

门、拆装管线、拆装仪表、拆装保温层等),事先必须告知电气中心,以便做好现场监护和指导,避免损坏电伴热设施;

4.9.5 凡采用电伴热的管线、阀门和仪表等,设备部必须确保其保温措施的完好,否则将直接影响电伴热的效果;

4.9.6 每年9月15日至10月15日,由电气中心负责对各装置区的管线电伴热、设备电伴热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测和试投用,确保电伴热系统及其设备完好。

5.相关记录(表单)名称 1、新增电伴热设备审批单 序号 设备名称/位号 规格/型号 申报人: 电伴热介质 电伴热温度 部门经理: 电伴热理由陈述 申报部门: 主管副总: 总经理: 2、电伴热配置汇总表 电伴热名称 *** *** 配电箱编号 回路数 配电控制箱安放地点 控制方式 *** *** ** ** **** **** 温控 温控 温度监控值 **℃ **℃ ?? 注:1、介质温度大于监控温度设定值时,则温控开关自动打开将电伴热停止;当介质温度低于监控温度设定值时,则温控开关闭合将电伴热自动投用; 2、配电箱送电后,由生产部确认电伴热温度控制设定值,并负责对电伴热回路的投用和停止操作; 3、配电箱的停送电操作严格执行停送电票制度。

文件编码 UPS装置运行及维护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11 第1页 共4页 UPS装置运行及维护管理规定

1.制定的目的

为加强对UPS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DCS及相关仪表设备的用电安全以满足生产工艺的需要,明确生产、仪表、电气各部门的相应职责,以UPS装置厂家技术资料为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施行日期

本规定适用于生产部、电气中心、仪表等相关部门对于UPS设备的使用、维护及管理;本规定自2014年**月**日执行。

3.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

3.1 生产部:负责因UPS停电清扫、检修时导致生产设备可能停电的预案准备,UPS停电、检修方案的核准。

3.2 仪表部:负责对UPS因停电清扫、检修时可能导致DCS、仪表设备等停电的预案准备,UPS停电、检修方案的审核。经UPS馈出(含双电源馈出)至仪表柜各回路的检查维护管理、UPS所带负荷的维护。

3.3 技术质量部:负责审核UPS停电清扫、检修技术方案,监督、检查UPS相关技术方案的落实。

3.4 电气中心:负责UPS的开停机、巡检、维护、清扫、检修、电池活化、电源切换试验,负责编制UPS清扫、检修及电池活化方案并组织实施。

4.规范具体事项和工作流程

4.1 UPS装置开、停机或切换旁路操作: 4.1.1 生产部

(1)UPS电源装置在开、停机或切换旁路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对仪表控制系统造成影响,进而影响生产操作。因此,电气在操作中控室、仪表机柜间的UPS时,必须提前通知生产部调度、部仪表主管主任工程师。

(2)生产调度接到UPS开、停机或切换旁路操作通知后,立刻通知相应的生产装置及相关领导,

文件编码 UPS装置运行及维护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做好应急准备。

DQZX-11 第2页 共4页 (3)生产当班内操接到开、停机或切换旁路操作通知后,立即通知当班班长、部门领导,作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4.1.2 电气中心

(1)UPS装置开、停机或切换旁路操作必须有电气工程师以上人员在场方可操作,并严格执行UPS操作卡;仪表UPS装置检修必须开具检修工作票,经仪表主管主任工程师、生产部调度长签字后方可执行;电气所用UPS检修经电气主管副经理签字后,方可执行。

(2)检查UPS主电源、旁路电源具备送电条件。

(3)检查UPS输入开关Q1、输出开关Q3、电池开关Q2、旁路开关Q4均应在断开位置。 (4)将UPS主电源、旁路电源送至UPS,并检查确认两路电源完好。

(5)由电气工程师以上人员现场监护,按照UPS操作卡,完成UPS的开、停机工作,每进行一步,必须认真确认。

4.1.3 仪表部

仪表主任工程师接到主管装置UPS装置开、停机或旁路切换通知后,立刻通知生产装置及相关领导,做好应急准备。

4.2 UPS停机或停电清扫、电池活化 4.2.1电气中心

(1)UPS停电清扫、电池活化应每年一次(根据生产情况,应尽量选择装置临时停工期间,尽力降低风险),由电气中心负责实施,生产、仪表配合并做好UPS清扫、活化期间的事故应急预案。

