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总工〔2016〕212号
浦东新区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以下简称“工会工作者”)的绩效考核管理,准确了解和公正评价工会工作者的履职情况,营造争先创优的工作氛围,激发工会工作者的内动力,从而达到工作业绩和工作能力的双提升,确保年度工作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客观、公正、科学、简便; 2、挂钩业绩,突出激励。 二、考核对象
浦东新区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 三、考核周期
每半年考核一次(以实际出勤整月数为计量单位,未满6个月按实际出勤月数计算)。
四、考核流程
每年6月、12月由上海浦东公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以下
1
简称“中心”)组织实施考核:
1、本人填写《浦东新区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绩效考核表》;
2、服务单位考评; 3、中心考评;
4、中心人力资源部对考核分值进行汇总、统计,确定考核结果,并及时反馈给各服务单位及本人;
5、报区总工会基层工作部备案。 五、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权重为:服务单位60%、中心40%。 2、服务单位通过工作任务(40分)、工作态度(10分)、团队协作(10分)三个维度进行考核。
3、中心通过日常考勤(10分)、专业培训(10分)、团队建设(10分)、业务考试(10分)四个维度进行考核。
序号 考核内容 1 2 扣分项 日常考勤 旷工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 专业培训 旷课一次扣5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作业未交一次扣1分; 3 无故缺勤一次扣3分;因个人原因请假缺席一次扣2分;迟到、早退一次扣2分;团队建设 因公、因病、女性三期请假缺席,按出勤计算; 业务考试 根据考试成绩、考试次数进行折算 4 4、加分项:考核期内个人获市级荣誉加5分、区级荣誉加
2
3分。
六、考核结果
1、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工会工作者需向服务单位提交工作整改计划书,经批准后报中心备案。
2、中心人力资源部根据考核结果,次月发放绩效奖金。 3、个人实际绩效奖金= 3000.00元/半年*考核系数 4、下半年度绩效考核可以结合年度考核一并进行。 考核结果 考核占比 考核系数 七、附则 1、本办法自2016年11月22日正式开始试行。 2、本办法由中心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附件:
《浦东新区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绩效考核表》
上海市浦东新区总工会 上海浦东公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2016年11月22日
3
优秀 30% 1.2 良好 50% 1.0 合格 不合格 20% 0.8 0
浦东新区职业化、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绩效考核表
被考核人
服务单位(盖章): 4
考核时间 月 至 月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