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有限公司与XX大学
关于共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协议书
甲方:XX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 乙方:XX大学(以下称乙方)
XX有限公司地处江苏苏州盛泽镇,是中国化纤行业的龙头企业,企业规模宏大、装备先进,长期致力于各类高端差别化化学纤维的开发和生产,在世界范围内具有广泛的影响力。
XX大学地处上海,是中国纺织领域最著名的高校,拥有非常强大的纺织专业科研能力和领先的纺织科技成果,对促进中国乃至世界纺织科技发展进步具有十分突出的贡献。
为适应新时期发展需要,深化产学研合作,提升企业创新平台建设水平,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原长期合作基础上就共建高性能功能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达成以下协议: 一、中心组织及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按照江苏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要求,共同建设具有先进科研能力的科技创新载体——高性能功能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立完善的中心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运行管理机制,分设民用涤纶长丝研究分中心、工业涤纶长丝研究分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开展高性能功能化民用及工业用化学纤维的前瞻性研究和产业化应用研究。
2、中心建设地点为甲方所在地,甲方作为中心建设主要承担单位,负责筹措中心建设所需的全部经费。
3、乙方作为中心共建单位,负责指导中心建设及建成后运行期间的科研指导和人员培训,甲方每年向乙方支付相应的技术指导费,费用包含在甲、乙双方的长期合作协议中,不再单独列支。
4、甲、乙双方应指派不少于10名技术专家组成中心技术委员会,其中:乙方应指派至少2名副教授(含)以上级别的专家长期担任中心的技术委员会委员,负责中心建设及建成后开展科研项目的技术指导等工作。
5、中心作为甲、乙双方科技人员技术交流及培训的良好载体,甲方每年向乙方开放接纳不超过50名研究生进行短期研究实习;乙方应协助甲方在中心建设框架内运作好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适时推荐合适的博士研究生到乙方博士后科研工作分站做博士后。 二、中心科研成果归属
1、由甲方提供全额经费,乙方参与的科研项目,甲方拥有项目的全部成果; 2、依托本中心并由甲、乙双方共同提供经费的科研项目,须另行签订协议,成果归属按具体协议执行;
3、甲、乙双方合作并承担国家、地方重大科技项目并获科技经费资助的,按照双方出资额比例分享,有具体合作协议的按协议执行;
4、甲、乙双方合作的项目,共同享有申报各类荣誉、奖励的权利,申报前须经双方协商确认。 三、其它要求
1、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共建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只对甲、乙双方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相关事宜有效,不延及双方其它合作事项。
3、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XX有限公司 乙方:X X 大 学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 二○○九年三月二十日