(2)UPS停电清扫、电池活化,电气工程师应编写相应的实施方案,仪表DCS用UPS由事业部、仪表部等相关部门会签后执行。

(3)仪表DCS用UPS停电清扫、电池活化时必须开具检修工作票,经仪表主管主任工程师、生产部调度长签字后方可执行。

(4)UPS装置停电清扫、电池活化必须有电气工程师以上人员在场方可操作。 (5)UPS装置停电清扫、电池活化必须持有相关方案并经生产、仪表专业会签后进行。 (6)UPS装置停电清扫、电池活化开始前必须通知生产、仪表相关专业人员。

(7)UPS装置停电清扫、电池活化期间,原UPS所供负荷由维修旁路供电,电气相关必须做好相关准备,按UPS操作卡执行,确保原UPS所供负荷不会出现供电间断。

文件编码 UPS装置运行及维护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11 第3页 共4页 (8)UPS正常供电时应在主回路供电,停电清扫、电池活化应将其切换到维修旁路、手动旁路,按UPS操作卡执行,逐一操作确认,并得到现场电气工程师以上人员认同后进行。

4.2.2生产部

(1)生产部调度接到UPS停电清扫、电池活化的通知后,立刻通知各生产装置及相关领导,做好应急准备。

(2)生产当班内操接到UPS停电清扫、电池活化通知后,立即通知当班班长、部门领导,作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4.2.3 仪表部

接到UPS停电清扫、电池活化的通知后,立刻通知生产装置及相关领导,做好应急准备。 4.3 UPS装置巡检、监盘

4.3.1 UPS每天至少巡检一次,确认UPS运行正常,无异常报警现象,对出现异常现象可能影响供电安全的UPS,应立即向上汇报,并报告生产调度,由相关电气工程师以上人员电话或到场后作出相应的处理。

4.3.2 电气总变监盘人员应定时切换自动化系统界面,密切监视UPS装置的运行状态及异常报警。一旦发现异常,立即上报,按异常情况处理流程执行。

4.4 UPS异常情况处理(执行事故处理规程) 4.4.1 整流异常报警,黄灯闪

电气值班员巡检过程中发现UPS报警信号后应立即通知电气工程师以上人员到场,检查故障、分析原因并向上级领导进行一步汇报,首先检查系统电压、UPS的主回路、旁路电源供电是否正常,电池电压是否正常,根据检查现象准确判断故障原因,是否会造成仪表DCS系统供电中断,同时通知生产、仪表作好应急准备。

4.4.2 电池故障

电气值班员巡检过程中发现UPS报警信号后应立即通知电气工程师以上人员到场,检查故障、分析原因并向上级领导进行一步汇报,首先检查报警内容,根据报警内容确定故障原因,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

4.4.3 整流器、逆变器故障

电气值班员巡检过程中发现UPS主电源报警信号后应立即通知电气工程师以上人员到场,检查故障、分析原因并向上级领导进行一步汇报,对于双UPS电源供电系统,按操作步骤切除故障设备;

文件编码 UPS装置运行及维护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11 第4页 共4页 如果是整流器故障报警,应首先检查给UPS供电的主电源是否有故障,确认供电的主电源无故障后应联系UPS厂家对其整流器、逆变器进行处理,如主电源故障,应立即检查对UPS装置的供电回路电压是否正常,并在电气工程师以上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处理。

5.相关记录(表单)名称 5.1 **** 5.2 ****

文件编码 最大用电需量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12 第1页 共2页 最大用电需量管理制度

1.制定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斯尔邦石化按最大用电需量核定基本电费的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当,导致总变两台主变压器负荷越限而被供电公司考核,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施行日期

本规定适用于电气中心、事业部、生产部调度、设备等相关部门,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3.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

3.1 电气中心:监管用电设备的运行方式,检查各分变电所高、低压负荷平衡情况,通知调度、生产进行负荷平衡。

3.2 事业部:配合电气中心做好现场设备切换,起动大功率设备和群起群切电气设备通知电气确认。

3.3 生产部调度:监督、指导、协调各部门进行负荷平衡调整。 3.4 设备部:保证设备完好,检修、轮休时切换设备通知电气确认。

4.规范的具体事项和工作程序 4.1 负荷平衡的基本要求:

4.1.1 总变每台主变压器的最大需量为****kW,最多不得超过****kW(政策允许有5%的余量)。 4.1.2 正常运行时,总变每台主变压器的负荷要控制在****kW以内,剩余****kW留作备用。 4.1.3 两开一备的机泵,生产部必须分配在不同的两段上或两台变压器上运行,严禁在同一段上或同一台变压器上。

4.1.4 总变1#变压器或10kV、380V的Ⅰ段母线对应的机泵设备位号是:尾号为奇数(1、3、5、7、9?.)或英文字母A、C、E、G、I、K、M、O、Q、S、U、W、Y;总变2#主变压器或10kV、380V的Ⅱ段母线对应的机泵设备位号是:尾号为偶数(2、4、6、8、10?.)或英文字母B、D、F、H、J、L、N、P、R、T、V、X、Z。

4.2 电气中心职责:

文件编码 最大用电需量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12 第2页 共2页 4.2.1 电气值班运行人员随时监视总变1#、2#主变压器的负荷变化情况,若出现负荷越限情况(不得超过****kW),第一时间通知班长,电气班长向当值调度汇报,同时根据各中心变电所高低压负荷平衡度(监控系统和现场确认),通知负荷平衡度越限装置当值班长进行负荷调整,电气人员观察电气设备切换前后负荷平衡度的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4.2.2 电气中心值班运行人员负责巡回检查各中心变电所的10kV Ⅰ、Ⅱ段负荷均衡度,偏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15%,各中心变电所、配电室的对应两台变压器的负荷均衡度,偏差不得超过平均值的±15%。发现超过允许偏差后,值班运行人员通知班长立刻上报调度和联系对应生产装置当值班长,调整该装置电气运行设备,电气人员观察电气设备切换前后负荷平衡度的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4.3.1 生产部当值班长接到调度和电气人员通知后,需配合在30分钟内完成电气设备切换操作,满足负荷平衡度要求。负荷调整完毕后,生产部当值班长汇报调度,同时通知电气班长。

4.3.2 因工艺要求起动高压电动机和起动或切换多台低压电动机(总功率超500kW)时,必须提前通知电气人员,经电气值班运行人员平衡负荷并确认后方可操作(故障处理和紧急情况除外)。

4.4 设备部职责

设备部对设备进行检维修或轮休需切换设备时,必须提前通知电气人员,经电气值班运行人员平衡负荷并确认后方可进行进行设备切换操作。

4.5 生产部调度职责

调度在切换设备调整负荷平衡度过程中,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各部门进行设备切换工作。

文件编码 电动机运行、维护、检修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13 第1页 共8页 电动机运行、维护、检修管理制度

1.制定的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电动机运行、维护、检修的管理,特对电动机的日常巡检、维护以及异常情况处理与故障检修做出相关规定,旨在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确保电动机的运行安全。

2.适用范围、施行日期

本制度适用于安环部、电气中心、生产部、经营公司码头、设备部设备、检维修中心,自下发之日开始执行。

3.相关部门的职责权限

3.1 HSE:对电动机抱轴、扫膛、线圈烧毁等设备事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分析,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上报事故报告及考核意见。

3.2 电气中心:负责电动机的日常检查、巡检,检维修管理,是电动机的专业管理部门。 3.3 事业部:负责本装置电动机的日常巡检、卫生清扫、备用电动机盘车、审批电动机检修作业票,签发电机停、送电票,启动前通知电气进行必要的确认。

3.4 设备部:负责滑动轴承电机巡检、机泵的定期切换、电机外壳的防腐保养、电机轴瓦定期检查、轴承箱清洗、润滑油更换。

3.5 检维修中心:负责电动机的专业巡检,日常保养、维护,按检修作业票要求对电动机进行检修及故障处理。

4.规范的具体事项和工作程序 4.1 电动机的巡检

4.1.1 各事业部外操按责任区域负责所辖电动机的巡检,发现电动机声音、温度、振动异常5分钟内通知电气当班人员现场确认,电气当班电工接到电话,10分钟内(码头20分钟)赶到现场,向班长汇报电动机声音、温度、振动的检测情况。

4.1.2 外操在电动机启动前应通知电气进行必要的确认。若电动机停用时间超过两周及以上时间,操作工在启动机泵前必须通知电气进行现场确认,电气当班电工接到电话,10分钟内(码头20

文件编码 电动机运行、维护、检修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分钟)赶到现场。

DQZX-13 第2页 共8页 4.1.3 检维修中心电工、电气主任工程师按责任区域负责所辖电动机的巡检,发现电动机声音、温度、振动异常,5分钟内通知电气当班人员现场确认,电气当班电工接到电话,10分钟内(码头20分钟)赶到现场,向班长汇报电动机声音、温度、振动的检测情况。

4.1.4 电气中心的值班电工、电气主管工程师按电气巡检制度要求对电动机进行专业巡检,否则按电气巡检管理规定对应考核。

4.1.5 设备部负责滑动轴承电机润滑油位、油质的巡回检查、监督工作。如因巡检不到位、或油质太差润滑不良导致轴承烧瓦,设备部、事业部、检维修中心、相关责任人按照相关考核办法考核。

4.1.6 如因巡检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电动机异常运行状态,造成电动机抱轴、扫膛,及进而导致的线圈烧毁等设备事故,电气中心、事业部、检维修中心相关责任人承担事故责任。

4.2 电动机的日常维护

4.2.1 各事业部按责任区域负责所辖电动机的卫生清扫工作,每周清扫一次,确保电动机外观无杂物、无灰尘、无油污。

4.2.2 各事业部负责备用电动机的定期盘车工作。除非特殊原因无法盘车,须经主任工程师、事业部主管副经理、主管副总签字后在盘车记录上标注,否则备用电动机应每周盘车一次。设备部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应对机泵盘车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4.2.3 检维修中心电工按责任区域负责所辖电动机的加油润滑,按照电动机润滑维护规定及润滑维护“五定”表的相关规定执行,电气主任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考核。

4.2.4 电气中心各运行班组按责任区域负责所辖电动机的绝缘检测工作。

(1)每月第一周由各班组发起,分管工程师开具检修作业票,工作票(高压电动机执行一种票,低压执行二种票),班长组织本班进行所辖区域的电动机绝缘检测工作,并做好记录。

(2)低压电动机绝缘值小于0.5兆欧,10kV电动机绝缘值小于11兆欧的,或绝缘水平有明显下降趋势的,当日由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给检维修下作业票,由检维修负责对电动机本体、接线盒等进行全面检查,全面清理或做必要的烘干处理;电气责任班组负责跟踪,直至电机绝缘恢复到正常水平,并做好记录。

(3)电气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对电动机绝缘检查、处理过程、处理结果以及检查记录等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如因绝缘检查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设备隐患,造成电动机在启动时烧毁,

文件编码 电动机运行、维护、检修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责任人按照相关考核办法考核。 DQZX-13 第3页 共8页 4.2.5 电气中心各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按责任区域负责电动机保护装置的管理。 (1)电动机保护装置的投用率达到100%。如有特殊情况,电动机需解除保护运行时,由主管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填写联锁变更单,经主管副总、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执行。电气人员不得擅自解除保护造成电动机无保护运行。

(2)电气各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按责任区域负责电动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定期检验,确保电动机继电保护装置的动作准确率达到100%。

4.2.6 设备部工程师、主任工程师负责所辖机泵的定期切换、自润滑轴瓦管理、防腐管理工作。 (1)按责任区域负责所辖机泵的定期切换工作,除非有特殊原因经请示主管副总批准的,原则上一开一备的机泵必须执行3个月切换一次的制度。因未按制度定期切换,导致设备疲劳运行造成电动机抱轴、扫膛、线圈烧毁等事故,由责任人承担事故责任。

(2)按责任区域负责所辖机泵的自润滑轴瓦油位、油质的巡回检查、监督工作,除非有特殊原因经请示主管副总批准的,原则上一开一备的机泵必须运行3个月安排检维修对轴承箱清洗、润滑油更换工作,未按要求进行清洗、换油工作,导致设备润滑不良引起轴承烧瓦等事故,由责任人承担事故责任。

(3)按责任区域负责所辖机泵电机外壳腐蚀防腐工作,电机外壳的防腐工作应每年一次,根据现场运行电机外壳腐蚀情况及时安排对电机外壳进行防腐保养工作。

4.2.7 电动机在线检测

每月最后一周,由电气中心副经理牵头,组织本部门以及检维修中心的工程师、主任工程师等对全厂运行中的电动机(尤其是关键机组、要害部位的电动机)进行一次在线检测与会诊,对于检查、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当天解决、当日处理,必要时对责任单位以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在线检测的范围:

(1)在线检测160kW及以上的电动机(振动、温度、声音),并做好记录; (2)在线检测无法定期切换的电动机(振动、温度、声音),并做好记录; (3)在线检测疑似有问题的电动机,并给出明确的意见;

(4)在线检测关键大型机组及其辅助设备、要害部位的电动机,如润滑油泵、变频电机的小风机等。

4.3 电动机异常情况处理与故障检修

文件编码 电动机运行、维护、检修管理规定 版本/发布状态 页码 DQZX-13 第4页 共8页 4.3.1 电气中心各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按责任区域负责组织电动机异常情况处理与故障抢修,如轴承检查、轴承清洗、轴承换油或更换轴承、电机解体检查、抽芯检查等。电气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下达停电票。确认停电后,在检修工作票上签字(签署明确时间),并通知检维修作业。

4.3.2 检维修中心主管主任工程师接到检维修作业票,10分钟内将工作派发至责任班组。检修人员15分钟(码头30分钟)到达检修现场。除非检修作业票不符合制度要求,否则检维修人员无权拒接检修作业票。电动机检修工作需在检修工作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何人无权擅自更改作业时间,如有特殊原因工作安排不开或检修过程中遇到特殊困难,须经主任工程师、装置所属事业部主管副经理、主管副总签字工作方可延期。

4.3.3 电动机检修作业需按照检修工作票的要求,结合电动机装配图,按公司电动机检修规程(或《石油化工设备维护检修规程》第六册)执行,特别是轴承检查、清洗、换油或更换轴承时必须保证作业环境清洁无灰尘。检维修电气主任工程师需全程跟踪、指导电动机检修作业,并对检修质量、进度负责。检修后电动机找正数据需在检修作业票中体现。检修结束后,由检维修电气主任工程师通知电气主管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现场确认后方可回装解体电机,并组织试车验收。

4.3.4 电气主管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电动机检修后的验收工作。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码头20分钟)到达现场组织检维修电气主任工程师、生产、设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按照电动机验收标准单试2小时,记录温度值、振动值、运行电流,单试合格后,停电并通知检维修电气主任工程师安排安装联轴器。

4.3.5 全部检修作业完毕,检修人员15分钟(码头30分钟)内联系检维修电气主任工程师并由其通知电气主管工程师(或主任工程师)、装置主管工程师签字封票。装置主管工程师签字后,10分钟内安排生产班组下达送电票,将电动机备用。

4.3.6 电气中心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按责任区域签发检修工作票,对本人签发的工作票的正确性负责,检修完毕,电气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负责收集、整理、保管本人签发的工作票。整本工作票用完后,当日交部门档案员存档,领取新票。

4.3.7 对于电动机抱轴、扫膛、线圈烧毁等检维修无能力维修的故障,由电气中心主管工程师、主任工程师负责组织外委检修。当日上报电动机外委维修比价表,领导批示后,当日上报请款单。外委检修时间从领导批示之日起,高压电机不得超过7天,低压电机不得超过3天。

4.4 电动机事故的分析与处理

HSE部负责组织相关责任人对电动机线圈烧毁、电缆崩烧、抱轴事故进行分析,分清是设备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